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指称语
2.1 人称代词的使用
在日常交际中,汉语的人称代词会呈现出一些非常规的使用现象。比如,当说话人要拉近与某一对象的距离时,就倾向于用第一或第二人称代词来代替第三人称,或用第一人称代词来代替第二人称;当说话人要拉远与某一对象的距离时,就倾向于用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代词来代替第一人称。说话人根据和所言对象距离的远近而使用不同的人称代词,这反映了说话人态度立场和情感倾向在人称代词的使用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董秀芳(2005b)以Kuno的“移情”(empathy)理论为基础(参看Kuno,1975;Kuno,1987;Kuno and Kaburaki,1975)对人称代词的非常规使用给予了解释,“移情”其实也就是立场表达的一种体现。方梅(2009)指出,人称代词的这种非人称用法,是说话人将自己置身于自己经历的事件之外,是一种“移情”用法。人称代词的“移情”用法,都具有非现实性情态特征。
下面分别举例说明人称代词的使用与立场表达的关系。
先看第一人称。在言语交际中,可以使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指代第二人称单数,比如日常生活中母亲在和孩子的交流中常会使用儿向语,以体现双方关系的亲密性。如例(1):
(1)我们要多吃饭饭,这样我们才能长高高。
(试比较:你要多吃饭饭,这样你才能长高高。)
上例是母亲(“说话人”)对孩子(“受话人”)所说的话,构建的是交际双方“我-你”的关系,但是这里使用的是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来指称第二人称(受话人孩子)。吕叔湘(1980)早已观察到这种用法,认为用“我们”来指“你们”或“你”,比用“你们”或“你”更亲切。这种用法将对方“你”与“我”之间的距离拉近,让你对我所说的话表示认同,使得双方站在同一立场上。
“我们”和“咱/咱们”作为第一人称复数代词,在用法上前者是排除式的,后者是包括式的。但在言语交际中,它们有时都可以用来指称听话人一方而不包括说话人。如例(2)和(3):
(2)老师对学生说:我们高年级的同学应该爱护低年级的弟弟妹妹。
(试比较:你们高年级的同学应该爱护低年级的弟弟妹妹。)
(3)a.咱妈最近身体还好吧?
b.咱们厂这几年的效益怎么样?
例(2)是老师对高年级学生说的话,例(3a)是男生对女朋友说的话,例(3b)是外单位的人对他所访问的工厂员工的问话。这几例都是说话人站在听话人的立场来说的,拉近了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立场距离。
上述用法是典型的语用移情。即交际过程中,说话人站在他人的立场,以他人的立场、态度或情感状态来进行语言编码。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通过这样的编码方式产生共情,说话人把自己看成是受话人中的一员,并通过语言表现出来。通过这种编码策略达成交际双方文化、身份地位、处境等方面的“等同”。
再来看第二人称。“你”可以不是用来具体指代听话人,而是泛指一类人。比如:
(4)那小孩闹得叫你不能专心做事。[引自赵元任(Chao,1968)]
(5)当妻子的女人都这样,你下班回家晚了,她就不高兴了。[引自乐耀(2011a)]
例(4)中的“你”泛指照顾小孩儿的一类人,不仅仅指代听话人;而例(5)是一位丈夫对另一位已婚男士朋友说的话,其中“你”是泛指任何一个丈夫,但是既包括说话人也包括受话人,虽然从信息内容看,所述情况其实是说话人的自身经历,但这种经历他认为带有普遍性,于是用指称受话人的“你”来拉近谈话对象和受话人的距离,以求得受话人和说话人的共鸣(参看乐耀,2011a)。总之,第二人称代词“你”的这类移指用法,具有诱使移情、强化立场和疏离自我等话语功能,这都与话语立场的表达密切相关(参看张磊,2014)。
第三人称代词表达立场的移情用法,研究的比较多的是人称代词“人家”。在言语交际中,“人家”可以用来指称说话人自己,即第一人称“我”,这一般是女性谈话者使用的,多用于不同意对方的观点或提议的时候(吕叔湘,1980),比如:
(6)妻子对丈夫说:人家忙了一天了,又上班又要管孩子。你心疼过你老婆吗?
事实上,“人家”不仅可以指言者自己,还可以指受话人(参看张伯江、方梅,1996,第十一章)。例如:
(7)刚才听得小弟弟说,你有了很好的太太,还有了可爱的孩子了,像我这样一个游丝似的系在人间的人,何必再来破坏人家的幸福呢?(田汉剧作选)
对于“人家”的各种“活用”,董秀芳(2005b)的解释是:“用本属第三人称的‘人家’来指称第一人称,这是有意不采用对话情境所预设的‘我-你’关系,而将说话人自己外化为言语场外的第三者,故意降低了对自身的移情度……这样做可以拉远说话者与听话者的距离,从而表达对听话者的不满情绪。当然这种不满情绪的程度大都不是很重,常常带有撒娇的意味。”不过,为什么“拉远说话者与听话者的距离”又“常常带有撒娇的意味”呢?
