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作为逻辑学中的专门术语,“谬误”常常被定义为“人们在思维活动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举个例子:
母亲:这男人相貌堂堂,收入丰厚,职业体面,你偏偏不同意,你到底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女儿:我们没有共同语言。
母亲:他又不是外国人,怎么会没有共同语言呢?
在这里,这位母亲的言论显然是谬误。女儿说的没有“共同语言”,意指缺乏理解,不能沟通;而母亲说的“共同语言”是指语种,例如汉语、英语、法语。母亲文化水平低,她的错误属于不自觉地违反了逻辑思维的规律——同一律,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而诡辩却是谬误的极端表现。
“诡辩”一词源于希腊语,是从“智慧、技巧”一词演化而来的。后来,它逐渐引申为“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推理和论证手法称为“诡辩术”,而“一切利用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的思维方式的总称”,被称之为“诡辩论”。举个例子:
有两个15岁的中学生找到教他们希腊文的教师。
学生:老师,请问究竟什么叫诡辩?
这位精通希腊文且又精通希腊哲学的老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稍稍地考虑了一下,然后才说。
老师:有两个人到我这里来做客,一个人很干净,另一个很脏,我请这两个人去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个人中谁会去洗呢?
学生:那还用说,当然是那个脏人。
老师:不对,是干净人。因为他养成了洗澡的习惯,脏人认为没什么好洗的。再想想看,是谁洗澡了呢?
学生:干净人。
师: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而干净人身上干干净净的,不需要洗澡。如此看来,我的客人中谁洗澡了呢?
学生:脏人。
老师:又错了,当然是两个人都洗了。干净人有洗澡习惯,而脏人需要洗澡。怎么样?他们两人后来到底谁洗澡了呢?
学生:看来,两个人都洗了。
老师:不对。两个人谁都没洗。因为脏人没有洗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澡。
学生:有道理。但是我们究竟该怎样理解呢?您讲的每次都不一样,而又总是对的!
老师:正是如此。你们看,这就是诡辩。
这位希腊文教师不愧是精通希腊哲学的,他对发端于古希腊的诡辩术了如指掌,所以,他只用一个通俗的例子,就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诡辩的实质。
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的人,总是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者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编织一些虚假或片面的论据,做些歪曲的论证,目的是为自己的荒谬的理论和行为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是对诡辩作了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深刻揭露了诡辩论者的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本身是一种方法论,确切地说,诡辩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歪曲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眼就看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某种“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根据”的,所以,从表面上看,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有些谬误与诡辩是粗糙的,而不少谬误与诡辩却十分精致。它的似是而非的论证常常使人们感到困惑。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尽管知道这是谬误或诡辩,然而又常常说不出道理来。
为使读者更易接受这些枯燥的道理,作者从幽默故事中选取素材,并改编为对话体。或许对话体可以表述得更简练、更生动,更能贴近人们的思维实际。
本书是否包括了一切可能出现的谬误,并提供了排除这些谬误的手段呢?尽管人们总是力图使自己的理论尽可能地丰满,但结果往往并非尽如人意。对谬误的研究也不例外。应当说,谬误的类型和数量都是不胜枚举的,迄今为止人类尚不能作出一种将谬误包罗无遗的一览表,当然更不可能开列出解除各类谬误的种种“药方”。
记得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说过:“站在高岸上遥看颠簸于大海中的行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能比攀登于真理的高峰之上,然后俯视来路上的层层迷障、烟雾的曲折更愉快了!”如果读者能从《困惑你的逻辑谬误》中或多或少地受到一点启发,并进而能自觉地站在理论思维和现代科学的高度来透视、洞察和剖析谬误的“迷障”与“烟雾”,那么,对我来说则是一件最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