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节制、判断力、作为哲学的前奏
教育,在我们看来,是最为重要的事务。
——柏拉图,《法义》803d
令人瞩目的是,柏拉图的《王制》将音乐认定为婴幼儿成长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它声称,在培养儿童的优雅与节制(sophrosyne)方面,没有什么比音乐更奏效。[13]苏格拉底告诉格劳孔,“音乐和诗中的素朴让灵魂变得节制”,他在暗指音乐和这种典型的柏拉图式美德之间有较为直接的关联。[14]孩子无须等到会走路和说话,就可以开始通过音乐陶铸灵魂之卓越:在《法义》中,柏拉图认为,早在母体中就能培养孩子对动作和节律的反应,他强调为新生儿唱歌的重要性,这使儿童在诞生之际就为接受音乐教育做好准备。[15]诚然,柏拉图比核磁共振图像的证明和婴儿心理学家的忠告早了两千年确证,音乐对大脑发育和形成友爱互助情感有重要意义。[16]
可以说,在柏拉图看来,人天生就是音乐动物:这种生物生来具有律动和发声的本能欲望,更有意味的是,当律动和声音达到一定的秩序与和谐时,人有天然的能力感受其中的愉悦。柏拉图写道:“动物对音乐(我们也可称它为‘节律’与‘和谐’)中的秩序和无序并没感觉,我们人不仅能敏锐地感受到二者,还能享受他们。”[17]有些批评家不无道理地指出,柏拉图的教育法抱负太高,方法苛刻,那种标准的“自由主义者”肯定不愿接受,但这种教育法并未忽视愉悦的价值。相反,柏拉图看重音乐正是因为音乐能让人以最轻松、最愉悦的方式,学会自我控制,养成良好习惯,并懂得遵守法律。比如在《法义》(659d-e)中,柏拉图就写道:
这正是我们要享有那些被称为歌曲的东西之原因,它们对灵魂充满“魔力”。它正是能产生我们常说的这种和谐的非常严肃的手段,但年轻的灵魂并不能接受严肃,因此我们用术语“嬉娱”和“歌曲”指称这种魔力,孩子们就在这种氛围中接受它。[18]
对于柏拉图,如果对诸如怎样称呼父母,在公众场合如何举止和着装等事务进行立法,不免显得太过荒唐,然而通过歌曲,就能在这类事务上对孩子施以影响,既愉悦又令人信服。歌曲由此就成为法律,或曰律歌(《法义》799e)。当代的读者兴许会辩称,通过官方指定的歌曲学习法律和习俗,会有某种可怕的宣传意味,然而,柏拉图的推论背后的意图,我们并不完全陌生。事实上,我们的孩子在今天的幼儿园里学会演唱的许多歌曲,只稍加斟酌,大人们就会发现其中的歌词内容明显经过道德化和单纯化的处理。不过,这些大人们倒是乐意接受,他们认为通过音乐来学习保护牙齿、爱惜草木、尊重老人毕竟不属于可怕的事情,尤其是在一种愉快和“自由”的氛围之中。这恰恰是柏拉图的希冀:通过音乐进行早期教育,将孩子在音乐中感受到的天然的愉悦,与他们必须要学会的习惯和规矩联系起来。
强调愉悦在早期儿童教育中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在柏拉图看来任何音乐中的愉悦都属正当。通向美德的教育要求给予孩子们正确的情感习性——训练他们在正确的事物中、在合适的时间上、在合理的尺度内感受愉悦。[19]音乐因其具有模仿的特性,能够培养这种良好的判断能力。柏拉图和许多他那个时代的人都确信,音乐在模仿道德品质上具有不可替代的能力——不仅通过唱词内容,还因其特有的节律与和谐。[20]这在今天尤其值得强调,因为在我们争论音乐审查制度的必要性时,我们总是只考虑激进言辞带来的危害。我们几乎不会讨论会对儿童心理健康产生影响的各种节奏型或调性以及它们的效用(这或许正是我们应该认真考虑的)。在柏拉图看来,孩子们在反复沉浸于体现某种道德品质的节律与和谐后,毫无疑问,他们一定会渐渐吸收这种品质:从青少年时期开始的各种模仿活动,将会成为他们性情的一部分,并逐渐变成其身体姿态、声音和思维的习惯。[21]
