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我做主(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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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

罗登泽

2015年3月2日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星期一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新学期好!我是“长波班”学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学生党员罗登泽。非常荣幸今天能有机会站在国旗下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以及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它看上去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某则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对罪犯而言,意味着判决、处罚;我觉得法律是红色的,因为它对无辜者来说,代表着正义和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我们需要依靠它生存;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权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的权利在这里得以行使;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锁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生活才能更平安。所以,不管初衷如何,纵使位高权重,我们都不能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守法,而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订和实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况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为了更加璀璨的明天,我们一定要知法守法。

我们应该都有过这种疑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我的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有些人虽这样说,未必能这样做。一部分人真正遇到类似的情况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应该行使的权利,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恶势力做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法律是和谐之根,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必要,所以守法;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同学们,请铭记法律的神圣,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