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模型与方法
本章关注的四种整体思路,在许多学科中都能找到,只是在其中一些学科中颇具争议。首先讨论的是比较,然后是模型的运用,接下来是计量方法,最后是社会“显微镜”的运用。
一 比较
比较在社会理论中始终居于核心位置。事实上,涂尔干明言,“比较社会学并不是社会学的一门特殊的分支,而就是社会学本身。”他特别强调,对于“共变”(concomitant variation)的分析有如某种“间接实验”,使社会学家可以从对一个社会的描述转向分析该社会为何采取某种特定形式。
涂尔干区分了两种比较,两种他都提倡。其一,是比较结构类似的社会,或者按照他很能说明问题的生物学类比,“同种”(of the same species)的社会;其二,是比较具有本质差异的社会(Durkheim 1895:第六章;参看Béteille 1991)。涂尔干对于比较语言学和比较文学的影响,尤其是在法国的情形,可谓显而易见。
另一方面,历史学家往往拒绝比较,理由是他们关注的对象特殊、独特、不可复制。然而,针对这种经典的异议,也有一种同样经典的回答,它出自马克斯·韦伯1914年在有关城市史的论战中对于历史学家格奥尔格·冯·贝娄的回应:“史学应当确定中世纪城市之类的对象的特殊之处,这一点我们绝对有共识;但是,我们只有首先找出在其他城市(古代的、中国的、伊斯兰的)中缺失的要素,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转引自Roth 1976:307)
对于比较思路,美国社会学家莱因哈德·本迪克斯所称的“对照概念”(Reinhard Bendix 1967)可谓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比较,我们才能看出缺少了什么;换言之,才能理解某种特定的缺失的意义所在,比如中国文化中缺乏原罪观念。这正是维尔纳·桑巴特的名著《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意旨所在(犹如日后的为何非洲没有封建制、英国没有马克思主义、美国没有足球之类的研究)(Goody 1969;McKibbin 1984)。这也是韦伯自己有关城市的论著的基本策略,他主张,只有在西方世界才能找到真正自治的城市(Sombart 1906;Weber 1920:iii,1212—1374;参看Milo 1990)。
这些例子告诉我们,这两种方法,即特殊化与一般化(或历史性的与理论性的),其实是互补的,两者都依赖于比较,不管是直接比较还是间接比较。美国历史学家杰克·赫克斯特曾经将知识分子分为“堆合者”(lumpers)与“析离者”(splitters),认为具有分辨力的析离者相比于把离散的现象看成一堆集合的人还是高出一筹(Hexter 1979:242)。诚然,没有人想当粗鲁的堆合者,没有能力做出精细的区分,可是,从表面离散的现象当中看出共同之处,当然和从表面类似的现象当中看出如何不同有着同样宝贵的学术素质。无论如何,没有比较,就不可能知道从哪里着手析离。
在最先追随涂尔干和韦伯的历史学家当中,就有马克·布洛赫与奥托·欣泽。欣泽从韦伯那里学来了比较方法,不过,他的分析还是局限于欧洲。他聚焦于韦伯所称的“法理型”或“科层制”政府形式在不同的欧洲国家分别如何发展,关注的话题像是委任官员(commissarius)兴起的意义,这种官员并非买官而得(那是近代早期欧洲的惯例),因此国王可以随意更换(Hintze 1975:267—301)。
至于马克·布洛赫,他的比较方法取自涂尔干及其追随者,尤其是语言学家安托万·梅耶(Sewell 1967;Rhodes 1978;Atsma and Burguière 1990:255—334)。他对该方法的界定与他们类似,也区分了“邻居”之间的比较与彼此时空相隔遥远的社会之间的比较。他基于类似的理由倡导比较方法,因为这样可以让历史学家“在令人兴奋的追寻原因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Bloch 1928;参看Détienne 1999)。
布洛赫的比较研究中有两项特别知名。《国王神迹》(1924年)比较了英格兰和法兰西这两个邻居,两国的统治者都被认为拥有治愈瘰疬病(scrofula)的力量,只需要触碰患者即可。《封建社会》(1939—1940年)考察了中世纪欧洲,但也有讨论日本的章节。布洛赫点出了骑士(knight)与武士(samurai)之间的相似之处,但也强调以下两者之间的差异,一是武士对于其主公(master)的单边义务,一是欧洲的领主(lord)和封臣(vassal)之间的双边义务,如果上级伙伴没有尽到他那一份承诺,下级伙伴有权利反叛(参看P.Anderson 1974:435—461)。
二战之后,随着发展经济学、比较文学和比较政治学之类的分支学科蓬勃兴起,比较研究势头强劲,在美国尤其如此。1958年,《社会历史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创刊,这就是这股潮流的组成部分(Atsma and Burguière 1990:323—334)。尽管有许多专业史家依然对比较方法心怀疑虑,但还是有可能指出几块领域,是这种方法已经证明成果丰硕的。
例如在经济史领域,学者们往往以比较视角来看待工业化过程。社会学家索尔斯坦·凡勃伦出版过讨论德国与工业革命的著述,追随其脚步,历史学家们也探问,其他正处于工业化过程的国家是遵循还是偏离英国模型,而像德国和日本之类的后起者是否享有相对于其先行者们的优势(Veblen 1915;Rostow 1958;Gershenkron 1962)。
