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回顾
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中外哲学家、思想家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在社会学的讨论中,学者往往运用一些不同的学术概念和理论方案解读和翻译先哲的相关思想,当然经常也发展了他们的思想。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卢曼所发展的系统理论中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所以仅想先回顾一下与这一理论有关的思想。
在社会系统理论中,帕森斯首先将社会看成一些相互独立的子系统,并试图解决这些系统之间的整合关系[1]。在将社会定义为最一般的社会行动系统以后,他提炼出了社会的维系和运行所需要满足的四种功能:一是适应(adaptation),指系统必须拥有从外部环境中获取所需资源的手段。二是目标实现(goal attainment),指系统必须确定自己的目标次序和调动系统内部的能量以集中实现系统目标。三是整合(integration),指系统必须将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使它们之间协调一致,不致出现游离、脱节和断裂的情况。四是维模(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指系统必须拥有特定机制经常维护处于潜在状态的模式。
同时,他认为,社会需要以下四个子系统来满足其功能需求:一是行为有机体,它主要为社会的适应功能提供能量。二是人格系统,由个体的动机、欲望和目标构成;个人目标的聚合和调节可以满足社会的目标实现要求。三是社会性的系统,由各个行动单位通过制度化的关系连接而成,满足着行动系统的整合要求。四是文化系统,主要由价值规范构成,为社会中的行动提供着基本模式,发挥维模功能。
帕森斯将文化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描写为制度化(Institutionalisierung),将社会性系统和人格系统——即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描写为内化(Internalisierung),将人格系统与有机系统之间的关系描写为学习(Lernen)[2]。但是,作为这三个过程的总体(高级)概念,帕森斯又提出了交互渗透(Interpenetration)概念。交互渗透指的是这么一种情况,即系统被推向了一种二值的图示论(binaerer Schematismus),以至于总体系统即一般行动系统为其在一致性和偏离之间的选择设定了条件。二值图示论指的是对一些核心价值的认同或者反对。[3]
至此可以看出,对帕森斯来说,社会(society)并不是一个统括的社会性的共同体,而是一个分化的取向整体。个体也不是社会性系统中的部分,而是外在于社会性系统的独立系统;同时,个体却是一般行动系统(general action system)中的亚系统或部分系统。作为部分系统,个体肯定受到许多限制,但它们不是全社会系统的部分。一般行动系统也只是通过一些行动的分析特征得以构造的,其统一完全由分化构成。因此,帕森斯眼中的统一是以兼容性(Kompatibilitaet)为条件的。比如,个人只有在认同某种文化价值时,才能与一种文化系统相互渗透、构成一个整体。
因此,对帕森斯来说,交互渗透意味着:环境系统的自身复杂性被作为不确定性和或然性为另一个系统的建设而激活。而后一个系统与前面的系统是不同一的。个人与社会是完全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系统,它们互为环境并交互渗透着[4]。
[1]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