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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疗>治疗”——概念、理论与方法
“助人自助”是社工专业助人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社工在服务过程中侧重于尊重案主(1)的意愿、激发案主的动机、发展案主的能力、促进案主实现自我改变、问题解决和能力成长。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到今天我们越来越认同这么一个共识:社工服务是一个“work with”案主的过程。
但是这样的思考并不是在社会工作诞生时就有的,从最早芮奇蒙(Mary Richmond)所著《社会诊断》和《什么是社会个案工作》两本专业著作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诊断—治疗”心理咨询式的服务模型对起初的社会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社工作为专家,为案主解决问题的身影时常出现。当卡尔·罗杰斯提出“当事人中心模式”,社会工作者欣然接纳这种有别于传统专家取向的治疗模式,尊重案主作为独特的个体和案主的主体性。之后,随着后现代社会工作的出现,社会工作者开始对专家取向的社会工作提出了强烈的批判,甚至一度出现“去专业化”的极端思想。
无论是专家主义,还是去专业化,对于发展中的社会工作而言都是两个极端。在本书中,我们希望通过强调“自疗”的概念回顾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史,剖析“work for”和“work with”服务的区别,回看助人自助的专业目标及其延伸的专业处遇抉择。从后现代主义角度重新认识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介绍自我疗愈和自我疗愈的行动程式,并提出以“我”为对象的行动研究方法,来探析“自疗>治疗”的理论基础,以此引导社会工作者重视案主的主体性和自身不同的脉络,拒绝专家主义,摒除传统专家取向的中心技术操控等,希望能够让实务工作者增加对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专业目标的认知与反思,给予案主更多选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