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新兴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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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新兴金融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融资租赁领域

我国在融资租赁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合同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2004年3月,我国成立融资租赁法起草小组,并于次月公布了《融资租赁法(草案)》,经过三次征求意见,2006年10月底完成了《融资租赁法》报审稿,草案对租赁物范围、机构监管、租赁物取回及所有权登记方面作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由于种种原因,该草案尚未获得立法机关审议通过。

二、私募股权投资领域

我国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以及由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除以上法律、法规外,《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从不同程度对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运营产生了影响。

三、信托投资领域

我国在信托投资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即业界俗称的“一法两规”。除此之外,中国银监会自2007年起陆续下发了多个部门规章,如《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对信托实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保障了信托市场的有效运行,也使得信托行业大跨越式发展。

此外,伴随信托涉及保险、房地产、证券等领域的不断延伸,以及与其他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等的合作,一系列涉及信托业务管理方面的规定文件陆续出台,如《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涵盖了金融证券、企业融资、房地产、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四、互联网金融领域

我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规范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

(2)规范网络借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等。

(3)关于股权众筹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4)关于虚拟货币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