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
《序卦》曰: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也。本篇無“也”字。
崔憬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順天子當“命”。而升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謂之升”也。
釋曰 眾聚而上之則升王。
巽下坤上升。
鄭玄曰:“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朱誤“曰”。長而上,猶聖人在諸侯之中,明德日益高大也,故謂之“升”。“升”,進益之象矣。
補 “升”,鄭作“昇”。
馬融曰:“升”,高也。並《釋文》。
釋曰 木生地中,日長而上,則巽木當升坤上。初柔待時而升,故《彖》曰“柔以時升”。鄭義當與荀同。初升則二陽俱升,二居五,故“剛中大亨”。孔氏謂六五以柔升尊位,虞氏謂五使二升。柔以時升剛,六五本坤元凝乾之位,五由是以升,則乾元亨坤矣。升之義主陽,而陽由陰息,柔升所以升剛,鄭、荀、虞觀象異而理則一。經義所包者廣,師説各舉一端。“升”,鄭作“昇”,注中“升”字,葢李氏改之。鄭《易》多古文,然《説文》無“昇”字,“上”“進”之字,經傳多叚“升”之。
元亨。
虞翻曰:臨初之三,又有臨朱誤“巽”。象,剛中而應,故“元亨”也。
補 褚氏曰:猶人日思善道,進而不已,其德日新,故能亨也。《口訣義》。
釋曰 剛中而應五,故柔之階而升,與鄭義可合,“剛中”,明德也。褚訓“元”“善”。
用見大人,勿恤。
虞翻曰:謂二當之五“大人”。離“見”,坎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補 “用”,或作“利”。《釋文》。
南征吉。
虞翻曰:離南方卦,二之五成離,故“南征吉,志行也”。
釋曰 由柔升剛,故“用見大人”,用升道也。明德日高大,天下聚而上之,故“用見大人”。“南”,明陽之地,“征”,行也,南征嚮明,既濟之道,故“吉”。在文王則正二使升五,天子失位而正之,“用見大人”也。典治南國諸侯,“南征吉”也。
《彖》曰:柔以時升,
虞翻曰:“柔”,謂五坤也,“升”,謂二。坤邑无君,二當升五虚。震兑春秋,二升,坎離冬夏,四時象正,故“柔以時升”也。
補 孔穎達曰:升之義,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釋名升之意。
釋曰 如虞説,則是柔以時升剛。然《彖》此文實但言“柔升”,下“剛中大亨”,乃謂由柔升剛耳,故取孔氏説以補虞義。卦自臨來,非柔爻上升,而《彖》云然者,以六畫定位言。陽當升五,陰當降二,今柔而升五,時也。“柔以時升”,所以剛升之階。居坤元之位,有乾元之德,當五虚无君之時,盡巽順之道,不敢有君民之心,而天下人心歸其明德,當順天命而濟生民,是以大亨。“柔升”,升之始。“大亨”,升之成。“柔以時升”,與晉“柔進上行”同義。天子失位,諸侯有明德者輔之,苟君能用之,則大亨天子中興之象,否則王者受命之象,其柔升以升剛則一。荀義巽當升坤上,葢以柔初,初巽主,待時而升,初升則二陽俱升,柔以時升,即以升剛也。或曰,蹇取升二之五,升亦當取蹇二之五,故曰“柔以時升”。觀象繫辭,唯變所適也,或然。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荀爽曰:謂二以剛居中而來應五,故能“大亨”上居尊位也。
釋曰 “剛中”,乾元之德也。“應”者,天下民心歸之也。柔升而得大亨者,無欲升之心,有當升之德,天下望其慶而共升之,是以其亨大。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荀爽曰:“大人”,天盧誤“夫”。子,謂升居五見大人,羣陰有主,无所復憂而有慶也。
釋曰 見大人,如“見龍在田”之“見”,謂見居尊位也。愚謂陽升由陰,用此道以見大人,羣陰得主,故“有慶”。
南征吉,志行也。
虞翻曰:二之五,坎“志”,震“行”。
釋曰 嚮明而治,大人濟天下之志行也。文王受弓矢之錫,以王命伐崇,是亦有慶而志行。
《象》曰:地中生木,升。
荀爽曰:“地”,謂坤。“木”,謂巽。地中生木,以微至著,升之象也。
