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登跳研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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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乐队的建设问题

早在1961年11月中国音乐家协会主持召开的民族乐队音乐座谈会上,就曾广泛地讨论了民族乐队编制、总谱写法等有关民族乐队建设的问题。当时,虽未取得任何一致性的意见,但对此后民族乐队的发展却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将近20年来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1979年3月在成都召开的器乐创作座谈会上就将民族乐队规范化的问题列入正式的议题,讨论相当热烈,普遍认为民族乐队发展到今天,不论乐器的形制、性能、技巧,或乐队的种类、编制、表现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和提高,各个专业乐队的配备相当接近。不少同志建议为了便于交流,进一步促进民乐发展和提高,民乐队应该而且可以有个相对统一的编制,有个初步的规范了。本文就这个问题,阐述一些个人的看法。

民族管弦乐队的形成

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早在古代就有了。周代开始的雅乐乐队,就是一种规模不小的管弦乐队。如公元503年梁武帝时的雅乐乐队配备了大量的吹奏乐器、打击乐器和丝弦乐器,单就建鼓(4件)、镈钟(12件)、编钟(252件)、编磐(252件)这四种打击乐器计算,已有520件之多,可想见这个乐队之庞大了。雅乐乐队在漫长的封建时期几乎一直保留着、使用着,直到民国时还偶尔在祭祀上出现。据1873年湖南省浏阳县志记载,祭孔典礼上所用的乐器有吹管乐器:篪(4)、邃(6)、排箫(2)、箫(6)、埙(2)、笙(6);打击乐器:特钟(l)、编钟(16)、特磐(l)、编磐(16)、敔(l)、应鼓(l)、搏拊(2);弹拨乐器:瑟(4)、七弦琴(6)等共计75件。这样的乐队以古老的、文静的吹打乐器为主,没有拉弦乐器,表现力较差,但对于我们建立新型的乐队仍有参考价值。

隋唐时期的燕乐乐队,突破了雅乐的框框,广泛吸收民间的、外来的、各个民族的乐器,曾经盛行一时。据《新唐书·礼志》所载张文收设计的燕乐乐队包括短笛、长笛、尺八、箫、小笙、大笙、小觱篥、大觱篥、吹叶、贝、连鞉鼓、俘鼓、毛员鼓、铜钹、玉磐、方响、小琵琶、大琵琶、小五弦、大五弦、小箜篌、大箜篌、卧箜篌、筑、掐筝等乐器。这样的乐队不仅有了更为多样的音色变化、更为丰富的表演技巧,而且还考虑到音区的对比、同类乐器高低配套的做法,显然比雅乐进了一步,对后来乐队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解放后流传在各地的乐种,既继承了过去的传统,又有所发展,乐队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就我们所接触到的,大体可分管弦乐(如潮州大锣鼓、浙东锣鼓)、丝竹乐(如江南丝竹、浙江四明南词、广东音乐、福建南乐的“上四管”)、吹打乐(如河北吹歌、西安鼓乐)、丝弦乐(如河南板头曲)、吹管乐(如山东管乐合奏)、打击乐(如四川闹年锣鼓、江南十番锣鼓)等几种(见如下):

①编者注:传统的“丝竹乐”也包括吹管乐、打击乐、弹拔乐、拉弦乐。

丰富多彩的民间乐队,理所当然是我们组织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基础。尤其如潮州大锣鼓、浙东锣鼓那样比较完整的乐队,一般都包括了唢呐、笛子、笙、锣鼓、弹拨乐器和拉弦乐器,既有宏伟的吹打乐,又有悠扬的丝竹声,本来就是一种综合性的民间的管弦乐队,而新型的民族管弦乐队是和现代的专业创作联系在一起的,它既能演奏古代和民间的乐曲,也适应现代创作乐曲的要求,因此在乐器的品种、数量、质量上必然有所更新。

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历史可以从“五四”以后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出现的国乐队谈起。那时的乐队大都配备了笛子、箫、笙、鼓、钹、木鱼、扬琴、琵琶、二胡、中胡、大胡等乐器,演奏的乐曲有聂耳改编的《金蛇狂舞》《翠湖春晓》,上海大同乐会整理的《春江花月夜》,谭小麟作曲的《湖上春光》等等。乐队的规模虽然不大,它的性质却和传统的、民间的乐队不一样。

全国解放后,民族乐队和民乐创作迅速发展,成为城乡劳动人民音乐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民族音乐事业发展的可喜成就。下面,我们就几首乐曲的乐队编制来讨论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组合状况。

