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外部空间环境构成的要素及分析
2.2.2.1 外部空间环境构成要素
建筑外部空间环境的基本构成包括建筑群体、室外场地、广场、道路入口、灯光造型、照明、绿化设施、水体雕塑、壁画等。
(1)建筑 建筑是外部环境的标志,也是外部环境的边界。作为外部环境的主要标志,建筑常位于显要的位置,以形成室外环境的构图中心,其附属建筑应与主体配合形成统一的整体。由建筑组合所形成的室外空间环境应体现一定的设计意图、艺术构思,特别是对于大型重点的公共建筑,应考虑其观赏的距离、观赏的范围及建筑群体艺术处理的比例尺度等(图2.50)。
图2.50 贝聿铭设计的苏州博物馆
(2)场地 场地包括以下含义:自然环境,即水、土地、气候、植物、地形、地理环境等;人工环境,也即建成的空间环境,包括周围街道、人行通道、要保留或拆除的建筑、地下建筑、能源供给、市政设施导向和容量、合适的区划、建筑规划和管理、红线退让、行为限制等;社会环境,包括历史环境、文化环境、社区环境和小社会构成等。
场地设计是为满足一个建筑项目的要求,在基地的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的基础上,组织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在设计时要了解场地的地理特征、交通情况、周围建筑及露天空间特征,考虑人的心理对场地设计的影响,解决好车流、主要出入口、道路、停车场地、地下管线的竖向设计、布置等,要符合建筑高限、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面积等要求,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场地发展而来的公共广场,为不同生活方式下的人群提供了聚集、交往、驻足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开敞空间。主要通过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广场,如城市公共广场、商业购物广场、纪念广场、道路节点中派生的相对开阔的空间区域等表现出来。它们共同表现出面状的形态特征。由于形成条件的差异,有的是由人为规划而成,有的是由周边的道路、水系、建筑的围合而产生,因此表现出规则或不规则的形态特征。
(3)绿化 绿化是建筑群体外部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改善城市面貌、改善环境卫生并在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绿化的各项指标,各省市均有自己的管理条例。绿化率为绿化占地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绿化覆盖率为绿化面积(即地面绿化和屋面绿化)与总占地面积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绿化率=绿化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100%
绿化覆盖率=绿化面积(即地面绿化和屋面绿化)/总占地面积×100%
绿化的布置形式主要分为规则式、自然式、传统式和混合式四种。规则式的特点是规则严整、适于平地;自然式为了顺应自然、增强自然之美,多用于地形变化较大的场所;混合式集前两者之长,既有人工之美,又有自然之美;传统式采用中国古典园林手法,将花卉、绿篱结合亭榭等建筑一起经营布置,依山傍水配以竹木、岩石,利用水面组织空间,山色湖光,四季皆宜,因地取势,宛如天然(图2.51)。
图2.51 绿化布置形式场地布置
1—游戏场;2—儿童庭院;3—沙地;4—赛跑、游戏;5—跳间游戏;6—密林游戏;7—秋千;8—压板;9—木马游戏;10—迷园
(4)建筑小品 所谓建筑小品,是指建筑群中构成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那些建筑要素,是一种功能简明、体量小巧、造型别致并带有意境、富有特色的建筑部件。
在室外空间环境布局中,应依照公共环境的不同性质,结合室外空间的构思意境,配以各种装饰性的建筑小品,突出室外空间环境构图中的某些重点,起到强调主体建筑,丰富与完善空间艺术的作用。因此,常在比较显要的地方,如主要出入口、广场中心、庭园绿化焦点处,设置灯柱、花架、花墙、喷泉、水池、雕塑、壁画、亭子等建筑小品,使室外空间环境起伏有序、高低错落、节奏分明,令人有避开闹市步入飘逸之境的感受(图2.52、图2.53)。
图2.52 室外空间环境雕塑
图2.53 室外空间环境水池
(5)道路 道路在现实空间中承担着非常关键的功能作用,是室外环境设计中的重要主题之一。道路的功能性指向非常鲜明,具体体现在:支撑流动的人群、车辆等活动要素的通达,能有效地将一切活动要素,如车辆、人流、货物流等资源流向目的地;连接各单元区域,能将庭院、广场等空间单元有效连接;明确分割和划分城市街区和各种大小环境的功能范围等。
