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法兰西王国的专制制度
15世纪进入尾声时,法兰西王国同样经历了王权与贵族之争,这场纷争也以王权的胜利告终。1461年就任法兰西国王的路易十一是一位前所未有的昏君,他的高压政策引起法兰西贵族的强烈不满。因此,1465年,在路易十一即位四年后,法兰西王国贵族发动抵制路易十一的“公益同盟”战役,各路贵族率军围攻巴黎。此时,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是勃艮第公国领主,拥有阿图瓦和弗朗什-孔泰地区,并且获得了布拉班特、林堡、埃诺及佛兰德斯等多座富庶城市的统治权。“大胆的”查理正欲从安茹的勒内手中夺取普罗旺斯伯国的控制权,使勃艮第公国诸领地形成一道拦截带,阻断法兰西王国与欧洲列国的联系。布列塔尼公爵弗朗西斯二世和波旁公爵查理二世、阿马尼亚克伯爵约翰五世及其加斯科涅家族族人同仇敌忾,全都毫不犹豫地鼓动英格兰王国及其他国家联手对抗路易十一。虽然已经四面楚歌,但路易十一依然甲不离身,最终凭借其狡猾的手腕将“公益同盟”内的各路贵族一一击溃。最终,在镇压“公益同盟”后,路易十一成功巩固了自身的权力。另外,由于路易十一的执政方针对法兰西王国国民议会十分有利,法兰西王国国民议会一直支持路易十一。路易十一始终鼓励贸易发展,并且不断扩大各大城市的权力。在他统治期间,他接连击败了一个个政治对手。法兰西王国愈发太平兴盛,法兰西的农业也不断蓬勃发展。路易十一时期的税赋十分繁重,因为在面对爱德华四世这样强大的对手时,他并没有大动干戈,而是利用贿赂手段使爱德华四世退兵。佛兰德斯历史学家菲利普·德·科米纳曾做过一次颇受民众诟病的对比,即路易十一执政期间,法兰西王国政府敛税共计四百七十万法郎,但查理七世统治时期,法兰西王国政府的总税收只有一百八十万法郎。除了菲利普·德·科米纳,认为路易十一征税过重的人似乎寥寥无几。以上几点充分说明路易十一管理民众的智慧。路易十一十分清楚,自己如果要对抗上层贵族,那么必须扶持下层民众。然而,路易十一以民众名义做出的一切努力都被他专横的统治方式抵消了。路易十一即位前,依据王权至上的理念,法兰西国王征收税赋不乏先例,约翰二世、查理五世、查理六世及查理七世都曾征收赋税。但在长达二十二年的统治期内,路易十一从没用征税以外的其他方法募资,致使普通法兰西民众忘记了自由的概念。像菲利普·德·科米纳一样不受欢迎的思想家依旧认为,一位非法征税的国王只是昏庸残暴的统治者。如果一位君主只顾敛财,那么他永远无法成为真正强大的君主。尽管如此,路易十一逝世时,法兰西国民议会的大部分议员早已将这些思想家的理念抛诸脑后。他们依旧聚众游行,表达对路易十一的哀思。虽然最初,法兰西国民议会曾信誓旦旦地宣称要废除租税及其他专制税制,但后来,由于法院从中作梗,法兰西国民议会只能屈服,听任即位的路易十一按照查理七世设立的税制征税,并且税率比原先高出百分之二十五。法兰西国民议会明确表示,路易十一的这项征税权是法兰西国民议会做出的让步,并且规定这一税制只能持续两年。税制失效后,法兰西王国将重新召开议会确定新的税制。但这些规定并不像在自由意志下产生的慎重决定。我们十分清楚,法兰西国王获得省议会的征税许可,要比获得法兰西国民议会的征税许可容易许多。因此,法兰西国王通常不愿意召开法兰西国民议会,如果召开法兰西国民议会,则意味着法兰西国王的每一项国策、每件琐碎家事安排都必须受人指摘。鉴于路易十一成功利用个人声望确立专制税制,我们必须承认,他绝对是法兰西王国自由主义覆灭的一大推手。与此同时,路易十一的其他国策体现出他的独裁专横。对此,我们不必多言。一位允许法官吞并获罪者财产,并且让这样的法官审判民众的国王是不会做出任何为民众谋福祉的爱国举动的。同样,一位君主如果命令其守卫击倒任何在规定时间外靠近宫墙半步的人,并且肆意将人打入铁牢,那么他绝不可能心系民众的生命与自由。因此,我们十分肯定,路易十一重视发展商业且着力赋予城市权力绝对是出于专制统治的需要,因为他只有这样做才能获得民众支持,牵制实力过强的封建诸侯。但我们不应否认,随后,路易十一的这种利益观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同情劳动阶级的积极心态,这体现在他许多细微且本能的行为中。然而,路易十一的确让民众沦为王权的附庸。首先,他施以狡猾的计策,镇压欺凌劳动人民的剥削者。随后,他一心剥夺民众的政治权利,导致除了地方自治权,民众没有其他权利,民众心中的自由意志也被消磨殆尽。因此,即使路易十一驾崩后,法兰西人民仍甘愿在日后一个个暴政时代卑躬屈膝。
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一
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
爱德华四世
菲利普·德·科米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