解放初期上海乐团民族乐队演奏《祝福组曲》(刘如曾作曲)的乐队编制与江南丝竹乐队比较接近(见表一)。

表一

这样的乐队可以说是一种扩大了的丝竹乐队。作者适当地运用和声、复调、配器等手法发挥了各个乐器的独立作用,使这个乐队既保留民间的传统特色,又有新意,虽规模不大,却无疑属于新型民族乐队的范畴了。

《闹秧歌》(顾振明作曲)的乐队规模并不比《祝福组曲》大多少(见表二,下同),但两个乐队的音响色彩迥然不同。在这个乐队的编制中,吹管乐器有笛子、笙和唢呐,不用柔弱的箫;弹拨乐器组包括了粗犷的大小三弦以及中阮、大阮等,不用柔美的琵琶、扬琴;拉弦乐器组加入明亮的高胡;打击乐器组中采用了响亮的大锣、大鼓,整个乐队的音响效果偏亮、偏响,可以说是一种扩大了的吹打乐队。

表二 部分乐曲的乐器配备表

1952年沈阳市文工团演出的《苗族见太阳》(朴东生编曲)是建国初期流传很广的一首民乐合奏曲。它的编制介乎上述两种乐队之间,已初具综合乐队的性质。

《东海渔歌》(马圣龙、顾冠仁作曲)、《千里棉田喜丰收》(胡登跳作曲)、《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彭修文编曲)、《红旗渠》(徐景新、金复载、陈大卫作曲)等几个乐曲的编制大致相同,这些乐队都保留了我国吹打乐和丝竹乐的民间特色,也适合表现社会主义中国的新风貌。《下山虎》(冼星海作曲、刘文金编配)、《渔家组曲》(王石路作曲)以及济南军区前卫歌舞团民族乐队演奏的《解放军进行曲》所用的乐队都配备了高、中、低成套的唢呐,使乐队更适应表现气势宏伟的乐曲,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浦江春早》(胡登跳作曲)的乐队规模较小,它是在上面几种大乐队的基础上紧缩而成的小乐队。

这些乐队的共同特点是:既继承民族的优秀传统,又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在汉族地区民族民间乐队的基础上适当加入必要的其他乐器,并且力求有宽广的音域、统一于十二平均律的音律、完整的半音、适当的音量关系、较宽的强弱幅度以及既丰富而又调和的音色,适宜表现多种地方风格的乐曲和现代创作乐曲。如中央广播电台民族管弦乐团(指挥彭修文、乐改组杨竞明等)解放初即对民族乐器做了一系列的改革工作,明确了乐队由吹、打、弹、拉四组乐器组成,在1956年全国第一届音乐周时,成功地演出了《陕北组曲》《光明行》《瑶族舞曲》等乐曲,对全国民族乐队的建设起了巨大作用。196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前卫歌舞团民族乐队加强了吹管乐和打击乐,又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音乐舞台上,博得好评。中央民族乐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大型乐队都是早期成立,水平较高,影响较大。各个省市和国外华侨聚居的地方,普遍地建立了民族乐队。一个具有独特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又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型民族管弦乐队体制,已初步形成了。

民族管弦乐队的编制

民族乐队的含义是比较笼统的。一般来说,凡是用民族乐器组成的乐队都叫民族乐队,以此区别于世界性的交响乐队。任何民族都可以有它的民族乐队。中国汉族地区流行的民族乐队,大都属于汉族的民族乐队。我们这里讨论的也正是汉族地区的民族乐队。

民族乐队的种类很多,如打击乐队、吹打乐队、丝竹乐队以及综合以上各种乐队乐器的管弦乐队等。我们把综合性的管弦乐队叫作民族管弦乐队。

民族管弦乐队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分类的条件主要可从人数的多少和唢呐的使用状况两个方面来考虑。唢呐的音量很大,一支唢呐的使用,要有相当数量的丝弦乐器配合才能得到平衡。唢呐的数目对乐队的音响和规模有一定的影响。表三所列的大中小型乐队编制,不仅在人数上有差别,而且音响效果也有明显的不同。

表三 民族管弦乐队编制表

小型乐队:不用唢呐,11人左右。吹笛者兼吹箫、新笛、巴乌;弹中阮的兼柳琴、大阮甚至三弦;弹琵琶的也可兼柳琴、阮;拉二胡的可兼板胡、坠胡等。这种乐队小巧灵活,属于丝竹乐队性质,可以演奏广东音乐、江南丝竹等风格性强的乐曲和新创作的小型合奏曲,还用来为独唱、独奏以及某些戏曲、舞蹈、杂技、小歌剧伴奏,用途很广。

