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脑与科学(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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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导言

我十分荣幸地应邀作了1984年的里思讲演。继伯特兰·罗素在1948年开始了这个系列讲座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由一位哲学家来主讲。

但是,如果说作这个讲演是一种荣誉的话,那么它也是一种挑战。理想的里思系列讲座应包括六个广播单元,每个单元正好占半小时,各单元应能独立成篇,同时六个单元又能共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系列讲座应以先前主讲人的工作成果为基础,同时也应包含新的和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也许最难达到的就是,让那些有兴趣和敏感的听众能够完全听懂这个讲座,因为他们当中的多数人对论题内容、术语以及专家们持有的成见所知甚微。我不知道所有这些目标能否同时达到,但不管怎么说,这些正是我要争取做到的。促使我作里思讲演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深信,现代分析哲学的成果与方法能为更广泛的听众所接受。

将讲演稿编写成书,我最初的打算是对各章作某些扩充,以回答所有我所能设想到的来自我的那些善辩的同行们的异议,更不必说来自我在认知科学、人工智能和其他领域的同事们的异议。简单地说,我原想把讲演稿编写成一部有注脚等部分的正规的著作。最后,我还是改变了这种想法,因为采取系列讲座的方式完全能为任何一个有很大兴趣想理解这些论证的人所接受,而如果像原先计划的那样改写,将首先破坏了这个在我看来是本系列讲座中最富有感染力的一个方面。因此,书中的各章基本上是我里思讲演稿的原样。只是为了让内容更清楚明白,我作了些扩充,但我力图保持当初讲稿的文体、语调和那种不拘形式的风格。

这个系列讲座中压倒一切的主题涉及到人类与周围宇宙的关系,它尤其关系到我们如何去使以下两种概念相一致的问题:一种是关于我们自身的传统的心理主义的概念;一种是视宇宙为一个纯物理系统或一组相互作用的物理系统的表面看来不一致的概念。围绕这一主题,每一章讲一个具体的问题:什么是心与脑的关系?单凭有合适输入与输出的恰当程序,数字计算机能否具有心灵?一种计算机程序的心理模式是否可能?什么是人类行为结构的性质?社会科学作为科学,它的地位如何?如果完全可能的话,我们怎样将我们对自己自由意志的确信与我们视宇宙为一个或相互作用的一组物理系统的观念协调一致?

在整个系列演讲过程中,还涉及到某些其他重要问题,不过由于篇幅所限,不能充分展开论述。因此我想在这个导言中把这些问题充分地说明一下,这样做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以下各章的内容。

第一点我要说明的是,关于人脑的功能我们所知甚少,而基于这种无知之上的某些理论的矜夸与造作又是如此之多。神经生理学家戴维·休伯尔在1978年写道:“我们关于脑的知识处于一种极其初级的程度。尽管对一些领域我们已提出了某种功能的概念,然而其他方面,就掌握的程度而言,我们的认识几乎相当于尚未知道心脏有泵血功能时对心脏的认识水平。”的确,如果一个对此感兴趣的外行人,像我这样,读了半打关于脑的权威教科书,并且努力去寻求能使任何好奇的人立即想到的那些问题的答案,那么,他很可能会感到失望的。究竟什么是意识的神经生理学?为什么我们需要睡眠?究竟为什么酒精会使我们变醉?记忆究竟是怎样贮存在大脑中的?到目前为止,我们简直不知道任何关于这些基本问题的答案。从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到人工智能等种种学科提出的许多关于心灵的主张正是建立在这种无知之上的。这些主张是建立在我们极贫乏的知识基础之上的。

将神经元作为脑功能的基本单位,是对脑的传统看法,这不过是有关脑功能最显著的东西。脑接收的所有输入种类,包括刺激视网膜的光、刺激耳膜的声波、作用于皮肤而使神经末梢活动引起触压、热、冷和痛觉的压力等等,所有这些信号采用一种共同的输入手段:各种不同速率的神经元冲动。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些不同速率的神经元冲动,在各神经环路中和脑的各部位状态下引起所有那些形形色色的心理生活。一朵玫瑰花的气味、对蓝色天空的体察、洋葱的味道以及数学公式的概念,这一切都产生于各环路中、与脑的各部位状态相关的不同速率的神经元冲动。

