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进志愿服务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志愿者事业是一个善行善举的事业,它是社会现代化和人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党倡导的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从2005年9月民政部等九部门发文、2006年4月国务院下发14号文件,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概念并确立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国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活动领域不断拓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6年12月5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召开全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信息发布暨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情况分析会,会上民政部领导指出:“中国社工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开展的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为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1]。
尽管社区志愿服务这项工作在我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缺乏统一组织与整合,政社不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致使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2]。因此,当今时代呼唤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规范、有效管理。在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和基层试点等基础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于2005年出台了《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05年12月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时任北京市副市长范伯元、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徐瑞新等领导同志率先垂范,首批进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以来,在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中开展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办法》主要分为注册、管理、培训、表彰和保障等五大部分。它通过统一的志愿者注册证号、统一的《中国社区志愿者证》和统一的注册管理数据库,建立起全国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个人学习、交流、活动和管理的高效运行平台,为整合社区志愿者资源、规范社区志愿者行为、加强社区志愿者管理、维护社区志愿者权益、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3]。
志愿者的注册证号由十五位数字组成,具有身份唯一、易于识别、全国流通的特点。各级志愿者组织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分配注册证号,规范管理辖区内的志愿者组织或个人。注册证号前六位根据中国行政区划代码编制,便于实现对志愿者的属地注册及全国范围内转移关系等管理功能。
《中国社区志愿者证》作为全国统一、可流通的注册志愿者的个人凭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荣誉记录和转会记录等。志愿者组织可以通过此证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进行活动信息记录,包括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意见等,这便于组织示范引领,推广经验,弘扬志愿精神[4]。
志愿者注册管理数据库是基于网络访问就可使用的,通过层级授权管理,使得志愿者日常的注册登记、活动管理、培训学习、评选表彰等工作落到实处。另外,配合《中国社区志愿者证》的关系变动系统,设置了转会的功能,为志愿者组织管理注册志愿者及志愿者个人在全国从事志愿服务提供了便利。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把“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5]作为工作重点,于2006年6月召开了“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推进会”对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各大新闻媒体对此都作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形成群众积极要求注册成为社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潮。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使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北京天桥街道目前参加志愿者注册登记的有全国政协委员、归国华侨、中科院院士和人大代表,有坚持十五年每天做一件好事的社区志愿者、全国劳模、北京市人大代表范进卯和一件好事坚持做十五年的志愿者、全国劳模、宣武区人大代表李金明。新当选的宣武区十四届人大代表都积极报名登记加入志愿者队伍,提高了志愿者的知名度,带动影响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杭州市天水街道结合社区项目发展,采用多种方式、多个渠道,面向社区成员广泛招募社区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已占到街道常住人口的15.6%,志愿者活动和参与总人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拓展延伸了志愿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坚持整合辖区单位的服务资源,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动员辖区各单位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建立了辖区共建单位志愿服务联队,领导带头,骨干率先,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互利双赢的积极作用,初步形成了弱势群体人人关心,公益事业人人参与,社会风气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局面。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志愿者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社区志愿者组织普遍建立了“社区志愿者之家”和《社区志愿者时间累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增强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的理念。天津新兴街道通过规范管理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通过服务认可来满足居民需求,弘扬志愿精神,增强每一位注册志愿者的归属感和使命感。[6]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事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广泛呼吁专家、学者和有志之士都能参与和支持这项伟大的事业。作为新时代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者,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当今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树立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中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中去,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新的奉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唱响新的乐章!
(胡剑)
[1]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全国社区志愿服务情况通报》2006年。
[2]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志愿精神与和谐社会》2006年。
[3]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4]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的意见》(试行)2005年。
[5]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2006年。
[6]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情况通报》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