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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伦敦温柔冒险

网络上有人给我留过一条言,是这样说的:“我偶遇过你的,是在伦敦的公交车上,你拉着吊环,塞着耳机,哼着歌,看着心情很好的样子,我没好意思上去喊你。”

看到我就笑了,伦敦啊,那是一次现在想起来都心生愉快的独自旅行。是去工作的,在这之前,已有许久没有过假期了。拍摄结束之后,我便一个人留下来待了半个月左右。这几年飞来飞去,去了不少地方,有的是旅行,有的是工作,但大都和团队一起出去,最少也是和密友两个人。除了《何必等来生》里写过的新疆,这次伦敦之行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独自旅行。

后来,我常以摄影师的身份帮一些杂志写旅行方面的分享,第一个涌出的记忆都是这趟旅程。一个人背着包,挎着相机,看导航、查地图、坐地铁、坐公共汽车、行车、问路、吃东西、听音乐的短暂性封闭时光,真的令人愉悦。这种愉悦留存在心里的力量之强大,时至今日想起来还是嘴角上扬。

但过程都是一帆风顺的吗?倒也未必。

那次旅行发生在2015年,夏季的伦敦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温度出现历年最高,地铁口堆着的报纸上的头版头条都是,“英国人民快要被热死了”“柏油马路就快融化了”这样的骇人标题。另一件是出现了自2002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伦敦地铁的全面罢工,11条地铁线,将近300个地铁站,全线停运。高温让很多企业停工,人们都无所事事上街进美术馆、博物馆、商场避暑。罢工又让运输瘫痪,几百万人从地下交通齐齐转去地上交通,我在伦敦的公交站,还没能从前一晚刚刚掌握了地铁乘坐技能不得发挥的埋怨中消解出来,就被人潮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地挤上了车,坚持了两站,就败下阵来,趁着一个停车赶紧溜了下来。于是,举着导航,开始了城市徒步。去哪儿都用走的,有一个好处,便是不会错过微小的生活景致。以至于地铁后来恢复运行了,我还是喜欢步行,不在黑漆漆的隧道里穿行,可以看着每一条街道,按照自己的节奏慢慢走,更好。

很多时候,并无目的地,就漫无目的地徘徊。做一些没有意义的勋章收集癖一样的怪事,打算每经过一个冰激凌车就吃一个冰激凌,结果伦敦着实有太多冰激凌车,后来这个计划在心里作罢。

整整半个月,回来以后整理一下,发现什么谈资都没有。只不过在伦敦把“无所事事”这个词,竟是诠释到了极致。早上起来去便利商店买些零食和啤酒,揣在背包里。然后就在导航上选择一个美术馆或者博物馆直接出发。伦敦的美术馆气氛实在是好,泰特不列颠美术馆里的藏品影像有好多是我一直存着的,想要有朝一日有了契机,还原成照片的模子。约翰·埃弗里特·米莱斯的《奥菲丽娅》是,约翰·威廉姆·沃特豪斯的《夏洛特夫人》也是。泰特现代美术馆是我的最爱,在伦敦的那十几天里,我前后总共去了三回。伦敦国家美术馆也是必去的,亲眼看一看凡·高的画,总有些许时空错乱的感觉。后来在纪念品店买了乔治·修拉的《阿尼埃尔的浴场》的明信片,给自己写了一张,递进了伦敦最具标志性的大红色邮筒里,到今日还贴在我的冰箱上。

这次坐地铁之后,就罢工了

又是坐公车

觉得在伦敦随时可以买到冰激凌

还有数不胜数的小众先锋美术馆,都是免费的,随便进去参观,展的多是不知名艺术家的先锋艺术作品。已是三年前,我记得当时我站在一堆“破烂”堆砌起来的,却被拍卖至几百万英镑的艺术作品前,给好友发信息说:“真是搞不懂这样的艺术,我们也都做得来嘛!”翻转个几年,看了很多本艺术史相关书籍之后,虽也并未搞通搞懂,仍旧只是个愿意探究的门外汉,却也羞耻于当时自己的无知和猖狂。

最常有的散漫行程还是前往海德公园,我的前半程住的是民宿,距离市中心不近,算是偏僻,是一户人家的顶层阁楼。后半程便是住在海德公园附近可以步行到达的距离。心里想的是,近郊也体验一下,市中心也有所感受,挺好的。前往海德公园的路线,应该是因为走了太多趟,所以到此时竟还模模糊糊记得住。出门右转,经过一条热闹非凡的街市,行到大街上,坐两站公交车,下车,再走上一小段,从地铁口拐弯,一个看起来特别不像门口的开口进去就是了。海德公园很大,是英国最大的皇家公园了,占地300多英亩,18世纪前曾是王室的狩鹿场,其大可见一斑。现在的海德公园对全民免费,可自由进出。我常常是一大早就到,经常看到有人骑马穿行,查了查才知道,南端有骑兵营,也就找过去远远瞄了一眼。

海德公园最出名的恐怕是它的演说角,在公园的东北角,作为民主的象征,市民也可在此演讲,发表观点,听众也可以表示驳斥,相互辩论,非常可爱。我进了公园,第一个就是先找到了这儿,普普通通一个角落,本身并不如何散发光彩,但在这么长的历史运行之中,直至当下的社会仍旧存在的交流之意,却是闪烁星光的。

伦敦的街头到处都是演奏乐器的人

广场上坐着许多年轻人

我并未听到什么精彩演讲,更多的时间都是瘫在海德公园湖前的出租绿纹躺椅上晒太阳发呆。背后的大草坪上,有孩子们在扔飞盘,骑自行车的年轻人也不时快速穿过,水边的天鹅都胆子很大,上岸游走。手边是一本打开的书,耳机里英国乐队的音乐随机播放。树影之中满是蓝天,阳光一条一条地洒下来。再远一点儿的地方,还是冰激凌车。我第一天坐在这椅子上发呆的时候,曾经为了如何不离开椅子(因为椅子是花钱租的,离开等于放弃)地买一支冰激凌,非常头疼地和租主交手了好几个回合,哄得他去帮我买了一个回来。到后来,看到冰激凌车,一点儿想吃的欲望都提不起来,就是在伦敦吃得太多了啊。

回国的时候,还插播了一则小故事。办理托运的时候,旁边一个俄罗斯大妈一头雾水的表情,我跑过去示意让她给我看看机票,结果居然和我同一航班。她一句英文不懂,我更是半句俄语不通。便比画着让她跟我来,办理业务,一起安检,开始了一段没有言语沟通的跨国友谊。茫茫然中抓到了救命稻草,大妈并没有准备放开我的意思。我也是没什么事,竟发展到一起逛了免税店,去星巴克喝了咖啡。奇妙吗?但这不就是旅行中才会产生的奇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