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约化与立场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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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规约化,这个术语在语法研究的文献中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指语法化过程的第一步,特定的句法结构逐步专门用于某种特定的功能;另一种是指,在语法化的初级阶段,特定的组合形式或者结构式常常用于表达某种意义或者体现某种特定的功能。

前者关注的是演变的动态过程,后者关注的是变化的结果。以be going to的范畴浮现为例,其表示近将来时的语法化演变是一个逐步规约化的过程。[关于be going to 的演变,参看Hopper&Traugott(2003:69)]

(a)I am going(to Haarlem)to visit my aunt.

(b)I am going to marry(tomorrow).

(c)I am going to like it.

(d)It is going to rain.

(e)I am going to go there for sure.

(f)I’m gonna go.

(a)句中的go是行为意义,主语是行为主体,动词后是表行为终点的成分。(b)句的主语仍然是行为主体,但是动词后已经不是表终点的名词;而(d)句,主语不是行为主体了;(f)句里甚至发生了语音溶合,并且用在主要谓语动词go的前面。从(a)到(f),一方面,演变的每一步都可以称为规约化;另一方面,单就(f)来说,to be gonna的近将来时意义也是规约化的结果。

在历史语言学家的研究中,conventionalization(规约化)与idiomatization(习语化)[或routinization(惯例化)]经常是近义术语。Trask的《历史与比较语言学词典》(The Dictionary of Historicaland Comparative Linguistics,2000,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的解释是这样的:

Conventionalization:The first step in grammaticalization,in which a particular syntactic structure comes to be regularly used to do a particular job.Some writers use this term interchangeably with idiomatization.

Idiomatization:(also routinization)A label sometimes applied to the first stage in grammaticalization,in which a particular form or construction comes to be used routinely to express a particular meaning or function.

作为一个语义解释术语,conventional(规约性的)在语用学研究中偏向指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Levinson(1983)在Pragmatics中提出,将一个表达式的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概括为sentence-meaning(句表意义)或者conventional content(规约性内容)更为贴切。Levinson认为,规约性内容(conventional content)这一术语更具有概括性,能够涵盖那些未必成句的语言表达形式的意义(Levinson,1983:14、17)。而规约含义(conventional implicature,或称常规含义)则是与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相对的概念,是由词语的常规意义所决定的。

构式语法研究中,规约化(conventionalization)则用于描述一个表达式的形与义的凝固化,典型的例子就是Goldberg(1995)谈到的,如“Pat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Goldberg用动词语义与构式语义的互动来解释不同的论元结构,认为sneeze作为不及物动词在这个结构中的出现是构式压制的结果。

本书讨论的“立场”指的是“说话人或作者对信息的态度、情感、判断或者承诺的显性表达”(Biber and Finegan,1988)。词汇研究中区分褒义词与贬义词,所谓褒义与贬义之别,体现的正是言者的立场。实词的褒贬之别往往在词典里就给出解释。虚词和句法结构如何体现言者立场,是需要语法学家研究分析的。汉语语法研究中对特殊结构形式和虚词的分析,有大量的用法分析是对意义表达差异的辨析。

我们的研究试图说明,立场的解读是离不开语境的,从词典解释的字面意义到真实语境使用中的浮现意义其实是一个连续统。

立场表达(stance-taking)既包括对言者所述命题的态度、评价,也包括言者对受话人的态度。前者在以往的研究中与情态范畴和主观化表达密切相关,后者在以往的研究中与褒贬词汇、敬谦语相关。本书的讨论会涉及相关问题,但更为重要的是讨论那些在以往研究中没有被视为情态范畴、主观化手段或者褒贬敬谦表达的现象,涉及语言系统的各个层面,从词汇选择到结构选择。书中所讨论的汉语立场表达现象,既包括指称语,如人称代词、小称;也包括述谓语,如认识意义的动词、引述语等。从句法地位看,有词(如副词、助动词、语气词),有介乎“词”与“语”之间的构式(如“你说你”“你看你”),也有一些句式(如同语让步句)。从意义解读的角度看,这些表达式的立场表达功能未能被辞书作为字面意义释解,或者在描写语法中未予以特别的关注。

从范畴化的角度看,从“语”到“词”是以句法的去范畴化(decategorialization)为特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书中讨论的某些现象,比如述谓语的陈述功能弱化与言者态度表达功能的浮现,可以看作语法化的初级阶段。但是,立场表达形式的演变方向不一定是某个句法范畴,有些甚至仅仅作为一种高频搭配具有特别的意义表达功能,因而我们更倾向于使用“规约化”这个表述来概括立场意义表达在语言实际运用中的浮现。

立场是言者对信息的态度、情感、判断或者承诺的显性表达。汉语立场表达的分析可以追溯到汉语描写语法的开山之作《马氏文通》和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赵元任先生的《中国话的文法》(《汉语口语语法》)。汉语语法研究十分重视虚词的用法解释和特殊构式的功能分析,在这一传统下,有关立场表达的文献在汉语语法研究的各个时期都相当丰富,尽管这些研究未必用到“立场”这个术语。近些年来,随着话语功能语法视角的引入,这一领域的研究无论从语料的选取和使用还是问题的观察和分析上都有别于以往仅仅着眼于单个虚词或句式的用法分析。