中型乐队:使用l—2支唢呐,35人左右。三十多年来的专业民族乐队大多属于这种类型。采用两支唢呐的可用两支高音唢呐或一支高音唢呐和一支中音唢呐。

大型乐队:拥有高中低成套唢呐,70人左右。

各种类型的乐队可根据乐曲内容和风格的需要,加入少量不常用的乐器,如箫、管子、低管、巴乌、埙、方响、编钟、月琴、板胡、京胡等等。此外,还有不同编制的许多特性乐队,如10人左右的小乐队加唢呐,四五十人的中型乐队不用唢呐,完整的弹拨乐队加笛子,京剧三大件加打击乐队,完整的吹打乐队加低音拉弦乐器等等。

乐器与谱表

全部乐器分吹管乐器、打击乐器、弹拨乐器和拉弦乐器四组。除部分打击乐器外,所有乐器都有齐全的半音。

1.吹管乐器:

a.笛子组:分梆笛、曲笛和新笛,其音域为:

b.笙组:

c.唢呐组:

传统的八孔唢呐,各地叫法不一,有被称为“喇叭”、“海笛”、“大笛”、“大杆”等等。现一律称“唢呐”,必要时可标明调号,如E调高音唢呐、G调中音唢呐等。

2.弹拨乐器:

中阮的谱表,多年来被采用的有以第三线为c1的中音谱表、低音谱表、按实音记谱的高音谱表以及高八度记谱的高音谱表等等,很不统一。为了有利于演奏员互兼柳琴与中阮,可确定为高音谱表作高八度记谱,采用高中音谱表(terlbe tenor cleo),明确c1在第三间。

目前流行的中阮定弦法大致有等几种。为了有利于柳琴演奏员兼中阮,可统一定为:

3.拉弦乐器:

新改革的低音拉弦乐器如革胡、拉阮、拉琶琴、大胡等,形制多样,但定弦完全相同,可暂统称为大胡与低胡。

总谱中乐器排列的次序

乐队总谱的排列法,随着乐队编制的发展而逐渐演变,编制不稳定,排列法就无从统一。下面先看一看从建国以来出版的总谱中选出的五种排列式样:

1.从乐器的重要性自上而下依次排列。早在1814年编写的《弦索十三套》的总谱就是按照乐器的重要性,以琵琶、三弦、胡琴、筝的顺序排列的(见1955年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弦索十三套》第一集第9页)。1958年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中国管弦乐团整理的《春江花月夜》的总谱以琵琶、筝、箫、二胡、大胡、打击乐的顺序排列。

这种排列方法对于乐器不多、配器织体以某件乐器为主奏的情况是比较合适的。目前,有一些用小型乐队伴奏的乐曲总谱也常把主奏乐器放在最上面一行。

2.乐器不分组,以它的音高为依据排列。采用这种排法的总谱在解放初期是不少的。目前在业余的创作中还常常可以看到,有的甚至只笼统地分高音、中音、低音三行谱。

3.以吹、弹、拉、打的顺序排列。这种排列法在五六十年代的出版物中常见,如1957年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民间器乐合奏曲集》第二集全部乐曲的总谱都是将打击乐器排列在最下面的。最近几年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如197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张晓峰作曲的《山村来了售货员》总谱的排法就是这样。

4.以吹、弹、打、拉的顺序排列。最近十多年来,北京、上海出版的绝大部分总谱都采用这种排列方法。

5.以吹、打、弹、拉的顺序排列。由音乐出版社出版、刘殊改编的《北将军令》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歌舞团改编的《舟山锣鼓》等乐谱都采用这种排列方法。

面对如此多样的总谱排列式样,究竟采用哪一种才好呢?我认为,总谱中乐器的排列要做到:合理安排,便于读谱。全部乐器分成吹、打、弹、拉四组,并按此顺序自上而下排列,分别把小节线断成四截,每组乐器中的同类乐器放在一道,按音高次序排列,高音乐器在上,低音乐器在下。

从乐器的性质来看,拉弦乐器与弹拨乐器过去都用丝弦,现在多用钢丝弦,统称丝弦乐器,简称弦乐器。它们的音质和音量比较接近,我们不妨把这些乐器看成一个大的乐器组——丝弦乐器组,相当于交响乐队中的弦乐组,不过它还细分为拉的和弹的两个小组。

