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 第十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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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桢《春秋合题著说》

《四库全书总目》卷三〇经部三十《春秋》类存目一著录《永乐大典》本《春秋合题著说》三卷,元杨维桢撰。维桢,字廉夫,号铁崖,山阴人,泰定三年(1326)江浙乡试第十二名,四年会试以第三十二名登第[1]。事迹具《明史·文苑传》。关于《春秋》义的出题方式,宋明以来屡有变易。按北宋崇宁贡举令,《春秋》义题听于《三传》解经处出;靖康元年(1126),改止用正经出题;南宋绍兴五年(1135),礼部议请仍听于《三传》解经处相兼出题。《元史·选举志》所载元祐条例,不言《春秋》出题之法。“以维桢是书考之,盖亦以经文易复,改为合题。明制《春秋》合题之法,盖沿元旧也”。所谓“合题”,当指兼顾《春秋》经和“三传”合为一题。《提要》引维桢自序曰:

《春秋》正变无定例,故关合无定题;笔削有微旨,故会通有微意。初学者不知通活法以求义,场屋中往往不得有司之意。今以当合题凡若干,各题著说,使推其正变无常,纵横各出,以御场屋之敌。

所以,四库馆臣认为“然其书究为科举而作,非通经者所尚也”[2]。今未见传本。

[1] 分别参见陈文第353、360页。

[2] 以上《四库全书总目》卷三〇经部三十《春秋》类存目一《春秋合题著说》提要,第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