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概念、方法和主題
何謂「粵語作品」,看來並無爭議,實則並非如此。一般而言,來自粵語區的作家縱然使用通用語寫作,他們心中默唸的很可能仍然是粵音,但是,如果我們把這些作品也稱為「粵語作品」,範圍將顯得過於寬泛。同樣地,粵語區的詩人以讀書音配合韻書寫作的傳統詩歌,雖然吟誦時仍然用粵語,卻也很難納入本文討論的範疇。
雅俗之別也不是分辨粵語作品的標準。許多必須用粵語創作的說唱文藝雖然可以歸類為民間文學,其中部份卻充滿舊詩詞的意象,南音的用詞一般都比較文雅,部份粵謳和粵劇班本亦因為文人的參與而有雅化的現象。而且,同一種粵語體裁,往往也兼具雅俗兩種風格。雅的風格往往較多詩詞意象和典故、較多書面語和讀書音,俗的風格則完全模仿口語,使用很多方言字、熟語、各種粵語獨有的形容詞。雅化的作品很容易被外省人解讀;反之,地道的、生活化的作品,外省讀者可能很難讀懂,也較難領略箇中妙處。
在本書中,筆者選擇較接近口語的粵語作品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因為口語化的、新編的粵語作品之所以能大量出現,和晚清的啓蒙運動有很大關係,他們更能表現時代的獨特性。同時,新編的口語化粵語作品,能夠和其他一向用文言文或通用語的體裁構成更尖銳的衝突和對照,更能突顯這些粵語作品的特色。至於傳統的廣東說唱文藝,當然有口語化的部份,但筆者以同樣道理割捨了這些作品。除了因為作為民間文學研究的廣東說唱文藝研究已經頗見成果,也因為他們的思想內容頗為一貫,並無鮮明的時代色彩。此外,在清末民初時期,南洋一帶的華人報刊亦不乏粵語書寫,例如在新加坡刊行的《益群報》及《南僑日報》都有刊出粵謳和南音98,但因為資料零散,本書暫未納入討論。
除了「粵語作品」一詞之外,本書涉及一些語文概念,含義不一定完全和普遍的用法相同,現說明如下:
白話:根據現在的含義,「白話」本指唐宋以來在口語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書面語,在新文化運動之後逐步取代文言。但在晚清時期,「白話」的含義和「土話」、「俗話」相同,可以指包括官話、北方話、廣州話、蘇白在內的所有口語,或者僅指其中一種。本書使用的「白話」仍以今天的含義為主,並盡量用「土話」、「俗話」代替「白話」指稱晚清時的各種方音;以「啓蒙報刊」代替「白話報」等等。但是,因為本書以清末的粵語作品為研究對象,在引用和詮釋部份材料時難免用上晚清的含義,「白話」一詞的含義,有時須視乎語境和材料而定。
通用語:晚清時期的啓蒙報刊雖然常常被總稱為「白話報」、「俗話報」,但所運用的書面語,卻是以不同地域的北方話和官話等口語為基礎加工而成的,在不同的編撰者筆下,風格有微妙的差別。筆者用「通用語」指稱這種書面語,此詞有其文獻根據。語言學家指出:「兩漢之交揚雄在《方言》中提到的『通語、凡語、凡通語、通名,四方之通語』是指不受方言區域限制的詞語,具有民族共同語的性質。元代的民族共同語稱為『天下通語』,見於周德清的《中原音韻》,他在『作詞十法』的『造語』條中指出造語當作『天下通語』,不可作『方語』(「各處鄉談」)。」99據此,通用語一詞能夠指出當時官話作為共同語的雛形將立未立時的狀態。
