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评析康德的“自相矛盾”之“自相矛盾”
(1)头脚颠倒的辩证法。康德认为,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现象”范围去认识“物自体”,当把宇宙“理念”视为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概念去说明“本质”时,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康德的这个观点,认识了人的认识在一定程度内发生矛盾或冲突的必然性,因此,康德这个观点和他早期已经用发展的观点来观察自然界,提出的著名的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一起,显示了他的哲学中所包含的辩证法因素。而这对于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论辩证法即“头脚颠倒的辩证法”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以认为,康德的辩证法思想是德国古典唯心论辩证法发展的开端。
但是,康德既然认为当人的最高认识能力——理性,要求超出“现象”的范围而认识“物自体”时,会碰到上述的“二律背反”即自相矛盾,这就表示“物自体”是人的认识所根本达不到的,表示人的认识是有限度的。并且还认为“物自体”是不能有矛盾的,矛盾只属于我们的主观的认识能力——理性。从以上康德的所说可知,康德对人类认识能力的考察,从感性到理性,贯穿着一个思想,那就是把“物自体”的“本质”与“现象”割裂开来,把思想与存在割裂开来,把认识与实践割裂开来,用不可知论和唯心论的先验论反对唯物论的反映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不懂得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不承认知识中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源于客观事物,其结果,康德不但把理性认识看作是先验的,而且把感性认识也视为具有先验的性质,因此,他想调和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企图也就破灭了,他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了欧洲古典哲学史上最有名的唯心论的先验论者。难怪乎!康德是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给自己的认识论公开挂上“先验论”招牌的哲学家。这就清楚地表明,康德自己也承认他已经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坑。在康德的思想中,虽然也有些辩证法的因素,但他的辩证法是头脚颠倒的,因为康德的辩证法基本上是唯心论的辩证法,康德的哲学方法论也基本上是形而上学的:他脱离实际的认识过程而在认识开始之前就去考察认识能力,这个考察的原则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这正如后来的黑格尔在批评他时所说的:“其可笑实无异于某学究的聪明办法,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切勿冒险下水。”(60)他不解本质(物自体)与现象之间并没有原则性的界限,不了解未知的事物将不断地转化为已知的事物,而硬要在现象和本质之间划下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而否定认识“物自体”、认识本质的可能性;他还认为矛盾(二律背反)本身只是谬误、错觉,而不是真实的;如此等等。(61)由此可见,康德声称,人的知识是头脑里固有的,而不是来源于实践;是先天就有的,而不是后天获得的,这种典型的唯心论的先验论略见一斑;他想要限制人类认识能力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彼岸世界”,人为割断“现象”与“本质”,否认人们认识事物本质的可能性,这种不可知论同样略见一斑;更不待说他自己提出的“二律背反”的矛盾,又认为是谬误、错觉,自己打自己的脸,这难道不是对他那一点点辩证法因素的否定,退回到形而上学的老路上吗?
(2)“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康德思想中的辩证法因素,如果说在“二律背反”的矛盾冲突中有一丝丝显露的话,不如说他的这种辩证法因素在对宇宙不变论的批判中得到了较多的显露。年轻的康德向着宇宙不变论打响了第一枪。他在《宇宙发展史概论》一书中(1755年),他大胆地取消了牛顿的“第一次推动”,夺了上帝的权,使“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62)他提出了关于天体起源的“星云假说”,用天体内部的引力和斥力之间的矛盾说明天体的发生、发展和转化,说明物质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的过程中,自然界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中。
