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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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致残

“你会没事的,孩子,你会好起来的。”

他坐在温哥华奥克里奇购物中心大礼堂的主席台上,强作笑颜,祈祷笑容能掩盖自己心中的忧虑。再过几分钟,他就要驱动轮椅,走下坡道,开始一次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完成的旅程:在19个月内,借助一辆没有任何助力,只能靠他的上肢力量和心中的坚强信念驱动的轮椅,走在护送车的前头,穿越34个国家,行程将达24901.55英里。他就是截瘫者里克·汉森,现年27岁,140磅,下半身无知觉。

前来对此行表示支持的人很多,有总理、市长、市政显要、赞助企业的负责人,当然还有朋友们。他们聚到话筒前,逐一致辞,赞赏他要做的是一件伟大的事,并表达他们的美好祝愿。他想耐心倾听,可是他们的声音似乎变得忽强忽弱,因为此刻他已经无法静心——还有太多的事让他揪心:轮椅还未整理好;4个月前受的伤,肩部、肘部和腰部的伤,丝毫不见好转;手头的钱连到洛杉矶都不够,更不用说做环球旅行了。一想到这些,他就不禁自问:“我能完成这次旅行吗?”

他的心又回到了会场上。特里·福克斯的父亲罗利·福克斯和母亲贝蒂·福克斯正在台上向他祝福。特里·福克斯是他的残疾人朋友,1981年,22岁的特里在独腿跑步横跨加拿大的途中,被癌症夺去了年轻生命。他知道特里没有失败,完全没有——他之所以没有完成横跨加拿大的征途,只是因为上天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他觉得特里肯定能理解他此刻正在想什么,因为当年特里远在纽芬兰海滨向西迈出第一步时,可能也想到过这些。

他看了看支持他的人群,感觉身体的麻木正在烟消云散。所有与会者,以及未到现场却积极参与电台转播节目的人,不管认不认识他,都在支持这个宣布要驱动轮椅做环球旅行的孩子。他知道,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相信他能够完成此次旅行,他们来欢送他,不是因为他可能成功,而是因为他有勇气尝试。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这种支持使他感到很温暖。

他真的很累。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但时间又那么少。在过去的36个小时里,他顶多睡了4个小时。就在昨天深夜,公寓里还是一团糟,里面堆放着尚未收拾好的装备:电视摄影机、拆散的轮椅零件等。人们进进出出,有的来道别,有的来面谈,有的来找他尽快补签一些忘签的文件,还有个理发师来替他理发。同伴们在仔细核对清单,阿曼达在打扫浴室,准备将公寓转租给他人。面对阿曼达,他有点黯然神伤:“一个即将驱动轮椅出发,去做环球旅行的人,竟然会坠入情网,他该有多傻啊!”

他忍受着情感上的折磨,心情时好时坏。昨天,他有幸应邀出席了卑诗大学教授俱乐部举办的茶话会。举办茶话会的大楼没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所以只好将他塞进用来递送物品和垃圾的升降机中。可是他们把楼层搞错了,没人等在那儿替他开门,把他从升降机里接出来。他设法弄开了门,把背对着门的女厨师吓得半死,这时,他的伙伴们才赶到。他又被推回了升降机,送到开茶话会的楼层。“还好,没有把我送到清除垃圾的出口,”他自嘲道,“有多少人能意识到,对坐轮椅的人来说,普普通通的楼梯和门竟会成为他们难以逾越的障碍呢?”

欢送会上的致辞就要结束,接着他就该出发了。他向大家致谢,最后挥手告别。他转动着轮子,走向坡道。刹那间,疲惫和气馁消散无踪,因为他知道即将开始的旅行意义重大。他们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差,既没有做好组织工作,也没有足够的装备和资金。如果能按原计划在两周前出发,借助北风的力量,他现在应该已经在去圣迭戈的路上了。可是,今天是南风迎面而来。不知为何,他早就有诸事不顺的预感。

从伤势来看,他本不该急于出发。可是,他知道若是现在还不出发,也许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了。他知道前面的路很艰难,可到底会有多难呢?

