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宣传斗争与章炳麟
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使中国人民认识到:维新运动不能解决救亡图存的问题,必须用武力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
孙中山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于1905年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这是革命派;康有为的残余势力也逃到日本东京,这是立宪派。这两派是中国20世纪初期两大政治势力,各在日本东京设了宣传机关。立宪派的机关报是《新民丛报》,其总编辑是梁启超;革命派的机关报是《民报》,其总编辑是章炳麟。
章炳麟(1869~1936)初名学乘,后改名炳麟,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早年参加戊戌变法运动,后来组织了一个革命的党,名“光复会”,以排满为宗旨,和同盟会的总纲有一部分相合,因与同盟会合作。章炳麟为《民报》的总编辑兼发行人,和《新民丛报》相对立。章炳麟在东京的时候,有不少革命的留学生和革命者向他学习国学,他和他的学生们在中国经学、文学、诗学、哲学、语言学、文字学、音韵学等方面都自成一派,称为“章门”。他的著作很多,最近上海人民出版社编为《章太炎全集》(以下简称《全集》)。
第一节 《民报》与《新民丛报》斗争的要点
《民报》曾把当时和《新民丛报》斗争的要点归纳为十二条,称为《〈民报〉与〈新民丛报〉辩驳之纲领》(《民报》第三期号外)。其中有:
“一、《民报》主共和;《新民丛报》主专制。”
“二、《民报》望国民以民权立宪;《新民丛报》望政府以开明专制。”
“三、《民报》以政府恶劣,故望国民之革命;《新民丛报》以国民恶劣,故望政府以专制。”
“五、《民报》主张政治革命,同时主张种族革命;《新民丛报》主张政府开明专制,同时主张政治革命。”
“六、《民报》以为,国民革命自颠覆专制而观,则为政治革命,自驱除异族而观,则为种族革命;《新民丛报》以为,种族革命与政治革命不能相容。”
“七、《民报》以为,政治革命必须实力;《新民丛报》以为,政治革命只须要求。”
“十一、《民报》以为,革命所以求共和;《新民丛报》以为,革命反以得专制。”
“十二、《民报》鉴于世界前途,知社会问题必须解决,故提倡社会主义;《新民丛报》以为,社会主义不过煽动乞丐流民之具。”
在这个文件里,《民报》把革命派与维新派的纲领做了一个针锋相对的对比。
革命派与维新派的要求的内容和实现要求的手段都是绝对不相同的。维新派主张的开明专制和君主立宪,其专制的君主,具体地说,就是清朝的皇帝。他们反对以排满为内容的种族革命,也反对以“民主共和”为内容的政治革命,更反对以“平均地权”为内容的社会革命。他们认为“只须要求”,反对暴力。他们在一切方面都是和革命派对立的。
维新派的主张确是如此说的。当时《新民丛报》的总编辑是康有为的大弟子梁启超(1873~1929)。他在《新民丛报》中,根据康有为的“三世”说,认为进步要有一定的阶段,在行民主共和之前,须先行君主立宪。而且立宪也不是马上所能做到的,还要等待。“立宪政体者,必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不如开明专制”。至于社会革命更是他所惧怕的。他说:“敢有言以社会革命与他种革命相提并行者,其人即黄帝之逆子,中国之罪人也。”(《开明专制论》,《新民丛报》第七十五期)他怕的是革命派“利用此(革命)以博下等社会之同情,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悉为我用”。
第二节 章炳麟对于康有为的驳斥
《民报》所提出的十二点是革命派对立宪派所作的批判。在此以前,章炳麟已经以个人名义对于康有为的言论作了驳斥。
汉族与满族之间的民族矛盾,自明末清初以来,一直继续存在。这个矛盾从太平天国以后,又激化了。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以后,汉族反对异族统治的民族主义思想,成为推翻清朝统治的一个革命武器。章炳麟是这种民族主义思想较早的一个传播者和鼓动者。
康有为向在美洲的华侨宣传说:中国只可立宪,不能革命。章炳麟针对康有为的论点痛加驳斥。康有为反对排满,主张“不论种族异同,唯计情伪得失”。章炳麟驳斥说:种族异同不能不论,满族和汉族确是不同的民族。即就“情伪得失”而论,在清朝的统治之下,汉人确切是在各方面都受严重的压迫。他向康有为指出:“载湉(光绪皇帝)者,固长素(康有为字)之私友,而汉族之公仇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78页)
