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形态的美学
哲学是一切学术及文化的根本,展现在一个文化团体的各种表现上,诸如行为、观念、艺术及器物等,均可以发现哲学在其中发生的作用。因此,谈论哲学,既可以系统性地陈述该哲学内部的结构及其所处理的问题,也可以“由用显体”,说明该哲学的精神风貌。本文采取的是后一种方式,所以,我打算从金庸(查良镛)的一篇小说谈起。
在金庸的《神雕侠侣》里,叙述男主角杨过在襄阳危城中,为了化解武氏兄弟对郭靖之女郭芙的痴恋,杜撰言语,打败二武,却不幸身受李莫愁的冰魄神针,中毒颇深。郭芙气恼他口齿造谣,二人言语冲突,郭芙一怒之下,斩断了他的左臂。杨过负痛,逃到一神雕居住的谷中。那神雕饲之以蛇胆灵乐,又导之上高峰、入激湍,勤习武技,复出江湖,遂博得神雕大侠的尊号。这只雕,大有来历,乃是昔年剑魔独孤求败的伙伴。那独孤求败,“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寇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所以号称剑魔。神雕曾引导杨过攀上他埋葬兵器的峰岩“剑冢”上观看。但见这冢背向山谷,俯仰空阔,占尽形势;杨过在剑冢旁仰天长啸,四下回声不绝,把膝而坐,迎风呼吸,又只觉胸腹间清气充塞,竟似欲乘风飞去。
那独孤求败所设的剑冢,有说明谓:“剑魔独孤求败既无敌于天下,乃埋剑于斯,呜呼!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冢中埋有四柄他平生所使用的兵器,一是利刃,凌厉刚猛,无坚不摧;二是软剑,三十以前所用;三是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以前恃之横行天下;第四柄是木剑,四十以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后来杨过就是练习他的玄铁重剑。这四柄剑,代表独孤求败五种境界,由争锋而渐至无锋、无象。杨过虽然机智武功俱臻上乘,却终究只能达到第三层境界,对于第四层以后的境界,终有“前辈神技,令人难以想象”的感慨[1]。
这个奇特的人物表现,以及小说所流露的哲学意味,都很有可谈之处。首先,我们应当注意:独孤求败,是位不为人知的豪杰,他从未站到舞台上正式演出,可是舞台上的主角,却往往是透过他,才能成为真正的技击者。杨过如此,《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也是如此。换言之,他虽不主演历史,却推动了历史,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历史创造者。而他这种表现形态,也即是一种无表现的表现。正如他所开创的“大巧不工”、“无剑胜有剑”的境界一样,庄子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圣人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情,是故至人无为”,无为亦是无表现的表现,独孤求败的人与艺,均具体显示了这个特征。
其次,独孤求败,以一往无前之境,开令人难以想象之局,孤雕为侣,怅望天下,而独寄情于求败,也是非常奇特的。所谓求败,是指他这个人生机悍恣,不可抑遏,但内在却自存有一种克制的渴求。这种渴求,能够止住自我的膨胀与奔驰,使自我的超越和成就,不致转成虚妄之气与骄矜之情。
因此,他在形迹上固然未尝真的一败,在意义上则仍是求败。也唯有如此,故能永远不败。这种求败意识,迥异于追求天下无敌或统驭武林的求胜意识。求胜意识,主要是在胜利中肯定自己,以虚妄的自尊,来换取、来遮掩对失败内存的恐惧;所以这种人永远不能失败、不敢面对失败、不能相信失败,而必然遭到失败。这种情形,在中国哲学里说,就是“夫唯不居,是以不去”,而其所以能够如此,则在于他能内在地有求败的要求。这种求败,即是克己的功夫之一。因克己始能复礼,使生命归于正道,不致偏邪流荡;而且人若能时时克己,自然可以慎独、持敬,涵养也必能充实而成其大。
再次,独孤求败这种涵养充实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他那五层境界的开显中。从用利器、软剑、重剑、木剑,到无剑胜有剑的境地。其进步不是追寻到的,不是对上帝或外在理想的逼进,而根本即是自我的提升,一层层不断向上。而且,对于其他无此修养及体验的人来说,这种境界与提升,实在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境界义,本身便含有浓厚的体验性质,无此体证,便很难透过理智或想象揣摩去印证。这,当然也是中国哲学的特征之一[2]。
从一个小说人物身上,居然可以发现这么多哲学理趣,自然很令人高兴,以下我们便顺着这几点来稍做讨论。这种讨论,不是理论性的铺陈,而只是观看哲学的表现,以进窥中国哲学之美,稍稍借以了解中国哲学的特质及其影响而已。
一、实存的自我
由求败意识说,人何以内在地有一求败的要求?
盖因自我意识的成长,是从认识到有一个自我而开始的。人经由表现自我,来经验自我的存在,并借以肯定自我。例如一般人都喜欢寻求事业、爱情等的成就,以肯定自我,满足并认识自我的存在。这也是人类一般意识成长方式,他借拥有这些来显示他自己,保障自己存在的安全性;若忽然间这些他所拥有的都丧失了,他恐怕也同时丧失了生存的意志,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人在存在的历程中,一直有一种危机困惑着他:人会发现到人之所以异于其他动植物,以及他所自豪的,就是因为他拥有其他动物所没有的自觉与理性,但是,自觉与理性虽然替他带来了幸福与知识,却也瓦解了动物性生存的融合(harmony)特征。人似乎已经变成了宇宙间唯一的怪兽:他一方面生于自然、长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他又凌驾于其他一切自然的其他部分之上,可以操纵或役使它们。他在极偶然的状况下来到了这个世界,却又在极端偶然的情况中离去;他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有这个躯体,可是,唉,只要他一息尚存,他还有一天活着,他也就一天无法摆脱这个躯壳的桎梏。
这种弗洛姆(Erick Fromm)说的人生存在的二分律,实在诡诞极了[3]。一个人若真无知无想如动植物般地生长萎谢于春风秋月间,拥有白痴般的幸福倒也罢了。可惜的是,他只要还有点灵明,他就无可避免地会陷入这困局中,彷徨疑惑,开始觉得他自己的存在是有问题的。
这个问题,也即是苏东坡说的“人生识字忧患始”。为什么识字即开始涉入忧患呢?主要就是因为人生不只是动物性自然的存在,人文世界的开展,是要讲意义、讲价值的。文字,是人文的意义系统之一,代表了人的文化征象与内容,人是因涉入了这个意义系统才有知识的。但人文意识的开启、知识的形成,也必然会迫使人去追问一个问题:到底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他自己的存在,是否是个有价值、真的存在?