轮椅颠了一下卡住了,轮子撞上了地板上的金属门挡。他不假思索,将轮子倒转了半圈,然后双臂用力一推,轮椅便越过了地面上的第一个突起物。他出发了,出发去挑战世界了。

“见什么鬼?”他想,“开头就这么不顺……”

我可以给出很多假设,证明车祸本不应该发生。假如选择——简单地选择——另一条路,或者另一个地方,那么,我今天就还能用自己的腿行走,而不是借助轮椅。我住院恢复的时间很长,光是琢磨这些事,就让我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如果我没去钓鱼呢?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不去。如果卡车的油箱没有破个洞呢?如果我们没有停下车来帮那个“嬉皮士”换轮胎呢?如果第一次车祸再多耽搁我们五分钟,哪怕是两三分钟呢?如果轮到我来提着鱼呢?如果……

“如果……,会怎样呢?”老是这么想的话,你肯定会崩溃的。

如果你乐意,你可以说那是天意。我不知道我是否该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上帝意味着我的人生由天上的某人掌控,而我更乐意相信是自己掌控人生。可是,我不得不相信,天上有某种能影响我们命运的东西,有我们在世上生存的理由。你可以称其为“天命”或“厄运”,或别的什么。当然,它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在1973年6月27日,一个酷热的夏夜,大约晚上8点,我与我的小伙伴唐·奥尔德,我15岁,他16岁,坐在一辆轻便货车的车斗里,颠簸在一条石子路上——我俩刚刚度过城里孩子梦寐以求的一周,搭便车回家。

后来,什么都完了。


如果你在加拿大卑诗省的小城镇长大,生活在群山和森林的怀抱中,到处都是世界上最好的狩猎和捕鱼场所,钓鱼很自然就会成为你的爱好。我在不少卑诗小镇住过:阿尔伯尼港(人口14500)、圣约翰(人口3600)、阿伯斯福特(人口7500)。我当时住在威廉姆斯湖(人口4500),对三件事特别着魔:钓鱼、狩猎和各种体育运动。我特别喜欢体育,只要是能投的、能击打的、能反弹的、需要追着或者跟着跑的,我都喜欢。一般来说,不管什么项目,我都玩得不错。

这并没有使我出类拔萃。在较小的社区,特别是在会被城里孩子称为“野外”的边远地区,根本没有大城市学校里常见的青少年早期特长教育。在大城市的学校里,玩篮球的孩子可能不玩橄榄球,搞田径的孩子可能会将精力集中在跑步上。我在心里暗暗做了个计划,要在读十一年级和十二年级的时候集中精力练一个项目,但那只是一个未来的计划。

那个周末,在威廉姆斯湖南边约60英里的一个叫“百英里房”的小镇,有一个为环太平洋及加拿大运动会排球比赛选拔队员举办的排球训练班,这是一系列训练班中的第一期。排球是我最喜爱的运动,如果必要的话,我肯定会参加。但我知道以后还有一个选拔班,因此,去不去“百英里房”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而且,那个周末我应该还有更好的选择。

在威廉姆斯湖与西边290英里之遥的贝拉库拉之间的旷野里,布满了河流和湖泊,其中一些开车或步行就能到达。我和唐,还有另一个朋友兰迪·布林克,计划搭乘兰迪爸爸的卡车去贝拉库拉,沿路探险、钓鱼,在那儿度过一周;可以随时停车,喜欢哪儿就在哪儿停下来。我必须承认主意是我出的,但他们俩根本不用我哄劝就非常乐意参加。那么,到底是参加那个错过也没关系的排球训练班好呢,还是与小伙伴们尽情玩一周,一边钓鱼一边打闹好呢?

这两个选择根本没有可比性,我不假思索地选择了钓鱼。我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上天给我安排的第一个选择就这样被我轻易排除了。

我们把东西装上货车便启程了。我们这一周过得与我们出发前想象的完全一样:钓到的鱼很多,我们的欢笑更多。哦,如果我们相信预兆这回事,那么有件事好像可以算是个预兆:在去独眼湖的路上,我们拐过一个弯,发现有一帮家伙全都躺在地上,有的伤口还挺深。他们那辆金属顶棚的路虎吉普车翻车了。没人受重伤,但是他们个个都吓得直发抖。他们也是往贝拉库拉方向去钓鱼的。如果说这是上天给我的又一次警告,我却仍然没有理会。我们开车把他们送到最近的住宿小屋,以便他们在那里得到治疗,然后我们继续前进。