文言:作為漢語的一種書面語,「文言」早在先秦時代已經出現,當時和口語的距離不大,但自東漢開始,和口語漸行漸遠。晚清時期,文言作為普遍的書面語的地位未被動搖,但啓蒙報刊要不採用「通用語」,要不採用淺近的文言。這種局面為各種方言寫作提供生存空間,粵語就是其中一種。在本書討論的省港報刊中,不少雜用粵語和淺近的文言。
粵語:本指中國七大方言系統之一,但本書研究的是粵語的書面形態,即作為書面語的粵語,可以說是一種帶有文學性的方言寫作行為的表現和成果。所以,研究的重點在於考察各種印刷品上的粵語作品,並不關於表演的、說唱的粵語。本書也討論粵謳的體式、粵劇的唱腔,但只是為了更完整地探討粵語書寫的問題。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書面粵語的口頭資源,卻是筆者非常關注的,由此才能見出粵語作品從口語到書面語的文學、文化和時代意義。
為了配合研究對象的複雜性,筆者不得不使用「雙重標準」和跨學科視野。筆者在分析清末民初的粵語作品時,一方面盡量搜索其文學性,發掘粵語作為一種創作語言的可能和貢獻,但一方面也充份諒解它們特殊的寫作動機,顧及作者們寫作時的隨意性、遊戲性,以及體裁本身的民間性,因此兼用了文學和非文學的批評標準。在本書的標題和內文,筆者都極少使用「文學」這個詞指稱粵語寫成的各種文本,而多用「書寫」和「作品」,主要是為了包容其複雜性和多樣性。研究方言作品,尤其是像清末民初的粵語作品,對流行的文學批評標準將造成一定的衝擊。方言作品以「日常語言」而非「文學語言」寫成100,它們不一定都能成為「美學對象」,作家自我在其中的參與不大,未必就是「自我投射的建構」101。所以,筆者盡量避免用「粵語文學」,而多指稱它們為「粵語作品」。另一方面,前人研究粵語作品,常常囿於方言文學的框框,筆者希望在方言文學研究的定位上擴大研究視野,因此在理論構建方面參考了語言學和社會語言學的一些概念,在深化粵語作品的分析和提升它們的意義時,借用巴赫金(Mikhail Bakhtin, 1895-1975)的文學理論。然而,理論在本書的作用僅為佐證筆者的發現,燭照粵語書寫的文化意義,具體分析時,仍以研究對象實際出現的語境為主要的考量,對原本的理論也有所選擇和剪裁。同時,因為清末民初的粵語作品散佈於不同的媒介,作者也來自截然不同的階層和背景,筆者為了解其本質,必須參考報刊史、教育史、社會史、民間文學研究等方面的著作。
本書基本上可以納入方言文學研究的範疇,但是,因為研究對象的特殊性質,和一般方言文學研究略有不同。由於晚清粵語作品的體裁非常多元化,既有粵謳、南音、龍舟和粵劇班本等說唱文藝,亦有諧文、粵語格律詩、帶有善書色彩的小說,以至粵語教科書。為了配合不同的對象,本文每章的分析重點都不大相同。對分析作家意識較強的粵語作品時,例如廖恩燾的粵謳和粵語格律詩,筆者使用較傳統的文學分析方法。但對於革命派報人的粵謳、諧文、班本和「擬演說」等,筆者較着重發掘其背後的動機和宣傳的思想,在印刷媒體的傳播方式之下,新編的說唱文藝和傳統的有何不同,口頭方言如何影響書面寫作。對於帶有傳道色彩的粵語小說,筆者除了探討粵語有何文學貢獻之外,也試圖勾勒這些小說和演說、宣講、傳道的關係。粵語教科書是晚清的特殊產物,筆者注重分析把方言融入教科書的動機、效益和困境。但是,在多樣化的角度和分析背後,本文仍然有三個一貫的主題:首先,是考察晚清獨特的語言狀態對粵語作品的影響,故此筆者尤為關注作者在文言、官話、粵語之間如何選擇;其次,在革命思想日漸普及、華洋雜處的廣州和香港社會,產生的粵語作品與之前的民間作品必定有很大差異,所以,揭示當時的粵語作品有何政治社會特色,也是本文的另一個主題;最後,粵語作為一種書面語以至藝術創作的語言,它的表現力如何,為固有的文體帶來怎樣的變化,也是貫穿全書的主題。