康有为的另外一个论点是说,革命必须有很大的牺牲。“革命之惨,流血成河,死人如麻,而其事卒不可就。”章炳麟驳斥说,革命固然是要流血,但立宪也不是可以用口舌要求得来的。英、奥、德、意以及日本,都是实行君主立宪,这些国家的国民,都是经过血战才能得到“自由议政之权”。章炳麟指出,维新派请求立宪,这是一个笑话。他说:“岂有立宪而上书奏请者。立宪可请,则革命亦可请乎?以一人之诏旨立宪,宪其所宪,非大地万国所谓宪也。”他指出,如果皇帝赐予立宪,还是君权专制,并不是立宪。
章炳麟和当时的革命派初步认识到,在政权转移的问题上没有和平过渡的可能。统治者决不会自动放弃他的统治。即使在所谓“立宪”中,专制君主放弃了一部分统治权,这也是武装斗争的结果。
章炳麟对于革命的信念是坚定的,他说:“长素以为中国今日之人心,公理未明,旧俗俱在,革命以后,必将日寻干戈,偷生不暇,何能变法救民,整顿内治?夫公理未明,旧俗俱在之民,不可革命,而独可立宪,此又何也?岂有立宪之世,一人独圣于上,而天下皆生番野蛮者哉?虽然,以此讥长素,则为反唇相讥,校轸无已。吾曰不可立宪,长素犹曰不可革命也。则应之曰:‘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且勿举华(华盛顿)、拿(拿破仑)二圣,而举明末之李自成。李自成者,迫于饥寒,揭竿而起,固无革命观念,尚非今日广西会党之侪也。然自声势稍增,而革命之念起;革命之念起;而剿兵救民、赈饥济困之事兴。岂李自成生而有是志哉?竞争既久,知此事之不可已也。虽然,在李自成之世,则赈饥济困为不可已,在今之世,则合众共和为不可已。是故以赈饥济困结人心者,事成之后,或为枭雄;以合众共和结人心者,事成之后,必为民主。民主之兴,实由时势迫之,而亦由竞争以生此智慧者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0页)这是说,人不是在学习怎样革命以后才能进行革命,因为只有在革命中才能学习革命。
章炳麟又说:“人心进化,孟晋不已。以名号言,以方略言,经一竞争,必有胜于前者。”(《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1页)就是说,在革命斗争的实践中,纲领和政策都是可以逐步提高的,也只有在革命实践中,才可以逐步提高。章炳麟说:“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81页)这就是说,革命的实践对于人民,是夺取政权的最有效的斗争武器,也是提高政治水平的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章炳麟又指出,康有为所以主张立宪,因为在立宪中,满人可以借立宪之名,维持满人统治汉人的地位。他说:“所谓立宪者,固将有上下两院,而下院议定之案,上院犹得以可否之。今上院之法定议员,谁为之耶?其曰皇族,则亲王贝子是已;其曰贵族,则八家与内外蒙古是已;其曰高僧,则卫藏之达赖、班禅是已。是数者,皆汉族之所无,而异种之所特有,是议权仍不在汉人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全集》第四册,第178页)
从阶级的观点看,立宪派所代表的是半资产阶级、半封建思想,革命派所代表的是全资产阶级思想。从戊戌变法的1898年到同盟会成立的1905年,不到十年之间,政治活动家和领导人的思想已经大变了,原来主张变法的已经成为守旧的了。近代维新进入现代革命,是急转直下的。
第三节 章炳麟对于康有为今文经学的评论
本书第三册讲过,两汉经学中的一个主要斗争是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的斗争。今文经学尤为突出的是以《春秋公羊传》为基础的公羊派。《公羊传》认为,孔丘受天命为王,因其并没有实际的王位,所以作《春秋》以为一王之法,实行这个法的是汉,这就是“为汉制法”。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发展看,“为汉制法”就是为中国封建社会制法。中国奴隶社会的社会制度行不通了,新的封建社会就要改制。公羊学家用孔丘的旗帜为改制的根据,这就叫“托古改制”。到了近代,中国社会又要改制了,康有为所领导的戊戌变法就是一种改制。康有为又打出公羊学的旗帜,作为改制的根据。康有为的一系列经学著作都是为戊戌变法服务的。