换言之,人文世界的开启,即始于忧患的意识;由于有忧患,才令人开始逼问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人世的许多活动,例如商人逐利、政客夺权、烈士殉名、情人求爱、侠客邀战,活动形态虽或不同,但都来自这一种内在的焦灼,他必须借着追求一个事物、经验一个事物、拥有一个事物,来不断证明自己还活着,经验自己的存在并肯定自己,告诉自己说:我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真的,我拥有的(金钱、名位、武功、荣耀、爱情……),都证明了我的存在不是苍白而无意义的。
然而,正如厄克哈特(Eckhart)所云:
我是一个人,
一如其他的人。
我能看、我能听、我能吃、我能饮,
与一切动物并无分别。
然而我是我却仅限于我本人。
我属于我,
而非别人;
我不属于别人,
也不属于天使或上帝——
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与他并存。
通过上述那种途径来肯定自我、追求自我,其最终的结果,就是我即一切。一切宇宙仅限于我本人,上帝其实就是我。这就像笛卡儿的哲学:“我思故我在”(je pense,donc je suis)。虽然笛卡儿也晓得整个包含宇宙之全体的存有,并不仅仅是这个我,所以他又同时肯定了另外两个实体:物质世界和上帝[4];但是,恰如海德格尔所批评的,真正经过考察后,我思故我在,只是个思维我;整个存有凝缩成一个“独我”[5]。
在一个独我的世界里,人们愈是经验自我以体验、肯定自我,就愈容易使他的世界成为独我,“唯我独尊”地膨胀满整个宇宙,自认为天下无敌,或自私自利,借着践踏别人的幸福、钱财等来满足自己,作为肯定自我的手段,一将功成万骨枯,形成严重的我执与我慢[6]。
以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哲学来说,就是如此。个人主义肯定每个人的人格,反对把人当做动物似的一群或群众。因此它又认为所谓社会只是许多个人的总和,而非真正统一的整体;社会秩序只是人与人合理利害关系的和谐,而没有个人与团体间的内在关系。由历史所带来的教训显示,这样的个人主义,只是让强者吞噬弱者,“自由”的社会不但没有出现,反而是假冒表面上的自由平等之名来遂行残暴、滥用权力的状况大为肆虐。19世纪时,这种个人主义统治了欧洲社会和经济活动,结果却因内在的不合理而崩溃;但现在它又以集体主义(collectivism)的形式继续存在,并且发展得更为精密,达成了更为骇人听闻而却使群众茫然不觉的罪恶[7]。
因此,这种肯定绝不是真肯定,因为那只是情嗜欲好的合理化,不是从人存在的本质上、从生命主体上去肯定。我们必须知道,肯定与认识自我,不能仰赖任何外在的力量与经验,而根本是一种内在理解自我、认识自我的历程。人只有内在地理解他的生命,了解到人之所以为人、己之所以为己,才能真正地去肯定自己、成就自己。而也唯有排除生命中的妄情,乃能切实理会到主体生命到底是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哲学会成为“成己之学”的关键。
所谓“为己之学”,首见于《论语·宪问》。淳熙二年(1175)朱熹与吕祖谦合编《近思录》时,卷二《问学》中曾申述孔子这段言论说:“古之学者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今之学者为人,欲见知于人也。”“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物,其终至于丧己。”为己,实际上不仅是肯定了自我,同时也以修己为开端,去完成自我;而且由于这种成全自我不是追求私人的满足,所以它同时也成全了别人。反之,若我们不能真实地修己以完成自己,则终究只能丧己[8]!
这种修己,乃是指人经由自我的克制和修持,刮除生命中的妄情与执著,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十六·深省斋记》说:
世之人,盖有闻钟磬之声而自得其良心,以进于道者,非钟磬使然也。……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夫识其遗忘,谓之省;审视其微,亦谓之省。人能内省其身如识其遗忘与审视其微,则所以存其心者盖当如何?
儒家讲恭敬存养、克己复礼,即是这种透过内省的反省识察以存心的功夫。人若无此功夫,就无法真正理解并成就自己,故黄山谷告诉洪龟父说:欲学作诗,“要须尽心于克己,全用辉光以照本心”(文集卷卅),朱子《语类》卷九也说“持敬是穷理之本”。换句话说,无论知识或道德,都必须建基在敬的本体功夫上[9]。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对于中国哲学的特质,我们便较容易掌握了。因为不仅是儒家如此,整个中国哲学所开显的人生境界,也一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要求我们反求本心,反身而求,一如佛家所说“几处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岭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强调“自性圆明,不假外求”。这种哲学对于人的存在最有保障,不同于外求现实经验或形上义理的哲学进路。由人的存在而言,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我们遭遇到什么,而是我们做什么;因此,倒过来说,人也只有自己,才能摧毁自己。每个人如果能够成就自己,则他本身便是圆足无敌、至高无上的,此即称为圣人:
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讲自明而诚也。故学必尽其心,尽其心则知其性,反而诚之,圣人也。(《伊川文集》卷四)
圣人,只是个充分完足了自己的人,并非外在于人的权威者。只有外求现实经验及形上义理的哲学系统,才会预设神或上帝的存在,以提供人能充分完足的依据。在中国哲学中则无此问题,亦无此必要。因为如此必然无法使人充分成就自己,最多只能令人成为一名丧失存在根源的疏离人[10]。
这种丧失存在根源性的缺点,中国儒道释各家都看得很清楚,所以儒家主张内在的修养,由道德意识来显露自由无限心;道家则主张以虚静心消除造作,而显一切有;至于佛家,也有息妄修心、泯绝无寄、直显心性的讲法[11]。通过这些“降伏己心”的功夫,使得人生不断超越提升,而进入一切存在的根源地位上去。所以中国哲学里才会一再强调这个心,不但是自己的心,也可以透见天地之心。《易经》上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所谓天地之心,就是一切价值与意义的根源,而人,就是这个根源,故《中庸》说:
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