晚清的粵語作品非常零碎,失逸的情況很嚴重,例如《廣東日報》早期的副刊《無所謂》、在《時諧新集》和《三續時諧》之間出版的二集、廖恩燾在晚清時寫作的百多首粵謳等等,又如有「粵謳王」之稱的黃魯逸寫作過大量的粵謳和班本,如今都不可復見。這些作品或因不受重視而沒有保存,或因在報刊上不能具名而無法知曉。但是,因為部份粵語作品的雷同性很高,尤其是報刊上的「擬說唱」,主題和風格都頗為一貫,今天我們掌握的資料,仍然足以支撐本書的研究。同時,筆者在本文中運用了不少稀見資料,包括《時諧新集》和《三續時諧》、《續天路歷程土話》、《廣東白話報》和《嶺南白話雜誌》、陳子褒的教科書等等,將能全面考察晚清粵語作品的面貌。為了對零碎和大量的粵語作品作系統化研究,充份檢視不同類型的粵語作品的特點,筆者把它們組織成五個個案,成為本文的主體部份。以個案為主的研究方法,雖然最為適合,但會使讀者忽略個別有趣的作品,為此,筆者以文體為單位,挑選及著錄目前可見的粵語作品,構成附錄一,並以附錄二介紹清末民初刊出粵語作品的報刊,以呈現晚清粵語作品的整體面貌,補充個案研究之不足。
本書另設兩章作為導言和總論。導言介紹研究目的、意義和方法,並分析粵語書寫在晚清出現的原因。論文主體的內容共分五章,以人物夾帶文體(如粵謳、粵劇)或媒介(如報刊、教科書),形成五個主要的個案。第一章首先介紹晚清粵語書寫的主要陣地:革命派報刊的情況,並以鄭貫公、黃世仲二人的報刊和作品為中心,考察他們啓蒙和非啓蒙的粵語文章,如何改造傳統文體和說唱文藝,並達到以詼諧作反抗的目的;第二章以廖恩燾為中心,揭示他的粵謳寫作如何達致民歌和文人作品共融的境界,並介紹粵語格律詩傳統如何挑戰傳統詩體的寫作;第三章以梁啓超的粵劇劇本《班定遠平西域》為起點,繼而分析志士班和案頭劇本,指出它們在粵劇語言從舞台官話轉向粵語的貢獻,如何繞過唱腔的限制,增加口頭粵語的成份;第四章以《俗話傾談》和《天路歷程土話》兩部粵語小說為例,分析宣講和傳教的本質如何影響其敍述策略和文學色彩,粵語在它們的演變過程中有何重要性;第五章則介紹陳子褒編寫的童蒙教科書,從他選擇粵語作教學工具的考慮中,體味其用心和所承受的壓力。在總論部份,將概括清末民初粵語寫作的特點、貢獻和局限,剖析其原因,並借用巴赫金的拉伯雷研究、言語體裁理論及複調概念,進一步闡明粵語作品的存在意義,並說明它們對今後漢語寫作的啓示,展望方言寫作的可能。
雖然粵語並沒有改變以北方話為基礎的通用語升格為共同語的歷史過程,粵語也的確始終維持作為一種方言的位置。胡適說的:「國語文學興起之後,盡可以有『方言的文學』。方言的文學愈多,國語的文學愈有取材的資料,愈有濃富的內容和活潑的生命。」102固然也是當時的通用語穩坐國語的席位之後,以其他方言來補充的意思。但是,晚清粵語寫作的意義,本來就不為了爭奪話語權,政治上的坐次也不足以影響它們的價值。在接下來的五章中,我們可以看到粵語作品如何在特有的時代背景中,發揮無可取代的功能,並在文體、語言和風格等方面提供變化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