君子以慎朱作“順”。德,積小以成高大。
虞翻曰:“君子”,謂三。“小”,謂陽息復時。復小德之本。至二成臨,臨者大也。臨初之三,巽“高”,二之五,艮“慎”,朱誤“順”,下同。坤“積”,故“慎德,積小成高大”。
補 “慎”,本又作“順”,王肅同。“德”,姚作“得”。“成高大”,本或無“成”字。並《釋文》。史徵作“成高大”。
鄭康成《禮記·中庸》注曰:天所以天,文王所以文,皆由行之無已,之不止,《易》曰“君子以慎德,《釋文》一作“順”。積小以毛本此下有“成”字高大”。
何妥曰:君子謹習先,修習道德,積甚疑當“其”。微小以至高大。《口訣義》。
釋曰 “順德”,深造自得,居安資深也。“慎德”,戒慎恐懼,須臾不離也,皆所以積小成高大。姚作“得”,叚借字。
初六:允升,大吉。
荀爽曰:謂一體相隨,允然俱升。初欲與巽一體升居坤上,位尊得正,故“大吉”也。
補 施讎“允”作“”,曰:進也。《漢上易傳》。
《説文》曰:,進也,从夲,从屮,允聲。《易》曰“升大吉”。
釋曰 如荀義,則“允”當“”之叚借,“然”,前進貌。初與巽一體俱升,二升五正位,初居四承之,若湯之伊尹,文王之四友,位尊得正,與上合志以濟天下,故“大吉”。張氏以二升五言,曰:“晉三‘眾允’,‘允’,信也,坤土信。初居坤,與羣陰共升二於五而承之,王者之升,升於眾之允也,故‘大吉’。”義並通。“”从夲,“夲”,進趣也,讀若滔,从屮,亦進意。施《易》久亡,朱氏葢從他書轉引。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家易》曰:謂初失正,乃與二陽允然合志俱升五位,故曰盧、周無此二字。“上合志也”。
釋曰 “五位”,當“正位”,初與二陽一體俱升,則初升四正位也。以爻言,則初與羣陰俱升二於五,五既升,初正應四,同心承五,故“上合志”。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虞翻曰:“禴”,夏祭也。“孚”,謂二之五成坎孚。離夏,故“乃利用禴,无咎”矣。
釋曰 “用”者,用此孚也。苟有明信,祭雖薄,神享其德,德孚於民,如祭之不待備物而精誠通於神明,天下大悦而共升之,故“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虞翻曰:升五得位,故“有喜”。
干寶曰:剛中而應,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於春時也,非時而祭曰“禴”。然則文王儉以恤民,四時之祭皆以禴禮,神享德與信,不求備也,故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九五坎,坎豕,然則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於禮,故曰“有喜”矣。
釋曰 干注“於春時也”二句有脱誤,當云“禴於殷春時也,萃、升皆非春時而祭曰禴”,文義乃協,葢干以禴殷春祭。萃八月卦,升十二月卦,皆非春時,而其祭皆曰禴。然則文王之祭四時皆用禴禮,禴祭用豕,儉以恤民,故“有喜”。然文王之祭,恐無用豕之理,禴本物未成之祭,因以薄祭之通稱,用豕者士禮。“利用禴”,言雖至薄,神享其誠,猶損之“二簋用享”耳。此亦經下注,李移并於此。
九三:升虚邑。《釋文》:虚,如字,徐去餘反。
荀爽曰:坤稱“邑”也。五虚无君,利二上居之,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補 《春秋繁露》曰: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無孝悌,則亡其所以生;無衣食,則亡其所以養;無禮樂,則亡其所以成也。三者皆亡,則民如麋鹿,各從其欲,家自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雖有城郭,名曰虚邑。《立元神》文。
馬融曰:“虚”,丘也。《釋文》。
釋曰 張氏曰:“君无道,如无君焉。國无君,如無人焉。王者之征,非敵百姓也,升虚邑焉爾。”案:馬以“虚”“邱墟”,義大同。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虞翻曰:坎“疑”,上得中,故“无所疑也”。
