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会有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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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的规模要适中

会议的规模适中,就是参会人数要严格控制,主要是控制会议出席人员(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数量。

要坚持能少则少的原则。限定出席人员,是为了避免与会议议题无关的人或对会议起消极作用的人到会。但对于法定与会人,就要按照特定的法律、法规、组织章程或会议规则赋予与会人的与会权利,并以此作为统计会议人数的依据。没有特殊情况或不经过固定的组织程序,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法定与会人的与会权利。例如,任何一种形式的代表大会的召开,都要严格按照有关的组织法或组织条例,确定会议代表名额,不可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除此之外,各种形式的专题会议或工作会议的参加人数,由会议的组织部门依情况自行掌握,以严格控制为原则。对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其他来宾的限定,主要的原则是人员不可过多,避免喧宾夺主和使会议负担过重。对会议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限定,应参照会议等级的标准来执行,尽量不要超员,以避免加重会议负担。

具体规模,参见附录三《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