关于立场表达的分析,不同流派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范式有所不同。本书第一章简要回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几个主要流派的研究,并将美国话语功能语言学家John W. Du Bois的立场表达研究的译文附在全书的最后。希望能使读者借此更全面地了解功能语言学家关注的问题和研究的视角。

本书的第二章简要介绍从词汇、语法、语音、话语分析等不同角度对汉语立场表达的探讨,讨论汉语研究的特点以及与其他语言相关研究在材料、观察视角等方面的异同。

立场表达涉及语言系统的各个层面,不仅关涉词汇选择和结构选择,从句法范畴来说,也涉及多个层面。第三章概述指称语、述谓语、某些句式和构式以及语音手段的立场表达功能。第四章到第十一章,通过个案分析探讨立场表达在话语中的功能浮现。第十二章讨论负面立场在规约化过程中的若干规律性问题。

我们认为,在立场表达的规约化中有以下几个方面是特别重要的。

(一)从结构形式来说,副词中有一些立场表达用法是后起的。这些词要么是经历了从短语到词的演变过程,如“最好”(第八章)、“动不动”(第十二章);要么是通过加判断词“是”构成复合词,使其立场表达功能在形式上得以凝固化,如“倒是”(第六章)、“说是”(第十二章)等。此外,另一些副词的立场表达解读则依赖其句法分布,作为饰句副词具有立场表达功能,而作为饰谓副词则没有(第十二章)。

(二)立场表达解读与句法分布的关联性还表现在句首与句末不同分布的解读差异。比如助动词在句首和句末时,其句法属性向饰句副词转化;居首与居尾,体现出信度不同(第五章)。而规约化程度与其句法分布和话语分布密切相关。对语境的依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规约化程度差异,对会话序列(conversational sequence)依赖较强的构式规约化程度相对较低。

(三)评价(assessment/appraisal/evaluation)是重要的言语行为类别,因而认识动词和由体现言语行为的词汇构成的立场表达构式是特别显著的类别,比如“觉得”(第三章),“说什么”(第十章)、 “不是我说你”(第十一章)、“你说说你”“你看你”(第十二章)等。

(四)由语境触发的重新解释在虚词意义和功能演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种语境触发不仅体现在相邻词汇之间可能发生意义的渗透,而且还体现在交际功能模式所赋予的功能解释会参与其中,从而使特定交际模式下的功能进入该交际模式下的词汇解释。以“还是”为例(第七章),其言者意图的表达功能是在问答这种互动交际模式中逐步浮现的。“还是”逐步摆脱对选择问句的依赖,而将选择问句应答的功能——说话人的选择,吸收到了“还是”的意义当中。

(五)特定表达式在语境中有言者立场的表达功能,其立场解读有些具有较强的语境依赖性,有些则对语境依赖不那么强。构式意义的产生有对特定句法环境中的语境吸收,也有对其会话环境的语用意义的吸收。因此,应将会话序列纳入构式化语境的考察视野,对由语境诱发的重新解释现象的分析也应充分关照到会话序列这一语境因素,如让步类同语式评价立场的表达(第九章)。

本书的语料,除少部分是自省的语料和具有代表性的北京话作品(包括影视剧《我爱我家》台词等)外,还包括对自然言谈转写的语料。主要为如下几类:

(1)作者自己收集的转写记录;

(2)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CCL)的现代汉语语料和北京语言大学当代北京口语语料;

(3)美国语料共建会(LDC)汉语电话谈话语料库(Call Friend,CALL)的部分语料,说话人来自中国大陆的汉语母语使用者(参看Canavan and Zipperlen,1996)。

汉语口语自然言谈语料的转写规则参考了Du Bois et al.(1993),Du Bois(2004),陶红印(2004)以及陆萍、李知沅、陶红印(2014)。

转写体例如下:

(1)按语调单位(intonation unit, IU)分行转写,一个语调单位一行。

(2)当前说话人话语的结束:IU后用“。”标注;话语未完:IU后用“,”标注;IU若是疑问语调,其后用“?”标注。

(3)长停顿标记成“…( )”,一般是长于或等于0.7秒,这类停顿需要在圆括号中标明时长;中停顿标记成“…”,是在0.3-0.6秒间,包括0.3和0.6秒,这类停顿不用标明时长;短停顿标成“..”,是小于等于0.2秒,不注明时长。

(4)将话语重叠部分置于“[ ]”内。

(5)用“--”表示在完成一个完整的语调单位曲拱之前,该语调单位被截断。

(6)听不清楚的部分放在“<XX>”中,完全听不出来的直接标注“<XXX>”。

(7)笑声用“<@@>”表示,带有笑声的话语放在两个笑声符号@之间。

(8)语音延长用“=”标明。

(9)标注者或研究者的主观评论置于“(( ))”。

(10)将背景噪音很大、听不很清楚、但可以识别出的话语内容放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