在政治史领域,吸引最多关注的是有关革命的比较研究。这种风格最知名的作品包括巴林顿·摩尔有关“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的分析(Barrington Moore 1966),个中涉及甚广,从17世纪的英格兰到19世纪的日本;西达·斯考切波有关1789年的法国、1917年的俄国与1911年的中国的研究(Skocpol 1979),这是她“揭示类似因果模式”的三个个案;以及更为晚近的杰克·戈德斯通的著作(Goldstone 1991),书中探讨了早期现代欧洲、奥斯曼帝国和中国的革命与叛乱。
摩尔对比较方法的使用最见成效的,是通过这种手段来检验一般性说明(他感兴趣的是那些不符合一般性的东西,就好像韦伯感兴趣的是那些缺失的东西)。用摩尔自己的话来说:
比较方法可以充当一种粗略的否定性核查,检验公认的历史说明……了解了19世纪及20世纪早期德国农业精英与工业精英结盟,也就是广受讨论的钢铁与黑麦的联姻,对于民主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你就会好奇,为什么在美国,与此类似的钢铁与棉花的联姻,却没有防止内战的爆发(Moore 1966:第xiii—xiv页)。
在思想史方面,比较方法在科学史研究中运用得更多一些。比如说,李约瑟作为一名转向汉学的前生物化学家,关注的是说明中国为何未能发生科学革命,而古代史专家乔弗里·劳埃德则比较了希腊与中国理解世界的模式异同(J.Needham 1963;参看Huff 1993;G.E.R.Lloyd 2002)。
在社会史方面,在马克·布洛赫的启发下,有关封建制的比较研究继续蓬勃发展,既有关于欧洲和日本的讨论,也包括针对印度和非洲的研究。英国人类学家杰克·古迪提出(Goody 1969),正是由于存在爱攻击马的舌蝇,西非才未能发展出封建制之类的东西,这正是韦伯所谓“缺失的东西”之类研究中最有意思的实例之一。
婚姻模式比较是人口学家约翰·哈伊纳尔一项著名研究的主题,他对比了西欧的晚婚体制与世界其他地方盛行的做法,前者与新婚夫妇需要另立家户有关。哈伊纳尔(Hajnal 1965)又激发了其他一些比较研究,其中尤值一提的是古迪的一部论著(Goody 1983),他认为,西欧的体制是中世纪教会的产物,它不鼓励亲友通婚,想以此增加从未婚者那里承继财产的机会。此外,历史人类学家艾伦·麦克法兰运用与韦伯很相似的分析策略,发表了一系列研究,试图通过比较英国与从波兰到西西里等欧洲其他许多地方的异同,界定英国社会的英国性(个人主义、暴力倾向较低、与资本主义特别契合的文化,如此等等)(Macfarlane 1979,1986,1987)。
在这份简短的例证清单上再加几个并不困难,但它们或许已经足以表明,比较史学已经产生了不少配得上名声的实质性成就。但它也有其危险所在,尤其是以下两点。
第一种危险,在于过于轻易地接受预设,认为各社会沿循某种无法避免的阶段序列逐级“进化”。马克思、孔德、斯宾塞、涂尔干等19世纪学者所使用的比较方法,究其根本,就在于识别某个特定社会业已达到的阶段,并将其置入社会进化的阶梯。而在今天的许多学者看来,这种预设似乎不再站得住脚(参看下文边码第144页)。因此,问题变成了在做比较分析时,既避免进化主义,又避免静态立场,韦伯的分析往往就力求这么做;要考虑到社会可能经历的路径(path)不同,或者按照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佩里·安德森的称法,“轨迹”(trajectories)不同。
其二,还有种族中心论的危险,指出这样一种危险,很可能显得奇怪,因为比较分析一向让人想到,西方学者对各种非西方文化的意识不断增强。尽管如此,这些学者也往往将“西方”当作规范,其他文化都是对它的偏离。
以印度的拉贾斯坦王国的“封建制”为例,这则带有警示性的故事,想成为比较史家的学人或许都得牢牢铭记。1829年,詹姆斯·托德,一位供职于东印度公司的官员,向公众展示了他所称的“拉贾斯坦封建体制速写”。托德依据历史学家亨利·哈拉姆此前不久的《中世纪欧洲状况考察》(Hallam 1818),对这两种社会表面上的类似之处大事渲染。他脑子里想的都是哈拉姆,未能注意到,在印度的个案中,所谓“领主”与“封臣”之间的家庭关系更为重要(Thorner 1956;参看Mukhia 1980—1981;Peabody 1996)。
还有一个问题在于确定究竟和什么进行比较。19世纪的那些比较方法学者,像是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爵士,关注特定文化性质或习俗之间的相似性,却忽视了这些习俗各自的社会背景,而后者往往彼此迥异。有鉴于此,这些学者的分析会像托德的记叙一样,被抨击为浮于表面(Leach 1965)。
那么替代选择是什么?功能主义者(参看下文边码第128页)会主张,真正的研究对象是不同社会中的“功能等价项”(functional equivalents)。比如说,美国社会学家罗贝特·贝拉就注意到,在日本的经济成就(早从17世纪开始)与韦伯有关资本主义和新教教义之间关联的假设之间,存在歧异之处。他提出,日本佛教的某种特定类型发挥了类似的功能,即鼓励类似于“新教伦理”的勤勉工作、节俭生活的精神(Bellah 1959)。
话说回来,我们在解决一个问题的过程中,又发现自己面临其他问题。“功能等价项”这个概念只是“功能主义”这个学术套装的一部分,而这个套装已经遭到了强烈抨击(参看下文边码第130页)。无论如何,功能等价项的例证并不总是像贝拉所举的那么清楚明了。我们如何确定什么算是可堪比较呢?批评这种思路的人喜欢说,“你不能拿苹果和橘子相比较”,但在研究社会的时候,谁来确定什么算是橘子,什么算是苹果呢?
比较面临着某种两难。如果我们只比较特定的文化特征,我们就已经限定了某种精确的东西,可以指出其存在还是缺失。但这样我们就有可能沦为浮于表面。另一方面,如果追寻可堪比较的东西,会导致在不同的整体社会之间进行比较。那么,对于在纷繁多样的方面彼此不同的社会,我们又如何能够做出有益的比较或对比呢?
