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维持资本完整无损的含义
§1.现在讨论上一章§6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什么是“维持资本完整无损”的重要含义。我们受传统的限制,并不将留在消费者手上的商品——房屋除外——认定为资本耐用商品,尽管事实上,例如,在交付给劳动者使用的范围内,一辆属于驾驶者以外的任何人的汽车,与属于出租公司的汽车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然而,这乃是次要问题。就当前的目的而言,资本的真正内容是什么无关紧要,但是我们对其必须给出定义。资本很像一个湖泊,各种物质的东西注入其中,这些物质的东西均是储蓄的成果,并被不断地设计出来。这些物质的东西一旦流入湖中,就将提供不同时期的劳务,这主要取决于这些物质的东西的许多性质以及它们的命运。在它们中间有些寿命很长,如精心建造的工厂;有些寿命中等,如机器;有些寿命极短,如供消费所用的产品中需要的原材料或者供燃烧的煤炭。当然,这里所谓的寿命的长短是指它们作为资本在发挥工业机器之功能的过程中的寿命,并非是指在无人问津的情况下它们的寿命。例如煤炭,如果弃之不用,可以在无限长的年代中保持形式不变,不过虽说如此,在资本之湖中的煤炭的寿命,即自其进入至其退出所持续的时间里,几乎总是相当短的。所有进入湖泊中的物质的东西,最后终将离去。它们中的一些,正如所说的,以其自身作为原材料体现于制成品中,像棉纱体现为衣服一样。但是,它们离去时并不总是,或者一般来说都不是仍然保持这些原材料当初进入时的外观。煤炭在冶炼钢铁的过程中燃烧,钢铁最终铸成刀剑,煤炭体现于刀剑之中,不再是煤炭本体,它自己已经离湖而去。与此相似,在生产商品的过程中机器被磨损,并非机器本身离去。然而,不论以何种方式,凡进入者都会离去。只要湖泊还具有内容,则总有一条溪水流出,同时还有一条溪水流入。任一时刻湖泊的内容,由前期流入减去已经完成的流出所剩余的一切的物质的东西所组成。从理论上讲,有可能开列出这些物质的东西的清单,并逐项对它们进行评估。在谈及我们的关于国民收入的定义时,我们提到“维持资本完整无损”的概念,它指的乃是有关我们所描述的湖泊的内容的连续不断的清单,与对其连续不断的评估之间的关系所具有的某些含义。本章的任务,就是明确揭示这些含义究竟是什么。
§2.很明显,从我们当前的目的出发,维持资本完整无损并不一定要求有关湖泊内容的货币评估结果应该保持不变。每个人都同意,在我们计算国民收入的过程中,这些评估所包含的一些变化根本无须予以关注。因此,在任何一年内由于货币供给量减少的缘故,所有相关的货币价值都将显著减少,货币存量的货币价值也将随之减少;但是,没有人赞同在估计国民收入时应该考虑这一点。同样,马歇尔已经认识到:“融入改良土壤、建筑房屋、铺设铁轨以及制造机器之中的资本价值,是资本未来净收入估计值的总的折算价值。”[1]这意味着,如果基本利率上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存量的货币价值将减少。这类减少与国民收入的数量无关。当资本存量中某些特定项目的价值,由于人们对于这些项目协助生产的东西不再感兴趣,或者由于国外竞争者以降低的价格提供这些东西而有所下降的话,我们想也不应该认为这是相关的;对于创造出来的新式资本设备,以及降低现有设备价值的情况,也应给予相同的考虑;诸如电气照明工厂的建立使附近的煤气工厂降值,或者新型战舰或制鞋机器的问世使现有的战舰或制鞋机器过时,均属此例。我们认为事实上我们可以非常原则地说,保持物质层面不发生变化的资本存量的任何部分的货币价值的减少,均与国民收入无关,而且它们的出现与维护资本完整无损是可以和谐共存的。
§3.根据以上所述,初看起来似乎维持资本完整无损指的是,资本湖泊中包含的物品存货没有发生物质层面上的变化。很明显,如果这一存货没有任何方面的政变,资本则是在绝对意义上维持完整无损的;同时,如果某些物品从存货中退出,资本就未在绝对意义上维持完整无损。但是,为达到这种分析的特定目的,并不意味着要在绝对的意义上维持资本完整无损。这个概念在这里应该理解为,将必须使资本物质存量方面的一定的缩减,与维持资本完整无损相互和谐共存。因为,必须永远记住,我们关注的是如何定义国民收入,使之没有背离由马歇尔提出的人们所熟知的术语。因此,假设地震或敌国突袭在一年内摧毁了英国财富累计存量的一半,为此得出我国国民收入将自动变为负数的结论是自相矛盾的和不恰当的。我们必须换一种方式说,这一损失是有关资本项目的损失,而不是有关收入项目的损失。换言之,这种类型的损失当然在任何文字意义上都是与维持资本完整无损不相一致的,尽管如此,它却与估算国民收入无关。因此,从我们的目的出发,维持资本完整无损必须规定为并非维持资本绝对完整无损,而是只要维持在不发生这种特殊类型的损失的条件下资本完整无损即可。
