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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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入学:再违祖制

由于见诸史籍的记载十分罕见,东厂在宣德年间的发展轨迹并不清晰,可以确定的是,宣宗给了宦官更多的机会。

如果说,有明一代,成祖开启了重用宦官的先例,那么,将这种做法发扬光大的则是宣宗。永乐年间的宦官,除履行太祖所定诸如洒扫、酒浆、司服等职责,还奉旨出使外域,监视文臣武将,提督东厂,监督和制约锦衣卫。到了宣德年间,则出现了专门培养宦官人才的学校。

宣宗即位之初,曾下诏求直言,湖广参政黄泽上书,言及十事,其中一条是,建议宣宗与宦官保持距离,以免受到他们的蛊惑。黄泽的理由是,宦官身有残疾,一般都性情阴狠,同时又会做戏,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大巧似愚,与这样的人亲近,就像喝美酒一样,醉了都不知道,又像吃美味的干肉一样,中了毒都不自知。对这样的人,“宠之甚易,而远之甚难”,而且古人以禁止宦官典兵干政为训,旨在防患于未然,汉唐先例,不可不鉴。宣宗阅其奏章,“虽嘉叹,不能用”。《明通鉴》,卷十九。

宣德元年七月初三,内书堂成立,两三百个10岁左右的小宦官入学。原行在刑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刘翀调入翰林院担任修撰一职,专门教小宦官读书习字。《明宣宗实录》,卷十九。另据《明史》卷七十四,设内书房的时间是宣德四年。此处以《实录》为准,《三编》《辑览》《明书》《明纪》《明通鉴》的记载与《实录》相同。至此,太祖定下的关于宦官不得识字、不得干政等禁令被彻底抛弃。

根据《明纪》的记录,在内书堂念书的小宦官后来竟然增加到四五百人,《明纪》,卷第十二。而且有的教书先生甚至是内阁大学士。宣德朝的谨身殿大学士陈山、天启朝(1621—1627年)的东阁大学士沈铭缜,都曾在内书堂授课。总之,从此以后,宦官再也不都是文盲,通文墨、掌章奏的知识分子在宦官中大有人在。正因为如此,史官叹曰:“宦寺之盛,自宣宗始。”《明史》,卷一百六十四。

宣宗调派给内书堂的教书先生,都是与他有过较长时间的接触、在人品及学识方面都可以信任的学者。在他看来,只有这样的老师才可以教出既博学、又可信的宦官。

内书堂第一位教官刘翀,就做过宣宗的老师。刘翀起初是翰林院庶吉士,以孝行闻名天下。永乐十年(1412年)八月,成祖将他擢为礼部给事中,让他侍奉14岁的皇太孙(即未来的宣宗)读书。《明太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教官陈山也做过宣宗的老师。陈山原是奉化县学教谕,后来成为吏科给事中。永乐二十年(1422年),成祖命他侍奉22岁的皇太孙读书。宣宗显然认可他的能力,因此,即位后不久,即擢升他为行在户部左侍郎。宣德二年(1427年),宣宗又提拔他为行在户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两年之后,他正是以这个身份去内书堂授课。《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九。

但人性往往复杂而善变,在腐败污浊的环境中,要守住纯良的本性尤其艰难。刘翀即是一个例子。宣德十年(1435年)三月,他离开内书堂,调任山西按察司佥事。《明英宗实录》,卷三。六年后,他因勾搭失节妇女而被劾入狱。《明英宗实录》,卷八十一。至于陈山,杨士奇对他的评价是:急功近利,不识大体。宣宗对他的观感也有不小的变化——陈山去世之后,宣宗竟然一点表示也没有。《明宣宗实录》,卷一百十四。

正如《明史》所言,通过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宦官,极擅取巧钻营之事。尽管间或也会出现几位贤者,终究是利一而害百。《明史》,卷三百四。明朝最有名的奸宦魏忠贤,即出自内书堂,他的老师是内阁大学士沈铭缜。《明史》,卷二百十八。

宣宗之所以要培养通文墨、掌章奏的宦官,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分担自己批阅奏本的压力。《明通鉴》写道,司礼监掌印太监以下,最重要的宦官是秉笔太监。臣下每日上奏的文书,除皇帝御笔亲批的数本,都由秉笔太监遵照阁中票拟字样,用朱笔批行,这样就与朝臣有了交结往来。《明通鉴》,卷十九。

所谓“阁中票拟”制度,指的是内阁收到六部及基层行政机构上呈的奏本后,先行替皇帝批复,或者提出建议,然后将奏本连同批复或建议一起呈给皇帝定夺。当然,内阁接触到的奏本,都是可以公开的奏本,那些机密性很高的奏本都直接呈给皇帝。总之,在皇帝无法亲自一一批复奏本,或者没有心思批复奏本,以及皇帝对内阁提交的奏本或者票拟找不到适合的理由予以否决的时候,就会委托秉笔太监遵照内阁票拟字样,用朱笔批行。