如果我们看看一个著名的实例,阿诺德·汤因比的鸿篇巨制《历史研究》(Toynbee 1935—1961;McIntire and Perry 1989;McNeill 1989),宏大层面上的比较也会明显暴露出问题。汤因比的比较单元是整体的“文明”,他区辨出世界历史上大约20个这类文明。当然,他得将每一个文明化约为一小群特征,以便使比较成为可能。正如其批评者很快指出的那样,他也不得不在不同文明之间设置人为界限。
对这样一项雄心勃勃的工作,汤因比还缺乏足够的概念工具,这使得事情愈发艰难。帕斯卡尔像个孩子似的自己发明了一套几何学,汤因比也差不多,自己创造了一套概念,像什么“挑战与回应”(challenge and response),“退缩与回归”(withdrawal and return),或是“外部无产者”(external proletariat)——这个术语巧妙借用了马克思的概念,意在说明“蛮族”如何侵入帝国——但这些术语并不足以支撑其宏大艰巨的任务。你很难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对当时的社会理论更熟悉一些会对他的分析大有助益。比如说,涂尔干原本可以引导他看到比较方法的一些问题,埃利亚斯(参见下文边码第148—150页)能让他看到视文明为进程的观念,而韦伯能让他领略如何运用模型与类型。
二 模型与类型
“模型”(model)的初步定义,不妨表述为一种思维建构,它能将现实简化,以便理解现实。它就像一幅地图,其之所以有用,端赖于彻底省略现实的某些成分。它将现实的数量有限的要素或“变量”整合成一个内在逻辑一致的系统,其中各部分相互依赖。不妨这样描述“模型”使得我们可以说即使是历史学家,执着于特殊性的历史学家,也随时都使用模型。比如说,有关法国大革命的一种叙事性阐述,也是一种模型,因为它肯定得简化事件,也要强调事件之间的统合,以便讲述一个可以理解的故事。
然而,更严格地使用“模型”这个术语,或许更见益处。我们不妨为这种有关模型的模型增加一个要素:这是一种简化现实的思维建构,意在凸显反复出现的、一般的和典型的东西,表现为一组特征或属性。因此,模型与“类型”(type)成了同义词,这或许并无不妥,因为“typos”就是希腊语里的“mould”或“model”。马克斯·韦伯说“理念型”(Ideal Types,Idealtypen),现代社会学家会说“模型”(Weber 1920:i,212—301)。成为一种模型的例证的,不是“法国大革命”,而是“革命”,因为自此之后就开始使用这个术语了。
下文将反复出现的一个例证,是两种有关社会的相互对立的模型,一是“共识”模型,一是“冲突”模型。“共识模型”与埃米尔·涂尔干相挂钩,强调社会纽带、社会团结、社会结合的重要性;而“冲突模型”与卡尔·马克思相维系,侧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普遍存在。这两种模型都显然属于简化处理。但这两种模型也都蕴含着重要的洞见,这一点同样显而易见,至少对于当下的研究者是这样。不可能找到一个完全不存在冲突的社会,而没有团结,也根本不可能有社会。同样,正如我在稍后的章节中会展示的那样,不难发现,秉承其中一种模型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看起来会忘记另外一种。
有些历史学家会否认与模型有任何勾连,并且如前所见,声称自己的工作就是研究特殊事件,尤其是那些独特的事件,而不是做出普遍概括。然而,实际上,他们大多数人都在使用模型,只不过就像莫里哀笔下的茹尔丹先生(Monsieur Jourdain)使用散文,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这么做。比如,他们通常会对特定的社会做出一般性的陈述。布克哈特的名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Burckhardt 1860)就明确地关注作者所称的“反复出现的、持续存在的、具有典型性的因素”。刘易斯·纳米尔在其《乔治三世即位时的政治结构》一书中,考察了18世纪的英国“人们为何进入国会”。在最近一百年左右,历史学家发现难以避免“封建制”、“资本主义”、“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之类一般性术语。他们为了回避“模型”这个词,往往会允许自己谈论某种“体制”(system),“封建(体)制”这个措辞就可以回溯到18世纪;或者谈论中世纪庄园之类现象的“经典”形式或“教科书”形式。
德国经济史家沃纳·桑巴特曾在一篇颇具争议的名文中(Sombart 1929)告诫经济史学者,他们需要自觉地使用经济学理论,理由是这样才可以从研究孤立的事实,转向考察体系(参看Hicks 1969:第一章)。而这些体系一般都会以简化模型的形式加以讨论。因此,尽管经济史学家使用“重商主义”这个术语,但正如瑞典学者埃利·赫克舍尔所言,“重商主义从未以存在科贝特或克伦威尔这样的人的意思存在于世。”它就是一种模型,事实上就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Adam Smith 1776)中使用的两种模型之一,后者在书中提出了“农业体制”和“商业体制”这一著名对立(Heckscher 1931:1)。
“资本主义”是另一个经济史家极难舍弃不用的模型。俄国经济学家亚历山大·恰亚诺夫的经典研究中所分析的“农民经济”亦是如此(Chayanov 1925;参看Kerblay 1970)。而城市国家这种经济组织类型,同样描述成强调反复出现的特征的模型形式比较好。比如说,城市对于周遭乡村在政治上所享有的支配地位,往往伴随着以低价榨取一定份额的食物,因为城市政府更担心的是因为缺少粮食而造成的城市骚乱,而不是农民反叛(Hicks 1969:第42页以下;参看Burke 1986:140—152)。
文化史乍看起来是最不适合采用模型来研究的领域,然而……诸如“文艺复兴”“巴洛克风格”“浪漫主义”之类的术语,如果不是指称一组特征,又能是什么?或者以“清教主义”为例。借用赫克舍尔的话,不妨说,清教主义从未以存在新教布道家理查·薛伯斯(Richard Sibbes)或约翰·班扬这样的人的意思存在于世。但要用这个术语来指称一组特性的聚合,像是强调原罪、专断的上帝、预定论、苦行道德,以及对于圣经的原教旨主义式解读,或许也很有用。就现代早期英国的情形而言,这种精确的定义大有裨益。另一方面,你只要对跨文化比较感兴趣(比如比较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最好是效仿厄内斯特·盖尔纳,使用“一般清教主义”(generic puritanism)这个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苦行主义、原教旨主义,但不包括像原罪这样的特征(Gellner 1981:149—173)。
转向政治领域,我们会发现,许多历史学家和历史社会学家都已经觉得“革命”成了一种无法舍弃的模型,并往往将之与“叛乱”观念相对立(后者被界定为一种针对个体或虐待的反抗,而不是一种改变整体体制的尝试)。他们为时空相距遥远的多场革命给出了类似的说明。其中有些学者还使用了“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这一著名的社会学假设。根据这一假设,革命的发生并不总是在最糟糕的时期,倒是更多发生在状况趋于恶化的时期,更准确地说,是在特定群体的期望与其对于现实的感知之间出现歧异的时候。
