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从原型机到现代无人机
无人机技术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成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卫星地理定位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无人侦察机开辟了新道路。随后,这些技术逐渐走向民用领域,催生了民用无人机。实际上,在无人机的时代来临、无人机开始被人们广泛认识之前,它已经发展了一个世纪之久。
1909年,美国发明家埃尔默•斯佩里发明了一种陀螺仪装置以控制飞行器的稳定性。陀螺仪是运用物体高速旋转时角动量很大、旋转轴会一直稳定指向一个方向的性质所制造出来的定向仪器,它是现代惯性导航系统的前身。陀螺仪装置的发明解决了无人机飞行方向的问题,为无人机的诞生提供了可能。1916年,埃尔默•斯佩里和他的儿子劳伦斯•斯佩里得到美国海军的支持,开始研制所谓的“飞行炸弹”,这其实就是现代巡航导弹的雏形。
1918年10月4日,美国通用公司的设计师查尔斯·凯特林研制的“凯特林飞虫”成功升空,这是一架翼展长4米的小型双翼飞机。这种飞机被认为是导弹的“简易”始祖,但其飞行距离已有120千米,可承载85千克炸药。
“凯特林飞虫”并没有导航装置,要用它来轰炸目标的话,需要技师们事先计算好与目标的距离,预设好引擎转数,在飞行过程中,引擎达到预定转数后旋即停止运行,机翼翻转,飞机直线下落坠毁。当时,一共生产了45架“凯特林飞虫”,却从没有在实战中应用过,因为参谋部认为这种飞机给己方部队和盟友部队都造成了威胁,其危险不亚于敌军轰炸。
斯佩里父子研制的“飞行炸弹”
美国空军博物馆展示的“凯特林飞虫”全尺寸模型
20世纪30年代,一位一不小心成为军火商的演员为无人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雷金纳德·丹尼是一名英国演员,他常常扮演一些喜剧角色。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雷金纳德·丹尼曾是英国皇家空军的一员,战后成为一名狂热的飞机爱好者。
雷金纳德·丹尼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丹尼无线电公司,并在好莱坞林荫大道的一家店里卖起了缩小比例的飞机模型。有一次丹尼灵机一动,想到制造无线遥控航模可以用来给防空训练当靶机。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美国军方,却收到了对方冷淡的回应。不过,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始,他接到了大规模生产这种无人机的订单。随后几年,丹尼的公司发展到了百万美元规模,生产了成千上万架靶机。这种通过弹射装置发射的无人机由操作员远程控制,然后遥控其进入防空炮的覆盖范围。
当时这种无人机有一项功能是全新的:他们给飞机配了降落伞,所以可以重复使用。出于这个原因,丹尼的遥控飞机OQ2是第一款大规模制造的符合现在定义的无人机,而当时其他的类似设备都是按照自毁设计的。随着这家遥控飞机公司生意日渐兴隆,它开始招聘更多的员工。由于男人要去打仗,生产线的活只能由女人来干。1944年,工厂里一个名叫诺玛·简·莫泰森的小姑娘参与了这款无人机宣传照的拍摄,她就是后来的玛丽莲·梦露。
玛丽莲·梦露为OQ2无人机拍摄宣传照,当时美军希望通过拍摄后方工厂女职工的照片以鼓舞前线士气
加上美国的“洲际”TDR以及德国的“深火”等无人机型的出现,无人机的未来看上去一片大好。然而,事与愿违,远程战略轰炸机和弹道导弹走在了无人机前面,既然已经拥有了这些能够远程打击敌方目标的武器,军方自然而然地对无人机失去了兴趣。
这一现象维持了十几年,到20世纪60年代,冷战的对立加剧了两大阵营的不信任,尤其是在技术上占据优势的美国,不断利用U-2和B-47侦察机对苏联等国家进行侦察。可是,当苏联的防空导弹一次次对侦察机构成威胁之后,美军侦察机想要安全突破其领空已经不太可能。于是,美国大幅度提高了无人机的研发速度。
美国空军另辟蹊径,想以无人机侦察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瑞安公司也在1960年7月获得一份合约,专门研制用于侦察的无人机。不久后,瑞安公司推出名为“萤火虫”的“特殊用途飞机”,用来执行侦察任务。称其为“特殊用途飞机”,纯粹是用来掩护它的真正用途。“萤火虫”会挂在一架特别改装的DC-130E“大力神”运输机的机翼下方,发射后按照既定航线飞到目标区上空,照相完毕后再飞到回收区由直升机回收或是放出降落伞落回地面或海上,由回收人员取出机内的底片进行冲洗。
DC-130E运输机挂载“萤火虫”无人机,到目标上空后“萤火虫”脱离运输机飞行
QH-50无人机不仅可以进行侦察,还能挂载鱼雷攻击潜艇或舰船
越南战争是无人机的首次大规模使用,平均每天都要执行一次任务。与此同时,美国海军也在试验无人直升机。由美国海军主持研制的QH-50被派往越南去搜寻火炮阵地或狩猎潜艇。甚至还有一种设想是用无人机来携带战术核弹,但是这种想法从未付诸实践过。
无人机在当时的应用经历中表现出了极大的不稳定性,美军的无人机在十年当中坠毁了441架,大都是因为无人机的技术原因导致的。也就是说,虽然无人机被造出来了,也用到了战场上,但它仍然是一种不成熟的具有尝试性质的武器。美军从越南撤军后,无人机计划也被束之高阁。
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在无人机方面的研究开启了现代无人机的大门。这要归功于以色列工程师亚伯拉罕取得的进展,他发明了经久耐用的机体。与此同时,20世纪70年代作为军事技术研发出来的GPS使得无人机变得更加精确了,在卫星中继站的帮助下,无人机可以飞越半个地球。高清摄像机和新的通信情报技术也提高了无人机的能力,使得它们能够跟踪定位个人手机。现在的军用无人机可以窃取从手机通话到电子邮件的各种信息,并执行“猎杀”行动。
以色列在进攻贝鲁特时,使用无人侦察机与由飞行员驾驶的飞机协同行动,同时,还使用小型无人机作为诱饵迷惑敌方的防御力量。很快,以色列取得制空权,为其地面部队展开行动提供了很大便利。
以色列成功运用无人机的经验让美国看到了无人机的未来。从“先锋”无人机到“捕食者”无人机,美军越来越注重无人机在侦察作战中的应用。“9·11”事件之后,美国陷入了长达十余年的反恐战争泥潭,在这场战争中,美军内部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依靠情报工作的长期性与准确性,尽可能不让部队处于危险境地,在远离美国本土的战争中实现“零阵亡”。
从那时起,无人机或多或少地被赋予了直接攻击敌方目标的“特权”。尤其是当美军的MQ-1“捕食者”无人机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被使用以后,更让人们认识到了这种新型武器的威力和作战形式的变化。
美海军及海军陆战队采用RQ-2“先锋”无人机作为无人空中侦察系统,主要用于侦察、目标搜索和战损评估等
在公众对远程控制无人机行动的伦理内涵进行质疑的时候,新的挑战又浮出了水面。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无人机会变得越来越自主化,甚至连刺杀的决定都有可能授权给机器人,这被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谴责为“由算法决定生死”。如果无人机研发的终极成果是可以自主下达杀人命令的机器人无人机,那么本来为避免人员伤亡而被广泛应用的无人机恐怕又会成为恶意的恐怖武器。看来技术是把双刃剑,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往往会制造出另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