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研究与创新能力决定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潜力,因此世界各国都在试图寻求提高本国和地区研究与创新能力的最有效途径。从历史上看,欧洲地区是在研究和创新领域具有传统优势的地区,但由于欧洲各国研究力量分散,研究与创新政策不协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低,欧盟在世界上的整体创新竞争力呈现下降趋势。欧盟各国意识到只有整合各国研究与创新资源,协调各国的研究与创新制度,推进欧盟科技创新一体化才能依靠集体的力量使欧盟的创新竞争力得到提升。欧盟各国最终于2000年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建设欧洲研究区,打造欧盟统一的研究与创新区域,协调各成员国的研究与创新资源、项目和政策,使得研究人员、知识和技术在区内实现自由流通,提升知识的创造、传播和转化能力。从本质上看,欧洲研究区是一个欧盟泛区域创新系统,其关注的核心要素是知识,并不局限于创造知识的研究阶段,而是关注知识在创新链条各个环节的流通,致力于解决研究与创新的市场失灵与系统失灵问题,最终目标是提升欧盟的整体创新能力,并以此推动欧盟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在建设欧洲研究区的过程中,每一次做重要决策前,欧盟都会广泛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因此,影响欧洲研究区决策的机构分别来自于欧盟、成员国和地区、各利益相关组织,既包括欧盟相关机构、成员国及其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又包括多个高级专家组、咨询机构、论坛组织及与研究有关的利益相关组织。在欧洲研究区建设过程中,可通过开放式协调机制及加强伙伴关系协调各行业主体之间的利益,在竞争与合作中求得平衡,逐渐推进欧洲研究区的建设进程。在欧洲研究区建设过程中,欧盟、成员国政府和企业等行为主体推出了很多开创性的治理工具,包括基金类工具、合作平台类工具、信息服务类工具和监督工具等,这些工具在欧洲研究区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欧洲研究区建设已经初现成效,其对成员国的政策导向作用在加强,使成员国的研究与创新战略趋于一致,促进了欧盟层面研究与创新政策的发展;推进了欧洲研究区内的研究与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了成员国之间在研究与创新领域的合作,增强了产学研的研究与创新合作;增强了欧盟对研究人才的吸引力,推动了人才在欧盟范围的流动,缓解了研究领域性别不平衡的问题;促进了知识的自由传播和流动,提高了知识转化能力。但由于欧盟各成员国的经济基础、创新能力、制度、文化有很大的差异性,使得各成员国政府及成员国内的利益相关组织参与欧洲研究区建设的积极性及建设成效差异很大,欧洲研究区的全面建成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目前最关键的是成员国层面的建设。
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也面临有效整合各地区创新资源、协调各地区发展战略、加强产学研合作机制等问题,欧洲研究区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对我国完善区域研究与创新合作机制、建设国家创新系统、建设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如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都有借鉴意义。由于欧洲研究区的建设跨越成员国的国界并面向国际,因此其跨国科技合作模式也对我国发展国际科技合作有启示作用。
本书主要探讨这几个问题:欧洲研究区建设的理论依据、欧洲研究区建设的由来和目标、欧洲研究区建设的方式、欧洲研究区建设的进程回顾、欧洲研究区建设效果的评价、欧洲研究区建设对中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