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反腐皇帝
朱元璋打“老虎”
朱元璋在上任后,立刻展开了打“老虎”三部曲。朱元璋当政31年,先后发起大规模6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其中最有名的包括胡惟庸案、郭恒案,朱元璋雷厉风行、铁腕整治的特点让在洪武时代做官的人每天出门上朝前就已经作好了随时掉脑袋的心理准备,当真印证了“伴君如伴虎”这句话。
胡惟庸案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
胡惟庸为人过于独断专行,对于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样的做法,自然让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此为祥瑞,并借此邀请明太祖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太祖大怒,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直到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方告结束。
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殿阁大学士为顾问。这一做法,结束了中国的宰相制度,加强了专制皇权。
然而现在的历史学家经考证认为,并没有太监拉缰绳从而阻止朱元璋进入胡家这回事,云奇这个人物也仅仅是正史捏造出来的。
朱亮祖案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开国大将朱亮祖受命出镇广东。朱是武将出身,识字不多,他放纵军士胡作非为,欺压良善,搞得天怒人怨。本来像朱亮祖这样的人是没人敢管的,但他偏偏碰上了一个性格耿直的县令道同,此人执法严明,敢于严惩地痞恶霸。
番禺城中有一群地痞流氓,欺行霸市。有一天,道同布好眼线,一举将他们抓获。百姓皆拍手称快。一些漏网之鱼找到朱亮祖,求他出面搭救。于是,朱亮祖将道同召至府上设酒食款待,席间委婉地请道同放人。道同却历数了这些人的罪恶,说道:“大人以侯爵之尊,出镇南疆,应当抚慰百姓,除霸安民,不要受小人蛊惑。”一席话将朱亮祖弄得哑口无言。
朱亮祖见道同一个七品县令竟不买他的账,觉得很没有面子。第二天早晨,朱亮祖亲自带人砸开枷锁镣铐,将那些地痞恶霸抢走释放,并借地方官员拜见的机会,诬陷道同礼节不周,对其进行了严厉责打。
朱亮祖有个罗姓爱妾,其兄弟天天带着一群恶奴在街上游荡,寻衅滋事,掠人田宅,抢人妻女。百姓告发罗氏兄弟的状纸堆满了道同的书案,一些人更是拦轿哭诉。道同十分棘手,知道只要自己一动手,朱亮祖便会出面干涉,但想到受害百姓,就决心再与朱亮祖斗一次。经过周密调查,道同秘密逮捕了罗氏兄弟,将其关入县衙,并派人严加看守,没想到朱亮祖这次更绝,直接调集军队冲进县衙将罗氏兄弟抢走了。道同仰天长叹,他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是斗不过朱亮祖的,但已经没有退路了。
与其束手待毙,不如主动出击。道同连夜写好奏章,派人秘密送往京城。不料,朱亮祖有个很聪明的幕僚,对他说:“按道同的脾气,他会冒死上疏的。大人,不如先发制人。”朱亮祖来了个恶人先告状,弹劾道同傲慢无礼,立刻让人拟好奏章,派人快马送往南京。结果,朱亮祖的奏章率先送到朱元璋处,朱元璋非常吃惊,在奏章中加了“目无官长”的罪名,当即批了“斩立决”,派使者去广东执行。朱亮祖派人买通了使者,弃船登陆,乘六百里快马,昼夜兼程,迅速赶到广州,将道同斩首。
几天后,道同的奏章也送到了,道同奏章字字血声声泪。朱元璋恍然大悟,方知受了朱亮祖的蒙蔽,于是,立刻派人追回诛杀道同的上谕,并调道同入京。但一切都晚了,使者回来称道同已死。朱元璋怎么想都不大对劲儿,照常理推算,前道命令应当能够追回,他知道一定是朱亮祖从中作祟,便再次派人捉拿朱亮祖父子进京。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父子被押到南京。朱元璋满脸怒气,朱亮祖双腿一软,就跪了下去,膝行向前,不住地以头撞地,请求宽恕。朱元璋怒火中烧,命武士对其进行鞭打。武士们早就从朱元璋的表情读出结果,于是,加重了鞭打力度,不一会儿,朱亮祖父子气绝身亡。
在这件事上,朱元璋快刀斩乱麻的风格体现无疑。
空印案
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过程可表述为:当时朝廷规定,户部(相当于今日的财政部)须每年审核各地方政府例行上报的财务报表,且要求非常严格,稍有不合,立即作废重报。于是,各地进京申报报表的财务人员为了少折腾,就便宜行事,在进京时携带多份盖好了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在与户部反复核对数字后,即可重新填制。
