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2020时期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路径的思考
促进农村稳定脱贫,首先和最直接的是要防止农村返贫的发生,巩固长期以来我国消除绝对贫困的重大成果。从更长远来看,是要缓解相对贫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共同富裕。实现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关键在于增强“造血”功能,除了关注收入水平,还要更加关注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如果贫困户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种临时性补贴,就不能算稳定脱贫,收入的稳定要有制度性的社会保障措施来保证。(11)同时,也要关注“两不愁、三保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重点评估教育、医疗的扶贫措施是否是可持续的制度性安排,救助措施是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居民是否能公平地享受。因此,推进农村稳定脱贫,要形成长效的制度保障,以协调发展为导向,更加注重贫困人口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创收能力的提高,并且要给予农村居民公平地参与市场经济的机会和权利。
(一)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机制是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强调的是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相互作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中提出,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增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12)构建农村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就是要从目前农村扶贫脱贫工作系统中的要素入手,在它们之间探寻一种和谐、高效、稳定的配合方式,从而达到能够长期且可持续防治贫困发生的目的,为民族地区实现稳定脱贫提供制度约束。
第一,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需要多元化主体的参与,并在参与过程中实现统筹、协调和激励。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农村,其中,政府、市场和社会是农村贫困的扶持者,在功能互补中形成合力。农村既是重点帮扶对象,也是重要参与者,特别是从长远来实现农村稳定脱贫,农村的内生发展至关重要。首先,要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在农村稳定脱贫中的职能分工,要强化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及脱贫管理上的统筹功能,适度弱化对农村产业发展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的投资,促进民族地区农村资本和人员的流动,促进新的产业形式催生,并通过适当引导让民族地区农村集体和农村人员与外来人员交流、学习和模仿,从而走出自己的发展道路。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最关键的还是要激发少数民族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乡村整体发展意识,提高少数民族农民综合素质,壮大人才队伍,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民族地区农村的稳定脱贫,必须依靠增强内生动力和提高发展能力,以扶志、扶智为重点,帮助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智慧致富”的观念。
第二,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机制。振兴机制明确了农村稳定脱贫的实践范围与主要方式。实现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与乡村持续稳定发展互为前提,实质上还要落到乡村振兴,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为指导,协同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农村全面、平衡而充分地发展。以发展生产为主线,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培养优秀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共享的社会保障系统,通过完善社保兜底制度和普及保险服务来防范因疾病、灾害等突发因素造成的返贫风险。
第三,动态、规范的扶贫管理机制。在后2020时期,对于发展能力脆弱、返贫风险多发的民族地区,农村扶贫管理仍是一项长期而基础性的工作,需要由政府主导对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户进行动态、规范的管理,从而更好地巩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及时应对民族地区农村可能出现的新的贫困现象。首先,重点对少数民族村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跟踪,关注其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并为其提供发展型的帮扶。其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扶贫立法,并鼓励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地区实际制定扶贫法规,将农村扶贫脱贫的程序、权责、标准等内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运行得严明、规范。最后,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的评价考核指标,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和评价小组,定期进行考核和评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扶贫政策和“三农”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做出优化和调整。
(二)构建区域、城乡、民族一体的反贫困格局
格局可以理解为事物的空间结构及其位置分布,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来看,整体中各部分的构成结构影响着整体功能的发挥,这体现出合理格局的重要性。构建区域、城乡、民族一体的反贫困格局,就是要构建结构协调的格局,要将民族地区农村的发展置于全国区域、城乡以及全民族的大局之中,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中稳步推进。
第一,东西部地区的全面深化协作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效率优先为原则的发展模式在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逐渐拉大了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东西部扶贫协作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扶贫开发方式,主要体现为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西部落后地区,帮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发展产业,承接转移就业,提供扶贫资金等。但对于民族地区农村来说,老龄化的人口结构难以满足产业转移项目的劳动力需求,许多少数民族农民由于学历低、技能不足和汉语水平差等因素,很难达到国内发达城市转移就业的招聘要求,而且对于边疆民族地区来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也不利于兴边富民。因此,在后2020时期,东西部地区协作格局要进一步全面和深化。在广度上,东部发达城市要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将对民族地区农村的扶持从精准扶贫扩展到乡村振兴,以“五位一体”为方向全面支持民族地区农村发展。在深度上,要针对民族地区农村老龄化、空心化问题,重点深化对民族地区农村的消费市场、劳动力、人才、技术支持,大力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推介,支持和鼓励西部民族地区务工者回流,为科技人才和创业人才到民族地区农村就业创业提供政策优惠和补贴,加强对民族地区农村农业现代化的科技成果转移。