此与老子所讲“天大、地大、人亦大”、墨子所讲“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理论系统虽然不甚相同,但意义却都肯定了这种与天地合一的哲学特质。
二、生命的境界
(一)主体价值的世界
由于肯定了人能与天地合一、肯定了人能通过自身的修养而不断超越提升,因此中国哲学中认为人生不是平面的进步或阶进式的进步,而是立体地提升;中国哲学亦同样因此而不呈显为平面的分解系统,而多显示一境界义。
“境界”一语,最早用于佛家经典中,梵语为Visaya,《俱舍论颂疏》中有云“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界”(第二分别界品第一),指人内在意识中确实有所感受者而言,同时也指自家势力所及的境土[12]。近人最熟悉的境界说,是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的: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非大词人不能道。
这几种境界的分疏,固然脍炙人口,但却非独一无二的。在此之前,如庄子《应帝王》中所说的壶子四示、禅宗所说的三关,乃至孔子自述为学的阶段,都是类似的例子[13]。
中国哲学为什么喜欢做这样的分判呢?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在中国哲学里对人生的看法,不是倾向平面的或直线式的世界观与人生观,而是立体的。惟其如此,人生才能有这样不断趋高的境界,而且人也才能与天相通相合。
在平面的人生观与世界观里,才会有内外、主客、“能”“所”二元对立的问题,宇宙上下两层不能相通。如何由平面变成立体呢?这就必须讲价值了。由价值讲存在,能(主体)与所(对象)便不是对立的存在,二者都由价值来提住。例如,中国哲学中的“道”,虽说是道法自然,人又法道,但我们却不能理解为人生价值规范是依宇宙自然律而建立的,因为假若宇宙自然律是支配万物生成变化的根本原理,人当然也在此规律中活动,不能自作主宰,如此,则与中国哲学基本的认定不符。在中国哲学中,如果人确实能自作主宰,则一价值之道的建立,只能来自主体的自由,自然律不可能为人生价值规范提供基础,不能从存有来讲价值,仅能从价值来讲存有。在人生实践的过程中,至多只能说人可以“选择”自然律为其行动的典范。但自然律一经人的选择,即以价值的身份纳入主体对行动的抉择判断中。换句话说,中国哲学中,存有论其实就是价值论,依人在价值实践历程中所达到的境界,来讲世界的存有。人的实践路数不同,所达至的心灵状态亦复不同,于是世界遂也不只是客观实然的既成事实经验世界,而是依我们的实践不断升进,而升进、而异趣。这些不同的世界,显然都属于价值层,代表了实践的心灵价值,呈现了多层而非平面的世界。这种世界,就具有不同层次的境界[14]。
由此来说,如王国维所讲的人生三境界,并不是平列的,乃是立体的。中国艺术品鉴中,喜欢立品立格,如苏辙《汝州龙兴寺修吴画殿记》说:“画格有四:曰能、妙、神、逸。盖能不及妙、妙不及神、神不及逸。”(《乐城后集》卷廿一)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二·论画体工用拓写》中说:“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15]这种立品立格的优劣区分,最直接的渊源,形制上当然是本着《汉书·古今人表》的九等人物区分,观念上则来自价值与心灵的境界义,故况周颐《蕙风词话》中判定词品之高下,认为最高的“穆”,即是来自性情的深静真诚[16]。这便显示中国的艺文批评纯是价值论,而价值又定在主体的修养上。
如此,则中国哲学所认为的宇宙,基本上既是个价值的主体世界,它便不需再从这个世界之外去寻找一个超越的世界,以作为现实世界的价值基础或根源。这就与西方哲学大不相同。自柏拉图以下,西方哲学一直把宇宙截然二分,一层是现实、物质或罪恶的世界,一层是超越、价值、神性的世界;在下一层中是没有价值根据的,超越领域才能使其价值有所依托。这种看法,深刻影响到他们的哲学、宗教与科学。即使像康德、黑格尔这样伟大的思想家,也无法解决这个困难。
康德把知识划分为感性知识、悟性(理解)知识和理性知识三种;其中感性知识是经验科学所肯定的外在对象,理解的概念知识是人依感性经验所建立的上层知识活动,再将此一悟性理解,统一化合理性,即成为纯粹理性的知识。而这整个活动之所以可能,在于人有一个先验统觉的超越自我,人依其超越的自我不断向上发展,可以把人类知识提到最高层。依康德这个讲法,显然有两个问题。第一,超越的自我,只是知识的主体,不能变成知识的对象,这即与康德认为一切知识皆可变为知识研究对象之说不合。第二,超越自我所形成的知识系统,其最初来源,来自本体界,于是显然在超越的自我之外,还有一个超越一切而自体存在的“物自身”(Ding-an-Sich)。故即使把超越的自我提至最高,也不能笼罩整个真实世界之全体。其世界依然不是真正立体的[17]。至于黑格尔,认为东方古代乃受实体性自由所支配者,非由人民分工出发之主观的自由,前者如小孩从属于父母,没有自己的主见,要等到主观自由发生后,才能从外在现实性深入到自己的精神中,形成对立的反省,否定现实,而在内心趋向绝对精神。但黑格尔回到自己之绝对精神,乃关联着上帝而说。人类精神的最高实现,即是神的精神。所以后来便形成右派有神论和左派泛神论。依然没有解决问题。
在中国哲学中,则没有这一类问题。如《华严经》说“上回向”的精神,即是要人实践地使精神一步步向上提升,进入价值世界,而价值世界,又不在此一世界之外。这是因为哲学之“理”,乃是关涉人存在的相互主体性真理,不是客观真理。所以人内在至善,也就是人人相互主体性实存的肯认[18]。人通过其主体心灵的修养功夫,也就同时开显了世界、成就了人生境界。
(二)境界形态美学
这种境界形态的哲学倾向,自然也影响到我们对人生的看法和艺术的表现。例如上文所曾提及的“无锋”、“不工”、“无剑胜有剑”之类,就跟我国哲学息息相关。
苏东坡尝说文与可画竹,“遇物赋形,得于无心”,所谓无心,乃是由功夫转化而出的境界。这种无,可以概括老子的无为、无知、无欲、无身、虚其心,庄子的无己、无功、无名、吾丧我,甚至还可包括儒家所说的克己。都是指人能刮除生命中的虚妄与执著,真正以本心来观物赋物,所以它是指实践的功夫。但经此功夫,当然也会造就出无的艺术和人生,如《礼记·乐记》所说:“乐由中出,故静;礼由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简易,就是整个礼乐文化精神之所在。因为乐的本质,是从天性湛寂之中自然感发流出的,不是情欲的恣动或发泄。故乐,必然是静淡,如孔子所谓“无声”(《礼记·孔子闲居》)及老子所说的“大音希声”,而不可能是五音繁杂,令人耳聋的。这样的分际,就像诗歌本来是语言的舞蹈,但若真正知道诗歌不只是语言的艺术,更是“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则诗艺术便脱离了文字巧丽精工的层次,而进入了“大巧若拙”的境界。黄庭坚《大雅堂记》说得好:
子美诗好处乃在无意于文,夫无意而意已至。(文集卷十七)
又《与王观复书》:
文章自建安以来,好作奇语,故其气象衰薾,其病至今犹在。……所寄诗多佳句,犹恨雕琢功多耳。但熟观杜子美到夔州后古律诗,便得句法: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似欲不可企及。
无意于文,是功夫,简易平淡则是境界,代表诗艺术的最高极致。在这种平淡简远之中,其实蕴涵了所有人生一切智能与力量。所以它的平淡,并不是真正的贫乏无味,而是含藏了一切滋味与内容,山高水深,可供人永远含咀品赏、挹之无穷的。刘劭《人物志·九征》说“凡人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即是这个意思。这就是我国含蓄的美学观,温柔敦厚的诗观与人生观,讲究朱弦疏越的一唱三叹、逸笔草草的简远高逸、太羹玄酒的滋味无穷、内家拳术的抱璞归一,以及诗文的音余言外,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这所谓风流或气韵生动,都不在文字表现处见之,反而常是无表现的表现。如戴复古论诗说“欲参诗律似参禅,妙趣不由文字传”,不就跟严羽所说“不落言诠”的诗学观念相符吗?徐瑞诗:“大雅久寂寥,落落为谁语。我欲友古人,参到无言处。”也跟黄庭坚揭示倡导的“无意于文”的大雅风范相吻合。可见这是共法,其法亦可通之于书法绘画等一切艺术表现,如李修易《小蓬莱阁画鉴》中所说“恽王叔云:今人用心在有笔墨处,古人用心在无笔墨处,可谓善言气韵者矣”,即是一例。
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我们才能讲无声胜有声。因为如只在平面的世界上讲,则文字与声调旋律当然是愈繁复曲折、愈抑扬多姿,愈能让人感到有兴味;语木声希的音调,必然会使人像魏文侯那样,闻古乐则欲眠倦。但我国艺术不是这样说的。由艺术的本质来看,艺术的创造若出自人类的创造性心灵,那么,艺术便不能只是情欲生命虚妄的鼓荡,而应该也是透见宇宙真理及价值的一种途径。但是,文字表达,固然是真理的表现(representation of truth),然而,太造作或执溺于文字,却经常甚或必然形成对真理的误传(misresentation of truth)或曲解(falsifcation)。因此,艺术创作,就是要用最精简朴素的语言形式,最有效地显示真理;用最不执著语言的方法,来使用语言。于是,在创作态度上即形成忘言忘象忘画无意于文的形态,而在艺术表现上则成为简淡朴拙的风格。
这样的艺术创作,就显示一种特征,显示它不只是一种技术,而是真理(道)的呈现,是一种技进于道的历程。从人间事相的描摹,跨越到超越的价值领域上去,而保证了文学的道德价值。如此,中国文学乃在评价上肯定了“繁华落尽见真淳”是最高级的艺术表现形态或人生境界[19]。
除了风格上有这种特征之外,在小说表现上尤其可以看出境界义的人生与小说形式之间的关系。以西方文化来说,由于整个西方文化中传统的善恶对立两极化倾向十分浓厚,所以小说形式与结构上最主要的表现方式,经常是以平面化的两极对峙为主,例如描写善恶冲突、战争、警匪等,淋漓酣畅,至为精彩,肯定正反双方公开而严重的对搏。另有些小说并不直接处理对立冲突,不同时正面肯定双方,而只凸显一极,以这一极朝向另一极活动,描述一个人的行动、挣扎、冲突、追寻的历程。故其小说与戏剧多有一主角或英雄,以此为一主线,构成情节及追寻终始的结构。除这两种之外,也有表现理想这一极的,致力描绘天堂、乌托邦或爱情等。
这三种模式,在中国文学中皆甚罕见。我国文学不仅少有单纯歌颂描述理想世界,以供人作追寻或投入;少有将爱情、天堂、乌托邦等视为人生的价值领域,对之俯心膜颂,认做崇高伟大若不可亵渎者;也很少处理善恶对搏的问题,跟西方小说戏剧比起来,冲突性不高。再者,我国小说戏剧也不必以一主角来串联情节,形成事件的结构关系。
譬如《水浒传》,一百零八名好汉,谁非主角?林冲夜奔时,林冲是主角;杨志卖刀时,杨志是主角;武松打虎时,则武松便是主角。这些主角,乃是随机呈现的。换言之,整个小说的世界观是开放而广含的,仿佛一个具体的人世,在这个人世里,本来就是人人皆为主角的,不像以个人主义哲学为基底的世界观那样,一切事件人物皆缘主角个人而联结成一组有意义的关系。或许有人要以为这种情形,只是缘自中国小说形成的历史背景。因为早期小说的构成是由说话人说话,而章回小说再把故事连缀起来所致。但后期小说的写作,早已脱离说话的背景,何以仍然保留并显示这种特色呢?《红楼梦》、《儒林外史》、《金瓶梅》都是如此,可见它之所以这样,必有思想上的因素。因为只有这样,读者才易于接受,否则即使是说话的连缀亦不可能出现。何况,根据李商隐“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骄儿》)的记载,说话在早期,根本就已经是多位主角的随机呈现了。这正是我国哲学肯定每个人自为主体的结果。因此希腊最早的史诗《伊利亚德》、《奥德赛》,是英雄大追寻的故事,而我们的说书最早则是说三分鼎立的人世。
由于缺乏主角的情节统驭性,所以我国小说或戏剧,若据西方文学的标准来看,基本上多是不及格的。如《红楼梦》、《水浒传》之类,一章一回,均可单独看待,因此根本也无所谓“情节”或“结构”。蒋瑞藻《小说考证续编拾遗》第61页谓:
《儒林外史》之布局不免松懈,盖作者初未决定写至几何人几何事而止也,故其书处处可住,亦处处不可住。处处可住者,事因人起、人随事灭故也;处处不可住者,灭之不尽、起之无端故也。……将谓其以人为干耶?则杜少卿一人,不能绾束全书人物;将谓其以事为干耶?则势利二字,亦不足赅括全书事情。则无惑乎篇自为篇、段自为段矣。
就是以西方小说概念对中国小说的批评。这种批评观点,又可在胡适的言论中看到,他说:“这一千年的小说里,差不多都是没有布局的。内中比较出色的,如《金瓶梅》、《红楼梦》,虽然拿一家的历史做布局,不致十分散漫,但结构仍旧是很松的。今年偷一个潘玉儿、明年偷一个王六儿,这里开一个菊花诗社、那里开一个秋海棠诗社,今回老太太做生日、下回薛姑娘做生日……翻来覆去,实在有点讨厌。”(《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20]
以西方小说的概念来说,他们这种批评一点也不错。中国小说及戏剧普遍缺乏统一的结构。像《水浒》,武松打虎、杀嫂、打蒋门神等等,在整部书里占了十回。而全书只有七十回,要写一百零八名好汉,居然为了武松就耗去十回。而且这十回跟全书前后呼应的情节发展关系又很小,与智取生辰纲、林冲夜奔、三打扈家庄之类,可说全无关系。因此,这是极不符合小说叙事原则的写法,显示全书的结构性薄弱。同理,戏剧中如《白蛇传》,固然有主角、有情节发展、有冲突的戏剧行动,但戏中一折一折,却根本就可以拆开来,不必相联属。譬如游湖借伞、水淹金山寺、祭塔、合钵,在演出时,多半独演其中一部分。而在这一部分之中,既无情节,亦无行动,可能只是如游湖那样,几段唱腔和身段的表演,观众便快然已足。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必须知道,西方小说戏剧,在发展中深受悲剧传统的影响,因此小说艺术的构成主要就是以悲剧的叙述结构——“情节”——为主。情节中必须含有戏剧性的冲突。这些冲突,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与争抗,而其进行则有赖于因果关系,因为“叙述”是与时间相呼应的[21]。中国小说完全不是这样,既乏情节与结构,亦未必有戏剧性的行动。