但这并不意味着,内书堂设立之后,才出现秉笔太监代批奏本的情况。

让宦官代批奏本的先例具体始于何时难以考证,可以确定的是,一定不会晚于宣德朝。根据《明宣宗实录》的记载,宣宗即位之初,宦官已经有越权甚至矫诏行事的迹象。传旨六科时,他们动辄命其将圣旨直接传达给六部执行,这相当于剥夺了六科的“封驳”之权。

六科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各科首脑是都给事中(正七品),主要行政人员是给事中(从七品)。他们的主要职权是“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明史》,卷七十四。

宣德元年(1426年)七月初八,宣宗下发了一道谕旨,要求六科给事中纠正收到圣旨即传达给六部执行的做法,规定“凡朕一言一令,或令内使传出者,尔当备录覆奏,再得旨而后可行”。在宣宗看来,先前的做法存在漏洞,“庶几关防欺蔽,必有诈伪者”。他要求六科给事中自此以后要恪尽职守,不许依附权贵。《明宣宗实录》,卷十九。

谕旨下发的时间是内书堂成立五日后,但宦官越权甚至矫诏的迹象,一定是发生在内书堂设立之前。换句话说,宣宗对宦官干政弊端已有认识,但这并没有阻碍他培养宦官的势力。对他来说,这可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策略选择。

在某种程度上,宣宗设立培训宦官人才的机构,可能是出于制衡内阁的需要。

宣宗即位之后,基本保留了他父亲留下的内阁班子;而且在整个宣德年间,这个班子都保持了很好的稳定性。这个班子的人选包括在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被擢为工部尚书的太子少傅兼谨身殿大学士杨荣,以及在洪熙元年正月同时晋升的三位官员:擢为兵部尚书的少傅兼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擢为礼部尚书的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金幼孜、擢为户部尚书的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黄淮。金幼孜于宣德六年去世之后,宣宗将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学士杨溥擢为行在礼部尚书。《明仁宗实录》,卷六。

这个内阁班子拥有很大的权力。用《明通鉴》的话说,宣宗即位之初,“二杨(杨荣、杨士奇)用事,政归内阁,自布政使至知府阙,听京官三品以上荐举”。后来,“又命御史、知县皆听京官五品以上荐举。凡要职选擢,皆不关吏部”。《明通鉴》,卷二十。也就是说,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到监察,重要的人事任命权几乎全由内阁掌握。

对宣宗来说,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内阁对朝局的平稳有利,但同时也会给他带来强大的心理压力。如果有得力的心腹宦官可以倚重,帮助他制衡强大的内阁,他心理上的安全感会使他自在得多。

确实,宣宗不像成祖,更不像太祖那样,对宦官保持着高度的戒心。前文已经提到,太祖甚至说过,品性纯良的宦官,一千个里面也找不到一两个。二者态度不同的原因,主要是见识与成长环境的不同。尤其是成长环境:太祖和成祖一生皆在忧患中奋斗,宣宗则自小就在安逸的环境中生活。正如太祖在《祖训录》序言中所言:“盖其创业之初,备尝艰苦,阅人既多,历事亦熟。比之生长深宫之主,未谙世故;及僻处山林之士,自矜己长者,甚相远矣。”

毫无疑问,宣宗自出生之日起,就有很多人在身边伺候,其中不少是宦官。在他还是幼童的时候,肯定会有年龄相仿的宦官相随。这些宦官(尤其是小宦官)与他朝夕相对,日夜相陪,甚至一起打打闹闹,哭哭笑笑,他对宦官产生感情属于人之常情,善待和重用尽心侍奉他的宦官也在情理之中。在这一点上,不仅宣宗如此,宣宗以后的皇帝,莫不如此。

根据司礼监太监范弘的墓志铭记载,宣宗甚至赐予他本人以及司礼监太监金英免死诏,其文大致是:“克勤夙夜,靡一事之后期;致谨言行,惟一心之在国。退不忍于欺蔽,进必务于忠诚。免尔死罪于将来,着朕至意于久远。”《弇山堂别集》,卷九十。

根据景泰年间(1450—1457年)担任过山西右参政的明代学者叶盛所著《水东日记》,宣宗还赐给太监王瑾四块印章,分别刻有“忠肝义胆”“金貂贵客”“忠诚自励”“心迹双清”的文字。王瑾本名陈芜,交趾人。宣宗还是皇太孙时,他就在身边殷勤侍候,即位后,赐其名为“王瑾”。《水东日记》,卷七。

清代史官评论:“赐王瑾、金英印记,而与诸辅弼大臣同矣;赐金英、范宏等免死诏,则又无异勋臣之铁券。”《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三十八。从金英、范弘以及王瑾受到尊重的程度上判断,三人中必有司礼监掌印和秉笔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