社会学家西达·斯考切波业已提出,法国、俄国与中国革命的共同之处(但也是使之有别于那些不太成功的叛乱之处),就是以下两种因素的融合:一是“外部更为发达的国家”给国家造成的“压力增强”,一是“助长农民广泛反叛地主”的农业结构。这些国家陷于“交叉压力”之间:一面是国际强权竞争愈演愈烈,另一面是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约束了政府所能做出的反应。另一方面,杰克·戈德斯通在有关现代早期欧洲与亚洲的一项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生态变迁至关重要,它导致人口变迁,并就此导向“国家崩溃”(Skocpol 1979,相关批评参看Aya 1990:73—75,90—92;Goldstone 1991)。
回到相邻的比较:历史学家往往尝试对某个特定时期相邻国家的制度变迁进行普遍概括,并且想出“新君主国”“都铎王朝的政府革命”“绝对主义的兴起”“19世纪政府革命”之类的用语。从比较的观点来看,所有这些变迁都更像是从马克斯·韦伯所谓“家产制”到其所称“科层制”政府管理形式变迁诸阶段的局部例证(Weber 1920:iii,956—1005)。
韦伯的这种区分已经激发了相当一批历史研究,涉及从拉美到俄国的众多区域。(研究的实例参看Pintner and Rowney 1980;Litchfield 1986。比较思路可参Mann 1986—1993:第二卷,第444—478页。)或可从以下六个相互对立的属性的角度来梳理:
家产制 科层制
1.司法界域不定 司法界域限定
2.非正式等级秩序 正式等级秩序
3.非正式培训与考核 正式培训与考核
4.兼职官吏 全职官吏
5.口头命令 书面命令
6.有所偏倚 无所偏倚
这种区别并非好体制与坏体制之别,甚至也不在于高效体制与低效体制之别(虽说“效率”这个概念本身可能就是在科层体制下才兴起的)。重要的是,两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完好“契合”于不同类型的社会。它们各有其益处,也各有其代价。科层制的无所偏倚(impartiality)意味着平等(equality)意义上的公正(fairness),但也意味着标准化(standardization),对于个体之间的差异,抱持一种制度化的无所系怀。遵循规则或许能增进效率,但也可能降低效率,让人们囿于“官僚作风”。与科层制相维系的,是詹姆斯·斯科特所称的“国家的视角”(Scott 1998),即对于信息的理性化和标准化,以服务于雄心勃勃的社会改造计划,伴之以对于地方性知识的蔑视,并往往导致灾难。
历史学家们之所以对模型心存疑虑,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相信,使用模型会导致忽视历时变化。有时候确实如此。比如,韦伯就曾经遭到公允的批评,说他在讨论“清教主义”时忽视了变化,仿佛从16世纪的让·加尔文到18世纪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这套价值体系一成不变。
然而,模型是能够融入变迁的。比如说,可以不聚焦于科层制,而是科层化的过程。对照模型(antithetical models)或许是概括复杂变迁过程的特征的有益方式,比如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或者从前工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这些标签当然只是描述性的,并没有说出变迁是如何发生的,但已经有了许多确定典型变迁序列的尝试,就像下文(边码第142页)将详细讨论的“现代化”模型或理论。
使用模型,却不承认自己正在这样做,或者不曾意识到这些模型的逻辑地位,有时会置历史学家于无谓的困境之中。有些著名论战就是源于某位历史学家对另一位历史学家所使用的模型的误解,以下两例个案研究或许能有所体现:其一,保罗·维诺格拉多夫爵士与F.W.梅特兰曾经广为人知的关于中世纪庄园的论战。维诺格拉多夫提出:
普通庄园的结构始终不变。在领主的领导之下,我们发现有两层人口,一是维兰(villeins),一是自由佃农(freeholders)。而庄园所占据的土地也相应分为直领地(demesne land,其产出直接归领主)和“贡地”(tributary land)。全体人口组成一个村庄共同体,其中心是庄园法庭或称领主法庭(halimote),兼具议事与审判之职能。我的考察将必然遵循这种典型的布局。(Vinogradoff 1892:223—224)
这就是在无数黑板上被勾绘过的“经典的”中世纪庄园。然而,梅特兰在其同样经典的批评中(Maitland 1897)提出,“要描述一种典型的‘manerium’(庄园)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功绩”。他揭示道,在维诺格拉多夫识别出的那组特征中,每一项特征都会在一些实例中付之阙如。有些庄园没有维兰,有些庄园没有自由佃农,有些没有直领地,有些没有法庭。
在这些方面,梅特兰绝对是正确的。维诺格拉多夫对于自己的概括的逻辑地位似乎并不确定(请注意,引语中第一句的“始终”到最后一句转成了“典型”)。但假如意识到自己是在使用模型,他便有可能更有效地回应梅特兰的批评。
关键在于,不妨根据每组实体——在本例中就是庄园——的归属标准,区分出两种模型。在这一点上,使用技术术语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们需要区分出“一元的”(monothetic)实体与“多元的”(polythetic)实体。所谓一元组,即“根据定义,拥有独特的一系列属性是归属资格的充要条件”。而所谓多元组,即归属资格并不依赖于单一的属性。组被定义为这样一系列属性,每一个实体都拥有其中绝大部分属性,而每一个属性也都被绝大多数实体所共享(R.Needham 1975)。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从“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s)的角度来描述这种情形。母亲与儿子,兄弟与姐妹,彼此相似,但这些相似性或许不能化约为任何一项根本特性。
应当明白,梅特兰对于维诺格拉多夫的批评乃是假定,后者是在谈论所有的庄园,或是诉诸一元组来界定“典型的”庄园。如果当时有这一概念可用,维诺格拉多夫原本可以说自己的模型是多元组的,以此回应梅特兰这种批评。那样的话,他要做的就是展示出,自己的特性集合中每一种属性都由绝大多数庄园所共享。有位苏联历史学家对13世纪剑桥地区的庄园做过统计研究,他的确发现,其中超过50%符合维诺格拉多夫的类型,拥有直领地、维兰地和自耕地(Kosminsky 1935)。