它仿佛一幅中国绘画,并无固定的透视焦点,而是多重透视的。在这个“世界”中,人人皆可自为主客,每一部分也都完具圆足,自有主角。所以一幅山水,截下一角来,也不觉得是个残缺的部分,而根本自成一幅山水;一出戏,只演一折;一部小说,只看一回,亦皆是如此,自成佳趣。不必一定要镶在一个固定的情节构成的结构中,才有意义。它可以交光互摄、随机流动,以气脉相通的方式,呼应综摄为一整体,展现不同的结构型能[22]。
牟复礼(Frederick W. Mote)在《中西宇宙观的鸿沟》及《中国文化的思想基础》之中,曾经解释:中国人一向认为宇宙及人,并不由宇宙之外的力量(external force)或终极原理(ultinate cause)所创造,中国人视宇宙为一自足(self-contained)、自生(self-generating)的活动历程,宇宙各个组成部分也互相作用成一个和谐有机的整体。我们想,中国小说戏剧的这些特性,恰好显示了中国这种独特的宇宙观。
正因为具有这种广大和谐的世界观,使得小说戏剧在解说事件及其关系时,不可能采用因果律的直线式时间性结构,以至于习惯了西方小说戏剧形态的批评家,要误以为中国小说戏剧是没有结构的了[23]。甚至有些批评者,认为中国文学动作、冲突都太少,提供的人生经验也很少,对现实世界很少刻画模仿,对特异的人生经验更少予以关注,所以内容太过贫乏[24]。其实,这正是境界形态文学作品的特色。佛性大事,不过穿衣吃饭,中国文学,也正是在穿衣吃饭中显其精彩,初不必穴奇导幽,以鬼窟为活计也。
三、理解中国哲学的态度与方法
如果以上所说还不太错的话,我们自然可以发现:由于中国哲学性质特殊,所以在理解上必须特别小心,否则很容易出现疑难。尤其是海通以还,中西文化交冲,学者在生活形态、思考方式、研究方法上,均已倾向于西方的分析模式时,这一点格外重要。从前冯友兰写《中国哲学史》,熊十力碰到他就质问他:“你说良知是个假定,良知怎么可以是个假定?良知应该是个真实的呈现!”这个讲法很好。但更重要的是冯友兰为什么会认为良知乃是假定?依西方学术传统来说,不止是冯友兰这种新实在论立场的哲学家,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哲学家都不承认良知是真实的呈现[25];在西方哲学中,要不就是没有良知这个问题,要不就视良知为假定。因人实不能真正具有良知,否则人即可为上帝了。但人怎么可以是上帝呢?相反,中国哲学基本上就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众生皆有佛性、心即理、尽性可以知天、人皆可以成佛。因此,假若通过西方哲学传统来看中国哲学,在根源上就形成了隔膜,当然也就很容易发生类似冯友兰的问题。
而这种问题,我们讲过,不只是冯氏的个人问题,也是个一般性的问题。所以,底下我们想以劳思光《中国哲学史》为例,说明在哲学认知上我们应该怎样面对中西哲学的差异。
劳思光,一向对中西哲学的分际,掌握得十分清楚,而且态度明确。特别是他积极凸显心性论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和特色,而把带存有论宇宙论倾向的哲学理论贬为二流的哲学,用心就是希望能借此分划中西哲学的界域及特质,不使中国哲学跟从存有论开始的西洋哲学相混淆。但,饶是如此,他在处理中国哲学时,依然很难避免以西洋哲学为模型,来思索哲学问题。以他论《易传》为例,他就理论层面思考所提出的“问题”以及他认为《易传》所能给予的“答案”[26],第一个是宇宙秩序与人生规律是否相应的问题,他说:
占卜……本意自然在于一方面以卦爻标示宇宙秩序及人生之各阶段,另一方面对人在各阶段应如何自处作一说明,此所谓“卜以决疑”也。但此处有一关键问题,即是:宇宙秩序是否与人事规律相应?占卜之书通常只假定此种相应关系而未能说明。《系辞》之主要理论即在于说明此种相应关系。而其说明之方式,则是将自然事象与自觉活动两个领域,看做受同一原理或规律支配者。
依劳思光的看法,显然《系辞传》也假设了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相应,而其所以相应又由于二者皆受同一原理所支配[27]。但是,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相应,是占卜书的预设,而系辞又说明了这个预设。那么,《系辞传》若有假设,则其假设也必不与占卜书相同,而是在占卜书假设之前的预设,于理甚明。劳思光却在这一点上弄错了[28]。以他的哲学训练,似乎不应该有这样的错失,而居然如此,实在是由于他把《系辞传》看成了西方宇宙论的模型,所以他说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均受同一原理或规律(具有形而上学规律的意味、具有某种超越地位的原理)支配,这个原理就是“道”。于是,《系辞传》就是“以一存有义之天道为价值标准,而以合乎天道为德性及价值标准”[29]。
其实,以超越原理支配宇宙自然与人事,乃是基督教式的宇宙观。但在《易传》中,天道并非支配性的原理,例如《文言传》说:“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与天地合德的德指价值,以价值定存有,故先天而天弗违,而且人可以通天,所以才有“圣人”的观念。换言之,这是以价值论解释存有论,非以存有论解释价值论。劳思光完全弄颠倒了,当然会因此而否定《易经》,轻视易传[30]。
根据劳思光的理解,“道”并无价值意义只代表一,存有,因此他引《系辞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说:“道显然指一存有,而《系辞传》即欲直接由此存有界定善之意义,以此存有作为德性价值之根源。此处涉及一十分严重之哲学问题……因道既是一最高存有一,切存在皆受此道决定,如不加一解释,则颇难表明何以人或事可能违离道之方向但。《易·系辞》中对此点并无明确解释。”[31]
这即是劳思光所指出的第二个问题:德性之本体论解释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太像底下这个问题了: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是一最高的存有,世界是上帝所开创的,人事也由上帝所规定,人类是上帝的子民,可是为什么还会有恶的人和事呢?尤其是,何以还会有魔鬼[32]?
