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商品储存量数据分析
典型问题及案例
商品储存量的计算
1.商品每件折合0.047吨,进仓分别为12件、10件、6件。其储存吨数如何计算?
解答:
进仓12件折合为:0.047×12=0.564(吨),因为结存量已超过0.5吨,其储存吨数按实际吨数0.564吨计算。
进仓10件折合为:0.047×10=0.470(吨),因其结存量超过0.3吨,不足0.5吨,其储存吨数按0.5吨计算。
进仓6件折合为:0.047×6=0.282(吨),因其结存量不足0.3吨,按0.3吨计算。
2.某商品每件长0.62米,高0.45米,宽0.56米,毛重81千克,每件折储存吨多少?
解答:
每件体积:0.62×0.45×0.56=0.15624(立方米)
按体积折吨:0.15624/2=0.07812(吨)
由于每件毛重0.081吨,大于0.07812吨,所以这种商品应按重量吨计算,每件折算成0.081吨。
解读与阐述
仓储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折算商品储存吨数问题,这是进行仓储管理活动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在折算商品储存吨数时会出现一些问题,以下介绍合理折算商品储存吨数的具体方法:
折算商品储存吨数的过程叫折吨。商业仓储部门按体积吨折算标准,规定以火车的载货车棚容积和载重相互换算为依据。即一节载重30吨的标准棚车容积规定为64立方米。依此推算,1吨的容积为2.13立方米。为便于计算,以2立方米折算为1吨。
1.合理选择测量对象
测量工具主要有夹尺、直尺、卷尺。一批商品中,除个别的特别大或特别小,大多数商品的体积比较均匀,应选择一般的进行测量;会变形的软性包装商品,应选择包装完整、形态规则及未经重压变形的进行测量。
2.按规定的部位进行测量
商品包装有凸出的部位应测出;畸形的包装应测量其最大的部位;圆柱体包装测量其直径,并以直径为边长按长方体计算。
3.按商品实际占用面积折吨
有时由于客观原因,有些商品不能堆垛。例如,有些商品因性能限制,只能平摊不能堆垛;有些商品因养护需要摊晾,或者由于货主单位在库房或货场内对其进行整理,暂时不能堆垛等。这些情况占用仓库面积有时要比正常情况多,为合理收货,在考核仓容利用程度时,应尽量消除由于客观原因影响仓容利用的因素,对这些特殊情况的商品,可不按其体积或毛重折吨,另行规定每立方米的折吨标准,或按其实际占用面积折算。
4.零星商品的折吨
对整批商品而言,很难划一条零星和整批的数量界限。商品批量大小与仓容利用程度的高低关系密切。一般情况下,储存批量小的商品,仓容利用程度较低,占用仓容较多。为了合理补偿这种较多的耗费和便于计算,可规定一个折吨起点,每批商品的吨数应不低于规定的折吨起点。如以0.3吨为折吨起点,每批商品结存量不足0.3吨时,一律按0.3吨计算;超过0.3吨按实际吨数计算。也可在0.3吨以上再加上一档0.5吨,则结存量超过0.3吨,不足0.5吨时按0.5吨计算;超过0.5吨按实际吨数计算。
关键点提示
折算商品储存吨数的具体方法有:
1.合理选择测量对象
2.按规定的部位进行测量
3.按商品实际占用面积折吨
4.零星商品的折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