而造成“空印”的原因是,当时的通信、交通工具还不发达,汽车、火车、飞机统统都没有。因此,远的省份来回一趟京城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数个月,且不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一旦报表数据有误或是稍有纰漏,又得“从头再来”。长此以往,各地财务部门苦不堪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就出了这个对各方都有利的“空印”招数,并为各方所默认接受。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朱元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这件事后,认为这是个官员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的惊天大案。户部对地方政府报表的审核,是当时朝廷(朱皇帝)规定的制度。执行制度“没有任何借口”,必须无条件执行。制度执行中有困难、有弊端,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认定后方可“变通”,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否则即是违规,违规则必受惩罚。为此,朱元璋震怒了,下令将全国十三个省、一百四十一个府、一千多个县的主印官(一把手)共一千三百多人(其中包括监督不力者),不论清贪良莠全部处死,副职以下官员打一百棍,充军流放。
在这件事上,朱元璋铁腕整治的特点展现无疑。
郭桓案
事件起因: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财政部副部长)郭桓贪污,并检举其贪污行为如下:
第一条,用公款。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是朱元璋最早的根据地。由于这些地方的人民长期“无私支援”朱元璋的军队南征北战,为了回报这份恩德,朱元璋决定免除这些地方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官田则减半征收。但是,到了征税的时候,这些州县几十万官田的夏税秋粮,竟无一粒收缴上仓,全部被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自瓜分了。
胡惟庸案画像
第二条,吃回扣。户部本该收浙西地区的秋粮450万石,郭桓却只收了60万石粮食和80万锭银钞。这些银钞可以抵200万石粮食。剩下的190多万石粮食,就被郭桓伙同当地的官员私分了。
第三条,乱收费。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在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扰民害民,收取的费用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比如:车脚钱、水脚钱、口食钱、库子(即仓库保管员)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运输官粮的时候需要求神拜佛,以保佑官粮押运平安的钱)。
第四条,收红包。郭桓等人收受应天等地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
第五条,假充真。郭桓还搞纳粮入水、纳豆入水的勾当。每年都有一些奸诈的大户,伙同仓库官在豆、粮中拌水,以增加斤两。每间仓库容量不下一万余石,往往只因为一户刁民掺水,结果就导致官粮经湿热一蒸而全仓坏掉。
这个举报,引起了朱元璋的高度重视,他立即成立了以右审判(相当于国家检察院副院长)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专案组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后,很快向朱元璋汇报了调查结果: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总共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结果,朱元璋震怒之下,郭桓等主犯们的脑袋很快就搬了家。
与此同时,朱元璋采取铁血措施,还对他们的同党进行追查。结果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发现,几乎所有六部的官员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包括礼部尚书(相当于文化部部长)赵瑁,刑部尚书(相当于司法部部长)王惠迪,兵部侍郎(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王志,工部侍郎(相当于建设部副部长)麦至德等部级高官显贵。
古语云“法不责众”。但朱元璋先生不信这一套,他下令:该杀的都得杀!此案过后,中央各部里都只剩下寥寥可数的几个扫厕所的清洁工,部长差不多成了光杆司令。这种场景,在中国历史上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在这件事上,朱元璋“雷厉风行”的个性显现无遗。
总之,朱元璋当政31年,先后发起6次大规模肃贪,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成果辉煌。最后,不得不搞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新生事物”,就是贪官被判了死刑、流放,但还没有马上执行的,可继续留任办公,公务办完后再杀、再流放。堂堂衙门,竟出现了堂上犯人审堂下犯人的奇观。
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到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项极为危险的工作。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当真印证了“伴君如伴虎”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