《易传》“继之者善、成之者性”,不能这样来理解,而应该是说天道流行即是善,成于人者则谓之性,《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孟子·离娄篇》所谓“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本命篇》所谓“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乃至船山所说“善大、性小”,都是这个意思。道以善为内容,善性又是人内在的主体,而非存有论式地认定循着某种秩序即为善。这个差别其实非常严重,所以劳思光所提的问题,对于《易·系辞》的作者来说,根本是不会提的。他或者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问题,或者虽是个问题,文中也透露了答案,不至于如劳氏所说,成为一个有“根本困难”的问题。它之所以成为有困难的问题,原因还在于劳先生提的是个傻问题。
同理,劳先生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占卜的意义,劳氏说:
凡占卜或类似占卜之理论,皆必涉及“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之问题,《易传》亦不例外。《易传》对此问题虽无明确解释,但观其内容,可知此两面均被《易传》理论所预认[33]。
劳先生的意思是说,《易传》一方面肯定“存在过程一切皆已决定”,指外界,是预认“决定论”的部分;另一方面,人之“知”多少则未决定,占卜可以助人之“知”,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是预认了“自由意志”的部分。但是,根据劳先生的讲法,尽管人之“知”多少有未经决定者,可是透过占卜(即模拟外界的方式),还是可以将之决定,因此这个决定不是来自主体的自由决定,不是自由意志的表现,反而是放弃自由意志(即使预认有自由意志),由已被决定的外界,透过模拟关系来代为决定。如此,《易传》的理论岂不仅是个决定论吗?再者,劳先生又早已认定了《系辞传》的主要理论即是将“自然事象”与“自觉活动”两个领域,看做受同一原理或规律所支配,如此,又怎能再说《系辞传》预认了自由意志?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怪异的说法呢?基本上我们一眼就可以发现,这乃是把西洋哲学传统上“意志自由与决定论”的问题,套用在分析《系辞传》的讨论中。但是把这样的讨论用到《易传》里,乃是不相应的。何以故?意志自由与决定论的出现,尤其是把自然事象与自觉的人事活动视为受同一原理所支配的宇宙,才是它形成的关键:如果自然与人事皆受同一原理所支配,则自然的外界既受决定,人事的自觉意志部分遂亦不得不受决定。西方波潮汹涌、绵延深远的各种不同面貌的决定论,实皆共同拥有这一类宇宙论的底子[34]。可是,《易传》不是这样的宇宙论倾向。在它的路数中,占卜,不是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的问题,而是价值的自我抉择的问题。因此,它不像在宇宙论形态中,占卜成为函数的一对一对应关系,它有所谓的“断占”。换言之,占卜卦辞的解释,并不是固定的封闭对应系统,而是开放的价值系统;吉凶,皆为价值意味的德性活动。《尚书·洪范》说:
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上、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龟筮共违,子不用静吉,用作凶。
对于这个原理,讲得很清楚,孔《疏》说得好:“四从之内虽龟筮相违,亦为吉。龟筮虽灵,不至越于人也。”占卜怎么会是决定论的呢[35]?劳先生在这儿,把决定论与意志自由的问题套进对《易传》的讨论中,显然是忽略了中国这个哲学的传统特质。因此,他所提出的这三个问题,虽然是西洋哲学中最重要最典型的问题,却几乎全与《易传》无关。假如我们通过这几个问题来理解《易传》,反而会茫然迷惑,发现《易传》充满了无法解决的问题。民国以来,为什么会有许多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哲学、没有小说、没有文学批评……原因也正如通过西方哲学模型,很容易误以为《易传》是不严谨的哲学一样。这是我们在面对中国哲学及文化时,所必须特别注意的[36]。
附:问题与答案
问:如果说独孤求败这一类的人,没有求胜之心,那么胜对他而言,应该是没有价值的,败也是没有价值的。因此,我们如果探究他为什么要求败,则我们便会发现他虽说是求败,但其目的还是在求胜。既然如此,若从求胜的观点来看,他的求败,与东方不败这一类人的不败(东方不败,是金庸另一部小说《笑傲江湖》中日月神教的教主,天下无敌),在目的与价值上有什么不同呢?
答:这个问题,可以从哲学及文学作品两方面来谈。我之所以举独孤求败这个人作例子,来说明中国哲学的特质及它所展现的特殊美感内涵,只是方便的讲法。通常哲学家在讲述问题时,多半采取这种办法,如佛陀说法,便是个著名的例子。但这种办法,虽然在接引后学、启迪哲学趣味的悦乐上,具有良好效果,可是却很容易使听话者误解意旨、或发生沾滞执著于这种方便上的情况,所以禅宗才会教人要“因指见月,不可执指以为是月”。此处也是如此。以金庸(查良镛)这位作者来说,他只是个第二流的小说艺术家,因此,他只能在理念上趋近于方才我们所谈的哲学内容与境界,而不能在实践上把自己提起来,作这条的呈现(不必一定是道德及生命存在的实践,重要的是艺术中的呈现),故他的解说颇有牵强之处。比如他描写独孤求败的心理状况,对孤独感到悲怆难挨的情绪,就不是一个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无入而不自得境界的人所应有,而只是在第一层第二层境界中人的心态。这正是由于中国有这样的哲学背景,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在理念上受影响受渍润陶冶,而讲出这样一番话来。犹如在我们社会里,即使一个毫无哲学修养与理解的人,也可以说些天人合一、大化流行、自然和谐之类的话一样。这些话在真实生命存在的实践历程中如何艰难、在哲学问题上有何理论的疑难与复杂、在实践中所开展的境界究竟是什么风光,他们可并不见得会懂。其次,就作品来说,作者达不到这样的高度,其中自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问题。经过这样的理解之后,我们再来看求败是不是意在求胜。这是个有趣而深刻的问题。因为求败而不能败,跟通过求败而想要求胜,是不一样的心。他的求败,是要求得一个真正的失败。这样的心态,必须是在人无限挺立其自我,而又深知自我之有限时才会发生的。但人怎么样才会有真正的失败?一切外在的挫折,其实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失败,人只有自己才能摧毁自己。假如他是一个不断提升自我,不断诚惶诚恐、艰难地从事这种功夫的人,谁能击败他呢?就如王阳明被贬到龙场驿之后,“大死一回”,后来的学说中即常流露出一个观念:其实人无时无刻不处在那个濒临死亡的境地,故应时时提住这个心,保住我们面对死亡的态度。这种面临极限的处境,会逼使我们发出生命中最深沉的善性力量。但在平时,未遭遇到极限的处境,人便堕落了。人偶尔会有些善念,可是有时想想又觉得算了。王阳明就是要我们时时设身在这个极限处境上。求败意识也是如此,想寻求一个真正的失败而不可得。这个时候,他就该理解到:他的问题其实在他自己身上,他必须知道他是无法失败的。譬如曾子在临死时,要学生“启予手、启予足”,然后很安详地死去;朱子临终时,也感叹“艰难”,他不时有着不能护住本心的戒惧,故最终才能保持不败。这跟标榜“不败”、以“不败”为人生指针的意识是不同的。
问: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皆受同一原理之支配,与老子所说有无皆出于道,是否相同?
答:老子所说的有与无,是否受同一原理的支配与创造呢?依文义来看,显然不是的。故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个有与无,其实都是道。因为廿五章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可见有无非道所创生所支配,它根本就是指道体道用,故又云:“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道体之发用,即显示为有、无。这是第一点。其次,若有无皆受道的支配,那么,“有”与“无”能不能用来概括宇宙和人事呢?从这点来看,它与基督教式宇宙论的同异,也就很明显了。
问:独孤求败的五层境界中,最后一层是无剑胜有剑。到底这是不是最高的境界呢?是否可以从无剑胜有剑,再提升到心中无剑的境地?
