一、团代会
按照团代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大致可以把团代会的组织工作划分4个阶段、12个环节。
4个阶段是:筹备阶段,预备会议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2个主要环节是:①第一次请示环节相关工作;②团代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③第二次请示环节相关工作;④团代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⑤会前宣传和大会准备工作;⑥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⑦举行大会开幕式;⑧团代会选举;⑨举行团代会闭幕式;⑩召开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批;团代会的总结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
1.第一次请示(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
1)确定召开团的代表大会
团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团代会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团代会,并就有关问题与上级团委组织部门进行沟通。一般应在本届团委任期届满3个月前召开,会议主要是研究召开团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并责成组织部门根据会议精神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着手筹备团代会。
2)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
团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团章的规定应按期换届。换届前,首先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①召开团代会的时间;②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③拟定的大会的主要议程;④团代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⑤下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及指导性比例,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3)召开团委常委会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团员代表大会的事宜
一是讨论并修改《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一般由团委组织部门负责起草,内容主要包括:①召开团代会的依据和召开团代会的时间、地点;②团代会的主要议程;③团代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④号召全体团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迎接团代会的胜利召开。二是讨论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并明确分工。
4)全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团代会的决议
一是讨论并表决通过团的委员会《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二是讨论并决定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5)成立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主要包括成立1个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小组。
1个领导小组: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团代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一般由团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团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个工作小组:①组织组。主要任务是,起草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团代会和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拟定团代会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组织做好新一届团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民主推荐、考察等工作,并起草向上一级团组织的有关报告;拟定团代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团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团代表大会前的宣传教育工作等。②材料组。主要任务是起草工作报告和团代会其他材料(开幕词、闭幕词、领导讲话、献词、祝词、工作报告决议、大会主持词等)。③宣传组。主要任务是制定团代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④会务组:主要任务是接待领导、嘉宾;设计制作代表大会证件;起草有关会务的各种文件;布置会场、安排座次;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决算),安排好代表的食宿、安保医疗、文娱活动及返程车票订购、会议用车等工作。
6)下发关于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复同意召开团代表大会后,要及时向所属团组织发出筹备召开团代表大会的通知,通知内容一般应包括:①召开团代表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初步时间;②大会的主要议程;③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产生办法;④迎接大会召开的具体要求。待筹备工作就绪后再发出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通知。
7)做好召开团代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召开团代会前,一般应向全体团员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一是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宣传教育;三是团的干部方针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的教育。
2.团代会代表选举
1)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第九条规定: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2)分配大会代表名额
第一,确定团代表大会规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最多不超过三百人。团员或所辖团组织较少的,可适当减少代表名额。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包括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是非正式代表。召开团代表大会时,因工作需要,可适当邀请一些党政领导、知名人士、同团的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代表没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确定团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比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规定: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提出,针对团代会代表,要注重吸收农民工、社会组织骨干、自由职业者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明显提高基层和一线团干部、团员的比例。
第三,确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之后,在向各选举单位具体分配代表名额时,其原则是:应主要以选举单位的团员人数为基础,一般以代表总名额与团员总数之比测算出基础,参照所辖团组织的多少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适当考虑单位和部门之间团员分布不平衡的状况,在数量上进行适当调整,使团代会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指导做好选举代表工作
主要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三是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或常委会)提名并表决产生。其组成人员一般由团的委员会副书记(或书记)、团委组织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一般应是团的委员会成员。
5)选举产生大会代表
各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必须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①提出大会代表的具体条件。大会代表必须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为广大团员青年拥护,并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的优秀团员。