至于第二个例证,我们不妨来看看“阶级”模型。即使不是所有社会,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也都存在财富及地位和权力等其他有利条件的分配上的不平等。要描述主宰这种分配的原则,以及这些不平等所生成的社会关系,没有一种模型是很难办到的。社会行动者本身就常常使用空间比喻,无论他们说的是某种社会“阶梯”或“金字塔”,还是“上层”阶级或“下层”阶级,或者把个体或群体描述成“仰视”或“俯视”其他个体或群体。社会理论家也同样如此。“社会分层”和“社会结构(基础与上层结构[5])”就是从地质学与建筑学借来的比喻。
社会结构最知名的模型当然就是卡尔·马克思提出的模型,尽管其实他在《资本论》中讨论“阶级”的章节只剩寥寥数行,然后接着令人心痒难熬的编者注“此处手稿中断”。人们不断尝试,像拼图游戏一般,从马克思其他著述中辑录只言片语,凑在一起,补充缺失的章节(Dahrendorf 1957:9—18)。在马克思看来,阶级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扮演特定功能的社会群体。地主、资本家和除了自己双手其他一无所有的工人是三大社会阶级,对应于古典经济学中三大生产要素:土地、资本与劳动。这些阶级功能不同,这使得他们利益相互冲突,并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行动。因此,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故事。
这一模型最常遭到的抨击,也是最欠公允的抨击,就是说它过于简化。可模型的功能就是简化,以使现实世界更能被理解。比如说,研究19世纪英国的社会史学家基于官方档案,比如人口普查资料,发现用于描述人口的是一些令人困惑的行业范畴。要对英国社会做出整体概括,就必须设法将这些范畴归拢成一些更为宽泛的类别。马克思就提供了一些宽泛的范畴,并且说明了自己做出选择的标准。他赋予了社会史“骨架”,这正是后者有时被指责为缺乏的东西(Perkin 1953—1954)。诚然,他强调自己眼中三大阶级之间的差异,这会以牺牲这类群体内部的诸多变异为代价,他也忽略了边缘性的个案,比如自我雇用的人们,他们难以归入他的范畴,但对于某个模型,只能期望进行这类简化处理。
更让人担心的是,马克思的模型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简单明了。评论者们已经指出,他在几种不同的意涵上使用“阶级”这个术语(Ossowski 1957;Godelier 1984:245—252)。有些情况下,他区分了三大阶级: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然而,另有些情况下,他又只区分了两大阶级,即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的冲突的对立双方。有时候,马克思会使用广义的阶级定义,由此,罗马时期的奴隶与平民、中世纪时的农奴与学徒期满的雇工都属于同一阶级,与贵族、领主、行会师傅等相对立。而另有些时候,他又采用狭义的阶级定义,由此,法国农民在1850年时还不算一个阶级,因为他们缺乏阶级意识,换句话说,缺乏一种彼此之间超越地域边界的团结感。根据他的说法,他们只是彼此相似但各自分离的个体或家庭的某种聚合,就好像“一袋马铃薯”。
阶级意识值得再作一点讨论。这个用语意味着,阶级是一种几近涂尔干意涵上的共同体。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在阶级内部,是否会像阶级之间一样存在冲突。有鉴于此,阶级内部独立的“集团”的观念就被引入了马克思的分析。“被强加”或“被指派”的阶级意识这样的术语被塑造出来,以便讨论一种特殊阶段的“工人阶级”,即其成员缺乏必要的团结意识。我必须承认,我不觉得这种所谓无意识的意识的观念有何帮助。阶级“利益”这样的语言肯定更为明确,不那么有误导性。
最近大约20年以来,历史学家使用“阶级”这一术语的方式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他们过去往往当它是一桩社会事实,而现在,他们认为它本质上或主要是一种语言现象。在研究19世纪英国的历史学家那里,这种变化最为明显。有关“阶级语言”的研究可以回溯到20世纪60年代,但只是到了80、90年代,语言在意识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也就是在社会阶级的建构过程中的重要性,才开始受到强调(Briggs 1960;G.S.Jones 1983;Joyce 1991;Feldman 2002:尤见第201—206页)。这个转变当然属于历史学与社会理论当中更为整体性的“语言学转向”的一部分,聚焦于“话语建构”,不仅是阶级的“话语建构”,而且是部落、种姓与国族的“话语建构”(详参下文边码第175页)。
三 计量方法
正如我们在上一节所见,维诺格拉多夫与梅特兰之间的争论是靠清点庄园来解决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如此。然而,计量方法的运用,尤其是在历史学和社会学中的运用,在整个上一代人那里都是某种争论主题。在20世纪60、70年代,倡导这些方法的人自信满满,咄咄逼人,批评其他路数“纯属凭印象说话”,要运用科学的语言(而对文本进行内容分析的人所使用的房间也可以被称为“实验室”),宣称历史学家别无选择,必须学习电脑编程。但到了80、90年代,出现了对这种风潮的反动,导致“微观史学”(详参下文边码第38页)兴起。时至今日,或许进行更为平衡的分析的时机已经成熟。
计量研究方法其实源远流长。古罗马时期就有对帝国的定期人口普查,而在18世纪的法国,还会刊布不同城市的谷物价格。经济学家早就开始基于价格、生产等方面的统计数据,来构造自己的分析。而经济史学家在19世纪也已开始仿效他们。
比较新颖的想法,也是依然存有争议的想法,是认为计量方法也能用于研究其他形式的人类行为甚至是态度。比如说,社会学家发放调查问卷,进行他们所称的“调查分析”;或是对一群人实施访谈,其数量要大到足以从统计上分析搜集的答案。心理学家也使用调查问卷和访谈。政治学人研究投票统计数据,这种路数也被称作“选举学”(psephology);还进行民意调查,这也是一种社会调查。人口学家研究不同社会的出生率、结婚率、死亡率的变化。更具争议的是有些研究传播的学人进行所谓的“内容分析”,其形式往往是对报纸、杂志、书籍或电视节目进行量化研究,考察有多少篇幅被分配给某项特定的话题,特定的关键词出现得多么频繁,如此等等。
有不少历史学家追随了这些路径。吉尔伯托·弗雷雷(Freyre 1959)在撰写其19世纪晚期巴西历史时,向几百位那个时期出生的健在者发放了调查问卷(包括总统热图里奥·瓦加斯[6],但他未能应答)。内容分析法或“词汇测量法”(lexicometry)也被用于历史档案,比如法国大革命爆发时城乡各地发出的陈情书的辑录。历史人口学家清点教区登记簿及类似史料来源中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个人电脑的兴起也推动了历史学家使用计量方法,他们不再需要去制作穿孔卡片,咨询编程专家,虽然说几乎就在同时,针对这些方法的反对之声也愈益壮大,认为这些都是伪科学(详参下文边码第38页)。
