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种经济学?
大多数空间经济学家赞成将上述两种观点结合起来。这形成了一个关于长期变化的独特观点:实际价格高的城市不可能永远如此;这些城市肯定出了问题。我在本章只阐述第三个观点,我认为破坏(disruption)是经济进程中的一个关键动力。为了从这一争论中做出判断,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关于地理经济进程要采用哪些假设。经济学对于均衡概念的运用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作为启发性工具用以解决价格和数量可能的经验分布问题。就地理学而言,这意味着要得出构成这些价格和数量的要素供需(人、企业和资本)在地域上的分布。这个启发式工具很有用,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知道在一些基本结构性(因果)要素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导致怎样的后果。使用这种有限度的方法,几乎所有价格、工资、产量和人口结构都会遭到冲击,我们可以阐明为了应对冲击城市会如何改变。
应用均衡的第二种方式更加雄心勃勃,它在经济学理论大厦中居于中心地位。特别在经济的实证方面(在我们的实例中,指人口、产量和收入的空间分布)被认为符合经济的一般均衡特征,其中所有市场依据“零过剩规则”(zero-excess rule)出清。第二章探讨的空间一般均衡模型便是利用这种均衡的一个例子。家庭、建筑商以及各个产业都被认为是价格与数量相互作用的某个单一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其因果关系是多向的,并使劳动力、住房/土地和工资等以有意义的方式相互替代成为可能。
本章的论点是,这样的模型只代表经济进程的一个方面。这些模型只强调各地价格和工资回归均值的(长期)趋势,以及受到冲击后的很长时间内会出现某种程度的效用均等化趋势。它们不强调经济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创新冲击。这些创新产生了地理集聚,而且为了让创新存在,必须用租金给予补偿,这反过来又会造成某些地方的高工资和高物价,以及各地之间的分化。如果没有这样的创新,经济就不会有平均财富和收入方面的长期增长,即发展(Aghion and Howitt,1997)。高收入的城市和地区的产生总是会体现出创新。当创新停止且所有地方的收入都一样的时候,经济体系的发展进程就会停止。所以,经济和地理上的破坏是发展的永恒标准和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