②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各选举单位团组织应按照上级团委分配的名额和比例要求,先组织基层团组织充分酝酿,并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名推荐。然后由选举单位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征求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委员会讨论。委员会根据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
确定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应注意:代表候选人必须是共青团员或青年中共党员;代表的人选,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选择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团员作为代表候选人,文盲一般不宜为代表候选人;严把政治关,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以及在经济和其他问题上严重违法乱纪的人不能作为代表候选人。
③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各选举单位应向上级团委报送材料:
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产生情况的报告;
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及登记表;
对在政治或其他方面有问题的代表候选人,应附有专题考察材料。
④选举产生大会代表。各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在接到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查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后,即可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按照团章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选举。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校级和院系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开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根据团章规定,团内选举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一次选举;二是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两种选举办法均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初选人不限于本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组织范围以内的团员,本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的组织范围以外的团员,也可以被选为代表。但是,这些团员(或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必须是上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组织范围以内的。由于团的上级机关中领导干部多,需要选为代表的也多,但又受到本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限制,因此,可将上级机关领导干部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并将他们的简要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选举单位,一并参加该单位的选举。
6)审查大会代表资格
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在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性,需要对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代表名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②代表产生的办法是否符合团章规定;③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团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凡因工作调动离开本级团代表大会所属团组织的,其代表资格便自行消失,代表缺额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如果只是调离原选举单位,但未离开本级团代表大会所辖范围的,则应保留其代表资格。
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要撤销代表资格的,需经原选举单位决定,报上级团委批准。大会进行期间,要撤销代表资格的,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意见,交代表大会审查决定,并通知原选举单位。撤销代表资格以后,正式代表的出缺,可以由原选举单位补选代表,并报上级团委审查确定。如时间短,来不及补选代表,也可以不进行补选。
在召开代表大会期间,如果有人或单位对个别代表的资格提出异议,可以不影响代表资格。但在会后,要责成新的团委组织力量认真核实,如确有严重问题,不符合代表条件的应撤销其代表资格。
团的代表大会因故推迟召开,原选出的代表如无特殊原因,代表资格应当有效。但是,凡推迟一年以上的,必须经原选举单位进行复议。如代表出缺,出现死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本人要求辞去代表资格,受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或受到刑事处分,会前工作变动,易地工作等,应向上级团委请示,原则上哪里出缺,由哪里补选。
7)准备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审情况汇报提纲,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在大会筹备工作中,要对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审情况,准备好汇报提纲,向上一届团的全委会或常委会汇报。汇报提纲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团委部署召开团代表大会和选举代表工作以后,所属团组织贯彻落实的情况;
②所属团组织代表名额的分配情况和代表候选人名单的产生情况和过程;
③所属团组织共分多少个选举单位,提出多少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名单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原则同意后,从何时至何时,有多少个选举单位召开了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以及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
④在酝酿和选举代表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及个别人选的调整情况;
⑤党委和团委原则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当选情况,各方面代表人数各占多少比例,有什么特点;
⑥说明经过认真审查,各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符合团章和同级党委、上级团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向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内容与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审情况汇报提纲内容大体相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肯定代表资格有效,请大会审议通过。
8)编排代表名册
团代表大会代表名册,是代表大会期间向全体代表介绍代表情况的重要资料之一,代表大会闭幕后应统一收回。编排代表名册,首先应有代表构成情况的说明,包括:总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职业构成、专业技术职称状况、党团员比例等综合统计数字。然后以代表团为单位,分别介绍代表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现有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入党(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备注。
代表团应以行政隶属关系或行业系统划分。
3.第二次请示(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
1)研究制定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
在做好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同时,应着手研究制定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这是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成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②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规模,委员候选人提名人数,差额选举的比例;
③下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人选中,团的专职干部、兼职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任务代表、女同志、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和平均年龄等。