答:此处我们必须注意:这里的“剑”,并不是一个实物,只是形容一种表现。无剑胜有剑,是说他以无表现为表现,因此在这儿,并无所谓剑存在不存在的问题。
问:假如真如以上所说,中国哲学所开显的世界是立体的,而西方则是平面的。那么,请问您认为中国哲学在上,还是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
答:这是我们最不愿谈的问题,因为每次谈及,人们总要误以为我们是站在中国本位文化的立场来发言。但这实在不是本位不本位的态度问题,而是就哲学性质作一判断的哲学知识问题。根据我们的判断:以精彩度来说,西洋哲学比较精彩、丰富。西洋文学亦然,它里面包含的经验非常多,所显示的人生面相非常繁复。中国文学则不,所谓“佛性大事,不过穿衣吃饭”,它所叙及的经验、事件、题材、主题,都很简单、平淡甚或狭窄,不离穿衣吃饭这类日常生活。如杜诗、如陶诗,不都是如此吗?没有瑰丽繁多的经验、复杂激动的情绪,对题材的探索与开拓不甚关心,所展现的主题与理念也很平常,很少多方探究、诘问人生与宇宙的怪异和疑难,深入世界黑暗神秘的境地中。这种情形,也有点像音乐。如古琴,是我国最重视的乐器,圣贤君子无不鼓琴,但一般人却不爱听,刘禹锡不就说过“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吗?刘禹锡在唐朝即有了这样的感叹,现在当然更不用说了。年轻人都喜欢激情狂欢的音乐,很少愿意再花力气把自己提起来,去聆赏那种朱弦疏越、渊穆静肃的音乐。而在哲学方面,西方面目繁多、流派蠭起,且有严谨理则程序、辩论历程的哲学,自然较中国哲学吸引人。精彩繁富,易于动人,西方的确较擅胜场。然而,若就其显示的价值来说,西方哲学与文学便一直停留在佛家所说“识执”的层次。到康德、胡塞尔出来,想超越这个困局,讲“物自身”、讲“纯粹经验”,但也依然无法突破其理论传统的困局。为什么说这是一种困局呢?以人生来说,生活愈不幸的人,他的人生经验愈丰富、离奇。一个神经错乱的人,他所看到的世界,也远比一般人瑰丽奇异得多,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灵思、秘想、冥觉、幻象。西方文学家哲学家发疯的很多,像尼采等人,甚至进过疯人院。在艺术表现上,不仅也颇有些是神经病式的幻想,精神病患者的绘画,更可以拿出来展览。因此,在艺术理论方面,便有许多理论支持这种创作方式及内容,如精神病心理分析的文学艺术理论,即是一个广为人所熟知的例子。反观中国,文学家哲学家,积狂发疯的,实在不多。何以如此之不同?依哲学之理解来讲,西方哲学与文学多半显示一人性执溺迷乱的状态。故牟宗三先生就说,西方自然科学与整个认识论所开展出来的知识,是一个执的知识,而中国哲学却不愿停留在这个执的领域中,它还要翻转超越出来,形成一种无执的知识。譬如,我们为什么要说无剑胜有剑、无声胜有声呢?对用剑者来说,剑即是一种执著,不能无剑者,便是不能无所待。在音乐方面,音乐要借声音来表达,但声音也就成为一种执著;犹如文学借文字来表达,而文字即成为一种执著,使我们反而受到它的控制。可是中国文学就偏要脱离这种执著,形成如皎然《诗式》所说的“但见情性,不睹文字”,或司空图所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的文学观。在这种不著一字、不落言筌的表达方式中,一切文字的执著与卖弄、经营,当然都被解消了。解消以后,风格与内容自然也就非常的平淡。但在价值上,我们确信:这种平淡,正是西洋文学或哲学所难以达到的。因为西洋文学与哲学诚然比中国哲学与文学更动人,但所谓动人者,往往也是人生最迷乱、最无奈、最偏激的地方。
然而,这也不能说中国哲学既然这么好,我们就可以不必理会西洋哲学。就哲学本身来说,意志自由与决定论、罪恶起源、客观知识等问题,毕竟不能不谈。中国哲学一蹴而及地优人圣城,固然高妙玄远,但将这些问题一笔摆落,未免不够完整。我们既知中西哲学的特质与分际,便不难融通中西之长,以开创更完整充实的未来中国哲学。这种开创,乃是一种历史的任务。因为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特别讲究生生不已的创造性生机,它的生命要不僵化,除了必须使其实践于每一时代人的具体生命中之外,更要对中国哲学本身不断开展。在目前中西交冲的大局势之中,表面上可能显得晦暗不明,中国哲学的慧命岌岌可危,但事实上也可能正是一个历史性的开创时期,我们在此,即当知所戮力!
问:在中国哲学中,《易经》是很奥妙高深的一门学问,但中国还有一门很高深的哲学,那就是紫薇斗数。请问《易经》与紫薇斗数之间,有什么样的异曲同工之妙?紫薇斗数的价值又如何?
答:这个问题,实在令我难以回答,因为我们思考的基点不太一样。老实说,《易经》本身并无太大的哲学价值,一如紫薇斗数本身,亦无价值。《易经》之所以有价值,在于《易传》;通过《易传》,《易经》才显示出它的价值。占卜,正如劳思光所说,基本上是一种决定论的,借着对外界状况的模拟关系,来预测、类拟人的未来活动方向。《易经》之占,本也不例外。但《易经》或中国哲学精神,在此却显示了绝大的力量,它把占卜活动,转化成一种德性的活动。早在《易传》之前,如《论语》说南人有言,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巫医,即已有了这种倾向。《易传》更是从来不谈如何占卦才“算”得准,它只谈道德与价值,这才是它被后人推崇的地方。否则,何只易占?又何止紫薇斗数?什么麻衣、柳庄、子平、铁板神数、梅花神算,乃至西洋占星术……各式各样的占卜法甚多,究竟谁高谁低、谁更灵验呢?事实上也是无法判定的。而且这些占卜术数,固然常令人觉得神秘灵验,但我们可曾追问过它们的原理、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套算法呢?其实,这些术数占卜的原理并不难理解,我们只要试着去想想:为什么我们的科学知识系统(例如欧几里德几何)会符合我们的现实社会?道理就在于它是一个自成系统的符号逻辑建构。我们给以几个特殊确定的定理约定,然后再以符号组成一组逻辑关系,并制定符号与现实物之间的象征关系,即能建构出一套一套的算命系统,它们都能跟外界事物相对应。这就好像除了欧氏几何,我们还可以有非欧氏几何一样。在这一套系统之内,只要没有自身的矛盾性,必然非常圆满灵验。至于系统之外,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此事非龟筮所能知也”。因此,总括说来,占法乃是一组组符号逻辑的建构,虽不能说与哲学无关,但毕竟仍只是粗浅的哲学。至于占卜活动,则可能只有游戏与心理的价值,我们若不能予以转化,即谈不上对占法的“认识”,称不上是哲学。而若不能转化成价值与德性的活动,则更不能称为是中国哲学。
这样说,可能有些人会不满意,因为一般人对这类算命术数,都怀有些神秘的向往。可惜哲学一向不是为了满足神秘感而存在,它是为了揭开神秘而存在的。
[1] 见《神雕侠侣》第廿六回,远景,1984。
[2] 有关这一故事的哲学意涵,又详龚鹏程《论孤独》一文,收入《少年游》,时报,1984。
[3] 参见弗洛姆《自我的追寻》(孙石译,志文)第三章第一节,《理性的挣扎》(陈璃华译,志文)第三章。又,另一角度而意见大致相同的思考,可参阅贺佛尔《人生反思录》(君贺译,时报)。
