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蝶:一个滇南小镇的政治史(九色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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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综上,传统社会国家与乡村社会始终呈现着模糊的权力边界和单向度的权威格局。就地处边疆的滇南社会而言,在明清时期随着改土归流的深入,中央对于该地区的控制逐渐加强,原来军事功能占主导地位的卫所、屯戍逐渐淡出历史,但由卫所、屯戍而引入的大批内地移民以及文化生态,则为实现国家权力下沉并有效控制、治理边疆社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社会、文化、经济基础。与之相伴,随之兴起的儒家文化承袭与传播者——士绅阶层——使各个移民区成为向边疆地区示范、传播儒家文化的基地与前哨。这直接体现为清王朝一方面废除卫所制度,而另一方面则增加学额与科举选拔名额。这一时期石屏宝秀地区兴起的士绅阶层与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圈,在地处边疆的滇南社会形成了一个以皇权为依托的保甲制度与以族权、绅权为基础的宗族组织相结合的基层政治控制体系,并向周边地区扩展、辐射。

虽然,明清以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里组织已具有了明显的职役性质,但是基层社会依然是官制以外的地方自治体系。“国家总是通过地方权威,而不是企图取代他们治理地方社会”。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修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18页。并且有“大量的事实表明,绅士们阻碍了保甲制度的实施,并拒绝提供他们及其家属姓名等情况”,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第79页。他们甚至“联合抵制超越它的控制”。王先明:《近代绅士——一个封建阶层的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第80页。在地方的治理体系中,地方权威通过整合国家所不能整合的局部社会而获得了治理乡村的合法性,国家权力只是向乡村渗透而获得赋税和徭役。地方精英依靠并极力维护他们自小所熟悉的农耕文化与制度传统,治理乡村并享受治理的成果。正是以士绅为主体的地方精英与乡里百姓共同的利益诉求,才使得乡绅既乐于从事公共管理又甘于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来维护家族的名望与血缘乡里的秩序。正如孔飞力所说,一个人作为财产拥有者的作用,只有在他发挥了本族和村社的作用时,才会有意义和被认可。〔美〕孔飞力:《中国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223页。正是因为士绅阶层产生于乡里、活动于乡里,在中国传统熟人社会中,士绅管理基层社会的权威也只能产生于地方社会,学衔、道德、财富是他们获得管理地方事务公共身份的基础。国家权威只是认可与利用这种地方权威体系而非直接授权。

从基层政治运作的角度来看,地处边疆以宝秀地区为中心的汉族移民社会的兴起得益于明朝大规模的卫所设置与屯戍体系,滇南地区社会治理的“自在”发展进程被打破。虽然,在其后的社会变迁中,宝秀地区的基层政治权威体系依然具有鲜明的自主与自治特征,但其权威体系的核心与基础性构件,已不再是边地传统的部族及血亲文化,而是以儒学为基础内核、以伦理纲常为基本表征了。其权威体系的血缘性特征在下降,而地域性特征则不断增强。虽然,这期间也有国家权力的渗透、加入,甚至精英依靠地方政府获得权威的现象,但是基层社会的权威体系与国家权威之间的界限依然清晰可见。造成这种态势的根本原因是,以儒学文化体系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构的国家制度以及相关的组织与网络等所形成的制度场域。当然,在传统社会,基层存在的乡地、保甲制度与宗族组织使得乡村政治表现出极强的自治性质,即乡村权力体系具有行政权与自治权的二元特征。地方士绅在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这些特征都表明,地处边疆的宝秀地区的基层治理模式逐渐趋同于国家腹心区。滇南宝秀地区从元明以前国家统而不治的“化外”之地向国家权威下沉后统而又治的“化内”之地的转变历程,体现着边疆与内地不断加强的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