委员候选人数额:设常务委员会的校级团委委员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九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团总支(分团委)的委员会可由七至九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书记、副书记和常委的产生及数额: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要经全体委员反复酝酿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校级团委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三人,常委一般五至九人。
基层团总支(团支部)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设常委会的常务委员五至九人。团总支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团员数量不足十人的支部,只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选一名副书记。
2)下发关于团的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批后,应下发团的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工作。通知内容一般包括:
①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规模和组成方案;②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和构成;③团的委员会成员的酝酿提名程序;④提出酝酿推荐团的委员会成员工作的时间要求。
3)组织酝酿、推荐下一届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①组织所属团组织进行酝酿推荐提名工作;②根据多数团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逐个考核,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③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初步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报请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查、批准。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团委呈报下届团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①关于团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②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③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
4.团代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需要起草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有:团委工作报告及有关决议草案、关于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代表名册和代表编团(组)名单、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团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简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团代会日程(草案)等等。
1)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要求,制定好团代会和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性措施。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选举办法的依据;规定选举的任务;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和时间的安排;画写选票的注意事项,选举的有效性、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顺序的规定和票箱设置,以及选举纪律等。
2)起草团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
为了严格团费的管理,团的各级委员会应该向团代表大会报告团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团的基层组织也应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作出报告。这是发扬团内民主,加强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措施。报告可采取书面形式提交团代表大会进行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
3)起草大会领导机构及有关人员建议名单
(1)起草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凡是召开团代表大会,都应选出大会主席团,在整个会议期间行使领导权。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成员可根据代表大会的规模确定,一般为代表名额的百分之十左右。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额一般为十五人至二十五人。具体名额由召集大会的团的委员会确定。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一般应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代表组成。
主席团的组成,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手表决通过。
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按照大会议程主持会议;
第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
第三,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
第四,组织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
大会主席团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起草团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为了便于及时研究处理大会所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凡是设主席团的,一般应设主席团常务主席。具体名额可根据主席团的规模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最少可设5人,最多不超过15人。常务主席一般由上届团委提出建议名单,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经过充分酝酿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如果代表大会规模小,人数少,也可以不设立主席团常务主席。
(3)起草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大会执行主席分别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根据大会日程,一般以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确定分组,主席团每个成员至少应担任一次大会执行主席。当日的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安排主持当天的全体代表大会,保证大会日程的圆满完成。
大会执行主席,只能主持当天的会议,无权代表主席团研究、处理大会所出现的重大问题。
(4)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行政负责人是大会秘书长。其主要职责是:
主持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在主席团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理大会的事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秘书处下设机构的工作。大会副秘书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秘书长处理大会期间的有关事宜。
团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团委或常务委员会提名,在大会预备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是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5)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是大会的正式代表,团委委员和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要注意选派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来担任。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交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人数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各代表团推选。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总监票人:在主席台上执行任务,按照选举办法负责监督选举全过程;负责审查领票、发票及投票情况统计,签字后报送大会执行主席;对领票、发票、投票负责监督;计票时,负责监督并鉴别和解决选票中的问题,审查选举结果,签字后报大会执行主席。