你还记得小时候度过的那些令人陶醉的夏季吗?一个个漫长的夏日,天天都是阳光灿烂。课堂离我们那么遥远,完全可以把它丢到脑后。这也是一个这样的夏季,而这一周则是这个夏季中最棒的一周。我们天天钓鱼、露宿、徒步旅行和嬉笑。为了补油箱漏洞,日程比计划推迟了两天,但我们并不介意。我们继续钓鱼,重要的是,我们能钓到鱼。我们心情正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约25岁、嬉皮士模样的家伙,当时,他和女友正瞧着自己那辆瘪了胎的54年的老卡车发愁呢——车子坏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没问题!我们帮他换了轮胎,他给了我们一瓶啤酒。我们接着开车上路,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又是一个糟糕的选择。


那时,已是该回家的时候了。我们已经度过了愉快的一周,或者说这一周里最过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我和唐还想在贝拉库拉再多逗留些时候,再多钓些鱼,可是兰迪已经玩够了。你记得自己还是小孩子时是怎样的吧:有个主意就要立即行动。他不仅要离开,而且要立即就走,尽管当时正是午夜。我们极力劝阻他,可是他固执得像头牛(这点跟我很像),而且小货车是他的,或者说是他爸爸的。因此,我们只好摸黑爬出贝拉库拉峡谷。道路不仅狭窄弯曲,而且两边都是200—300英尺深的悬崖绝壁,一不小心就会掉到深谷里去。

我们确实不太小心。

当时,我们全都累坏了。兰迪开始边开车边打盹儿,差点儿当时就送了我们的命。小货车的车头已经驶出了路边,眼看就要掉下去了,就在这时他突然惊醒,及时把车头拐了回来。我吓得睡意顿消,想着最好还是别打盹儿,盯着兰迪,让他也别打盹儿。但是,我们实在太困了,唐睡着了,后来我也睡着了。我想兰迪一定看过我们,知道我们没有盯着他,因为他后来也睡着了。于是,我们的车开出了路面,掉在了路边的一个突出部——整个峡谷中唯一的一个路面外的突出部。我经常想起这件事,如果不是幸好掉在那个突出的平台上,我们当时就见了上帝。那个突出的平台并不很宽,仅几英尺,正是这几英尺使我们免于跌到谷底,保住了我们几条小命。难道你不觉得这是有谁想提醒我们什么吗?比方说:“还是去睡会儿觉吧,你们这帮蠢货。这是对你们的最后警告!”

可是,我们还活着,尽管我们很困,也很懊恼,但我们还活着。我们认为这也是探险的一部分,哪怕情况严重到车被卡在突出部上,无法回到路面。公路上,汽车来来往往,有些停了下来,但没有一辆车马力大得能把我们的车拖上来。我们边咒骂,边用铁锹挖土,但全是徒劳。后来,命运或是别的什么又给了我另一个选择:我的朋友邓肯·博伊德跟他爸爸开着一辆野营车从贝拉库拉钓鱼回来,他们提出让我们搭车。但是,车子的空间不大,我们三人无法一起走。天知道那天早晨我是多么想跟邓肯他们走啊!但是,如果我这个时候离开朋友,那我成什么人了?不,我不能走。我决定和兰迪、唐一起留下来。我又选错了。

终于有一辆路过的垃圾车把我们拖了上来,我们接着开到了克林纳克林耐。那里有邮局、杂货铺、加油站和农场,全都是兰迪爸爸经营的。接下来的事情证明唐和我当时愚蠢极了。

兰迪建议我们在那里停留一两天,因为他爸爸过两天就要去威廉姆斯湖,到时候我们可以搭他爸爸的车一同走完剩下的150英里回家的路。兰迪的建议有道理,可我没有同意,因为一路上兰迪的脾气都有点暴躁,我们差点吵起来——没有动手,只是朋友斗嘴。其实,老朋友之间,这样的争吵时有发生,但是,我和唐决定不理会兰迪的建议,我们要搭便车回家。

