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难点突破与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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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与分层讨论对深化改革研究的启示

讨论“分类”“分层”对我们今天有什么启发?首先,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具体改革内容涉及四个特点。第一,政治上的敏感性,你推进混改,他说你搞私有化。第二,你强调改革需要在终极产权配置方式上下功夫,实际上是一个产业开放问题,而产业的开放需要谨慎为之,确实有一个产业的经济安全性需要严肃对待。这就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平和的心态。那种为改而改的形式主义,是自己骗自己。第三,就是基于公有制的基本属性,对于改革的举措和改革效果的评价,改革成果的民众共享,与全体民众相关,由此必然有“民生的关切性”。第四,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涉及面实在太广,如何充分揭示和处理好改革举措的协调、效应的递进和风险的消解,确实十分复杂,因此改革举措的抉择存在复杂性。

其次,围绕《决定》所明确的国有企业改革原则,如何解释、如何转化为具体的改革任务,我们面对着既有的相关理论存量,与这种理论存量相联系的行为惯性,这些都是改革必须解决的“路径依赖”的牵扯力量。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在理论上有新的突破,我们可以从前面的讨论得到一定的启发。比如,围绕着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在理论上的突破,表现在从传统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政府所有—政府部门所有—官员的岗位执事行为,创新转化为全民所有—国家所有—政府所有—接受授权的资本经营公司行使所有者赋予的实际经营权,在市场环境下,接受市场监督机制约束的运作行为。在这样的理论认识突破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塑造出国有资本的出资主体,解决好由谁出面处理“混”的问题,“混改”以后的国有产权经营维护问题,结合经济发展阶段目标和市场环境变化机会的国有资本的灵活进退操作问题,由此赋予国有资本的经营活力,实现国有资本与市场经济的相容性。这样就能够清晰地回答坚持公有制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第三,配置在具体的产业领域的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的混合合作,使得“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找到了与市场经济相容的重要实现形式。对于混合所有制在中国的发展,还需要对导入的方式和导入的路径进行讨论,以加深认识,而不应简单地比照西方经济生活中的公司制成长发育方式。强调这种导入方式和路径上的特殊性,有助于我们正视在公司治理行为上存在的“路径依赖”因素。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宏观意义上,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环境中,需要探讨公有资本如何发挥好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解决了在微观上不同所有制成分相互激励、相互制衡问题;在治理机制上,如何处理不同出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理解共同出资经营的权益—权能表现。比如说,你持有某个企业的10%股权,你不能说某台机器是我的,只能说自己占有机器的10%,包括该企业其他所有资产的10%。由此加深理解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投资各方资本的融合和合作。对企业的治理行为只能是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进行,股东不能直接向混合所有制企业下达指令,既往的政府直接向企业下达指令的做法必须改变。对应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更多地通过市场环境间接地影响企业,不能直接地向已混改的企业下达指令,由此可能会引起政府官员行为上的某种不适应,以至于有权利“失落”的挑战,这也是观念转不过来的深层次原因。经济体制转轨进程中明显存在的对于整个社会的市场经济运行调控在许多方面不适应,存在着体制性的短板,特别是在社会公共产品方面的投入和日常管理又存在投入不足和管理真空,表明了这种政府职能的转化需要时间、有时甚至也需要有“试错”的实践经验的积累。这种认识和行为转变的快慢也直接决定了改革推进的节奏。特别是重视保证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稳定的相互关系,成为改革深化自身所需要的非常重要的约束条件。由此决定了改革急不得、等不得、快不得也慢不得的辩证认识。

最后,对于既有的理论存量和实践惯性,可以归结为观念的力量,需要着力于培育混合所有制文化,以加快观念更新,我们理论工作者有责任联系经济发展历史深化认识、多做工作。今天中国的“混”跟电视纪录片《公司的力量》描述的西方公司出现、成长导入的阶段、导入的方式、导入的入口和导入对整个生产力发展的保护和拓展的意义都有不同。西方当年混合经济的出现,跟我们今天的“混”完全不一样。但是,我们还是要强调和认识“混”的背后是产权的开放、市场准入的开放,因此,每一个社会参与者都要有开放的心胸,要有平等合作的意识,要有法治精神,这恰恰也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所强调的东西,用到我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场合,恰恰也是很实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