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泥炭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
一、泥炭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泥炭资源、经济与环境是相互依赖的统一整体。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是泥炭矿山中与人类和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大气、水、土壤、生物和阳光等因素的自然环境总和。人文环境是指与泥炭保护和开发相关的所有社会经济活动。泥炭资源是自然环境中可以用于生产、生活的天然有机矿产然环境的组成成分。人类作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其活动的类型和程度对泥炭资源和环境施加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加速了泥炭资源环境的演变,泥炭资源环境的变化反过来又对社会、经济系统产生深远的影响。
泥炭的开发是人类利用泥炭资源以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经济活动,它以泥炭矿山环境为场所,以泥炭矿中达到工业品位的泥炭为物质基础和劳动对象,是生产资料、能量、技术、人力、财力投入为主的经济活动。在泥炭的开发过程中,可以生产人类需要的有用产品,这些泥炭产品在消费过程中可以继续发挥其泥炭绿色环保优势,有利于使用地环境的改善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当然泥炭资源在开采加工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造成污染废弃物的产生。这些废弃物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环境可以容纳和净化,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导致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甚至出现一定范围的生态系统恶性循环,反过来又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泥炭资源的开发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又可以为环境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保证泥炭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所以,泥炭资源、泥炭环境和当地经济三者之间处于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之中。
经济活动是以人为主体的能动过程,资源是对人类有用的劳动对象,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和条件,经济系统对资源环境具有积极的、能动的作用,资源环境对经济活动具有最基本的和后发的影响。一个协调运转的经济系统可以实现对资源的最优配置和高效利用,实现对环境的永续利用。众所周知,经济活动的重要特点是具有协调和组织功能,不仅协调生产过程,也协调消费过程。泥炭企业要盈利要扩大市场,就必须生产适销对路的泥炭产品和服务,避免生产那些不能满足人类需要,反而污染环境、浪费泥炭资源、损害人类利益的有害泥炭产品和服务,泥炭企业可以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调整自身生产目的,从而促进经济和资源、环境协同进化的良性循环。在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可以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根据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进行适当的泥炭开发活动,实现对泥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增加社会收入后可以对具有泥炭持续积累功能的泥炭沼泽保护投入更多的资金,使后备泥炭资源不断增加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增加的社会财富可以加大对开采迹地的修复治理,更新改造为高产稳产农田,增加地方土地资源和经济收入。对泥炭开采和加工产生的污染物加强治理,可以使污染物的积累量小于环境容量,又能获得较好的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资源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进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最终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使社会经济系统与资源环境系统协同进化,良性循环,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但是,资源、环境和经济也有各自的运行规律,违背这些规律,将导致相互间的矛盾和制约,甚至恶性循环,形成三者的逆向关系。不规范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采优弃劣的泥炭采掘方式,造成泥炭品位下降,泥炭回采率降低,既浪费了泥炭资源,也严重破坏了环境。开采迹地不加整理,土地将凹凸不平,旱涝不均,土地生产力严重下降。泥炭地开垦前后的排水工程、排水措施可能改变局地水文平衡,为后来的环境变化埋下隐患。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既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可能使人类生存发展条件与空间潜伏下巨大危机,影响未来的持续发展。泥炭加工过程忽视废水、废渣和废气的处理,就会造成生态破坏,进而导致环境自净能力削弱,环境容量降低,制约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而经济落后无力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将使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进一步加剧,长此以往,人类将丧失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能力。
对于泥炭资源是否具有再生能力,人们通常的理解是:泥炭虽然可以通过泥炭沼泽不断积累再生,但再生速度远远低于开采速度,所以泥炭与煤炭、石油一样,属于消耗性自然资源。但是,如果站在更大的空间和时间尺度上看,泥炭是可再生的,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全球泥炭地总面积400万平方千米,进入商业开采的泥炭地面积不到1%。按照每年泥炭积累厚度0.5mm,全球每年可新生泥炭20亿立方米,而同期每年泥炭开采量为6820万立方米,每年泥炭新生量是泥炭开采量的近30倍。因为泥炭的开采利用是将产地冗余的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配置到泥炭资源稀缺地区,是区域性、全球性的流动资源。因此,从区域、国家和全球尺度上看,全球年泥炭新生量为20亿立方米,而每年开采量不足1亿立方米,全球泥炭新生量是全球泥炭年开采量的20倍,泥炭新生仍然大于开采,泥炭地新生量完全可以弥补泥炭开采的消耗。因此,不能仅仅从衡量一个泥炭地的泥炭开采消耗就说泥炭是不可更新资源。作为一种富碳的矿产资源,泥炭和煤炭、石油一样都是对人类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自然资源,同样开采使用也会释放二氧化碳,但为什么煤炭、石油释放二氧化碳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而泥炭开发就罪不可赦?