“好吧,至少先到屋里睡一会儿。”他说。我们仍然没有理会他。我们就在一个杂货铺的门廊里待着,在那里我们可以看见从此经过的汽车。

我和唐的做法真是毫无道理。天色还早,而且很热,路边尘土飞扬。我们已经精疲力竭,又整夜没睡,累得站也站不住了。如果听从兰迪的建议,这时我们应该正在床上美美地睡觉。可是,现在呢?——我们正在门廊里等车。其实我们已经无法坚持,在门廊里也是打盹儿。

我不知道打盹儿时有多少辆车从我们身边开过,我们根本没有注意。一个男人停了下来,答应带我们一程,但他最远只能带我们到芮斯克克莱克。那里距离威廉姆斯湖还有35—40英里,所以我们谢绝了。我们也许因为沉睡梦乡错过了很多机会。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从瞌睡中惊醒,看到公路上有一股烟尘从大约一英里外的远处直扑过来,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惊恐。我承认这听来有点怪,可是我真觉得这像是个不祥之兆。

当然那种感觉并没有根据。我们已经错过了许多搭车的机会,于是我把唐摇醒。“唉,管他呢,”他反抗道,“我还困着呢。”我再一次把他摇醒,我们跌跌撞撞跑上公路准备搭车,一辆卡车“呼”的一声擦身而过。

妈的,见鬼去吧!卡车都已经开过去了,我还是觉得有点毛骨悚然,真的好险啊!我想我们还会有其他搭车机会,就继续等着。

我们正要转身回小屋,突然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我们。车上是那个“嬉皮士”和他的女友,我们曾帮他换过轮胎。他说,因为我们帮过他,他才停车的。这家伙一般不让别人搭车,毕竟我们帮过他,他认出了我们,才让我们搭他的车。妈的,我们总算搭上了车。


“嬉皮士”喝了两瓶啤酒,还没有到醉的程度。天气炎热,他喝了点啤酒解暑,仅仅两瓶。后来卡车又有一个车胎瘪了,我们换好车轮继续前行。“嬉皮士”和他的女友坐在驾驶室里,我和唐坐在车斗里。“嬉皮士”也许是在搬家或干过别的什么吧,车斗里堆满了杂物。我们只好坐在杂物上面,位置很高,有点接近车斗两侧挡板的上沿。我们俩都想打盹儿,但必须轮流拎着钓来的鱼。车子在石子路上颠簸得很厉害,不拎着的话,鱼就会掉到车子外面。拎鱼的人坐在车箱底部或者离底部较近的位置,另一个人则躺在放工具的铁皮箱上设法睡一觉。现在轮到我躺在工具箱上睡觉了,我把鱼交给唐,然后扭动背部尽量找个舒服的姿势。我终于睡着了。

一声尖叫把我惊醒了。我猜是那女孩子在叫,她坐在驾驶室里,能看见前面发生的一切。

车子失去了控制,正往路面一侧下滑。“嬉皮士”奋力打着方向盘,想把车子拐回路中央,但车子仍在路的两侧扭来扭去。我们刚开过一个长长的弯道,一上直路就遇到了“搓板”路,车子还在下滑。我们的速度并不快,每小时30—40英里,但“嬉皮士”在城里开惯了车,对山路并不熟悉。他想挽回失控的车子,可能把方向盘打得太猛了。

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济于事。我们的车子几次下滑,连滚带翻,斜着朝右侧的壕沟栽了下去。我迅速扫了唐一眼,心想:“大难终于降临了,我这下真的完了。”接着我便从车斗的底板上飞了出去。

可是,我摔得不够远,如果再远一点点,结局也许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咔嚓”一声,我清楚地记得我听到了“咔嚓”一声响。我想是铁皮工具箱先飞了出去,然后,“咔嚓”一声,我不偏不倚砸在了铁皮箱的边缘。一声响后,我眼前一片漆黑。也就过了一两秒钟,我就苏醒了过来。我定了定神,心想:“嘿,我还活着!”然后一种不祥的感觉出现在脑海里:“坏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因为我想动却动不了,我被压在纸箱和杂物堆里了,倚靠着工具箱动弹不得。也许是惊吓过度吧,当时我并没感觉到任何疼痛,但清楚地记得浑身沾满尘土。突然间,我感觉到一种灼烧般的痛楚——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接着,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之中。