话说回来,计量方法可不是只有一种。其中有一些对历史学家来说更为适合。系列统计分析可谓根据历史学家的需要量身定做。它能够以时间为基轴揭示下列事项的变化,比如谷物的价格,女性初婚的平均年龄,意大利选举中共产党的得票率,每年莱比锡书展上拉丁语书籍的数量,波尔多居民参加复活节礼拜日圣餐会的人数比例,等等,这就是法国人所称的“系列史”(serial history,histoire sérielle)。
不管怎么说,“量化历史”(quanto-history)也好,“计量史学”(cliometrics)也罢,称法有很多,形式也是多样的。以历史调查分析为例,可以明显区分出总体调查和样本调查。对罗马元老院和英国议会做研究可以研究其所有成员的生平,这种方法叫做“集体传记分析”(prosopography)。在这类案例中,研究对象是整个群体,或统计学家会说的“总体”。这种方法适用于研究相对较小的精英集团,也适用于信息较少的社会,这样的话,研究这些领域的史学家就应该去收集所有能找到的数据。
另一方面,研究工业社会的历史学家能够收集到的信息往往超出自己可以处置的能力范围,因此不得不靠抽样方法来推进。抽样技术就是17世纪晚期以降的统计学家发展起来的,以求估算比如伦敦或是法国的人口,而不用费劲耗费成本进行全面调查。问题变成选择一个能够“代表”总体的小群体。
比如说,吉尔伯托·弗雷雷尝试找到1000位特别的巴西人,要出生于1850年至1900年间,能代表该国各主要地域群体和社会群体,尽管他并未说明用什么方法来选择这一样本。保罗·汤普森根据男女性别、城市乡村、北方南方等等维度的比例关系,与当时全国普遍的比例关系相符(从人口普查数据中可以计算得出),实施“配额抽样”(quota sampling),选取了500位经历过爱德华时代的人进行访谈(Freyre 1959;P.Thompson 1975:5—8)。
其他计量方法更为复杂。比如说,20世纪60年代所谓的“新经济史”,其不同于旧经济史之处,就在于它注重测量整个经济体的表现,计算过去的国民生产总值,尤其是1800年以来的西方国家,统计数据和从前相比,更加丰富,也不那么靠不住了(Temin 1972)。这些史家的结论也往往呈现为某种经济“模型”的形式。
不妨回到布罗代尔,权作一桩简单的例证。他是这样描述16世纪晚期地中海世界的经济的。人口:6千万。城市人口:6百万,或10%。生产总值:每年12亿达克特(ducats),或人均20达克特。粮食消费:6亿达克特,生产总值的一半。穷人(年收入低于20达克特的人被定义为此类):人口的20%到25%。政府税收:4千8百万达克特,换言之,低于平均收入的5%(Braudel 1949:第二部分,第一章,第三节)。
这种整体描述就是一种模型,因为(正如其自承)布罗代尔并不拥有整个区域的统计数据,不得不基于局部数据进行外推,而这些局部数据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样本。研究工业经济体的历史学家拥有比较丰富和精确的数据,其所构建的数理模型可以表述为方程式的形式,模型更像是配方,因为有可能针对给定的产出,规定投入(劳动、资本等等)的具体数量。这类模型可以借助某种实验即计算机模拟来加以检验。历史人口学家也已经利用了计算机模拟。
在有些史学领域,最明显的就是对于价格和人口变动的考察,不运用计量方法是不可能的。在学科的有些领域使用这些方法,会促使其他历史学家慎用“多少”“兴衰”之类的词语,先扪心自问,在做出无疑属于量化的陈述之前,是否有量化的证据。这种路数也使比较方法的优势更趋明显,更加彰显两个社会之间的异同,以及这两个社会当中像是城市化程度和识字率之间可能有的相关关系。
话说回来,计量方法也存在某些缺陷。首先,资料来源并不像通常假定的那样精确或客观。不难指出,一项普查会包含种种错误和遗漏,更宽泛地说,它的许多基本范畴(“佣仆”“公民”“穷人”等等),无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点上多么有用,也是不精确的(Burke 1987:27—89)。比如,社会阶级就不像纷繁多样的植物物种那样客观。它们与各群体看待自身或他人的刻板印象化的方式大有关系(详参下文边码第112页)。
不过,使用计量方法的人的巨大困难,还在于众所周知,可以测量的“硬”数据与不可测量的“软”数据存在差别。芭芭拉·伍顿(Barbara Wootton)曾经实施过大量社会调查,按照她令人遗憾的评论:“情况往往是软数据更为价值,而硬数据更容易获取。”因此,问题就变成了寻找“可以依赖的硬事实来充当软事实的合格指标。”
所谓指标,不妨定义为某种本身可以测量、但可以关联到不可测量的东西或随之变化的东西(因此就有了相关性[correlation]或协变性/协方差[co-variance]这样的技术术语)。有些学者已经表明自己在寻找指标方面非常机敏。比如说,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F.S.蔡平(F.S.Chapin)宣称,特定家庭起居室里的家居陈设,通常与该家庭的收入和职业存在相关性。因此,在测量社会地位时,起居室陈设就成了一项指标。在所谓“起居室量表”上,举例来说,一部电话或收音机得分就很高(+8),而一台闹钟的得分就很低(-2)。
但还有一个问题,收入和职业是否是“地位”的精确指标(而不是模糊的标示),而“地位”本身又是一个颇为不精确的概念(详参下文边码第62页)。同样,乍看起来像是个指标的,有可能证明自有其变异规则。曾有一段时间,研究识字率的历史学家相信,诸如结婚登记簿上的签字等是反映阅读能力的好指标,哪怕不能反映写别的任何东西的能力。但到了晚近,人们产生了怀疑。有学者指出,有的人会阅读但没有能力签名(因为有的学校教人阅读但不叫人写字),甚至有的人本来会写字,但为了不让不识字的配偶难堪,自己也就画个押了事。这些异议都不是无法克服的,但它们的确再次凸显出从硬数据到软数据的转化存在诸多困难(Tóth 1996:61—62)。
宗教社会学家必须处理的问题甚至更为尖锐:要找到指标来测量宗教信仰的强度或正统性。在基督教世界,这样的指标往往紧扣参加大小教堂礼拜的数据,或是在法国或意大利这样的天主教国家,追踪复活节领圣餐的人数。有位机敏过人的法国史家甚至试图通过衡量教堂圣像前消耗蜡烛重量的减少,来计算18世纪普罗旺斯地区宗教热情的衰减(Vovelle 1973)。
诸如此类的统计指标都有各自的故事,这一点基本没啥疑问,因为它们在不同的区域之间有相当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有相当的变化,有时还颇为突然。至于历史学家是否有能力解读这样的故事,那另当别论。如果我们打算用圣餐领取的统计数据来研究特定地区的宗教虔敬的强度,就需要了解对于所涉民众而言,复活节圣餐仪式究竟意味着什么(当然还需要了解其他事项)。我们难以确知,19世纪奥尔良地区的农民是否也和正统教士一样,认为尽到自己“复活节义务”很重要。如果他们并不分享这些认识,那就不能把缺席圣餐仪式作为去基督教化的一项指标。要测量某个共同体的宗教热度究竟是炽热、冷淡还是温吞,绝非易事。
从投票统计数据来推断政治态度,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事实上,“系列”这个观念本身就很成问题,因为它有赖于事先预设,所研究的对象(遗嘱、粮食价格、去教堂做礼拜等等)的形式、意义之类都不会因时而变。但这些文档或实践又如何能够在漫长的时期中保持不变呢?而如果测量工具本身就在不断变化,你又如何能够测量变迁呢?