第二,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城乡之间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居民收入等方面的差距是当前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缓解农村相对贫困、促进稳定脱贫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后2020时期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发展结构,让城乡融为一个整体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共享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逐步消除农村户口,将农村户籍编入城市街道户籍,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但在这一过程中,要明确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与城市相比还较为落后的现实以及农村土地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城乡融合发展,还需要长期稳定推进,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民族地区农村的扶持,促进民族地区农村“生存型”基础设施建设向“发展型”基础设施建设转变,(13)推进农业现代化,壮大产业基础,改善民族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防止城镇和工业的盲目扩张,确保农村生态宜居和农业产业兴旺。在统一规划农村土地、引导和鼓励土地集约经营的同时,还要坚持自愿原则,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三,各民族团结互助格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永恒主题,汉族和每个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分子,要始终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在团结互助中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建起民族一体的团结互助格局。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农村和汉族聚居农村、汉族农民和少数民族农村都杂居在一起,其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馈赠等活动都交织在一起。而相比少数民族,汉族农民在劳动熟练度、生产技术、勤劳程度、经营头脑等方面要更胜一筹。在延边州和西双版纳州的实地调查中发现,许多外来汉族农户的生活要更富裕一些,而且村里的许多经营大户和产业化经营者以及农村产业扶贫项目的带头人也普遍为外来的汉族户。因此,在后2020时期,民族地区要在农村发展中维护好各民族关系,强化汉族与少数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团结互助,奖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加强汉族和少数民族农民在改良农业技术、转变经营思路、创新分配方式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并保证各民族之间在资源和利益分配上的公平性。
(三)打造基于民族传统生计和文化的乡村特色产业体系
体系是若干有关事物或意识相互联系的系统构成的一个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科学高效的产业体系不仅能够使三次产业都能够符合社会实际和规律,而且能够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有机融合,从而保证资源配置最优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民族地区农村的稳定脱贫,根本还在于产业发展,通过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色,打造富有生命力的产业体系,才是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生活日益美好的根本保障。
第一,符合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模式的农业多种经营体系。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在特定的历史进程和地域环境中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生计模式。但对于许多生活于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特别是某些民族来说,其以渔猎、采集、刀耕火种为主的传统生计模式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政府的帮扶下被迫转变生计模式,如在云南省山区大量以橡胶种植代替旱稻种植。但生计模式转变过程也给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劳动技能转变带来了一定困难,而且难以保证替代产业能够高效发展。虽然说人类的生计方式始终处于变迁之中,且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但终究是与一定的生态环境、社会结构和族群文化相适应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少数民族传统的物质生产活动是该民族习俗、文化的重要物质来源,凝结着该民族长期积累的智慧,往往也体现着人与自然共生的理念。因此,以农业现代化为方向对少数民族传统生计模式下的生产活动加以改造,开展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农业产业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聪明才智,扩宽增收渠道,而且能够让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与生产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强化民族地区农村的农业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生态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提高农业的附加值,打好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的产业基础。
第二,根植传统文化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体系。人类的文化消费需求是有差异性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为民族地区发展创造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异文化消费需求。(14)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是民族地区乡村发展的优势条件,特别是国家推动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为少数民族乡村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后2020时期,民族地区农村要将文化产业体系作为稳定脱贫的重要产业保证,以文化市场需求为导向,凸显民族地区本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体验式的民俗旅游,打造独具特色的工艺品,丰富传统音乐、曲艺、舞蹈活动、体育活动,但特别要注重文化原有的内涵,避免伪文化泛滥。(15)同时,要让少数民族村的原住民广泛参与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来,特别是在让少数民族村中的老年人广泛参与进来,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他们能够更完整地将本民族、本村寨的传统工艺、风俗习惯、仪式、艺术、宗教等文化内容呈现出来,通过制作手工艺品、指导和直接参加民俗活动等,不仅能够发挥余热为自己和村集体创收,而且能够充实老年生活。
第三,集生态、文化于一体的产业融合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关于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到的发展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其在原生态环境、特色民族文化上的优势,突破农村单一产业发展,以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力量,促进生态循环种养、有机食品和民族特色食品加工以及乡村生态旅游、农业体验旅游和民俗旅游的有机融合,形成有民族特色的农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不断带动民族地区农村的产业升级,增强产业活力,促进民族地区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富裕,为民族地区农村稳定脱贫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