监票人:负责监督本选区的领票、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按照各自分工的选区,投票前检查票箱,上锁,带好钥匙,投票时在票箱两侧站立,进行监督;投票结束,依照执行主席的指挥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将结果填表签字后,报告总监票人;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有效后,到计票室监督计票人员计票。
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严格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选票上说明的要求,对选票进行清点和计算;认真负责准确地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写计票结果报告,报总监票人。
(6)划分代表团,确定团长、副团长
参加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确定以后,要划分代表团,并推荐团长、副团长。代表团一般以行政区划分组建,特殊情况也可按行业组团。
代表团组建以后,要确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产生办法是:代表大会召开前,以代表团为单位,召开会议通过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推选。应注意把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作风正派,在代表中有一定威望,能及时反映代表意见的代表选为代表团长、副团长。
代表团团长在大会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团的一切活动。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大会安排,组织好本代表团的日常活动;及时、准确地将会议有关精神传达到各位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和如实反映代表的意见;关心代表的生活。
4)印制选举所需的各种证件和表格
根据大会选举程序安排,一般需要制作以下十种证件和表格。
报告单:
①出席选举大会代表签到人数报告单;
②出席选举大会正式代表清点人数报告单;
③收到各类选票数报告单;
④发出各类选票数和剩余选票数报告单;
⑤收回各类选票报告单;
⑥计票结果报告单;
⑦选举结果报告单。
计票统计表:
①委员候选人得票统计表;
②委员候选人以外被选人得票统计表;
③委员候选人得票汇总表。
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计票统计表同上。
5)设计、印制选票
设计、印制好选票,是团各级代表大会工作人员的一项很具体、很细致、很重要的实际工作。
在印制大会选票的同时印制备用选票(颜色要与使用选票区别),以备重新选举时用。为维护选举的严肃性,选票应注意保密,注意付印时间,不得多印,各类选票必须加盖大会秘书处印章。不设大会秘书处或没有秘书处公章的,可以加盖团组织印章。
6)准备好票箱及选举所需的各种工具
在选举之前,要准备好选举中所需要的各种工具。如各种统计表、报告单以及票箱、计算器(算盘)、剪刀、锁、封条、铅笔、铅笔刀、绳子、糨糊等,以备投票和计算选票时使用。
5.做好宣传和大会准备工作
1)做好团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
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召开团代会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地区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团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典型,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召开团委会落实筹备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
团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团委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基层团组织召开团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主要包括:听取各筹备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本届团的委员会最后一次全会工作有关事宜;研究以团委名义提交团代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包括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3)召开本届团的委员会最后一次全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团代会的通知
全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提交大会的团委工作报告;团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团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团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团代会的通知。
4)做好团代会召开前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佩条(上面可印标准团徽图案);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上面可贴、印标准团徽图案),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医务、保卫等工作。
(1)设计制作代表大会证件
团代表大会的证件包括:代表证、列席代表证、代表出席证、列席代表列席证、签到证、工作人员证。它的主要作用:一是为了证明身份;二是为了会议安全;三是为了统计到会人数;四是为了维持会场秩序。
团代表大会的佩条包括: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大会副秘书长、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大会总计票人、计票人、工作人员、来宾、记者等种类。
团总支(分团委)以上的团代表大会,要印制签到证,以预定会议天数为页数装订成一本,代表每出席一次会议签交一张,便于统计到会人数。
(2)起草有关会务的各种文件团代表大会会务方面的文件有: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大会议程、日程安排、大会主持人讲话稿、大会注意事项、作息时间等。
(3)布置会场、安排座次
主席台座次排列:主席团成员全部在主席台上就座。党政领导、主席团常务主席、当天的执行主席一般要在前排就座,其他按姓氏笔画排列即可。
代表座次排列:一是按各代表团横向排列,再由代表团按从前往后的顺序排列,这样便于维持会场秩序。
第二阶段团代会预备会议阶段
6.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开幕前的工作)
1)组织大会报到,统计代表报到人数
2)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团委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是上届团委常委和各代表团的召集人。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第一,交代本次代表大会的任务、意义和要求,介绍代表大会的整个筹备情况;第二,宣布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布置推选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第三,布置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第四,布置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等有关确认事项。
3)代表团分别召集会议
召集人会议之后,各代表团立即召开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酝酿讨论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等。
4)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
在团代表大会进行过程中,至少应召开两次代表团团长会议。第一次应在预备会议之前(即各代表团会议之后)召开,第二次应在大会选举前召开。
5)召开预备会议(第一阶段)
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通过代表大会议程;宣布大会有关事项。
6)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预备会议第一阶段后应及时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大会日程;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如果没有列席代表,应将设列席代表的基本情况向主席团汇报)。
7)继续召开预备会议(第二阶段)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继续召开预备会议(即第二阶段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由大会秘书长宣布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审议后,表决通过;宣布大会日程安排和有关事项。
第三阶段团代会正式会议阶段
7.举行大会开幕式
团代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由团委的一位副书记担任。
大会开幕式的程序如下:
①执行主席宣布到会代表人数;
②宣布大会开幕;
③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或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
④致开幕词;
⑤来宾代表讲话;
