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各种导致或加重肾损害的因素(如过度劳累、高血压、感染、使用肾损害药物、有效循环血量不足等)。
(2)长期服用保护肾脏药物,如ACEI类、ARB类、冬虫夏草制剂(用法用量同本章第1节急性肾小球肾炎)。
(3)定期复诊复查,一般每2~4周门诊随访1次,并复查血压、尿常规;3~6个月复查SCr、BUN、血尿酸(SUA)一次。
(4)肾功能衰竭需持续透析者,应规律地进行透析治疗。
(张 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