“习惯”这个词的意味深长之处,在于它凸显一个事实,即通过音乐达到的早期道德卓越,并非经过深思熟虑的卓越:孩子在厌憎和喜爱时并不全然知道他们情绪反应的基础。换句话说,他们的美德和良好判断力并不完整,因为他们还没有能力对“好”给出细致和连贯的评价。柏拉图在《王制》卷三(522a)中写道,音乐训练“通过习惯教育护卫者,靠和音传达一种和谐,而非知识,靠的是由节奏传达一种韵律”(对比《法义》653b)。这一点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早期的音乐教育仅是一种“习惯的”的美德;另一方面,音乐也同样可以帮助发展那种“完整的”美德——后者基于知识,需要作出论证。更具体地说,音乐可以作为这两种“层次”的美德之间的桥梁,对于孩子,美德产生于对“美”和“好”的模仿,对于成人而言,“美”和“好”则要通过不断的哲学沉思来发现。如柏拉图所说,一个受过音乐教育的孩子能够“以恰当的方式指责憎恨丑陋。当有了合理的理辞时,以这种方式培养的人会由于其相似性而认可它并从中得到最大的乐趣”。[22]我们接下来会看到,世间的音乐在哲学中扮演的角色,它的作用部分是来自一个事实——这门艺术由尺度、比例和秩序构成(根据柏拉图,真理同样基于这几项条件)。[23]当人们在内心里建立起类似的模式后,他们会更容易把握到美和秩序的理念。在柏拉图强调音乐教育和灵魂卓越间有密切联系时,他从未声称两者存在必然和积极的相关性。换言之,柏拉图并没说音乐欣赏(在儿童时期或在人的一生中)足以让人成为一个好公民或好人。相反,柏拉图的音乐思想大多倾注于对音乐产生的摇摆含混的道德效用的敏锐考察中。如果音乐能产生极大的好,它同样能够败坏城邦和灵魂。[24]倘若柏拉图能亲见二十世纪里那些受过高等音乐教育的人所制造的难以言说的恐怖,他一定不会感到讶异。因为柏拉图的观点并非只要学会欣赏音乐本身就能成为好人,确切地,他更关注音乐对性格形成的巨大作用,然而,人们太容易忽视这一点。
让我们中断片刻,先来澄清此前提到的两重含义:柏拉图所指的有声音乐和无声音乐——宇宙的比例之间的亲缘关系。首先,这个亲缘关系强调了在思考柏拉图的教育理念时要将其形而上学联系起来的重要性(很多柏拉图的解释者都抗拒这样做)。[25]事实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忽视柏拉图关注城邦的世俗音乐背后的意义(安德森的看法正与此相反),切断这种关注和柏拉图音乐哲思中更高远的想法之间的联系也同样毫无根据。这两者彼此相通。[26]对于柏拉图来说,天空、理想城邦、好人以及真正的音乐中都有着相同的和谐模式——它们都与造就这个世界的神圣比例相一致。其次,正是这个亲缘关系能够解释音乐愉悦的本质或由来——柏拉图相信,我们的感官能在有声音乐中获得愉悦,恰是因为好音乐能够模仿那个存在于自然中的既定比例。一首乐曲对这些比例的模仿越传神,人们能感受到的愉悦就越强烈(《蒂迈欧》80a-b)。
在考察音乐对成年人的重要性之前,请允我再次强调,有声音乐对于年轻的灵魂进入日后学习(以及成为公民)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不同于我们的政府更愿意接受的想法(尤其是在经济凋敝的时日),柏拉图从不认为早期的音乐教育是浮泛的奢华或者可有可无的选择:如果孩子在年幼时未接受过得体的音乐训练,他学习的意愿就会“变得衰弱、失聪、失明”(《王制》411d)。换言之,柏拉图对美的教育的辩护,其价值不仅在于对愉悦的辨析,或者对法律的学习,更重要的是,音乐具有独特的力量,护送我们的灵魂进入一切更高目标的学习中。简单地说,孩子能在爱上音乐的同时爱上理智。
爱乐者应当矢志不渝。如今的大多数人,在孩童时学习一门乐器,及至成年后,他们仅将音乐视作一种(消极的)消费品;与他们不同,柏拉图的公民一生都积极主动地学习音乐。在柏拉图看来,好政治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能给予我们暂停的机会,比如在音乐表演的场所(正在减少?),反思我们的生活方式。在《法义》中,参与合唱演出被设定为社会政治生活之中绝对不可缺少的环节——理由之一乃是这项活动有益于城邦的完整和稳固(《法义》654a、700a-702d)。一名好的立法者会切实“设想出各种手段,尽可能长久地保证,整个共同体在他们的歌曲、传说和意见的保护中,绝对和持久地维持一致”(《法义》664a)。