后来,我和唐把那次车祸的相关记忆片段连接起来,感觉当时发生的事情就像电视剧里的撞车镜头,而且是那种能看清楚碎片四处飞散的慢镜头!我和唐,与铁皮工具箱及车斗里的那些杂物一起飞了出去。工具箱首先落地,接着是我,然后是那些杂物,落了我一身。唐飞得远些,因为他坐得比较高,抛出的轨迹比较好。可是,他也有危险,他落在了公路上,在地上翻滚弹跳——接着卡车也摔在那里,追着他翻滚弹跳,前后差不了几秒钟。卡车在最后落地前又翻滚了一下,砸在距离他头部只有两英尺远的地方。幸亏他滚进了壕沟,又从壕沟的另一边爬了出来。卡车最后栽到壕沟里,不动了。

唐自己爬了起来,摇晃着回到公路上来找我。事实上,我是他要找的第二个目标。他后来承认,他首先担心的不是我,而是他的吉他是否完好。他能听见我喊他的名字,却看不见我,因为我被埋在杂物下面。最后,我努力从杂物堆里伸出一只手向他示意,他迅速清除我身上的杂物,直到能清楚地看见我。他见我焦急得像只小狗,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的两条腿不能动了。”我对他说。然后,当我意识到这是真的时,我又大喊:“我的两条腿不能动了!”

我15岁,体重165磅,身上没有一点儿肥肉,大腿结实得像生铁。现在,我戳了戳双腿,它们软得像果冻。

事实上我当时还没有完全绝望。虽然我脑海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我决定不去理会它。我觉得情况还没有那么糟,腿动不了只是暂时的,肯定只是暂时的。“嬉皮士”在我身边,抚摸着我的头,说:“你会没事的,孩子,你会好起来的。”唐要我别担心,因为早在一年前的一次车祸中,他的盆骨骨折了四处,当时的感觉同我现在一样。我对他喊道:“去找我们的东西!我们的鱼竿!别让人把我们的鱼拿走!”接着,阵阵疼痛向我袭来。

余下的记忆就有点模糊不清了。

汽车一辆一辆地停下来,人们围拢过来。消防车来了,警车来了,一小时后救护车也来了。一位学过急救的人检查了我的背部,说我背部骨折了。有人给我喝了口杜松子酒。我要喝水,一个小孩跑到大约一英里半之外的一户农家取来了一些。可他让我喝时,我却哭喊道:“我不想要什么水,把它拿开!”

我开始骂人,骂“嬉皮士”毁了我,说他是个蠢蛋。我昏过去了一会儿——我想,这时大家都松了口气,因为许多孩子在场,大人们当然不希望孩子听到骂人的话,但我醒来后又开始继续骂“嬉皮士”。大家都想帮忙,可一个个都束手无策。对一个摔断了脊椎的孩子,你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嘿,闭嘴,这儿还有小孩呢!”

救护人员想移动我,试了三四次,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我弄得更痛。最后,他们在我身体下面放了块板子才把我抬进救护车。救护车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狂奔下山,前往威廉姆斯湖的卡里布纪念医院。我可以向你保证,那可不是一段愉快的路程。但我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不是本来就想快快赶回家吗?

到医院后,我的情况并未好转。确诊之前,医生对我的疼痛无从下手,他们给我拍了X光片,然后把我留在拍片的台子上。突然间,我明白我不是一般的背部骨折,我伤得很严重。

医生直截了当地告诉我:“问题很严重。我担心你从此再也不能走路了。”

我回答说,你完全是胡说八道!


好吧,我只好让这根管子从我的鼻子插进我的胃里,尽管这东西让我不停地作呕。我小便也要依靠导尿管。妈妈和爸爸在我床边哭着告诉我,医生要给我动手术了。好吧,这些我都能承受,可我真的再也不能走路了吗?该不是开玩笑的吧?

