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
金融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章 国家金融系统与国际金融系统
在牙买加国际金融系统下金融日益市场化、复杂化的今天,各国的金融调控系统和市场日益整合成为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即国家金融系统;与此同时,各国金融系统又通过外汇市场构成一个遍布全球的有机统一整体,即国际金融系统。这样,前者成为后者的子系统,后者为前者的生存发展提供了环境,彼此之间通过日益增多的跨境资金流动连接起来。作为各国金融系统的环境,牙买加国际金融系统通过国际游资的流动对各国经济产生深远影响,是各国金融决策时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各国要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现代经济体制下做出正确的金融决策,谋求国家金融发展的竞争优势,仅了解本国金融的实际操作状况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洞悉本国金融系统和国际金融系统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这就需要借助系统论对两大金融系统进行理论概括,认清其运作机制。
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经济体制下,各国经济已发育成独立的系统,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统一的世界经济系统。作为实体经济的影子,金融这种虚拟经济成为现代经济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因日渐增强的独立性而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潮的推动下,各国金融系统相互连接而形成统一的国际金融系统。作为世界实体经济的影子,国际金融系统反映世界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又强烈地反作用于世界实体经济。
人们常说,金融是经济金字塔的塔尖。而且,由于金融学研究术语的抽象性和深奥性而带来的人为隔阂,经济学也一直把它奉为学科研究金字塔的塔尖。受历史条件和金融系统真实面目展露程度的限制,人们对国家金融系统的认识就像盲人摸象得出的结论一样,可谓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比如,有关金融体系功能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银行主导论(bankbased view)、市场主导论(market-based view)在早期有关金融系统优劣的争论中居于核心地位。而今天,随着金融系统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不断深入,争论的焦点已转移到金融服务和法律制度建设上来,从而形成了金融服务论(financial services view)、法律和金融论(law and finance view)两个互相对立的阵营。作为人们认识金融系统的阶段性成果,无论其真理性成分有多少,都无可厚非,其求索精神值得赞赏。但是,对于国家金融系统的认识是我国治理国家金融系统的行动指南,直接决定了我国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成败,对国家发展和国民福利的影响是深远的。所以,全面弄清国家金融系统的本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