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现象学视域下的阐释主体
首先,我们必须要阐明,此处对意义生成过程(procès de signifiance)的界定,是相较于一般性的意义理论、语言理论和主体理论而言的。
现代语言学理论尽管存在不同的变体,但都将语言看成一种涉及句法或数理问题的对象,且是完全“正式的”对象。从这个角度出发,就整体而言,这一类语言学理论认可如下语言概念。
语言学家哈里斯(Z.S.Harris)认为,语言具有如下特征:(1)能指和所指之间的任意关系;(2)符号可被视为非语言的替代物;(3)不连续的要素;(4)可数的、有限的特性。随着乔姆斯基生成语法和逻辑语义层面相关研究的发展,这些大致可以被归入“语义学”甚至“语用学”层面的语言问题伴随着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和逻辑语义领域相关研究的发展而出现,并引出了非语言学(extra-linguistique)这一棘手问题。但是语言(现代语言学中自我指定的对象)缺少主体,或者说它仅能容忍的一种主体,即胡塞尔意义上或者本维尼斯特(Émile Benveniste)语言学意义上先验自我(ego transcendental),同时语言也不会轻易对这种(由于是超语言学的,所以通常已是辩证的)“外在性”提出质疑。
现代语言学研究的两种趋势都在关注“外在性”这一问题,并且一致认为对外在性阐释的不足会妨碍语言学理论的发展。在明确认识到外在性研究的空白给“正式的”语言学研究造成了障碍之前,它已经引出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符号学研究领域的问题。符号学关注的是如何具体化意指实践的运作过程,比如艺术、诗歌和神话这些不可化约到语言对象的意指活动过程。
(1)现代语言学研究的趋势之一,是通过仔细观察一些意指系统中理据性(motivée)的能指和所指的相互关系,来讨论二者关系的“任意性”(arbitraire)。这种趋势在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概念中寻找推动力,因为弗洛伊德的驱力(pulsion)理论和置换(deplacement)、压缩(condensation)的原初过程理论能将“空洞的能指”(signifiants vides)和“心身”(psycho-somatiques)功能联系在一起,或者至少通过一系列隐喻和转喻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尽管通过隐喻和转喻连接二者并不十分稳固,但这一行为至少用分节替换了任意性。精神分析者的话语、语言的“症候”、艺术的系统,尤其是诗歌的系统,都极为适合用于探究语言学和弗洛伊德理论间的关系。由此,正式的语言关系和精神分析领域的外在性联系在一起,最终简化为破碎的物质(身体被分解为多种性感带),并且被表述为一种“自我”发展的路径与家庭三角关系间的联系。这种语言学的理论,很明显受到英国精神分析学派尤其是梅兰妮·克莱因精神分析理论的影响,它们还原了被形式主义语言学所排除的语言的维度,如本能的驱力以及语言的运作,如压缩、置换、元音和语调的差异。然而,由于整体上缺乏对意指过程的辩证概念的认识,这一过程被片面地看作主体的过程,所以这一类语言学的研究,无论多么敏锐,都不能涉及语言的句法—语义的功能。虽然它们恢复了破碎的身体概念(这类身体是前俄狄浦斯的,却是总已经处在符号过程中的身体),但是这类语言学理论不能过渡到后俄狄浦斯的主体和它的总是象征化的和/或句法化的语言上(后文将继续讨论)。
(2)最近出现了语言学研究的第二种趋势,相较于第一种趋势,其影响更为广泛。它在形式化的体系和理论之中引入了“符号过程”(semiosis)——这一原本被我们封闭和隔离在语用和语义中的概念。通过安置(本维尼斯特、库莉奥莉意义上的)阐释的主体,这一语言学趋势将逻辑的形式关系、预先假定的关系和言语行为的对话者之间的关系放置在更为深刻的“深层结构”中。阐释的主体的概念,直接来源于胡塞尔和本维尼斯特,其通过范畴直观引入了语用领域、逻辑关系,以及具有语言学和超语言学两种特征的交互主体关系。
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言说而产生意义的主体假定了语言具有能划分范畴的“深层结构”(structures profondes)。这些范畴是语义层面的(类似于生成语法研究成果中语义学领域中的概念)、逻辑层面的(形式关系等)和交互关系层面的(引出了塞尔所谓的“言语行为”理论作为意义的提供者)。但是,这些语言学的范畴也可能与语言历史发展中语言学的变更相关,从而使历时汇入共时之中。由此看来,通过有意义的主体,语言学研究向所有可能的范畴开放,从而延展到哲学——这一先前语言学研究极力回避的领域。
在同样的视域之下,一些语言学家致力于通过区分不同的文体所带来的言说主体与话语之间迥异的相对位置,来解释语义学的限制性。甚至当将文体引入语义学时,这种研究的目的仍然是研究能指的运作(fonctionnement signifiant),因此涉及阐释的主体,这一主体也常被证实为现象学意义上的主体。一些语言学研究走得更远,它们始于阐释的主体或先验自我,将语言学研究扩展至语义学和逻辑领域而进一步发展。这类研究将意义视为意识形态的产物,因而也是历史的产物。
对于处在发展的过程中的,现代语言学研究中的第二种趋势,我们无法就其利弊展开讨论。尽管它的结论尚不明朗,但是它的认识论的根基能引导我们到达现象学讨论的核心议题。对于现象学研究,我们在此只能稍有触及,而且仅限于目前所从事具体研究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简要提示一下我们即将论证的内容,我们所提及的两种趋势引出了同一意指过程的两种模态(deux modalités),即符号态(le sémiotique)与象征态(le symbolique)。这两种模态在构建语言的意指过程中相辅相成,一方面,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决定了话语的不同类型(叙述、元语言、理论、诗歌等),换句话说,即所谓的“自然”语言接纳符号态和象征态两种模态之下不同的表述模式;另一方面,非言语的意指系统依然存在,它只建构在符号态的基础之上(比如音乐)。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种独一无二性是相对的,准确来看,因为两种意指过程中的模态存在辩证关系,从而构成了主体。因为主体总是既是符号态的,又是象征态的,所以由主体产生的任何意指系统都不可能是“单一”(exclusivement)的某种模态,而必须是两种意指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