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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无形资产减值的核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应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小提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11-11】2015年12月31日,市场上某项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势头较好,已对光明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光明公司外购的类似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500000元,剩余摊销年限为5年,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50000元。
由于该专利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500000元,可收回金额为450000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按其差额50000元(500000-450000)计提减值准备。光明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