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概述
一、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指按一定的顺序或步骤指导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一般分为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主要用于指导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用于指导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和进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遵循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的重点是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开始之前,体现出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决策后或开发建设活动开始,通过对环境进行监测和持续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延续,不断验证其评价结论,并反馈给决策者和开发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是环境影响评价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充分体现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依法评价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科学评价原则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早期介入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4.完整性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5.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6.广泛参与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通常包括政策和技术经济两个大的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①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③符合流域、区域工农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④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⑤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⑥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⑦符合土地利用的政策;
⑧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⑨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⑩正确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
选择适当的预测评价技术方法;
环境敏感目标得到有效保护,不利环境影响最小化;
替代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