有鉴于此(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对于人类行为研究中使用计量方法的某种反对也就不无道理了。倡导这类方法的那些宏大主张也面临更多的质疑。当然,也不该夸大这种反对之声的强度。历史学家使用集体传记分析的普及程度或许前所未有,也难以否认比较过去不同时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尝试或进行家庭重构的价值。同样,对于替代思路的探寻也已启动。某种程度上,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始终最少使用计量方法的民族志已经成为一些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决意追随的模型。与这种民族志路数相维系的,是对于小型对象的深度研究。
四 社会显微镜
20世纪50、60年代的社会史学家就像社会学家一样,也普遍采用计量方法,关注千百万人的生活,聚焦于分析整体趋势,按照社会学家凯伊·埃里克森(Kai Erikson)的讲法,“从十二层楼上”俯瞰社会生活。不过,到了70年代,其中有些人从望远镜转向显微镜。社会学家追随社会人类学家的引导,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微观社会分析,而历史学家也更多地转向所谓“微观史学”。
有三项著名研究大大促进了微观史学的地位上升。其一,是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研究巴厘岛斗鸡的论著。格尔兹借用杰里米·边沁的“深层游戏”(deep play)概念(换言之,争夺的赌注更高),认为斗鸡是“根本上属于对地位的关注的戏剧化”。他就此从其所称的“显微例证”转向对于整个文化的解释(C.Geertz 1978:912—954;尤其是第432、437页)。[7]这篇文献被历史学家频繁引用,对于理解微观史学而言至关重要。
另两项研究关注的是过去:法国历史学家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Le Roy Ladurie 1975),意大利历史学家卡洛·金兹伯格的《奶酪与蛆虫》(Ginzburg 1976)。两者都是基于宗教裁判所审讯可疑异端分子的笔录,金兹伯格将这些文献比作录像带,因为不仅被审讯者所说的话,而且他们的举止细节,甚至在酷刑下的呻吟,都被逐一记录在案。有时还有人将宗教裁判官与人类学家做比较,两者都是地位尊贵的局外人,他们向普通人提出的问题常常使后者不明所以(Rosaldo 1986)。
不妨将金兹伯格的书视作把微观史学方法发挥到极致的例证,因为它致力于重构观念,并且只是一个人的宇宙观,并且是区区16世纪意大利东北部一位名叫“梅诺其奥”(Menocchio)的磨坊主。而在勒华拉杜里这边,他描述的是14世纪初法国西南部的一个村庄。他注意到,受到宗教裁判所传唤的来自蒙塔尤村的异端分子嫌犯就不下25位,于是决定用这些人的证词来撰写一部关于村庄本身的研究,讨论该地区的畜牧经济、家庭结构、女性地位,以及有关时间、空间、宗教等等的地方性观念。
在勒华拉杜里和金兹伯格的这些著名研究发表之后,又涌现出一大堆微观历史著作。其中最有意思的几部聚焦于某种戏剧性的意外事件,比如一场审判,或是一起暴力行为。比如,美国历史学家娜塔莉·戴维斯写过16世纪法国的一起著名讼案,有个农民被指控冒名顶替另一位男人。还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伯特兰·怀亚特—布朗受到格尔兹的启发,描述了1834年密西西比州纳奇兹(Natchez)的一桩私刑,分析了这起针对一个谋杀了自己妻子的男人的“民众司法”行为,视之为“一幕道德戏剧,其中的行动所操的语言,揭示内在激情和强烈感受到的社会价值观”,尤其是当地的荣誉感(Wyatt-Brown 1982:462—496,引自第463页)。
这种路数的另一个著名例证,出自乔瓦尼·莱维,研究的是17世纪晚期皮蒙特(Pietmond)地区一个叫作桑特纳(Santena)的小城。莱维(Levi 1985)分析了对当地教区神父焦万·巴蒂斯塔·基耶萨(Giovan Battista Chiesa)的审判(他被指控用非正统的方式进行驱魔),视之为一场社会戏剧,揭示了分割共同体的冲突,尤其是两大家族及其追随者之间的争斗。他强调了其所称“非物质性承袭”的重要性,认为基耶萨的精神力量是其家族所实施的支配的另一种形式。
转向微观史学的趋势与历史学家对社会人类学家研究的发现密切相关。勒华拉杜里、金兹伯格、戴维斯和莱维都饱读人类学。微观史学的方法非常类似于20世纪早期的人类学家所做的社区研究,或是40年代马克斯·格吕克曼等人探索的“扩展个案研究”(extended case-study)。第一例蒙塔尤类型的历史社区研究出自瑞典民族学家伯耶·汉森,他在50年代研究了厄斯特伦(Österlen)村庄。而《蒙塔尤》本身也有意识地仿效了对安达卢西亚、普罗旺斯和东英吉利亚等地的社区研究的模型(Hansen 1952)。
尽管社会理论家米歇尔·福柯自己的著述主要关注宏大趋势流变,但他对权力的讨论不仅在于国家层面,而且涉及工厂、学校、家庭和监狱,即其有时所称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micro-physics of power),所以也推动了微观研究。福柯所描绘的这幅微观物理学图景并不只是简单的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当权力“延及个体的纹理,触摸其身体,渗入其行动和态度,他们的话语、习得过程乃至整个日常生活”,这时的权力展现出的“毛细血管”(capillary)形式或分支形式(Foucault 1980:89;参看Foucault 1975:全书各处)。上文提到的莱维的研究就为这种观念提供了生动的历史例证。