康德的这本书本质上是批判的,它批判了牛顿的“第一次推动”,批判了“神创论”,通过批判,康德表达了他的一些朴素辩证法的观点——关于物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的观点,关于引力和斥力相互作用的观点,关于宇宙在空间和时间上无限性的观点,关于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普遍规律的观点,关于人类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产生的观点等。这是对宇宙不变论的批判,打击了当时统治着人们头脑的形而上学宇宙观,如恩格斯所说,“在这个僵化的自然观上打开第一个缺口”,“如果立即沿着这个方面坚决地继续研究下去,那么自然科学现在就会进步得多。” (63)然而,“辩证法往往还是要等待历史很久”(64)康德的宇宙发展论并没有一下子为人们所接受,等待了差不多半个世纪,到1799年这本书才得以再版,才产生广泛的影响。值得玩味的是,康德在此期间,没有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沿着这个方向坚决地继续研究下去”,而是不进则退,他在之后1781年出版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哲学著作中讲“二律背反”即“自相矛盾”时,却变得“犹抱琵琶半遮面”了,用宇宙发展论反对宇宙不变论的资产阶级革命性丧失了,未能也不可能达到彻底的辩证法了。所以,这时康德才认为矛盾(“二律背反”)本身只是谬误、错觉,不是真实的。这证明康德还根本没有认识到“矛盾”是具有普遍性特征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康德所认为的“矛盾”(“二律背反”)本身只是谬误、错觉,不是真实的,正是他的主观认识能力——理性中缺失矛盾普遍性的特征。故此出现康德理性认识中的“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一方面,是他自己提出了四个“自相矛盾”的命题;另一方面,他又自我否定自相矛盾的命题,说矛盾(“二律背反”)本身只是谬误、错觉,不是真实的。为什么康德本身的理性认识会出现如此“自相矛盾”的现象呢?他将他提出的四个“二律背反”即自相矛盾划分为第一个和第二个是真实的;第三个和第四个是虚假的。并且,他亲自对四个自相矛盾的“二律背反”进行了逻辑证明,尽管他的逻辑证明并不都令人信服,也并非都很充分,但是,康德认为这四个“二律背反”不是任意捏造的,它建筑在人类理性的本性之上,是不可避免的,并且给予了认真而严肃的逻辑证明。这无疑是说,他选择的四个“二律背反”即“自相矛盾”是真的,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符合“矛盾”也必须具有客观性的特征的要求,如果“二律背反”的命题不具备客观性,那就变成了脱离实际的套话或伪命题,从而成为主观主义或唯心论的话柄。然而,康德所以把“二律背反”的矛盾说成是不真实的,也许是指第三个和第四个,特别是第四个“二律背反”中的“存在”其实是“存在物”或“物自体”,这其中包括“上帝”、“灵魂”、宗教,这个“存在”其实是不存在的,不客观的,不是真实的,这在康德的早期思想中的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中是不承认的,而如今康德的唯心主义倾向是不得不承认的。这就完全可以说明,康德本人就是一个“二律背反”“自相矛盾”的统一体,或者说康德是一个顶级的二元论者。
(3)康德的两面性。一方面,康德用宇宙发展论反对宇宙不变论,具有辩证法的因素,另一方面,他对宇宙不变论的批判又是不彻底的,是调和的。他企图调和唯物论和唯心论,科学和宗教,经验论和唯理论,最后陷入了十足的唯心论的先验论。《宇宙发展史概论》是康德最好时间的最好著作,但同样具有两面性:他批判牛顿,却又一再声明他是“根据牛顿定律”进行论证的;他一面论证自然界按照自身的规律发展,一面又连忙辩解这个规律本身就是“神的意志”;他一面说明宇宙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无限性,一面又被这种无限性吓住了,含糊提出宇宙有中心、时间有开端;他一面承认天体系统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一面又把这个发展看作“火凤凰”自焚、再生、再自焚的简单循环;他一面否认人类是上帝指定的“万物之灵”,一面又宣扬“具有最高智慧的上帝”可以在“最高天体上”统治人间。同样,康德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也表现出他的两面性:康德一方面反对贵族世袭,主张法治和共和,另一方面又认为贵族等级制度还可以存在;他一方面主张改善现状,承认社会进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他又反对群众斗争,只赞成在现存政府领导下的自上而下的改革,竭力维护私有财产制度;他一方面主张“善良意志”是“无条件的”行为原则的“绝对命令”,一方面又把行为的动机与效果割裂开来,片面强调动机,滑入不管效果如何的唯心论;他一方面向往资产阶级革命和“幸福”,一方面又表现为软弱妥协,不敢进行革命实践的思想情绪;他一方面认为人们的认识能力(“感性”)在进行认识活动时,便永远会因为时间和空间的主观性而“增加和改变”了客观事物,使客观事物(“物自体”)成为不可知,另一方面又认为人们所得到的感性知识,便永远具有了“主观的、先天的”、不依赖于经验的性质;他一方面虽然唯物地、正确地承认了“物自体”的存在,承认了“物自体”是作用于我们感官而引起我们感觉的东西,一方面他又用不可知论和唯心论的先验论把这“物自体”变成了空洞的、抽象的、无意义的东西,把存在于时间、空间中的真实的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性,说成了人的认识活动的产物;他一方面揭示了某些概念、范畴的对立和矛盾,承认了人的认识在一定程度内所发生矛盾的必然性,有一定的辩证法的因素,另一方面他又唯心地认为矛盾(“二律背反”)本身只是谬误、错觉,不是真实的。历史已经把康德远远地抛在前人的位置上了,对于他的学说与观点只要一分为二也就够了,对于所发现的“二律背反”只要知道他自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也就够了。因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所要求的,我们不可能超越历史来苛求前人的认识论,而只能历史地、唯物地、辩证地来评说前人对客观事物、对宇宙的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