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简析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所培养的工程技术人才,能够掌握当代给水排水工程学科的知识,运用流体力学、工程学、生态环境学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在城市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业给水排水工程、雨水及海绵城市建设、水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社会生活生产用水供应、水污染控制、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水作为生命之源,与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打开家里的水龙头便有洁净的水供人们使用,使用后的水又可以顺卫生器具流走,每当有降水时,街道上的雨水井可以顺利排水。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城镇中生活、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而其带来的水资源短缺、河流污染、污水处理量剧增、城市管网落后老化等一系列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而不断被放大。
以污水处理为例,截至2011年,全国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总数已经超过3000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3×108m3/d,总体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当然,污水处理产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向前推进,同时也应注意到小城镇、乡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同时污水偷排偷放、污水排放不达标、城市内河污染严重、城市内涝等问题依然困扰城市的管理者和城市生活的参与者。
为解决上述问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国家先后发布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和相关政策,推动水产业健康发展、城市绿色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节水,作为标准条件之一,更是其确定为绿色建筑的关键性指标,中水回用和再生水的利用率为重要内容。2004年9月建设部“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企业的建筑物达到相关绿色建筑指标可以获得国家相应的经济补贴。
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在指导意见中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城市管道施工技术(综合管廊),综合管廊是一种将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类公用管线集中铺设,预留检修通道的地下共同隧道。对其实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可避免反复开挖、影响交通和环境等问题。社会效益显著,但建设资金巨大,协调统一管理困难。从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61号)到2015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合理收费机制。相关文件、意见的出台为我国综合管廊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是由环保部下属的中国环境规划院(CAEP)作为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单位,2015年4月公布。“水十条”的出台将有力缓解全国地表水污染程度,改善地表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目前全国的水环境形式依然十分严峻,如以地表水为例,劣Ⅴ类水约占10%;部分地区黑臭水体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地表水源污染引发的饮水安全事件屡见不鲜。保障饮水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正是“水十条”出台的目的。
从上的几个例子看到,随着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水行业必将成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人们不断提高的生态环境需求及用水需求和水资源供应紧缺、生态环境脆弱之间的矛盾,赋予了相关领域从业者更多的责任,对于培养未来接班人的相关专业人才的能力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和更高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