不管能不能走路,手术都得做,对此我坚持自己的想法。

“如果你们一定要给我动手术,那就让我转院。”我喊道。我听说,曾经有人在威廉姆斯湖医院染上肝炎而死,我不知道这些事情是真是假,但确实听说过。他们花了两个小时想安排我坐飞机转院,但一直弄不到飞机,只好又把我塞进了救护车。救护车开了7个小时,把我送到了位于新威斯特敏斯的皇家哥伦比亚医院,新威斯特敏斯离温哥华不远。

如果疼痛不是那么厉害的话,我可能会为自己在这家医院的艳遇高兴得笑起来。在这里,我,一个15岁的乡下孩子,伤得那么重,全靠吗啡止痛,却正好赶上7月1日国庆节长假,医生正忙于谈情说爱而不能马上为我动手术。事情当然有轻重缓急,我虽然受了伤,伤势却比较稳定。医生们对此毫无办法,因为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你要动手术?就得排队等候。

他们确实也对我采取了治疗措施,设法把疼痛止住了。所以,我可以暂时不去想它。当我从疼痛中摆脱出来时,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一位漂亮姑娘。

她是我的特护,我马上全身心地爱上了她。我躺在台子上,因药物作用而头昏脑涨,我看着她,觉得她就是属于我的姑娘。

后来,他们把我送去做手术,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你青春年少时,不管身处何种境遇,是不是一有机会也会春心萌动呢?


我记得自己总是在疼痛中度日。医生用吗啡给我止疼,每3个小时服用一次,可药效每次只有90分钟。之后我不得不在疼痛中等待90分钟,直到下一次服用吗啡。医生为我做的手术叫“减压椎板切除术和脊柱融合术”,就是将脊柱的断裂部位打磨粗糙,然后嵌入小骨片,希望骨片与脊柱能愈合生长在一起。脊柱两侧必须放置金属片,并用螺栓固定,以防脊椎错位。对此类脊椎断裂伤,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希望固定后脊柱能自行愈合在一起,从而起到支撑作用。皇家哥伦比亚医院的医生对损伤程度拿不准,威廉姆斯湖的医生已经直言不讳了,可这里的医生还在含糊其词,说些诸如“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希望得到最好的结果,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之类的安慰话。其实,他们说什么都无关紧要,因为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不相信,何况当时我还有其他烦心事。我的鼻孔里插了一根管子,用来抽排黏液,我只能喝水。我苦苦恳求他们拿掉那根讨厌的管子,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住嘴吧,他们最终把管子拿掉了。结果,他们过早地听从了我的要求,因为拿掉管子后我的病情就加重了。

我躺在一种他们称之为“翻身床”的病床上,这种床可给病人“翻身”,而不需要直接翻动病人的身体。它有两张床垫——一张垫在身体下面,另一张在需要翻身的时候放在身体上面,两张床垫把我夹住。如果我背朝下躺着,他们就把垫子放在我身体正面,然后把床翻过来,让我脸朝下,然后拿掉压在我背上的垫子。如果要使我的脸朝上,他们就把这个过程反过来操作一遍,然后拿掉我身体正面的垫子。在长达8周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就像三明治的夹心。按照规定,他们应该每3个小时给我翻一次身,但上夜班的人偶尔会忘了。他们忘了,我就得整夜趴着。我的髋部骨瘦如柴,趴久了,疼痛得难以忍受。

有时候,我也会感到害怕,但只是偶尔会这样,而且大多发生在夜间。我记得有一次我凌晨两点醒来,发现自己脸朝下趴着,内心充满了恐惧。我吐了一地,不停地开关电灯,喊人来帮我翻身,可始终没有人理睬。我睡不着,只能整晚盯着地板上的呕吐物发呆。你不可能总是那样勇敢,有时候你也需要哭一场。可是,从来没有人见过里克·汉森哭,因为他只在晚上哭过。白天,里克表现得乐观、开朗,深信伤痛终会痊愈。我是个战士,只断了块骨头,它总会愈合的。记得有一次我扭伤了脚踝,不是也复原了吗?我给唐和学校里的其他朋友回信,告诉他们,我梦见自己又能走路了,我相信梦想很快就会变成现实。我对此坚信不疑。我的信心是那么足,以至于有人想要鼓励我振作起来时,最终反倒会被我的乐观而感染。我会很快回家的!我会回去上学的!“嘿,这里的医疗服务真棒!”阿伯斯福特的老朋友和表兄弟们,威廉姆斯湖哥伦尼查高中的教练们,他们看起来全都那么伤心,所以我得找点什么话说,好缓和一下气氛。我的排球教练鲍勃·雷德福特第一次探头进门时,我就用手指着他喊:“这都是你的错!你应该强制我去那个排球训练班的!”他当然知道我并没有那么不讲理,马上给我讲了些笑话,缓和了气氛。接着我才对他说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话:“嘿,教练,没问题!下学期我会回去的!抱歉,这学期我不能去排球队了,但我会回去的。”我是个倔强的孩子。我不会让我的伤痛影响我,任何困难我都能克服。我的朋友们,医生、护士们和其他病人,全都对此印象深刻。在他们眼里,我是那么聪明,那么令人愉快!嘿,这个孩子如果不勇敢,又该怎么形容呢?