釋曰 姚氏曰:“虚邑可升,故无所疑。《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虚’,此亦‘闃其无人’者,葢喻紂不自悔則成虚邑,有德者將來居之。”
六四:王用亨朱、盧作“享”下同。于岐山,吉,无咎。
荀爽曰:此本升卦也。巽升坤上,據三成艮,巽“岐”,艮“山”,“王”,謂五也。通有兩體,位正眾服,故“吉”也。四能與眾陰退避當升者,故“无咎”也。
補 孔子曰:昇者,十二月之卦也。陽氣升上,陰氣欲承,萬物始進,譬猶文王之修積道德,宏開基業,始即昇平之路,當此時也。鄰國被化,岐民和洽,是以六四蒙澤而承吉。九三當“二”。可處王位,亨于岐山,報德也。明陰以顯陽之化,民臣之順德也,故“吉无咎”。
馬融曰:“亨”,祭也。
鄭康成曰:“亨”,獻也。亨,馬、鄭、陸、王肅並許兩反。《釋文》。
陸希聲曰:升之六四,柔以時升,太王之德,隨之上六,天下悦隨,文王之德。太王在岐,直曰“岐山”,武王在鎬,故曰“西山”。《撮要》。
釋曰 巽升坤上,二升五王,體觀享祀。上巽岐,下艮山,剛中得正,通有兩體,羣陰順事,諸侯歸化,百姓和洽,德通神明,王者用是享於岐山,告功美報,故“吉”。四本鄰國,退而臣附,蒙澤承吉,故“无咎”,此荀義也。虞義謂二一爻升五,五正而四承之,故“吉无咎”。隨體兑,故稱“西山”,升體巽,故稱“岐山”,凡王者巡守柴望有事於此山者,皆應此象。孔子以文王之事明之,然曰“譬猶”,則經非指實之辭。曰“可處王位”,明“王”汎辭,在文王則追稱之辭。故後儒又以太王之事擬之,葢亦《易》家舊説。陸意謂升之六四,升以漸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崔憬曰:順之初,在升當位,近比於五,乘剛於三,宜以進德,不可脩朱、周作“修”。守。此象太王狄所逼,徙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以其用通避於狄難,順於時事,故“吉无咎”。
釋曰 崔讀“亨”許庚反,以“順事”順於時事。張氏曰“坤順事”,謂承五,本《乾鑿度》義。四順事五,諸侯歸化,百姓和洽,故王用之以享於神明。
六五:貞吉,升階。
虞翻曰:二之五,故“貞吉”。巽高,坤土,震升高,故“升階”也。
釋曰 二本臨震,亨坤升巽上,是歷階升高。張氏曰:“升者必有階,虞夏以天子,其階崇;殷周以民,其階廣。无其階而妄升者,亂而已,終必顛。”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荀爽曰:陰正居中,陽作階,使升居五,己下降二,與陽相應,故“吉而得志”。
釋曰 所謂“用見大人,勿恤有慶”,陽志行,陰合志,故“大得志”,乾元正而天下治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荀爽曰: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陰用事消,陽用事息,陰正朱誤“五”。在上,陽道不息,陰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釋曰 姚氏曰:“上陰得位,一體俱陰,故‘利于不息之貞’。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此喻紂稍能自改,亦可暫安。乃紂不用文,既自困,且又困文,而文之道終不行,商之天下終莫挽。文王徒心惻耳,故受之以困井。”案:姚以“不息”陽不上息而升,愚謂荀云“陽道不息,陰之所利”,此“息”字與上句“消息”之“息”異,謂不息滅,即所謂陽用事息也。“利于不息之貞”,與明夷六五“明不可息”同義。紂昏德在上,殷之明將息矣,然五本有伏陽,苟能悔悟用文,則五伏陽出正位,猶可以濟,故“利不息之貞”。尺地皆其有,一民皆其臣,明不息而正,固臣民之所深望,此文王服事之至情也。惠、張以“不息”陽德日盛,自强不息,陰消失實,人心思治,利陽上升也。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荀爽曰:陰升失實,故“消不富也”。
釋曰 百姓困窮,在上者當降矣,故“利不息之貞”,庶天命人心猶可挽也。以陽升言,則陰虚失實,利陽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