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经济福利与国民收入大小的变化
§1.很明显,假如穷人所得收入并未减少,那么总国民收入大小的增加,而且这种增加并未伴有任何其他事件的发生,则一定会带来经济福利的增加。因为,如果对富人供应商品的增加,伴随着对穷人供应商品的减少,则可能在以货币为量度的经济福利和在这里定义的国民收入的增加的同时,未以货币为量度的经济福利本身却在减少,这种双重变化的情况,由穷人所得收入不应减少的附加条件加以排除。但是,并不能由此断定,在维持穷人的收入不受损失的每一种情况下,总收入的增加,一定会带来经济福利的增加。因为有可能在收入增加的同时,产生了对经济福利不利的其他影响。因此,最好探讨在实践中应该如何估计这种可能性大小的问题。
§2.由于为获取收入中某些项目的设施的改进而产生的消费方面的变化,易于引起偏好的变化。但当任何具体的商品变得更加容易获取时,偏好的变化通常表现为偏好的加强。因此,当机器可供试用,或者物品以样品包装赠送,或者图片向公众免费展出时,人们对于这些物品的欲望是趋于增强的。在酒店、彩票或者图书馆易于被接触的情况下,对于饮酒、赌博或者文学的爱好来说就不仅仅只是被满足了,而是被激发出来了。当整洁、照明,[1]或者模范寓所、样板农田被展示出来的时候,虽然仅能为邻居所见并不能为其所有,但其所起的客观作用是很突出的,它们使得许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的优越性得以显示。[2]所以,“免费图书馆是创造欣赏高档文学习惯和能力的发动机”,同样,专门为穷人服务的储蓄银行是“传授节俭的发动机”。[3]以类似的方式,许多德国城市制定政策,为戏院或者歌剧院提供补贴,使之每周两至三个夜晚举办交响音乐会,只收取非常低的门票。这是一项注重教育的政策,可以从欣赏能力的提高中分享成果。的确,对于一种物品偏好的加强,一般会伴随着对于任何其他满足相同或相似目的的物品的偏好的减弱,例如羊毛相对于棉布,或者新的“最佳型号”的汽车相对于原来的最佳型号;同时有些时候还会伴随着对于其他毫无关系的享乐手段的偏好的减弱。但是,在这些情况下,有理由判定为新的偏好提供的条件比为老的偏好提供的条件很可能会产生某些超出的满意感。因为,为获得收入中所包含的某些项目的设施的增加所带来的纯粹的后果,将是经济福利的增加。
§3.不过,上述讨论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它仅与中短期的效应而不是与最终的效应相关。当某一群体的人们已经摆脱了他们曾经十分熟悉的相对贫困的状态,并进入他们逐步适应的相对富裕的状态时,他们真的从他们环境的后一种状态中获得了比他们从前一种状态中更多的满意感吗?相对于改变后的条件,他们的欲望和习惯,以及期望的整个构架也将改变。如果终生都睡在一张柔软的床上的某个人被迫睡在露天的地上,他一定非常痛苦;可是,一直睡在柔软床上的人一定比一直睡在露天的人更能享受他的夜晚吗?在罗尔—罗依斯(Roll-Royce)汽车社会中的100台罗尔—罗依斯汽车,一定比在狗拉车社会中的100台狗拉车产生更大的总的满意感吗?在下一章将给出一些理由,质疑是否富人的消费收入明显减少,假定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在经过一段适应期后,会显著地降低富人的经济福利的问题。在他们的消费收入增加时可以进行同样的质疑。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英国的人均收入是当前实际水平的二十倍,则很可能它进一步的增加——假设人口不变,将不会在经济福利上再增加任何东西。而实际上,以低水平的平均收入的观点来看,我们很有把握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收入的增加——除去荒诞地假设全部增加的收入均流入已经十分富有的人的手中——将最终而不仅仅是立即带来经济福利的增加。经济改善的目标并非只是幻想。[4]
§4.不过,仍然有一点须作进一步的考虑。一个社会的经济福利存在于利用国民收入所获得的满意感,超过为形成国民收入而产生的不满意感的平衡之中,结果是,当国民收入的增加伴随着为生产收入所做工作之数量的增加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是否所做工作的增加并没有造成不满意感超过其产品所提供的满意感。目前来看,如果额外的工作是由于发明等等,或使用它的新的并且更为先进的方法已被开发出来的缘故所产生的话,就无须担心这一点;如果额外的工作是因为诸如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争吵等等,这些往往阻止想要工作的人去工作的障碍已被清除的缘故所产生的话,则亦无须担心这一点;如果额外的工作是因为酬劳工人们的方法已被改进,对额外的工作给予等价的额外的支付的原因所产生的话,同样也无须担心这一点。然而,很可能额外的工作是以与此不同的其他的方式被要求做的,例如,假设整个社会的公民在法律的强制下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而这一政策事实上不可能使国民收入增大。实际上可以肯定的是,额外产品所提供的满意感,必将大大地低于因额外的劳动所引起的不满意感。这里存在着某种因素,它增加了国民收入的大小,同时也减少或者并不增加经济福利的总量。这种类型的因素,实际上在当今的世界里并不重要,因为除去军事征召之外,我们都是自愿地而非被迫地去工作的。然而,可以想象到的是,即便在自愿的体制下,某些类似的问题也会出现。由于工人们对其自身实际利益持有某种错误的观点,他们很可能愿意接受一项时数增加的劳动,虽然增加了收入却损失了经济福利。此外,在雇主的盘剥之下,工人们有可能接受某项工作的增加,认为这样总比减少收入有利。这里存在着一系列可能的因素,它们增加收入的同时也造成经济福利的减少。不过,很明显,在与我们讨论的相关的因素主体中,上述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将会很小。一般来说,增加国民收入的大小同时也增加工作的因素,与增加收入的大小但并不增加工作的因素一样,在分配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都将增加经济福利。
[1]参看沃波尔(Walpole)关于街灯的采用引起邻近房舍照明需求增加的说明(《英格兰历史》,第一卷,第86页)。一则精心设计的电灯宣传广告被怀特(Whyte)的《电气工业》(第57页)所引用。某公司在一座房屋内完全免费安装六盏电灯供试用半年,房主只需支付所消耗的电费。半年后,如果客户要求,该公司负责拆除全部设施。
[2]参看奥克塔维亚·希尔(Octavia Hill)女士维持其房屋楼梯整洁之实践,以及普伦基特(Plunkett)先生关于1902年科克博览会之说明(《新世纪的爱尔兰》,第285~287页)。
[3]杰文斯(Jevons):《社会改革方法》,第32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马歇尔博士认为这种考虑的顺序具有相对较小的范围。他写道:“在长期,需求均表现出很大的弹性,而现在这些需求几乎在短期就表现出很大的弹性;因此,除去少数例外的情况,我们可以在谈到某种商品的需求弹性大或者小时,无须说明所涉及的时间的长或短。”(《经济学原理》,第46页)
[4]参看邦斯魁特(Bousquet)的(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r,1929年10月,第174页及以后)相反的观点。他认为,经济福利取决于收入和需求之间的关系,而收入的增长,在允许进行调整的时期过后,将引起需求的增加,致使收入与需求之间的初始关系得以重新建立。因此,他得出结论说,代表性个人的经济福利是一个常量,在长期不受其收入变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