那时,要是我的父母来看我,我会把怨恨一股脑发泄到他们身上。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父母在帮助我,而且尽其所能。爸爸马文将他在卑诗电话公司的工作暂时转到了温哥华,以便我住院期间他能随时照料。他们每天都来看我,对他们来说,这简直如同下地狱。我把对自己遭遇的全部挫折、降临到自己身上的这场灾难——这场不公平、冤枉的、可怕的灾难——的全部怨愤都发泄到他们身上。其他人看到的是白天的里克,一个英雄少年;而我父母看到的是晚上的里克,是怨愤的、内心充满恐惧的里克,一个找碴儿攻击、找东西或人撒气的人。

他们承受了这一切,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价。我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无暇顾及他们的感受。


我每天都会花上两三个小时试着让梦想成真。我盯着自己的脚趾头,硬要让它们动一动。动啊!哪怕只动一下!如果它们能动一下,我就知道存在奇迹,而我所要做的就只是努力康复了。可是,脚趾头你倒是动一动啊!奇迹一直没能出现,连一次小抽搐也没有发生。如果不是皇家哥伦比亚医院给了我意外的惊喜,我可能会整天着魔般地盯着脚趾头。皇家哥伦比亚医院有许多见习护士,她们容貌秀美,笑容甜蜜。但是她们的存在,有点像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车祸发生时,我是个15岁的孩子,情窦初开。我喜欢女孩子,甚至邀请过一个女孩出去约会。但她拒绝了我,说我太害羞了。见鬼,我还没时间跟她纠缠呢。我的意思是,女孩子们虽然很可爱,可我却更喜欢和男孩子们到体育馆打篮球。现在,我躺在医院里,身边尽是些十八九岁的漂亮女孩子。她们宠我惯我,但都以大姐姐自居。我想象她们是……,好吧,我总想象她们。

我记得有一天,几个朋友给我带了些写着“里克,雄起”的贴纸鼓励我振作起来。一个名叫温蒂的漂亮小护士俯身为我整理毯子时,我在她的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

“里克,”她说,“别耍流氓!”我向她赔不是——可是,她并没有意识到我在她的屁股上贴了一张里克的贴纸。直到有人问她里克是谁时,她才发现。她照了照镜子,看到她的后背贴了一张属于一个15岁孩子的标签。

从住院的第一天起,我就给自己定下了目标。我对自己发誓,我要在8月26日——我的生日之前摆脱那张“翻身床”。我做到了,我在普通病床上坐着度过了16岁生日。这听起来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的,可对我来说却是件大事。我记得,他们把我放在一张床头可以支起来的病床上,慢慢扶我坐起身。他们说:“虽然你能坐起来,但是你会痛昏过去的,与你相似的病人都是如此。”他们扶着我坐到60度,然后是70度,我并没有昏过去。这是我从那辆货车的车斗里翻出来后第一次“笔直”地坐起来。

“小意思,”我对他们说,“我又获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我的堂弟偷偷带来一瓶啤酒(就一瓶,他的口袋只放得下一瓶),我用一根吸管慢慢品尝。嘿!孩子,你16岁了!今天是你的生日。别多想,尽力与命运抗争吧。

后来,我坐上了轮椅。这就好像是把我从监狱里假释出来了一样。

那时,我遇到两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他们也都因车祸在医院住了一阵。其中一个名叫麦克·奥赞,他的大众牌汽车与一辆拖车相撞,他断了一条腿。我们偶尔会一起出去参加聚会,喝啤酒,或做些类似的其他事情。有时我也会溜出医院去看一场排球或篮球比赛。

见习护士们知道,能够与年龄相仿的人到医院外面去又说又笑,对我们,特别是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暂时忘却伤痛,过一会儿健全人的生活。我们出了医院,好像就不是病人了。有一天,我们闹着玩的时候,麦克竟把我们的伤忘得一干二净,他伸手握住我的轮椅前轮朝后掀倒,给我来了个底儿朝天。