泥炭的开发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人类对泥炭的开发利用水平必然会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对泥炭替代资源的开发也会不断扩展,以满足未来社会对泥炭这种消耗性资源的需求。所以除了加强对泥炭沼泽的保护管理外,对一些因为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排水疏干、失去了湿地的功能和效益的衰亡泥炭地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样的衰亡泥炭地完全丧失了湿地保护价值,排水耕垦已经造成了土壤通气增加,泥炭分解加速,如不进行抢救性开发,100年左右时间即可分解殆尽,造成泥炭资源无谓浪费。何况衰亡泥炭地大多低洼冷僵、贪青晚熟,属于低产劣质农田,农业产量不高不稳。将泥炭开采迹地进行复垦耕作,还可以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温度,改造成高产稳产农田,为地方增加后备优质良田。
二、泥炭资源开发的二重性
泥炭来自泥炭地,但泥炭地根据赋存状态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泥炭沼泽、衰亡泥炭地和退化泥炭地。泥炭沼泽是泥炭正在形成和积累的泥炭地,具有典型的造炭湿地植被和鲜明的湿地水文情势,湿地功能和效益显著,是湿地保护的重点对象。衰亡泥炭地是泥炭形成层缺失或掩埋、泥炭形成和积累完全停止、湿地植被和水文情势完全丧失的泥炭地。这种泥炭地湿地功能和效益完全消亡,已经不具备湿地保护价值,应该抢救性开发,发挥泥炭资源的经济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开采迹地经过改造可以复垦为高产稳产农田。退化泥炭地介于泥炭沼泽和衰亡泥炭地两者之间,部分湿地植被和湿地水文情势丧失或受到抑制,湿地功能和效益受到削弱。这类泥炭地经过及时的修复重建,可以重新回到泥炭沼泽状态,成为泥炭资源的再生地和湿地环境的保护地。如果不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泥炭地可能继续退化,直到完全衰亡,丧失其保护价值。
经济是受人类需求驱使的复杂组织系统,是利用知识和技术,通过劳动开采和加工自然资源,为人类生产有用商品和服务的过程。生产过程既可能生产对人类有用的商品和服务正品,也可能同时产生对人类无价值或负价值的物质和能量负品。正品通过满足人类需求而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外部经济性。负品产生废物和污染,损害人类利益,产生外部的不经济性。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环境效益,往往只重视对泥炭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不重视对开采迹地修复复垦和泥炭资源综合利用。由于经济利益可以很短时间里直接反映出来,而环境效益却需要经历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时效性差别又促使企业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由此导致很多泥炭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造成了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性。
我国的泥炭资源和环境要素是绝对稀缺的和有限的,泥炭资源北多南少、泥炭市场北凉南热的空间差异性又加剧了泥炭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因为泥炭绝对稀缺和相对稀缺进而导致我国泥炭产业发展的不均匀性。由于人类欲望的无限性,这种泥炭资源的绝对稀缺和相对稀缺促使人们在有限资源和环境容量条件下最大限度开发泥炭资源。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归属不同的经济主体,各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个别性和局部性,而泥炭资源和自然环境则是属于公共财产,代表公众利益,存在经济活动的个体性与资源环境的公共性的矛盾。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必然造成公共资源的破坏和公众环境的污染。而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的泥炭生产成本中,往往只考虑泥炭资源开发的投入费用,不考虑环境变化和资源更新的费用,而是将这部分隐形巨大费用转嫁给社会,危害了社会环境,增加了公共开支,造成牺牲环境效益换取经济利益的恶果。
