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景观设计中的雨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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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

城市化在给城市道路、交通、住房等基础设施带来较大改善的同时,也引起了气候、水文、植被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变。伴随着城乡双重城镇化的无序蔓延,土壤污染、水污染、自然人文生态系统崩解,这使人们不禁无限感慨,“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有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其本质是解决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谐,目标是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转变传统的排水防涝思路,运用低影响开发理念,充分发挥河流、山体、城市绿地、道路、建筑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利用透水铺装、植被渗沟、下凹绿地和湿地水体等景观元素,重建接近自然的水循环过程,使开发前后的水文特征基本不变,实现水资源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在国外先进的理念中“海绵城市”理念已经从传统简单的管渠排水工程技术的层面发展到与景观生态设计紧密结合的雨洪生态管理的层面,强调采取生态和近自然的生态措施,充分发挥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蓄雨洪、净化径流污染、水质保护、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生态系统综合服务价值,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协调自然和人工景观,维护和提升城市自然水文循环过程,进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且符合本国技术法规要求的“海绵城市”管理模式体系,并将其很好地结合与应用于城市景观和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中。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城市雨洪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于90年代,目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核心是截污、减排、滞留、利用、生态。

“海绵城市”主要由自然系统、半自然系统、人工系统三部分构成。自然系统主要包括河流、湖泊、湿地、山地、森林等;半自然系统主要包括水库、坑塘、郊野公园、农田、城市绿带、防护林带等;人工系统主要包括建筑雨水、绿色屋顶、透水性地面等。构建“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

(1)充分保护区域原有生态系统,并对已经受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水体进行修复。

首先,从“海绵城市”的构成要要素着手,寻找对地表径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半自然斑块,对水文影响最大的斑块需要严加保护。其次,构建生态廊道。生态廊道使分散的、破碎的斑块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成为更具规模和多元化的生物栖息地和水生态水资源涵养区,为生物迁移、水资源调节提供必要的通道与网络。第三,划定全区生态控制线,明确城市开发建设的边界,防止城乡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引导城市健康发展及精明增长。最后,对已经受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水体进行生态修复,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

(2)开展并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与改造。

“海绵城市”需要城市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发挥控制和引领的总用。

城市的总体规划阶段应注重理念与方法的创新,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为重要手段,结合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水系、绿地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因地制宜地确定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对应的设计降雨量目标,制订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实施策略,并确定重点实施区域。

城市专项规划,包括城市水系统、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其中,城市水系统规划涉及到供水、节水、污水(再生利用)、排水(防涝)、蓝线等要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在满足绿地生态、景观、游憩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地预留空间,并为丰富生物种类创造条件,对绿地自身及周边硬化区域的雨水径流进行渗透、调蓄、净化,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道路交通专项规划,要协调道路红线内外用地空间布局与竖向,利用不同等级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场建设雨水滞留渗设施,实现道路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着重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因地制宜,落实涉及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等用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并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分解和明确各地块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指导下层级规划设计或地块出让与开发。

具体来讲,要结合城市水系、道路、居住区、绿地与广场等空间载体,建设低影响开发的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

城市水系是最直接且最理想的雨水调蓄、排放的场所。在规划与改造时,应在充分保留原有水系的同时,尽量结合实际情况,开挖沟渠,连通各个水系,形成完整的城市水系。水岸设计除必须考虑防洪安全等问题的硬质铺装外,还应多设置生态驳岸,提高水系吸收、净化雨水的能力。

城市道路是雨水等地面径流汇聚的主要场所,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透水式铺装,道路两侧绿化带及行车中分带可适当下沉,同时还可将雨水通过向周边公园绿地等自然环境引流排放,以更好地储存和吸收雨水。

城市绿地与广场是人们休闲和娱乐的主要目的地,也是雨水主要汇聚的场所。绿地应多种植被相结合,在营造良好的自然景观的同时,通过地被等灌木植物根系更充分吸收雨水。广场铺装应尽量采用透水铺装,充分考虑引导雨水汇集、吸收的作用,完善城市水循环系统。

居住区其内部道路、人行道、休闲广场应采用透水铺装。在规划建设绿地时,应尽量将绿地采用下沉式设计,低于地平面的设计可更有效地储存、吸收、滞留雨水,并可作为小区内部的水系景观。对于建筑,则应多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在吸收、滞留雨水的同时,也可起到美化城市景观、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作用。

(3)建立“海绵城市”管理保障实施机制。

建立“海绵城市”管理保障实施机制,可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机制改革、强化管理监督等的措施来促使“海绵城市”逐步规范化、法制化。首先,应制定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各地方政府应改革当前的城市雨水管理机制体制,包括建立与考核相关的奖惩机制、“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机制等,在体制改革上,应改变当前城市规划设计不透明、缺乏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到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应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

“海绵城市”让城市回归自然。在这个时代,自然就是我们。未来是我们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我们必然的命运。试想一下,到2200年或2500年时,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会把我们比作把地球仅仅用来中途停靠加油的外星人,或者甚至将我们定义为摧毁自己家园的野蛮人。生活在这个时代意味着要营造一方能与地球的生物资源共同成长而不是无限掠夺的文化净土。“海绵城市”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模式,其理论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我们应该从更深远的层次理解其概念和内涵,找到符合我国不同地域特色的具体实施策略并制定一系列规范标准,促进其理论体系的完善和成熟,促使城市回归自然。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