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设计:思维、设计与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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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建筑环境设计基本原理

1.1 建筑环境设计的概念界定及特征

1.1.1 设计的概念

设计(design)是一个经常使用的概念,有多种解释。根据《辞海》的解释,设计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案、图样等。事实上,设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是在有明确目的引导下的有意识的创造,是对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关系问题的求解,是生活方式的体现,是知识价值的体现。

设计是人为的思考过程,是以满足人的需求为最终目标。而作为现代的设计概念来讲,设计更是综合社会、经济、技术、心理、生理、人类学、艺术的各种形态的特殊的美学活动。

王受之先生在《世界现代设计史》中谈到:“设计,就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问题解决的方法,通过视觉的方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它的核心内容包含三个方面:计划、构思的形成;视觉的传达方式;设计通过传达后的具体运用。”从中可以看到设计包含构思阶段、行为过程和实现价值这三个阶段。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可以得到若干人们期待的结果,或给予产品附加价值,或解决某一现实问题与功能,或得到了某种有意味的形式,或改善人机关系,或提升生活品质等。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设计的内涵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设计从最开始只是以单纯地解决现实问题为目标,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渗透了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创新意识,从而具备了艺术的特性;随后在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又具备着引导消费、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功能,融入了实用价值与经济价值;又在人类技术力量与自然力量的较量中扮演着由某种价值观来决策人类生产、建造和规划动机的角色,最终,设计成为解决问题的实用艺术(图1.1、图1.2)。

图1.1 设计的内涵

图1.2 设计内涵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