[4] 因为他虽主张我思故我在,但我不思时是否就不存在呢?生灭的我在,又如何串成一个恒定的我在呢?此即必须有一上帝来保证我是恒定地在。而上帝既是完美的,它就不会欺骗我们;现在,它令我们感受到有一个物质世界的存在,则这个物质世界也必然是真实存在的。笛卡尔用这两点来保障我的存在性。
[5] 蔡美丽,《海德格尔哲学》第二章戊节,环宇,1972。
[6] 这种情形,可详见龚鹏程《唐代的侠与剑侠》(中国学术年刊第六期)第四节。
[7] 关于个人主义,解释的宽度及对其性质的认定、价值的判断,殊不一致。此处是根据布鲁格(W. Brugger)编著,项退结编译《西洋哲学辞典》第五四、一七二条。
[8] 另参狄百瑞(William Theodore de Bary)《中国的自由传统》(李弘祺译,联经)第二讲、第三讲。
[9] 致知格物、穷理居敬的理论中含有知识与道德的辩证,参看林安梧《知识与道德之辩证性结构——对朱子学的一些检讨》(《思与言》第廿三卷四期)。
[10] 参看方东美《从比较哲学旷观中国文化里的人与自然》、《中国形而上学中之宇宙与个人》、《从宗教、哲学与哲学人性论看人的疏离》三文(均收入《生生之德》,黎明,1982)。
[11] 详见龚鹏程《释学诗如参禅——兼论宋代诗学之理论结构》(中国学术年刊,第五期)第参节。又收入《诗史本色与妙悟》,学生书局,1986。
[12] 境界,参见叶嘉莹《对〈人间词话〉“境界”一辞之义界的探讨》(收入何志韶编《人间词话研究汇编》,巨浪,1975)。
[13] 详注[11]所引文。
[14] 另详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学生书局,1983)第五、六、七讲及《现象与物自身》第七章(学生书局,1975)、《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商务,1987)十九章、《才性与玄理》(人生出版社,1963),袁保新《老子形上思想之诠释与重建》(文化大学哲研所博士论文,1983)、方东美《中国人的人生观》(冯沪祥译,幼狮,1980)第二章。案,依牟先生说,境界形态的形而上学,就是依观看或知见之路讲形而上学(Metaphysics in the line of vision),而实有形态的形而上学则是依实有之路讲形而上学(Metaphysics in the line of being)。老子是境界形态,儒家则是实有形态。只不过儒家不同于西方那种观解的实有形态。因为在观解的实有形态中,只存有而不活动,不具创造性,是认识主体思索的对象,而不是存有与主体结合的。儒家则必须经由人的实践来说,而人心又须以天道来规定,故成为实践的实有形态。这个讲法当然不错。但就中国哲学普遍肯定内在主体,讲究反身、复、常心等主观价值来说,中国哲学中的形而上学,都是依实践所达至的心灵状态而呈现的世界,因此,境界形态应该是儒道释形而上学的一般性格。
[15] 参阅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第二章、第七章,学生书局,1976。
[16] 况氏浑、厚、深、静、穆的词品说,详见林玫仪《晚清词论研究》(台大中研所博士论文,1979)第八章第五节。
[17] 方东美,《中国大乘佛学》,黎明,1984,第321、442页。
[18] 相互主体性的真理与客观真理的差别,另参傅伟勋《儒家心性论的现代化课题》(《鹅湖月刊》第一一三期)。
[19] 以上请另详龚鹏程《江西诗社宗派研究》(文史哲,1983)一书、《技进于道的宋代诗学》(古典文学第六集,学生书局。又收入《诗史本色与妙悟》)等文。
[20] 这类批评及其误解,另详《儒林外史中的礼及其叙事结构》(《中外文学月刊》十三卷六期,林顺夫著、胡锦媛译)。
[21] 详见龚鹏程《中国小说史论丛》序,学生书局,1984。
[22] 参曾昭旭《建构我们自己的文学理论》(《鹅湖月刊》第一一五期)。
[23] 中西宇宙观及思考方式的差异问题,亦详注[20]所引文。
[24] 参见龚鹏程《历史中的一盏灯》,汉光,1984,第68页;颜元叔对中学文学的批评。
[25] 牟宗三,《生命的学问》,三民,1978,第136页;傅伟勋,《儒家心性论的现代化课题》,《鹅湖月刊》第一一三期。
[26] 劳思光此处所处理的,虽然称为“《易传》中之特殊论点”,但实际仅涉及《系辞传》而已。这在哲学上固然也不妨如此处理,可是这却与他在谈《易传》的特殊论点之前,强调“《易传》乃杂辑而成,各部分说法冲突或歧异”,形成处理上的矛盾。就理论内容说,此种杂乱资料虽不能表一系统思想,仍可有其特殊论点,故可论其特殊论点,但却不能仅拈其中《系辞》一部分而谓为全部《易传》的特殊哲学论点。
[27] 劳思光,《中国哲学史》第二卷,香港崇基书院印行,第91页。
[28]这即是《易传》迥异于一般占卜书的地方。占卜是一种效用的知识,不能称为哲学;《系辞》及其他各篇,乃是对占卜有一理论原理的说明,成为一般占卜书的理论基础,这才可以称为是哲学。犹如占梦释梦的书,早在古埃及或商周之际即已出现,但直到弗洛伊德《梦的解析》才能被称为是哲学一样。
但,这里我们虽说《系传》是占卜书的理论说明,却不代表它就如劳思光所讲,是说明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相应的关系。因为占卜书的基本假定,是否即必然是宇宙秩序与人事规律相应,本身就是个很值得先予探讨的问题。《易传》所解说者,亦皆以圣人为主词,而圣人设象示辞,乃是人类理解世界、创造意义世界、展开历史的人与自然、及自然所呈现的超越的道之间的互动关系。
[29] 见注[27]所引书,第94页。
[30] 劳思光书第110页说:“凡一切诉诸存有以说价值之理论,无论如何复杂精巧,基本上必不能成立。《易传》理论属于此种通过存有以解释价值之理论,故亦有根本困难。至于就特殊建构讲,则《易传》本身并无完整建构,甚至未提出‘如何判断价值’之说法,故亦不必多说。”
[31] 见注[27]所引书,第95—96页。
[32] 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约翰·希克《宗教哲学》(钱永祥译,三民,1983)第19、71页。
[33] 见注[27]所引书,第102页。
[34]这个古老难缠的问题,在西方曾有过各种不同方式的讨论,详凯·尼尔生《理性与实践》(Reason and Practice)第一部分,郑晓村译,枫城出版社,1978。另外,卡尔·波普对决定论传统的批评,也很能帮助我们理解西方思想文化各种表现中,根深蒂固的决定论倾向,如何体现在哲学、政治制度、历史观念、宗教等之中。详《历史定论主义之穷困》(李丰斌译,联经,1981)、《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庄文瑞等译,桂冠,1984)、《鹅湖月刊》第八五期卡尔·波普专号。
[35] 另参考龚鹏程《唐传奇的性情与结构》。又,本节论劳思光先生著《中国哲学史》多采友人陈明福的意见。
[36] 1984年12月18日讲于淡江大学,1985年2月24日写定初稿于台北龙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