当“人家”指说话人自己,则多用于表达抱怨(如例6)或者指责(如例8a),如果不是表达负面情感就不能这样用,如(8b)。
(8)a.你怎么才到啊!人家等了半个钟头了。
b.*你这么快就到了!人家等了半个钟头了。
上面这个对比性例子说明,“人家”并非指言者自己“拉远与听话者的距离”,而是通过他称形式,将言者置身事件之外。通过距离显示其批评性言辞的客观性,减少言者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从而降低负面情感表达所带来的面子压力,因而才会产生所谓“带有撒娇的意味”的解读。
在日常言语交际中,立场表达是言谈双方交互合作的一种活动,人称代词的使用其实关涉到对立场主体和立场客体的指称。所以,人称代词在使用中发生虚化,其中伴随了交互主观化,主要表现有二:1)表现心理距离,关注受话人的心理感受,比如包括式代词单指受话人,这是拉近心理距离;2)表现说话人对受话人的期待,这也是交际双方关系距离的体现,比如第二人称代词“你”的非指人用法,而是提请受话人关注当前言谈内容。这里所体现的心理距离和交际者的参与程度都是立场表达的相关内容。(参看方梅,2005b、2009)
另外,人称代词的使用所体现的立场意义往往与说话人和立场评价对象的亲疏关系以及交际双方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比如,考察说话人在听话人面前指称第三者时所选择视点(point of view)的情况,会发现人称视点的选择至少受两条语用原则的支配:亲疏原则(the principle of proximity)和地位原则(the principle of status)。亲疏原则即根据关系的亲疏决定视点的选择,说话者一般选择语境里与第三者关系最亲密的人的视点;地位原则即根据地位的高低决定视点的选择,当说话人地位比听话人低时,一般选择第一人称视点,当地位比听话人高时,一般选择第二人称视点。这说明了交际双方的亲疏关系和地位高低直接影响着双方的立场表达。(详见陈辉、陈国华,2001)
2.2 指示代词的使用
汉语指示代词“这/那”本义是在空间上有近指和远指之别。但是在真实的言语交际中,说话人在近指与远指的选择上,超出了具体的空间概念的用法,这其中就涉及话语立场的问题。在言谈中说话人对指示代词“这/那”的选用涉及如下五方面因素(参看Tao,1999;方梅,2002):话语模式(discourse mode)、语篇性(textuality)、指称的现实性属性(hypotheticality of reference)、推断性通晓(assumed familiarity)、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下面分别论述这几点与立场表达的关系。
1)话语模式。比如在情境对话中“这儿”指言谈发生的地方,而在叙述或报道性语篇中,则不指说话人当时所处的地方,而指向言谈中的某个处所。这里有一个在场与不在场的远近空间关系,这和“这/那”原本的用法相近。例如:
(9)他们从太平洋那边偷渡到这儿来。(“这儿”指言谈发生的地方。引自Tao,1999)
2)语篇性。用来回指前面相邻小句所叙述的内容,而不是某个具体对象时,倾向于用“这”。这与语篇中句间的距离远近有关系。例如:
(10)人们无论进行何种生产劳动或其他种种活动,都需要强健的体力,这就要求增强学生的体质。(“这”回指前面相邻小句所叙述的内容。摘自CCL)
3)指称的现实性属性。指称现实事件中的对象倾向于用“这”,而对非现实事件中的对象的指称则倾向于用“那”。现实和非现实反映的是事件真实的客观存在性,存在的和不存在的其实也是物理空间远近的隐喻。
(11)我很少看到警察,抓了一个外国人,在那儿要他的身份证。(非现实事件。引自Tao,1999)
4)推断性通晓。这指的是说话人推想听话人对他所述对象的知晓程度的假设。一个在说话人看来不容易被听话人辨识的、新的对象,倾向于用“这”。用“这”是要拉近听话人与所述对象的距离,便于识别;较容易被听话人辨识的新的对象用“那”。
(12)不是西区警署,那个,中环那儿,就是港督府下面,不到港督府那里。(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可以辨识的对象。引自Tao,1999)
5)社会距离。指的是说话人对所谈论指称对象的态度。若说话人对所谈论的指称对象持不喜欢的态度(disfavoring attitude),则倾向使用远指代词“那”;而近指的“这”不仅可以表达一种喜爱的态度,更多的则是表达中立的意义(neutral meaning)。
(13)其实美国也这样,有时候那个警察故意刁难人。(表达不喜欢的态度。引自Tao,1999)
(14)你对这个警察,反正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了。(表达中立的意义。引自Tao,1999)
上述五点实际上都是从“这/那”的基本区别(近指和远指)引申而来:物理空间的远近到所指对象是否在言谈现场,到语篇中小句间的距离的远近,到客观存在实现与否,再到通晓与否的认识状态的远近,最后到说话人与所指对象之间社会距离的远近。这一步步浮现(emergent,参看Hopper,1998)出了汉语指示代词“这/那”在使用上表达立场亲疏远近的话语功能。
2.3 小称与大称
小称(diminution)与大称(augmentation)这两个范畴用以表达事物体量的大小。这种表达手段不仅用于名词,还可以用于其他词类,其中小称表达带有“讨人喜欢的”意味,大称表达带有“负面的”或“令人不愉快的”含义(参看Payne,1997;Bussmann,1996)。这种小称和大称的表达手段传达的就是说话人的情感立场和态度。它们在不同的语言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语音特征来实现。
朱晓农(2004)对汉语小称变调的分析中说,小称变调涉及多种喉部紧张状态(如:喉塞音、超高调、假声、嘎裂声),高调化是小称的“区别性特征”,多表示亲密的情感立场。
方梅(2015)在讨论北京话儿化词语阴平变调的语法意义时,认为儿化作为小称手段,意义和功能都已扩展,成为表达主观小量或者言者亲近态度的手段。其中谈到了北京话儿化、阴平变调以及儿化与阴平变调共现或排斥的语法语用意义是有区别的:与儿化共现的阴平变调是小称变调,是作为小称后缀的叠加形态手段,是副词性标记;排斥儿化的阴平变调是大称变调,不构成副词性转类,用以强化主观大量或突显词汇的负面意义。这项研究很好地说明了北京话儿化、阴平变调,以及这两个语音手段的配合使用可以表达不同的情感态度立场。关于此,前辈学者(如金受申,1961;俞敏,1989/1999)也认为阴平变调有主观强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