道路在城市中如同人的大动脉,如果功能区域间连接一旦被阻断,城市将陷入瘫痪,就如同人体的血液循环停滞一样。
道路包含了传统的公共行车道(城市马路)、步行道、无障碍道路等体现在平面上的道路内容。其中,步行道是最早形成的道路形式之一。另一种类型是水道,如绍兴、周庄等江南小镇中的水系和穿越城镇的运河、秦淮河,以及意大利的水城威尼斯的水路等。它们成为构成城市“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成城市道路功能作用的同时赋予了城市更多的活力与灵气。
此外,还有分别向地面上方架空或向地下纵深的城市立体道路等,形态由平面向立体化转换,这种由路面的高差处理所产生的变化,改变了基面的平面形态,使平面空间被赋予了强烈的层次感。
(6)庭院 庭院的产生及发展动因,早期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和强调领地意识,通过围合、封闭的手段制造具有私密性的空间范围。它是最早形成的典型的环境单元形式,主要借助墙体、栅栏、绿篱等实体内容围绕建筑对一定范围的场地进行围合而成。
庭院的形成原理与场所相同,其围合的紧密程度决定其封闭的程度。相对广场来说,庭院具有封闭性强的空间特性,通常表现出独立的、领域感强的鲜明特征。其典型的空间组合方式一直成为如今各种单元环境的基本模式(图2.54)。模式的运用及庭院规模的大小有所不等,从私人居所到皇宫、机构所在地都一直沿用并仍在发展。
图2.54 室外庭院
2.2.2.2 外部空间环境形式要素分析
室外空间环境设计在满足人类的物质生存空间的同时,也要照顾到物质成分中外化的形状、色彩和实体造型,以此满足审美、文化等精神层面的基本要求;并将这种要求以外化的形式特征进行表现,由此构成了能体现室外环境形象特征的一系列形式要素。
构成这些要素的两个关键核心是:实体制造、实体造型。前者包含建筑、墙体、栅篱、围栏、雕塑和小品等人工构筑体,以及可以利用的山体、水体、树木、花草、河流等人工或天然的实体内容,以满足功能需求为要旨;后者是这些功能实体所表现的外观造型、色彩、肌理等视觉元素在与空间的相互作用下所产生的形式表现,是精神层面上的审美要求和人文文化体现的总和。
(1)实体造型 室外空间环境的实体设计或实体制造,首先要满足特定的适用性要求,满足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以体现其功能要素。同时,作为人类“精神”的栖居所,这就要求在实体制造中充分考虑实体在空间中所表现的造型、色彩、材质及肌理的处理,以求得良好的形式感表现。具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①比例关系。实体自身在长、宽和高度关系方面的恰当控制使得实体获得和谐的体量关系。
②尺度关系。通过对处于同一空间中各个实体之间的尺度的有效把握,处理好实体之间、形态之间和实体与空间的共同关系。
③实体造型与空间关系。以实体的表面轮廓所呈现的形状特征求得合理的视觉效果,通过实体在空间中的合理安排以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
在具体的实体制造中,针对以建筑、公共设施、路牌标志、雕塑、绿化等诸要素的造型及空间组合,一方面要注重实体造型所表现的形态特征及形式美感;另一方面,各元素之间合适的尺度关系,以及通过统一所产生的韵律关系,变化所制造的节奏关系彼此制约、相得益彰,构成一种在统一中求变化的形式效果,完整体现出规划与设计意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外部环境设计。
(2)造型元素 做好实体造型并安排好实体关系是实现优秀环境设计的关键因素。通过良好的造型表现来讲求它们自身的形式美感,而处理好它们的共同关系是有效完成设计的整体措施。
①造型元素。在室外环境设计中,我们可将实体造型归纳为设计或视觉元素。各种视觉元素成为构成或表现环境特征的基本成分,元素的应用则决定了设计的直观视觉效果和风格特征。例如,色彩作为呈现于实体表面的色相、纯度、明度,以先声夺人的视觉效果成为最具表现力的视觉元素。因具有象征性、装饰性,特别是辨认性强的鲜明特征,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建筑形态的视觉重量和面貌特征。一旦与它们的周边环境相区别,则成为区分性格的“面孔”。因此,它们既是构成设计的元素,也是表现设计的符号,是审美愿望得以实现的形式要素和体现面貌特征的关键内容。
②元素决定风格。视觉元素作为设计的基本成分,会对环境设计的视觉效果,即风格、特色产生影响。例如,已有250年历史的日本南岳山光明寺,因无法修复而需要重建。设计者安藤忠雄考虑到既要尊重历史文脉,但又不能简单重现旧貌。因此提炼了东方建筑中“线条”的特征,运用传统元素,借助纤细立柱的交替排列制造了鲜明的形式感及立面肌理,与水景呼应,营造了有“现代”意味的景观面。富于时代感,但又不失传统东方建筑及环境氛围的特色,继承了东方古建筑的肃然之美,充分描绘和表述了佛教的“禅景”(图2.55)。
图2.55 安藤忠雄设计的日本南岳山光明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