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启发法
大量的研究表明人们的行为中确实充斥着大量的非理性,并且是系统性的非理性。
人们往往会通过一些启发原则做出判断。通过这些原则,人们会对前景进行简化,比如简化未来事件的结果,或者简化其发生概率,或者将两者同时简化。正如认知心理学之父弗雷德里克·巴特利特(Frederic Charles Bartlett,1886—1969年)所认为的那样,思维是填补证据的一种技能。
人们认知时存在自动化的特征,通过启发法进行判断,对计算能力要求不高。即便我们将注意力放在其他事物上,一些认知的处理也可以自动进行。另外,启发法的一个特征是提取非常迅速,这恰恰是因为它并未使用全部信息,而是提取最容易被提取的信息,因此在快速反应的同时,风险也伴随着产生。
人们可能依赖的一个简化策略是:倾向于在心中以相似的实例来判断事件发生的频率。1973年,阿莫斯·特沃斯基和丹尼尔·卡尼曼首次研究了这种现象,并将其标记为“可得性启发法”(Availability Heuristic),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这些启发法在大部分情况下使人们受益匪浅,然而有的时候,却让人们变得很愚蠢,并且,人们看似并不知道这些。比如后文将要介绍的锚定效应,就是一种启发法。锚定效应通常发生在人们估算一个不知道大小的数值的时候。
1974年,阿莫斯·特沃斯基和丹尼尔·卡尼曼在《科学》上发表了《不确定下的判断:启发法和偏见》,该论文的主要观点是:当面对不确定性事件时,人们的时间和脑力均是有限的,因此在概率的估计和数值的预测上会使用简单的经验法则(启发法)做出判断。尽管这些经验法则有时非常有用,但是也会让人产生系统性偏见,也就是说,这些偏见是能够预测到的,这正是该论文最厉害之处。
关于这篇文章的重要性,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理查德·塞勒的原话来给予评价:
“……上述那个例子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个让我激动得双手颤抖的论点,可预测的偏见这个概念为我后来的一系列想法提供了框架。”
常见的启发法有:
●可得性启发法。可得性启发法是指人们往往根据事件在记忆中的可得性程度来评价该事件发生的概率,容易回想起来的往往被认为发生概率更高。
●代表性启发法(Representativeness Heuristic)。代表性启发法是指人们往往根据事件与另一个事件的相似性来判断其变化,而不是考虑事件背后的本质原因。也就是说,人们倾向于根据样本代表(或类似)总体来判断其出现的概率。
●锚定与调整启发法(Anchoring and Adjustment Heuristic)。锚定与调整启发法是指以最开始的信息为参考调整对事件的评估,它是一种认知偏见,当一个人在做决定时,会过分依赖最初提供的信息(锚)。一旦确定了“锚”的值,所有未来的谈判、争论、估计等都将与“锚”相关。当使用这个“锚”来解释未来的信息时,就会出现这种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