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遗体火化过程的实质
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表明,遗体的焚化过程基本上可分为8个燃烧阶段,每个燃烧阶段都有各自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和数据是进行手工、自动控制和调节火化设备的重要依据。下面将简单地对这8个燃烧阶段(图2-10)进行分析,以帮助更好地了解遗体燃烧时的特征。
图2-10 遗体焚化各阶段示意图
1.遗体入炉初始阶段(ab段)
从遗体进入燃烧室至随葬品燃烧完毕止大约需要2~4min。控制、调节原则:第一具遗体,供少量燃料或不供燃料,只供适量氧气,能支持随葬品充分燃烧即可,燃烧速度不可过快;连续火化遗体,只供氧气。在再燃烧室内要加强燃料和空气供给,使气体污染物和未充分燃烧物质得到充分燃烧。
2.遗体水分蒸发阶段(bc段)
遗体中含有大量水分,在其蒸发过程中,需要吸收大量的热量。此时,主燃烧室需要提供燃料和空气,若再燃烧室未达到所需温度,也需要提供燃料和空气。此阶段,遗体的易燃部分(皮肤、脂肪等)开始燃烧,约需时间4~8min;温度控制在第一具遗体600℃以上,连续火化遗体以在800℃左右为宜。
在以上两个阶段中,是气体污染物产生的高峰期,需要认真操作,调节好燃料和空气的供应,掌握好空燃比。
3.遗体易燃部分燃烧阶段(cd段)
随着遗体中水分的不断蒸发,其易燃部分(四肢、颈、面部等)开始燃烧。在遗体焚化过程中,其水分蒸发速度和易燃程度差异较大,即使体重相同的遗体,易燃程度也不相同:女性比男性易燃,年轻的比年老的易燃,脑力劳动的比体力劳动的易燃,未冷冻的比冷冻的易燃,正常的比肝腹水的易燃。此外,少见的蜡尸,始终易燃。本阶段约需3min。应逐渐减少燃料的供应,确保必需的氧气(空气)。
4.遗体全面开始燃烧阶段(de段)
由于脂肪和肌肉全面燃烧,应根据炉内燃烧的具体状况,可适当减少燃料的供给量,确保足够的供氧量。如果是肥胖遗体,自燃状况好,加之炉温高(800℃),则可不必供燃料或少供燃料,只供足够的氧气即可。
5.遗体易燃部分全部燃烧阶段(ef段)
遗体的易燃部分:四肢、脸、颈等全部焚化完毕,约2~4min。此阶段,只要主燃烧室温度不超过800℃,可逐渐加大燃料和供氧量,并保持微负压。
6.遗体难燃部分全面燃烧(fg段)
腹部、腰部、臀部与内脏全面燃烧。本阶段脂肪已基本燃尽,自燃过程中释放的热量已很少,此时,气态污染物的产生量也不多,不会冒黑烟。因此,主燃烧室需要增大供燃料和供氧量。再燃烧室可少供或不供燃料。压力保持在-5~-15Pa。本阶段需要13~20min。
7.遗体难燃部分燃尽阶段(gh段)
本阶段主燃烧室的燃料和供氧量要逐渐减少,直至停止供燃料,只供少量氧气;再燃烧室只供少量氧气。本阶段约需4~7min。
8.骨灰锻炼阶段(hi段)
为了确保骨灰脱硫、色白,在只供空气、不供燃料的情况下,保温8~12min后取骨灰。这样可减少骨灰的异味和炭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