从大范围研究转向小范围研究引发了某些根本问题,我们需要在此做些讨论。不妨首先来看看其中一项指责:微观史家研究无关紧要的人的生平,或是小型社区的种种麻烦,把历史给琐碎化了。属于这类体裁的有些作品的确大致相当于讲述了新闻记者所称的有关过去的“逸闻趣事”。然而,微观史家的目标往往更具智识上的雄心。他们会像福尔摩斯那样提出,“对于琐屑细节的观察”能够得出重要的结论(Muir and Ruggiero 1991:第vii—viii页)。即使这些史家并不妄求从一沙一尘中揭示整个世界,他们也的确宣称要从地方素材中概括出整体性的结论。在金兹伯格看来,磨坊主梅诺其奥就是传统口传民间文化的代言人,而勒华拉杜里说蒙塔尤就是大海中的一滴水,他通过自己有关蒙塔尤的专著,展现了中世纪村庄的世界。
这些主张都很成问题。个案研究相对于什么样的更大群体而言具有典型性?这种诉求的理据何在?蒙塔尤代表的是地中海村庄、法国村庄,还是只是阿列日省(Ariège)村庄?一个村庄里有那么多异教嫌疑分子,还能算什么典型?说到梅诺其奥,他很坚持做自己,似乎在自己的共同体里被视为怪异之人。问题当然不仅限于这两位史家。人类学家基于哪些手段,把自己(往往只是基于在一个村庄做出的观察)的田野笔记转化成对于整体文化的描述?格尔兹有个说法广为流传,说人类学家不是研究村庄,而是“在村庄里”进行研究。那么,他们又基于什么理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那些人就能代表所谓“努尔人”或“巴厘人”?
不过,还是有不少理据可以为使用社会显微镜做辩护的。如果某个个例确实能以缩微的方式代表历史学家或人类学家(基于其他理据)已经知晓普遍存在的某种情境,那或许有助于选择对该个例进行深度研究。同样,也有人强有力地指出,在大范围和小范围上进行研究,就会有不同类型的说明。而范围的变化使人们得以从不同的立场看社会过程,会对后者有更为生动的刻画。像布罗代尔这样更偏好望远镜的史家,往往会强调决定机制,而在显微镜下,更可见的是个体的自由(Revel 1996:87,141)。
尽管微观史学的兴起属于针对计量方法的反击的一部分,这是一种从人群中分辨出个体面容的尝试,但也有一些践行者,即相对于金兹伯格之类“文化取向”微观史家的所谓“社会取向”学派,注重分析社会网络(Cerutti 2004)。网络的概念似乎在以下三块领域里多有应用,但各自为战:传播研究、城市研究和社会人类学。
正是这里的第三组学者,即由马克斯·格吕克曼为首的所谓人类学曼彻斯特学派,启发了毛里奇奥·格里包迪和西蒙·切鲁蒂等微观史家。他们不满于“手工业行会”“社会阶级”“通俗文化”之类的范畴,因为这些范畴不能说明特定的个体如何行事,所以这些史家力图重新构建基于自我的社会关系网络,以揭示人们如何界定自身,就他们的社会“策略”给个说法(Gribaudi 2004)。
并不是所有的微观史家都关注典型性。相反,之所以选择某个个案进行研究,可能恰恰是因为它属于特例,可以展示社会机制如何失效。意大利史家爱德华多·格伦迪造出“例外的常态”(the exceptional normal)这个词,就是要讨论这种情形。多嘴的梅诺其奥因为传播异端邪说被处死,他的悲剧命运的确能够告诉我们其同时代人中沉默的大多数的一些特性。像骚乱之类的公开冲突也能够揭示一些特别的社会张力,它们始终存在,只是偶尔显露可见。
此外,像乔瓦尼·莱维这样的微观史家,会聚焦于某个个体、某桩意外或某个小型社区,以之作为一个拥有便利优势的位置,来观察大的社会文化体系的有失统合之处,那些漏洞,那些结构的缝隙,可以让个体有那么一点自由的空间,就像两块岩石之间生长出来的植物(Levi 1985,1991)。不过,也应当指出,社会规范之间的不相协调并不总是有利于个体。在重重岩石之间生长的植物,或许已被碾压扼杀。
作为这一问题的示例,不妨来看看日本历史上一桩著名的意外事件。这场社会戏剧只涉及当时的寥寥数人,但此后一直被铭记至今,因为其示范价值或符号价值,多次被改编成戏剧和影视。故事里有“四十七浪人”。18世纪初,两位贵族在作为当时日本实质统治者的幕府将军庭上发生争执。第一位,浅野长矩(Asano),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用自己的剑刺伤了另一位贵族吉良义央(Kira)。由于在幕府将军庭前使用自己的剑,作为惩罚,浅野长矩被命令行切腹自杀之礼。这样一来,他属下的武士就成了无主之人,或曰浪人。这些前家臣决定为自己主公报仇。他们耐心等待,时间长到足以平息一切疑虑,然后在某个夜晚突袭吉良义央的宅所,将其处死。事毕之后,他们向朝廷投降。朝廷本身,面临两难困境。家臣们显然违背了法律。但另一方面,他们又行使了武士当中对于荣誉的非正式规则所要求的正义之事,根据这样的规则,对自己主公的忠诚属于最高德性之一,而幕府朝廷也支持这样的规则。摆脱两难困境的办法,就是命令这些浪人追随其主公,行切腹自杀之礼,但也对他们表示追悼(Ikegami 1998:223—240)。
无论彼时,还是此后,这个故事及其所引发的争论都深深吸引了日本人,这显然与它彰显(事实上是戏剧性地彰显了)根本性的社会规范之间的潜在冲突的方式有关。换句话说,它告诉了我们德川文化的一些重要的事情。如果微观史学思潮想摆脱边际收益递减规律,那么践行微观史学的学者就需要证明小型社区与宏观历史趋势之间的关联。在这个时代,地方性与全球性之间的互动(详参下文边码第186页)对于我们已属老生常谈,史学家与理论家都愈益自觉意识到这种需要(Hannerz 1986;M.Sahlins 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