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负责同志讲话;
⑦宣读贺电、贺信;
⑧作工作报告;
⑨大会休会。
8.团代会选举
大会选举工作,一般分为准备工作、预选、正式选举三个阶段进行。(也可以不进行预选。)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委员、上一级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印发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向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汇报代表对委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讨论情况。
预选前召开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根据上届团委建议,提出并通过预选和正式选举的总监票人名单;讨论通过工作报告和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草案);布置大会选举工作等。若不预选,则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划分好选区,准备好相应的票箱、选票,对监、计票人员进行现场模拟训练,清点核实好实到代表人数,准备好选举所用的各种统计表、报告单及所需工具。
2)预选
在正式选举前,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叫预选。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出席上级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预选时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额,经过预选,得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以得票多少取足应选正式候选人名额,得票没有超过半数的,不得为正式候选人。预选可以举行大会,也可以分代表团进行。
大会预选的主要程序如下:
宣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选举任务;
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
清点、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检查票箱,分发预选票。
宣读填写预选选票说明,填写预选选票。
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
宣布清点预选选票和预选是否有效;
进行计票;
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常务主席汇报计票结果。
预选后召开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委员及出席上级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通过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同时检查落实正式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正式选举
选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监票人要认真清点到会代表或团员人数,实到人数应和入场签到人数、选举前计票人员清点人数相符,保证准确无误。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第二,监票人要对选票认真清点,使领到选票数和应到会人数相符,发出的选票数和实到会人数相符,未发出的选票数和缺席的人数相符,收回的选票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
第三,代表写票时应按照填写选票说明认真填写,必须字迹清楚、符号准确。
第四,计票人员一定要严肃认真,在监票人领导和监督下工作,做到准确、迅速、无误。
第五,除监、计票人员外,任何人一律不得进入计票室。
正式选举程序:
同预选程序大致相同。
投票:
投票开始后,一般顺序是监票人先投票,接着主席台上的代表投票,然后代表按选区投票。如有的代表因故不能参加选举时作为缺席处理,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投票结束后,必须当众清点选票。如果收到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即可进行计票:如果收到的选票多于实发选票选举就无效,需另发选票进行重选。
计票:
投票结束,经确定选举有效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送到计票室开始计票。计票结果名单一律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以外另选他人名单应按得票多少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确认选举结果: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不足但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宣布选举结果:
当选的委员和上级团代会代表,分别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候选人以外的被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报告。
大会正式选举结束之后,应及时召开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委托一名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9.举行团代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一般由一位担任团委领导职务的主席团常委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宣布团代会闭幕。
大会闭幕式的程序是:
①宣布到会代表人数;
②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
③通过本地区范围内的有关团的重大问题的决议;
④致闭幕词;
⑤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⑥大会闭幕。
第四阶段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0.召开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读本团代表大会所选出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团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数一至二人。
1)第一次全委会程序
①讨论通过全委会选举办法;
②讨论通过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③推选监票人、确定计票人:
④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
⑤宣布选举结果;
⑥通过全委会有关决议:
⑦新当选的团委书记讲话;
⑧宣布闭会。
2)选举中的有关问题
①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在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应在常委中选举产生。
②当选的常委、书记、副书记的名单按同级党委、上级团委批准的候选人顺序分别排列。
③新选出的团委一次全委会,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11.选举结果的报批
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上报选举结果。选举产生的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需要立即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班子经上级团委批复后,由同级党委发文公布。同时,党委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当选人任职手续。
12.做好团代会总结工作
新一届团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整个团代会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主要是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工作、大会宣传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搞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工作,选票均应保存到下一届委员会选举后销毁。
13.闭会期间有关班子调整问题
1)调动或指派团组织负责人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认为必要时,经过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调动或指派各该级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同级党委指派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不需要在下次团代表大会上确认。
2)委员的增选
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在必要时,经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召集团的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的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增选后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该级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