目前,民族管弦乐队中拉弦乐器的性能以及整个拉弦乐器组在乐队中的作用、地位,和交响乐队中弦乐组的性能以及它在乐队中的作用、地位是不完全一样的。交响乐队中的弦乐组在乐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是整个乐队的基础,所起的作用很大,单独运用的机会较多。然而目前民族管弦乐队中的拉弦乐器组还担当不起乐队基础这样一个重任,较少独立使用,它往往是和另一部分丝弦乐器——弹拨乐器组结合使用。因此拉与弹这两组乐器在总谱上安排得靠近一些完全有必要,它们中间不宜再插进一组打击乐器。

我们再来看吹与打这两组乐器,它们的音量较大,在实际创作中相互结合的机会较多。“吹打乐”又是民族乐队中特殊重要的组合形式。所以,总谱中让打击乐器紧挨在吹管乐器下面,比远插在丝弦乐器中间要合理得多。

据文献记载,我国周代的某些大型管弦乐队分“堂上乐”和“堂下乐”,实际上就是丝弦乐(及声乐)和吹打乐两大部分。演出时丝弦乐与声乐在堂上,吹管乐与打击乐在堂下,这样的排列已顾及到音响效果的要求。现在乐队演奏时,更明确以丝弦乐器靠前,吹打乐器靠后的位置排列。因此从排练、演出的角度来看,乐队总谱让吹与打靠近些、拉与弹靠近些,是有利于乐队指挥读谱的。如果用弹拨乐器把吹与打隔开,就差一些。将打击乐器放到拉弦乐器的下面去,总谱中最高一行是吹的,最低一行是打的,这样与乐队座位的排法差别更大,更不利于乐队指挥视谱。

早期的西洋交响乐队总谱也曾有过种种很不相同的排列方法。如莫扎特的总谱就有把小提琴、中提琴放在最上方,接着是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最下面又是大提琴、低音提琴的排列法。这种方法是把吹管乐器和定音鼓夹在弦乐组中间,有的把定音鼓放在最上面一行,也有把定音鼓放在最下面一行。最后,才肯定了把定音鼓等打击乐器作为一组紧接在铜管乐器组下面的排法。少数乐谱甚至把定音鼓和铜管乐器组的小节线也连在一起,这更说明了定音鼓是紧挨在铜管乐器的低音声部,而决不是紧跟着弦乐组的小提琴而安排的。中西乐队的总谱都把打击乐器放在紧挨着吹管乐器的位置的排列方法,是有它们共同的科学依据的,都是通过不断的实践逐步明确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民族管弦乐队总谱中乐器的排列次序应为:

吹管乐器组

打击乐器组

弹拨乐器组

(人声或独奏乐器等)

拉弦乐器组

打击乐器组最上方为定音鼓,然后以板、鼓、钹、锣的次序自上而下排列。弹拨乐器组以柳琴、琵琶、中阮、大阮作为基本的四个声部,扬琴放在柳琴的上方,筝放在大阮的下方,三弦作为色彩性的乐器,必要时可放在中阮与大阮之间。不常用的乐器可依类插入各组。下面是大型、中型及小型民族管弦乐队总谱的排列式样:

总谱的排列法是不是一定要统一?肯定地说,统一是有好处的。但是,在乐队编制还不是很肯定的状况下是不可能完全统一的,它只能在乐队编制渐趋完善的过程中、在我们的创作实践中逐步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即使是已经被认为比较完善的西洋交响乐队的编制和总谱排列法,到现在也不是完全统一、固定不变的,相反出现了更为多样的种种组合形式。况且对作曲者来说,总谱的排列方法到底还是比较次要的事,它和作品的质量几乎完全没有关系,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习惯了的或者创新的排列法去进行创作。但是,有一个统一的基本排列式样,便于读谱、便于交流、便于教学,好处很多,这也是毫无疑义的。

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建设已经经历了约半个世纪。它从简陋的、多种民间乐器凑合的状态,逐步发展到今天有个大体上相同的组织体制和规模,而且遍布全国,成绩是很大的。然而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着的。在民族管弦乐队已经相对稳定而提出规范化的同时,乐器改革、乐队编制、创作配器、演奏技巧等方面的研究正在蓬勃展开。巴乌、管子、葫芦丝、口笛、埙、编钟、方响、箜篌等乐器正在不断改革、试用。以唐代乐队、战国时的乐队或某地区的民间乐队为基础设计的民族管弦乐队编制也在不断地出现。现在,我们不能说民族乐队已定型了,只要有利于发扬中国的民族特色、有利于社会主义民族音乐事业的兴旺发达,国内外任何有益的经验都应学习、吸收。相信在民乐界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民族管弦乐队一定会进一步地完善起来。

(附乐队排列图示)

(原载《音乐研究》198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