对于某些公民而言,音乐同样能满足他们爱智的追求:在《王制》中,关于和谐的科学是作为进入辩证法之前的最后一门学问呈现的——它是“这首歌曲自身”的序曲。[27]音乐的道德力量因此就不仅限于可听见的音乐的社会政治效用,还延伸至对听不见的和谐比例的哲学探寻——这种探寻是高贵灵魂的象征。好生活需要音乐的参与,在《法义》中亦得到强调,有人提出“何谓正确的生活方式”时,雅典异方人回答说:“人应该尽其一生去‘表演’,献祭、歌唱、舞蹈。”(《法义》803a)这个说法稍显夸张,但并不妨碍我们领悟其中的意味:如莫罗(Glen Morrow)所示,一个生活在柏拉图的马格内西亚中的典型公民,一年中要花费将近五分之一的时间参与到合唱与舞蹈中(他谦卑地提醒,我们之中的许多人几乎从不参加任何集体音乐活动)。[28]
根据柏拉图的看法,这些日常的音乐演出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升成人在早年教育中习得的美德。如本文开头的题词所言,音乐还能使公民“重新变得完整”,唤回在日常繁冗的生活和工作中被磨去的情感。换言之,合唱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极为独特的“康复”场所(《法义》653c-d)——这对我们的目标非常重要——这种治愈的力量与音乐提供的愉悦密切相关。对于成年公民而言,这种巨大的愉悦据说来自观看青年的音乐表演,以及音乐和美酒相伴而获得的感官快乐——二者相配能够缓解死板苛刻和“晚年的坏脾气”(666c)。[29]
因此,将柏拉图和一种反快乐主义的忿恨情绪相联系,或如阿伦特所说,他是一种“理性的专制”,都是不恰当的。[30]然而,若对《法义》的阅读仅停留于表面,就很可能让人相信这种反快乐主义的解读:毕竟,柏拉图坚称,将愉悦作为判断音乐的标准是错误的,并且他常驳斥民众(demos)仅仅从感官的维度欣赏音乐(参《法义》655d、669e)。虽说柏拉图声称愉悦不能作为判断音乐的唯一标准,但是亦不应该拒斥愉悦本身的重要性。柏拉图反对的只是,在未考虑某人的品德和专业素养以前,就将任何个人的愉悦作为评价音乐的基础。[31]他热切呼唤的是,评判音乐应该基于那些好灵魂的个体愉悦(特别强调,这个“好”完全无关乎阶级、权力、金钱)。所以,那些认为“在柏拉图看来,‘愉悦并非来自愉悦本身’”的观点,大可置之不理。[32]事实上,我们已有多种方式能够说明,愉悦直接作用于道德卓越中——其中之一便是,它能为年长的公民提供“康复”的机会,克服通向真正美德的巨大障碍:过分的自我约束(《治邦者》311a)。
柏拉图没有以美德或真理的名义来挟制愉悦,他一直强调真挚的愉悦的重要性,这一点在《法义》的一段对话——讨论何谓真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中得到美妙的呈现。柏拉图在此为我们仔细比较了两类人:第一类公民对好与坏有正确的意见,能够在他的音乐活动中遵循这些意见。“他能够准确无误地,通过唱词和身体姿态,表现出他对‘什么是好’的认识,哪怕他并不从中获得愉悦,也并不憎恨那些坏的事物。”[33]第二种人可能常常会进行拙劣音乐表演——他们的唱词和动作并不和谐:“(他)不擅长将身体和声音调整至合适的方式,用于呈现好,或者尝试表达‘好’的观念,但却非常善于表达愉悦和痛苦的感觉,因为他喜欢好且讨厌坏的东西。”(《法义》654d)如此,在柏拉图看来,受过最完善音乐教育的人,并非那些能够“正确地”表演音乐并且对音乐有正确的意见的人,而是那些能在(音乐的)好中感受到真正的愉悦的人,即便他们的表演以及对此的理解并不一定正确。简言之,对于柏拉图,真挚的音乐愉悦是好的音乐教育的一个最重要指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