章炳麟的《检论》是他早年鼓吹革命的《訄书》的修订本。《检论》第一卷也先谈到种族的问题,但是到第二卷就转入经学的问题了。章炳麟特别反对今文经学所主张的儒家经典是孔丘创作之说,认为孔子是“述而不作”的。他以《春秋》为例说:“《慎子》曰:‘《诗》,往志也;《书》,往诰也;《春秋》,往事也。’庄生亦言,《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志者,古文识字,其字诂曰:史,记事者也;事,职也;职,记微也,识常也。微为徽号,常为旗志。故志者,史官所记当世徽号,谓书契图象之属矣。事亦从史,而义为记徽。《春秋》,往昔先王旧记也。孟子亦言,《春秋》天子之事。此由史官皆自周出,而诸侯史记当臧王官,不可私宲,故曰‘天子之记’。”(《全集》第三册,第407~408页)章炳麟的这一段话,说明《春秋》本来的性质是一种史官的史书,并不是孔丘的创作。
章炳麟认为,不仅《春秋》为史官之书,《六经》都是史官之书。他说:“孔氏之教,本以历史为宗,宗孔氏者,当沙汰其干禄致用之术,惟取前王成迹可以感怀者,流连弗替。《春秋》而上,则有《六经》,固孔氏历史之学也。《春秋》而下,则有《史记》《汉书》,以至历代书志、纪传,亦孔氏历史之学也。”(《答铁铮》《全集》第四册,第371页)章炳麟把《六经》看成是历史,是与康有为的主张针锋相对的。这一点在他对《春秋》的评价中表现得最清楚。
章炳麟说:“综观《春秋》,乐道五伯,多其攘夷狄,扞种姓,虽仲尼所以自任,亦曰百世之伯主也……今以立言不朽,为中国存种姓,远殊类,自谓有伯主功,非曰素王也。”(《检论》卷二,《全集》第三册,第412页)照这段所说,《春秋》的贡献不在于“诛乱臣贼子”,而在于“攘夷狄,扞种姓”。孔丘之所以称赞管仲,也在于此。然而,春秋时代的霸主,其功只及于一世,而孔丘提倡《春秋》,其功及于百世,他是“百世之伯主”,但并不是“素王”。所以他说:“世儒不明,或言孔子素王,将定法制以待汉家。汉法既不原本《春秋》,而孔子又不能草具仪法,徒以时事寄言,令人占射,其拙甚于上古结绳。若将自任素王者,是乃规为更姓改物以创制而旌其伐。”(《检论》卷二,《全集》第三册,第412页)这是对康有为明确的批评。章炳麟和康有为都是尊崇孔丘的,但他们所持的理由不同。康有为尊崇孔丘是因为其“托古改制”,章炳麟尊崇孔丘是因为其“攘夷保种”,两个人在经学上的主张都是为他们的政治主张服务的。
章炳麟的经学也是当时所谓“国学”的一部分,他的国学研究在当时是有现实意义的,是跟当时的种族革命相结合的。他说:“故仆以为民族主义如稼穑然,要以史籍所载人物、制度、地理、风俗之类为之灌溉,则蔚然以兴矣。不然,徒知主义之可贵,而不知民族之可爱,吾恐其渐就萎黄也。”(《答铁铮》,《全集》第四册,第371页)他认为,研究当时所谓“国学”有提高民族主义的意义。这里所谓“民族主义”,就是满汉斗争。当时有革命思想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也都是这样看的。当时上海有一个刊物,名为《国粹学报》,被认为是一种革命刊物。章炳麟在东京一面鼓吹革命,一面提倡国学,当时的人认为这两方面是一致的,他提倡国学也是他的革命活动。
在《国粹学报》纪念出版三周年的时候,章炳麟作了一篇祝词,其中说:“部娄无松柏,故日本因成于人,而中国制法自己,儒、墨、道、名尚已。虽汉、宋诸明哲专精厉意,虑非岛人所能有也。自弃其重,而倚于人,君子耻之,焉始反本以言国粹。”(《〈国粹学报祝词〉》,《全集》第四册,第207页)日本明治维新,实行君主立宪一举成功。中国的维新派推崇日本,事事都要向日本学习,章炳麟认为可耻。他的这一段话是为提倡国学辩解,也是对中国维新派的批判。
在种族问题上,康有为拥护满人的统治,章炳麟主张排满;在政治问题上,康有为主张立宪,章炳麟主张革命;在经学问题上,康有为主张今文,章炳麟主张古文。在这三大问题上,他们两个人都是针锋相对的。从历史发展的大阶段看,孙中山是康有为的对立面。从其中的细节看,章炳麟是康有为的对立面。
第四节章炳麟所理解的社会革命
章炳麟承认,在革命成功以后必然要实行民主共和,但是他反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他说:“议院者,受贿之奸府;富民者,盗国之渠魁。”他指出,议会中的议员,“大抵出于豪家。名为代表人民,其实依附政党,与官吏相朋比,挟持门户之见,则所计不在民生利病,惟便于私党之为。故议院者,国家所以诱惑愚民,而钳制其口者也”(《五无论》,原载《民报》十八号,《全集》第四册,第431页)。这就是说,在他看来,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的,其议会是欺骗人民的工具。
章炳麟是从左的方面反对旧民主主义革命;康有为是从右的方面反对旧民主主义革命。然而,旧民主主义革命是势在必行,章炳麟和康有为各以不同的原因,成为时代的落伍者。就章炳麟本人说,他是宣传民族革命的前锋,提倡传统国学的后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