在健全的产权体系中,市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巨大作用。对于泥炭这种稀缺资源,市场的价格机制本来应该发挥其真正作用,纠正短缺,抑制消费,鼓励发现泥炭替代资源,高效利用现有资源。但有时市场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市场价格并没有反映出真实的资源利用成本和效益,扭曲了价格,传递了错误的泥炭资源短缺信息,对泥炭资源保护、管理和有效利用没有产生足够的刺激信号,从而导致对泥炭资源的过度开发或开发不足,既可能造成环境的退化,也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泥炭资源的产权关系模糊和缺乏产权造成的市场失灵。因为价格已经不能完全反映生产与消费的社会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将过量的污染物和资源消耗带入社会,企业只考虑企业内部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而不考虑完全的社会边际成本。从而给社会产生了损失而没有补偿,出现了外部不经济性。
三、泥炭资源与经济发展、环境作用规律
泥炭是一种自然资源,而泥炭沼泽是一种自然环境。泥炭沼泽既拥有泥炭形成和积累的能力,也是湿地功能和效益的拥有者。但是当泥炭沼泽退化为衰亡泥炭地时,泥炭的积累过程即宣告停止,湿地植被和湿地水文情势丧失,湿地的功能和效益就无从谈起,即完全丧失了保护的价值。所以,泥炭地保护是要保护那些既拥有完整的泥炭积累过程,也具备健康的湿地植被和水文情势,具备健康的湿地功能和效益的泥炭地。而泥炭开发的对象则是丧失了湿地功能和效益,完全不具备湿地保护价值的衰亡泥炭地。所以,泥炭资源开发是衰亡泥炭地向经济系统提供泥炭地的自然资源,是自然财富转化为经济财富的过程,而经济活动对泥炭资源的影响是向泥炭地返还经济效益资金,用于泥炭沼泽的保护和替代泥炭资源的研发。
泥炭资源是通过泥炭化过程形成、周转和积累在泥炭地中的天然有机矿物,是自然环境中可以用于生产、生活的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组成成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是泥炭矿山中与人类和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大气、水、土壤、生物和阳光等因素的自然环境总和,人文环境是指与泥炭保护和开发相关的所有社会经济活动。人类作为社会环境的组成部分,其活动的类型和程度对泥炭资源和环境施加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加速了泥炭资源环境的演变,泥炭资源环境的变化反过来又对社会、经济系统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人类对泥炭资源的认识不断增强,泥炭资源开发活动的范围、规模、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刻。良好的泥炭开发经济活动可以为环境改善和建设提供资金和劳动,促进区域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对经济活动的影响自然是环境容量和空间,可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的泥炭开发和加工活动中的污染和排放。可见泥炭资源和环境、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关系(图5-1)。
图5-1 泥炭资源、环境和经济关系
自然环境是泥炭地周围能够影响泥炭沼泽状态和泥炭资源开发的所有自然因素。泥炭沼泽向自然环境提供的是自然景观的组成成分和相应功能,保证和延续自然环境中泥炭沼泽的均化洪水、调节气候、固碳聚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作用。自然环境对泥炭资源的影响是维持泥炭沼泽所在区域的景观结构和功能,向泥炭沼泽供水、控制泥沙对泥炭沼泽的输入等等。如果泥炭沼泽已经退化进入开发阶段,自然环境对泥炭资源的反馈是提供相应的环境容量和环境空间,允许一定程度上吸纳和缓冲泥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保证泥炭资源开发不会根本上影响矿区自然环境。
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是为环境改善和建设提供资金和劳动,促进区域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开发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主要是环境的容量和环境空间。自然环境均有一定的自净能力,能够容纳一定程度的因泥炭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排放。
泥炭资源和环境、经济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良性互动的资源、环境和经济活动,可以产生尽可能多的正品,生产尽可能少的负品。恶性循环的泥炭资源、环境和经济活动,超越了环境容量和缓冲能力,必然导致环境破坏,最终导致泥炭资源的开发难以持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