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话明史:社会变局与历史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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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明清的太监

《金瓶梅》是明人借宋事以写明事,《儒林外史》是清人借明事以写清事,《红楼梦》的历史背景是清代,也含有作者自传的成分,有的学者常用来探讨清代的政制风俗以至旗人生活。索隐派因而有种种附会之词,甚至说元妃省亲便是影射孝庄下嫁,但《红楼梦》中也有夹杂明事的。

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后,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送来,次后坐了大轿,打道鸣锣,亲来上祭”,贾珍忙接至轩中献茶,并称为“老内相”。这种场面和气派,就绝非清代所许可。如果曹雪芹当真写的是清代,那也是顺康雍三朝,更不可能,接下来还写戴太监为贾蓉捐了龙禁尉。倘在清初,哪一个太监胆敢这样做,立即有杀身之祸。

说来也巧,《金瓶梅》第三十一回,写西门庆得子后,薛太监先差家人送了内酒、羊、金缎等礼品,接着,又写西门庆至仪门迎接,“二位内相坐四人轿,穿过肩蟒,缨枪队,喝道而至”。不但如此,第六十四回写李瓶儿死后,薛内相从晌午时就坐轿来吊丧了。不一会儿,刘公公也来了,于是“两个内相上了香,递了三钟酒,拜下去”。《红楼》有隐仿《金瓶》处,学者早已指出,戴太监吊丧一场,是否受《金瓶》影响,今已无法起雪芹而问之,但我们若把这两段情节对照着赏玩,总觉得很有趣味。其次,以内相称宦官,亦于史无据。在唐代,内相是对翰林学士的别称,因翰林学士专掌内命,参与机密事宜,故称。《醒世姻缘传》第七十回称太监陈公公为“内官”,这是有依据的,但写陈公公母亲寿辰的排场,陈公公本人的声势,只有明代的宦官才有。曹雪芹生活于乾隆朝,他对清廷管束太监之严密,自很明白,为了要渲染贾珍刻意举办“秦丧”的豪华场面,便以明事为模型。戴太监为贾蓉所捐的龙禁尉,干脆就是锦衣卫。

清代无阉祸,清人在关外时未设宦官,这与蒙古在塞上时一样,都是未习汉化之故。入关以后,鉴于明代阉祸之烈,对宦官管束特别严厉,太监的品级不得超过四品。《清史稿》无宦官传,只将内监附于《职官志》内务府的敬事房中,文有云:“世祖入关,依明宫寝旧制,裁定员额,数止千余……未几,吴良辅辈煽立十三衙门,擅窃威福,世祖遗诏发奸。圣祖嗣统,歼厥大憝。”其下举高宗时太监高云从、张凤,仁宗时吴天成、常永贵、萧得禄、刘得财、刘金等等,他们的名字,后人已不甚熟悉。

蒋氏《东华录》:顺治十五年四月,吏部等会讯(大学士)陈之遴结纳内监吴良辅事俱实。奉旨:“陈之遴前犯罪应置重典,从宽以原官徙盛京,后召还旗下,乃不思悔过,又行贿交结,深负朕恩,姑免死革职,并父母妻子俱流徙盛京,家产籍没。”此亦清初一大案件,但陈之遴的得罪,自还有其他原因。孟森《明清史讲义》下册第一章云:“吴监被旨严饬,而世祖卒爱暱之,崩前五日,《实录》已书不豫,而是日尚幸悯忠寺观吴监祝发,其为自知不起,令吴监避祸耶?抑自恐命促,令所爱代为出家以媚佛求佑耶?二者必居一于此。要之世祖御世时,无改革奄寺之计,其处斩吴良辅及废十三衙门,乃世祖崩后太后及辅政诸臣之意。此清史之所不详,见余《三大疑案考实》。”至圣祖时,因而对内官有特别严格的规定,如遇见大臣必须恭敬站立,不遵者必重处不饶,这在明代宦官气焰高涨时,恰好相反,大臣倒要向巨阉恭敬站立了。

又如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在外官员不许与内官交结,否则,查出后一并正法。禁止将内廷之事向外人传说,对太监不可假以威权。其他严禁条例,还有很多,所以,像“秦丧”中那些明目张胆的举动,根本无法想象。

我们现在能举得出几个清代的作威作福负恶名的巨阉,有几个大臣受他们迫害的?像明代的王震、刘瑾、魏忠贤那样。安德海算是跋扈的了,但一个山东巡抚丁宝桢即可将他就地正法,暴尸通衢。其后则有李莲英受宠于慈禧,曾为臣下疏劾。光绪十二年,御史朱一新疏陈李莲英随醇亲王奕譞巡阅海口,易蹈唐代覆辙,一新被诏降主事,莲英之随侍恐也有监视亲藩之意。十四年又为江苏学政王先谦所劾,此与慈禧揽权、国运日颓固有密切关系,但与明代那些权阉相比,则又差得多。李莲英为人圆滑,人称琉璃蛋,慈禧卒后,所以能安度余年,或因得力于平日圆滑。总之,《红楼梦》中这段太监吊丧故事,必是取材于明代,取材的自也不止这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