§4.也许有人会想,这将开启作进一步无休止地纠缠之路。例如,大火焚烧房屋或者风暴摧损船只所造成的损失也应予以同样看待,正如我们刚刚所讨论的损失一样。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除上一节所描述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之外,资本商品的所有的解体,对于资本商品的使用来说,的确是偶然的,而且已经包含在收入的生产过程中。明白无误的事实是,当资本商品发挥功能时,机器和厂房均会发生日常的磨损和毁坏。闲置不用因时间流逝而发生的锈蚀亦属类似的情况。因为,使用的必要条件受制于时间的流逝,甚至火灾和风暴等偶然事件也属于相同的情况。因为房屋的使用意味着受制于火灾的风险,以及船舶的使用受制于风暴的风险,除非为重置所有这些类型的资本损失作出补偿,否则国民收入就无法真实地计算出来。因此,我们意指的维持资本完整无损等价于在绝对意义上的维持不变,只有因“上帝的行动和国家的敌人”所造成的损失才不必予以补偿。
§5.目前我们已经得出结论,基于我们的目的,维持资本完整无损要求资本存量所有日常的物质上的折损均应予以补偿。但是,我们所说的补偿到底指的是什么?当资本存量折损时,例如通过磨损和毁坏,其物质成分并非在世上消失,不过只是被重新安排从而对人类的用途较小而已。因此,真正损失的是体现一定价值量的物质上的安排,为方便起见,我们也可以用货币予以量度。为作出补偿,必须为资本存量增加新的物质上的安排,具有与这一货币量同等的价值量。因此,如果一台机器磨损后不再具有任何价值,则我们要求对该资本存量增加某些设备,其价值等于这台机器现在应当具有的价值,即维持机器物质上完整无损。这台机器的原始成本,不论以实际单位还是以货币单位来计算,都是不相关的。因此,制造这台机器可能需要的成本是1 000英镑,可是磨损使其价值总量比磨损没有发生时的有所减少,不是减少1 000英镑,而是减少500英镑或1 500英镑的价值,重置的机器必然具有500英镑或者1 500英镑的价值,而不是1 000英镑。特别地,由此可以得出,如果任何一件资本存量,例如钢铁厂设备,因为我国竞争的激化,结果价值下降,而且如果该设备的磨损折旧率为每年10%,为维持资本完整无损,我们需要补偿其现值的10%,而不是补偿这台设备的初始成本,也不是补偿这台设备的重置资本。如果国外竞争是如此之激烈,或者当前对于这台设备生产的产品的需求减少得如此之彻底,以致这台设备的价值荡然无存,则这台设备因磨损和毁坏以及时间的流逝所造成的物质层面上的折损不包括价值上的损失,因此也无须予以重置。由我们的目的所决定的维持资本完整无损意味着,不是重置所有的价值损失,也不是重置所有的物质损失(不是来自于上帝和敌国的行为),而是重置除上述损失之外的物质损失所引起的价值损失。
§6.不难看出,不同的资本存量以不同的比率发生着这种损失——从资本之湖中流出。流动资本、原材料、煤炭等等——通常在湖中只有几个月的寿命,而固定资本,则有数年的寿命,长短视其性质而定。因此,为保持1英镑流动资本完整无损所需要的年度重置量远远大于1英镑的固定资本之所需。米切尔(Mitcher)教授引证一些数据说明,在美国由用于工农业的“可动设备”——机器等——所代表的固定资本部分大致与流动资本的存货相等,估计均为90亿英镑。[2]如果可动设备的正常寿命设定为十年,而流动资本的寿命设定为一年,则意味着为维持固定资本完整无损所需要的年度重置量为9亿英镑,而流动资本的年度重置量为90亿英镑——是前者的10倍。因此,如果在任何一年,通过对资本存量增加新的1亿英镑流动资本而非固定资本,对固定资本1亿英镑的折损予以补偿的话,则在未来的年份中,为维持资本的总存量完整无损,则每年所需要的重置价值将在此范围内增加;在相反的条件下,它将减少。
§7.在结论中应该谈谈未能提供充分的补偿以维持资本完整无损将产生的影响。让我们假设我们在一种稳定的条件下开始,在过去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储蓄需要按每天200万英镑的比例予以维持,而且事实上已经实现这一点。某些事件发生了,结果之后只实现了100万英镑。很明显,湖泊的水位一定下降。不过,不会连续无止境地下降。因为流入减少的缘故,流出必定也减少。由于资本存货渐渐地减少必将导致同期日消耗也渐渐减少。现在的流出必将减少到如此程度,即使得减少后的每天100万英镑的流入足以获得补偿。资本存量的萎缩至此告一段落,同时建立起新的均衡。为此所需要的时间的长短,则取决于最初存在于各种不同寿命的资本项目之间的比例,以及在下降过程中这些比例可能发生的变化。如果未能提供补偿以达到如此之程度,使得之后未再实现任何储蓄,则当然,资本存货最终一定会彻底消失。寿命短的项目将最先消失,然后其余的渐次离去。流出量递减至少而又少,最后随着寿命最长的项目的消失,流出量及其湖泊均将干涸。然而对此事件人类没有任何兴趣,因为在最后的资本项目消失之前,最后的一个人也早已消亡了。
[1]《经济学原理》,第593页。
[2]《经济周期》(1927年),第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