那么造成我们心理生活差异的种种神经环路和局部环境究竟是什么呢?没有人能详细地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们确实有可靠的证据说明脑的一定区域被一定种类的经验所分化。视觉皮质在视觉经验中有着一种专门的功能,听觉皮质在听觉经验中也是如此,等等。假如将听觉刺激提供给视觉皮质,将视觉刺激提供给听觉皮质,那么将会产生什么结果呢?据我所知,没有人做过这种实验。但似乎这样的假设是有道理的:听觉刺激会被“看见”,也就是说,听觉刺激会引起视觉经验;视觉刺激会被“听见”,即,视觉刺激会引起听觉经验;这两种现象来自视、听觉皮质各自的、我们还不十分了解的特性。尽管这种假设是推测性的,但如果你考虑一下这个事实:用力在眼睛上一按,这不属于光学的刺激,却能引起视觉的一闪现(即“眼冒金星”),这表明这种推测有着某种可成立的根据。

贯穿全书的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把有意识的心灵视作像其他生物现象一样的一种生物现象,我们生来就具有一种文化上的抵御力。这可以回溯到17世纪的笛卡儿。笛卡儿把世界划分为两种实体: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物质实体属于科学的专门领域,精神实体则是宗教的地盘。甚至到了今天,这种划分在某种程度上也被接受了下来。比如说,意识和主观性常常被看作是不适合于科学研究的题目。这种有意回避意识与主观性的态度,正是一种执着的客观化的倾向。人们往往认为,科学所研究的必须是关于客观地可观察的现象。有时,当我给生物学家和神经生理学家们讲课时,我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很不愿意笼统地将心灵,特别是意识,划在科学研究的专门领域之内。

这第三个问题,不易让人意识到却贯穿在通篇内容中:我们用来讨论这些难题的传统术语在许多方面是不恰当的。就拿组成本书书名的心、脑与科学三个术语来说,只有“脑”一词是完全明确的。我所说的“心”仅仅是指:不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构成我们精神生活的思想、感情和经验的序列。但是,使用“心”一词,具有包含旧哲学理论中灵魂含义的危险。要想改变把心看成是一种东西,或至少是一个场所,或至少是所有心理过程在其中发生的某种黑箱的观点,是十分困难的。

“科学”一词的处境就更糟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情愿不去使用这个词。“科学”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表示敬意的字眼,所有那些根本不同于物理学和化学的学科都渴望称自己为“科学”。我们可以记住这样一条好的经验:任何自称是“科学”的东西,很可能不是科学。例如,基督教科学、军事科学,也许还有认知科学或社会科学。“科学”一词,容易使人联想到许多身穿白大褂的研究人员摇动着试管,注视着仪器。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科学”意味着一种神秘的一贯正确性。我想提出如下与此相对的观点:我们在理智的学科中所极力追求的是知识与理解,不论在数学、文学批评、历史学、物理学或哲学领域里,我们所得到的也只是知识和理解。由于一些学科比另外一些学科更系统些,我们可以为那些相对系统些的学科保留“科学”一词。

我感谢许多学生、同事和朋友对我准备里思讲座,包括广播稿和此书的出版所给予的帮助。我特别要感谢的有:艾伦·科德、雷雅纳·卡里翁、斯蒂芬·戴维斯、休伯特·德赖弗斯、沃尔特·弗里曼、巴巴拉·霍兰、保罗·库伯、卡尔·普里布拉姆、冈瑟·斯滕特和瓦内萨·万。

英国广播公司给予了我特殊的关照。感谢演讲部主任乔治·费希尔的大力支持和我的节目制作人杰夫·迪汉的通力合作。我的妻子达格玛·塞尔始终在协助我的工作,我由衷地感谢她,并将此书献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