有时候,女孩子们甚至会把我们偷偷带进见习护士宿舍。那真是太棒了!她们比我们大不了一两岁,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听音乐、畅想未来。有一段时光,轮椅好像仅仅是我的一把椅子,我好像根本没有伤痛一样。在女孩子们那里玩得很开心,前往她们那里的路也很有意思。

连接宿舍区与医院地下室的通道正好路过太平间,我猜这样的设计是为了阻止那些未经允许的探视者,因为从宿舍区地下室上来的电梯会自动停在一楼,门打开后,值班护士能清楚地看到电梯里的人。

女孩子们有办法对付。当电梯门打开时,三个见习护士会一字排开,对值班护士招手微笑,挡住值班护士的视线,不让她看见躲在她们身后的两个人。

想想看,一个16岁的男孩,还没怎么与女孩子相处过,而如今周围尽是些18岁的女孩,对他又特别殷勤。突然间,我对女性的兴趣空前高涨,同时又非常怅惘。我是个残疾人,我的双腿没用了——我的意思是,什么样的女孩子会愿意跟我出去约会呢,况且,我还来自威廉姆斯湖这种小地方?如果我不能好起来怎么办啊?如果……那怎么办啊?

我坚信事情不会那么糟糕,我一定不能让那么糟糕的事情发生!


轮椅改变了一切。我有了交通工具,具备了一些独立生活的能力。我频繁使用轮椅,在走廊里上上下下,可能时还会溜出医院。我学会了操纵轮椅、提高速度、向后倾身和像骑摩托车那样抬高前轮,甚至还可以坐着轮椅玩篮球。比赛冲动犹在,却无处释放,所以,我只好坐着轮椅坚持练习。

我已经在整形外科病房待了两个月。现在,我需要做个决定。我需要做进一步的康复治疗,但当时G.F.斯特朗康复中心暂时没有病房,不过他们正在建一座新楼。我有两个选择:可以回家等待,也可以留在皇家哥伦比亚医院的M1病区——这里住的尽是老年急性病康复病人。亨特医生建议我留下,他说,如果自己的儿子也面临这种处境,他也会给予同样的劝告。于是我就留下了。

我住进了M1病区,他们把我安排在一间还有另外四五个病人的病房里。我旁边的病床上是一位名叫乔艾的老人,他臀部骨折了,成天喊着:“杰希!杰希!我爱你,杰希!”还有一位名叫鲍勃的截瘫病人,40来岁,人很友善,但成天喝得醉醺醺的,总想着如何逃离这个康复中心。这个病房可不是一个给人鼓励、让人乐观的地方,但我最终有了自己的房间。这个房间真是太好了!如果再多待些日子,我可能就舍不得离开那里了。我有了自己的房间,有了一个让人非常安心的环境。有人送饮食,有可爱的护士们围着我转,我还可以溜出医院去吃意大利馅饼,可以上函授课。我的朋友们可以带我去看篮球比赛,父母也可以带我回家看看。我正在建造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安乐窝。待在这里,我对外面那个真实的世界就不那么迷恋了。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喜欢外面那个世界了。相信我,我真的觉得自己不喜欢了。

请注意,我乐观,可并不愚蠢。我所有的生活经验都告诉我,只要足够努力,就能达到目标。我想重新走路,可虽然竭尽全力,仍丝毫不见好转。比这更糟糕的是,没人告诉我实情,甚至连我的护士朋友们也不告诉我。

因此,我要偷偷地查病历,去探个究竟。

夜里,我趁护士值班室没人,转动轮椅溜了进去。拉出标注着“H”字头的病历抽屉,查阅了自己的病历。病历上写着:“急性瘫痪,二期第10和第12脊椎骨折。”——第10和第12脊椎,正如我后来发现的那样,我的脊椎上确实有两处骨折。

我将病历放回原处,关好抽屉,悄悄地退了出来。后来,我找到一个护士,问她“急性”表示什么?她说是“严重”的意思。那时我才知道:我这个自以为什么都办得到的孩子成了严重的截瘫。

我回到病房里,满脑子都是自己的伤势,可是,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从老鲍勃那儿偷了两瓶啤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