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药的毒性
农药的毒性是指农药所具有的在极少剂量下就能对人体、家畜、家禽及有益动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毒害,或使其生理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作用的性能。即农药对人、养殖业动物、野生动物、农业有害生物的天敌、土壤有益微生物等有毒,均属于“毒性”范畴。
农药毒性主要受农药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影响,还与其剂型、剂量、接触途径、持续时间、有机体种类、性别、可塑性、蓄积性及在体内代谢规律等密切相关。农药毒性大小常通过产生损害的性质和程度表示,可分为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致畸作用、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等。生产实践过程中与人类关系密切的主要是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供试动物经口或经呼吸道吸入或经皮肤等途径,一次进入较大量有毒药剂,在24~48h内出现中毒症状,如肌肉痉挛、恶心、呕吐、腹泻、视力减退及呼吸困难等。有半数受试动物死亡时所需的药剂有效剂量,常以致死中量LD50(mg/kg)或致死中浓度LC50(mg/L)表示。不同国家对农药急性毒性有不同的分级标准,我国暂用的分级标准见表1-1。
表1-1 我国农药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慢性毒性是指动物长期(1年以上)连续摄取一定剂量药剂,缓慢表现出的病理反应过程,多发生于长时间、反复接触小剂量农药的情况下,如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果蔬或饮用水等。常以毒性试验结果来衡量。将微量农药长期掺入饲料中饲育动物,观察实验期内所引起的慢性反应,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找出最大无作用量、最小中毒量。农药慢性毒性大小,一般用最大无作用量或每日允许量(ADI)表示。最大无作用量是指根据完全没有作用的最大浓度计算出的供试动物每千克体重相应的药剂质量(mg)。ADI是指将动物试验终生,每天摄取也不发生不利影响的剂量,其数值大小是根据最大无作用量乘100乃至几千的安全系数算出来的量,单位是mg/kg体重。具有严重慢性毒性问题的农药品种,一经证实,将立即禁用。
新农药是向低毒性方向发展的,但完全无毒的农药几乎不存在。为避免农药毒性引起的危害,从事农药生产、营销、运输、贮存、使用等各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规定执行,农药研究、生产、营销及使用人员都要了解和重视农药毒性问题,从安全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农药中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原则是尽量不用或少用,以药效相近的低毒品种替代;必须使用时,要注意其限用范围,如收获前禁用期、某些高毒农药不可作茎叶喷雾、施药后的农田在规定时间内禁止人及畜禽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