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与人(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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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

我常常像我的猫一样,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而且此时我并不是在使用一种只有人才具有的能力。我们知道,行动的理由有多种,有些理由比其他一些更好更充分些。本书的主要论题之一便是关于我们有理由去做什么的问题集。我将讨论好几种理论,其中有些是道德理论,其余的是关于合理性的理论。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人。我有我的生活方式,你有你的生活方式。这些事实意味着什么?使我一生都是同一个人、一个与你不同的人的东西是什么?这些事实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每个人生的统一、不同生活和不同人之间的区别,它们的重要意义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是本书的另一个主题。

本书的两个主题理与人是密切相连的。我认为,大多数人对于人的本性和人生的同一性有着一些错误的信念。因此,一旦我们明白真相,我们就应当改变某些关于我们有理由去做什么的信念。我们应当修正我们的道德理论和我们关于合理性的信念。在本书的前两编中我还对其他类似的结论作出了论证。

我并不想预先叙述这些论证和结论,本书的目录提供了一个概要。本书篇幅很长,有些地方也比较复杂。因此我将我的论证分成154节,每一节都有一个描述性的标题。我希望这样做会使这些论证更容易得到理解,并且能够比主题索引更为清晰地表明本书所包含的内容。如果我不把这些论证一节一节地区分开来的话,那么,即使编写一份主题索引,也可能会因为这份索引太繁杂而无多大用处。

同类书的许多引论都试图解释在这些书中所使用的一些核心概念。但由于这样的解释要想有助于读者至少要花上一本书的篇幅才行,因此我就不想耗费时间来这样做。我书中的核心概念并不多。我们具有行动的理由。我们应当按某些方式去行动,而某些行动方式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某些结果就其与道德相关而言是好的或坏的:例如,假如一个人变成瘫痪,它是件坏事;而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就应当去阻止它发生。大多数人想必能理解我最后所讲的三句话,如此就足以理解我的论证了。我将使用的概念还涉及某人的自利包括什么,或者什么东西是对此人最好的。我在附录A中对此作了简要的讨论。本书最后一个核心概念是人。大多数人认为,我们已理解了人是什么。本书第三编则认为,对此我们并不理解。

许多书的引论还试图说明,当讨论道德时我们怎样有望从中取得进展。既然最好的说明就在于它确实在取得进展,那么,这就是我将努力作出的惟一的说明了。

斯特劳森讲述有两类哲学:描述的和修正的。描述的哲学为我们凭直觉所假定的东西提出理由,并且为我们的关于我们自身和我们居住于其中的世界的那些信念之中的不变的重要内核进行解释和辩护。我十分尊重描述的哲学。但是,气质决定了我是一个修正论者。在本书乏味的第一章中,我无法避免重复那些已被表明为真的东西,除此之外,我试图向我们所假设的那些东西进行挑战。哲学家不仅应当解释我们的信念,当信念虚假时,我们也应当改变这种信念。


1985年重印注释:这次重印时我作了某些修改。我不再支持个人同一性的宽泛心理准则(第208页和别处本文出现的页码均为原文页码。——译者),因为这一看法与我另一观点(即我们不应试图在不同标准之间作出决定)相冲突。我在声言Q(第360页)和后面几句中用“更坏”取代“坏”。其他较小而有实质性意义的修改包括第一编注释(此注释为1987年所加)我所举的例子有缺陷。对于我而言造成我自己失去这个意向并不会是错误的,如果我做到这一点是通过以我的敌人毁掉我的生涯为结果来拒绝帮助我的敌人的话。这个例子可以加以修补。(我们可能假设,他只会损毁我的生涯,因而能威胁做出进一步损害。)、第三编注释(该注释为1985年所加)正如B·加雷特(B.Garrett)已经指出的那样,此节有错。就亲缘而论,重要的不是“……的亲属”的传递关系,而是能够具有程度“……的近亲”之非传递关系。如果我们假定重要的是个人同一性,那么这因而就不是一个好的类比。要回答该反论证,我们可能不得不挑战这个假定。和第66页15—17行、67页19—23行、211页19—25行、312页31—32行、374页1—2行和12—13行。其中有些修改我要感谢《伦理学》(1986年7月)的撰稿者们。


1987年重印注释:这次重印我放宽了还原论(归约论)的定义(第210页),并且把明显的循环性从物理和心理准则中去除。其他较小而有实质性的修改是第72页2—4行、73页5—15行、81页17—24行、82页5—11行、311页40行和第一编注释(此注为1987年所加)在其刊载于1986年7月《伦理学》之中的那篇文章里,A·库夫里克论证说,常识道德并不包括我所称作M的东西的整体,因而并不是自败的。这可能如此。但是我的主张本来会是,假如常识道德的确包含了M的整体的话,它就会是自败的。更重要的是,除非这个道德包含我的修正R,否则,就将有许多协同难题,对此它令人不快地未能解决。(参见同一期中我的“回应”。)。(我还作了某些文体上的修改。)