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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存货的初始计价方法
企业所具有的存货形态多样,计价方式也有很多种。一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计量和确认。
【例10-1】甲企业为生产机器设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该企业2015年12月发生两笔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为8500元,运输费用5000元。材料已经入库,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和税费。
(2)甲企业自制材料一批,耗用直接材料10000,直接人工5000元,分配的制造费用为2000元,已经办理入库。
上述两项业务应该进行的业务处理为:
(1)借:原材料 5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银行存款 63500
(2)借:原材料 17000
贷:生产成本 17000
以上两个分录,包含了两种类型存货的初始计价方法:外购材料和自制材料。外购材料在入库确认时,其价值应该包括购买成本、运输费用等,即50000+5000。自制材料在确认时,应该包括可归属于该项材料的所有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即10000+5000+2000。表10-1说明了各种来源存货的实际成本构成情况。
表10-1 存货实际成本构成表
续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